2024年6月2日发(作者:)

法学基础知识概论

教学目的:

通过学习法的一般理论,掌握法的概念、本质和特征;正确认识法的作用以及社会主

义法的作用;正确理解和贯彻实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基本方略。

教学重点:

1. 法的本质。

2. 法的特征。

3. 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

4.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涵义。

5.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相互关系。

教学难点:

1. 正确认识法的作用,批判法律万能论和法律无用论。

2. 正确理解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辨证关系。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学生讨论等。

学时安排: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法的产生、本质、职能

一、法的产生

1. 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

原始社会里,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社会规范是氏族习惯。

2. 法的产生

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是适应社会分裂为阶级以后的需要而

出现的。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经历了一个长

期渐进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二、法的本质和特征

1. 法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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