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0日发(作者:)
预收货款登记的操作指南
1 登录系统
1.1 系统登陆
使用ie6以上浏览器,打开网页,用户类
型选择企业,输入企业代码与密码,登录进入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
进入系统后,如无法显示左边的功能菜单,请按本手册“系统设置和
帮助”说明进行设置。
企业选择登陆类型为企业,用户代码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初始密码
为:12345678。为保证数据安全,企业应立即修改密码。
1.2 修改密码
登陆系统后,进入系统主界面。
点击右上角的修改密码按钮(下图红色框内),进入修改密码界面。
在密码修改界面中,输入旧密码,新密码,然后点击保存成功后,退
出系统,重新登陆。
2 业务操作
2.1 合同登记
企业新签约出口合同中含预收货款条款和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发生
预收货款的,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或实际收到预收货款之日起15个工
作日内,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手续。
企业如果没有签约出口合同而直接发生预收货款业务时,需要同时进
行合同登记与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此种情况的合同登记不需要填写合
同号。
点击左侧功能菜单中的“合同登记”选项,进入合同登记界面。
企业可以根据合同登记的日期查询以往登记的合同并进行修改和删
除,也可进行新合同登记。[“以往”数据是指企业查询当日(不含)
之前的历史数据,下同]
2.1.1 新合同登记
点击“新合同登记”按钮,进入新合同登记界面。录入合同号、币种,
输入合同金额、预收货款总金额,选择合同签订时间。为保证所填金
额的准确性,合同金额、预收货款总金额需输入两遍。逐笔填写录入
合同预收货款收汇计划,每笔计划需录入收汇时间、收汇币种、收汇
金额。
点击“添加”按钮增加一笔新收汇计划。
勾选若干笔收汇计划,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所选的收汇计划。
填写完毕并确认无误,点击“确定”,系统提示“合同登记序列号”并保
存。“合同登记序列号”由系统自动产生,在办理提款登记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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