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日发(作者:)
法学基础知识概论
教学目的:
通过学习法的一般理论,掌握法的概念、本质和特征;正确认识法的作用以及社会主
义法的作用;正确理解和贯彻实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基本方略。
教学重点:
1. 法的本质。
2. 法的特征。
3. 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
4.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涵义。
5.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相互关系。
教学难点:
1. 正确认识法的作用,批判法律万能论和法律无用论。
2. 正确理解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辨证关系。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学生讨论等。
学时安排: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法的产生、本质、职能
一、法的产生
1. 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
原始社会里,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社会规范是氏族习惯。
2. 法的产生
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是适应社会分裂为阶级以后的需要而
出现的。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经历了一个长
期渐进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二、法的本质和特征
1. 法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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