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3日发(作者:历年中考数学试卷难度排名)
贵财大发〔2013〕36号
关于印发《贵州财经大学科研成果奖励暂行
办法(2013年修订)》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简化科研成果奖励的部分程序,以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
员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贵州财经大学将《贵州财经
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暂行)》(贵财发〔2011〕50号)和《贵
州财经学院科研课题经费配套管理办法(暂行)》(贵财发〔2011〕
51号)进行合并,并做部分修改。
现将修订后的《贵州财经大学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2013年
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贵州财经学院科研成果奖励
办法(暂行)》(贵财发〔2011〕50号)和《贵州财经学院科研
课题经费配套管理办法(暂行)》(贵财发〔2011〕51号)自本
通知印发之日废止。
附件1.贵州财经大学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2013年修订)
2.贵州财经大学重要学术期刊目录
贵州财经大学
2013年7月1日
贵州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7月1日印
(共印4份)
附件1:
贵州财经大学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2013年修订)
第一条 为了充分体现科学研究在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的
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和激励广大教学科研人员从事科研工作的积
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科学研究的水平,推动科学研究向高层次发
展,根据国家有关科研奖励条例的精神,结合我校现阶段实际情
况,特制定我校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第二条 科研成果奖励的原则
1.经费优先保障原则。在当年学校的科研经费预算中,优
先安排科研成果的奖励经费。
2.奖励等级就高原则。同一成果符合多个奖励等级条件,
取金额最高的等级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成果审核保证公开、公平、公
正,接受全体教职员工的监督。
4. 所有奖励(不含政府奖)所发生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人
员承担,学校计划财务处代扣代缴。
第三条 科研成果奖励的范围
1. 奖励的范围包括科研成果政府奖、论文、专著、专利和
已结题的课题。
2. 奖励的科研成果的时效范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
日。
3. 奖励的科研成果的第一完成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员
工,第一完成单位须为贵州财经大学。
4.我校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博士后研究期间所
取得的科研成果,若我校教职工为第一完成人,贵州财经大学为
第二完成单位,也属于奖励范围。
5.我校教职工指导学生完成的科研成果,若我校教职员工为
第二完成人,贵州财经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也属于奖励范围。
5.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同一刊物的同一期内发表的多篇论文
及同一次会议多篇被收录的论文,只奖励其中一篇。
第四条 科研成果奖励的标准
一、 科研成果政府奖
1. 文科奖项限包括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优秀成果奖、国家“五个一工程”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
究优秀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贵州省社科优秀成果
奖、艺术作品获文化部或全国文联奖、其他部委级社科优秀成果
奖。
理工科奖项限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
发明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2. 按各类政府奖所发奖励金额1:1配套,但每项配套最多不超
过80万元。
4. 同一成果先后获各级奖励,取金额最高的等级进行奖励,不
重复奖励。
二、 论文、学术著作
1.奖励标准及奖励条件
奖励标准
20万元/篇
10万元/篇
5万元/篇
论
文
1万元/篇
0.5万元/篇
0.2万元/篇
0.01万元/篇
奖 励 条 件
特类期刊
Ⅰ类期刊
Ⅱ类期刊
Ⅲ类期刊
Ⅳ类期刊
Ⅴ类期刊
Ⅵ类期刊
学
术
著
作
1万元/部
人民出版社、中华书局、三联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科学出版社
2.各类期刊仅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发行的,具有ISSN号和
CN号的刊物,各类期刊论文仅指学术论文。会议综述、访谈、
书评、通讯报道、股市评论、知识介绍、人物介绍等不作为奖励
依据;在会议论文集(被收录的除外)、增刊、专刊、特刊等非
正刊发表的论文不作为奖励依据。
3.被各收录系统收录的学术论文,均以教育部指定的科技查新
工作站提供的检索证明为准,同项成果发表、不同系统收录的以
最高等级奖励。
三、授权专利成果(职务发明)
奖励级别
A级
B级
C级
奖励标准
1万元/项
0.5万元/项
0.2万元/项
奖励条件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四、已结题课题
1. 课题类别及奖励标准
课题类别 立项资助课题
的100% 奖励,其中重
大或重点课题按到账
经费的120%奖励。
教育部、科技部
纵向科研课题
一般课题按到账经费
的80% 奖励,其中重
大或重点课题按 到
账经费100%奖励。
奖励3万元/项
立项不资助课题
奖励5万元/项 国家级纵向科研课题 一般课题按到账经费
其他省部级纵向科研
课题(国家其他各部
委、省社科规划办课
题、省长资金、高层
次人才特助经费项
目、科技厅课题)
省教育厅课题
横向课题
一般课题按到账经费
60% 奖励,其中重大
或重点课题按到账经
费80%奖励。课题批文
有规定配套标准的,
按照批文执行奖励。
按批文规定配套比例
进行奖励。
按到账经费总额的
15%奖励。
奖励1万元/项
奖励0.5万元/项
2.各类纵向课题的奖励金额每项最多不超过20万元,各类横向
课题的奖励金额每项最多不超过3万元。
3.各类课题只有在结项后方可获得奖励。
4.各类课题在研究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可将
奖金改成配套经费用于课题研究。
第五条 奖励申报审核程序
每年的科研成果申报于当年12月至次年元月进行,由成果
所属的单位或部门进行统一登记后,于元月31日前报学校科研
处进行审核,同时提交成果原件(获奖证书、著作、刊物原件、
专利证书、结题证书的彩色扫描数字图像文件)在科研处存档备
案。
第六条 奖励的发放程序
本年度申报的科研成果,经科研处审核无误,并经公示无异
议后,于次年6月份以前统一发放。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研成果不予奖励
1.不在贵州财经大学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即完成人离开贵
州财经大学(含调离、辞职或离职)以后完成的科研成果,不在
奖励之列。论文、专著以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时间为准,课题以主
管部门同意结题的时间为准,科研奖项和专利以文件或证书的时
间为准。
2.当年没有承担学校的任何教学任务,且又拒不接受学校安
排的教学任务。
3.科研成果完成人有违背科研道德、学术规范行为的违纪违
规情形并查证属实的。
4.凡不按有关要求按时进行成果登记的单位或部门,其教学
科研人员当年的科研成果均不能获得本办法规定的奖励。
第八条 对于我校的年薪制教授、候鸟型人才,在完成合同
规定的全部任务后,对于超额完成的科研成果按照本办法给予奖
励,但奖励的科研成果必须以我校为第一完成(署名)单位。
第九条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之前的相关奖励办法
同时作废。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2:
贵州财经大学重要学术期刊目录
1.本目录是结合我校学科发展情况修订,并参照 CSSCI、
CSCD、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北京
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武汉大学RCCSE和国际权威
刊物版本及有关高校制定的核心刊物目录。
2.修订原则以学术权威性和影响力为主,又统筹兼顾各学科的
实际和平衡。(1)特类学术期刊包括《Nature》、《Scienc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及《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四种期刊。
(2)Ⅰ类学术期刊包括《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两
种期刊。
(3)Ⅱ类学术期刊是《管理世界》一种期刊。
(4)Ⅲ类学术期刊的分类是根据CSSCI及北大核心期刊目
录排名,并根据我校学科建设发展情况确定;凡被SCI(核心版)、
SSCI检索系统收入、被《新华文摘》转载(3000字以上)的学
术论文视同Ⅲ类学术期刊论文。
(5)Ⅳ类学术期刊是CSSCI来源期刊(该类期刊随南京大
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当年公布目录的变动而动态调整),
凡被EI核心版期刊、SCIE期刊收录的论文视同Ⅳ类期刊论文。
(6)Ⅴ类学术期刊是北京大学图书馆确定的核心期刊(该
类期刊随北京大学图书馆当年公布目录的变动而动态调整),被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3000字以上)、《高校文科学报
文摘》(转载3000字以上)、《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的学术论文、被EI、ISTP等收录的会议论文视同Ⅴ类学术期刊
论文。
(7)Ⅵ类学术期刊是其他公开出版的期刊(不含增刊、专
刊、特刊等非正刊发表的论文),需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发
行,具有ISSN号和CN号。
3.本目录未涵盖的一级学科,若发表在相应学科权威刊物的
论文,或在国(境)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其他论文,本人可
以申报,并提供当期期刊,经学院认定和推荐,由学校科研处提
请校学术委员会认定。
学科
综合类(11)
(两大报刊只
限理论版,且
2000字以上,
其它版上发表
的论文一律不
期刊名称
中国社会科学
光明日报(理论版)
人民日报(理论版)
国外社会科学
学术月刊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主办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光明日报社
人民日报社
中国社科院
上海市社会科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大学
级别
(Ⅰ)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能作为奖励依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
据)
学版)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
学版)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
学·社会科学)
中国科学
科学通报
哲学研究
哲学、马克思
主义(5)
哲学动态
教学与研究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马克思主义研究
经济研究
世界经济
经济学动态
中国经济史研究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经济科学
财经研究
中国工业经济
金融研究
应用经济学
(11)
国际经济评论
财贸经济
财政研究
国际贸易问题
清华大学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Ⅰ)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复旦大学
南京大学
中国科学院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科院哲学所
中国社科院哲学所
中国人民大学
中共中央编译局
中国社科院马列毛研究所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
治研究所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中共中央编译局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中国金融学会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
究所
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所
财政部、中国财政学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理论经济学
(8)
国际金融研究
统计研究
中国国际金融学会
中国统计学会、国家统计局
统计科学所
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技术
经济研究所
中国税务学会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科技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管理学
部、天津大学
中国会计学会
中国审计学会
国务院办公厅
南开大学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
理科学研究所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
中国法学会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
治研究所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
中共中央编译局世界所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
中国人民大学
(Ⅲ)
(Ⅲ)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税务研究
中国农村经济
管理世界
中国软科学
管理科学学报
管理学
(8)
会计研究
审计研究
中国行政管理(理论栏)
南开管理评论
科研管理
法学研究
法学(4)
中国法学
法学家
中外法学
政治学研究
世界经济与政治
中共党史研究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社会、人口学
(3)
社会学研究
人口研究
(Ⅲ)
(Ⅲ)
(Ⅲ)
(Ⅱ)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政治学(4)
中国人口科学
教育研究
教育学(3) 高等教育研究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中国文学与外
国文学(3)
文学评论
文学遗产
外国文学评论
中国语文
语言学(3) 当代语言学
外语教学与研究
艺术学(2)
文艺研究
音乐研究
新闻与传播研究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
学学报
历史研究
历史学(4)
中国史研究
近代史研究
当代中国史研究
图书馆学、情
报学、档案学
(2)
中国图书馆学报
情报学报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
动经济研究所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华中科技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
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
中国社科院外国文学研究所
中国社科院语言学研究所
中国社科院语言学研究所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艺术研究院
人民音乐出版社
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
中国传媒大学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新闻与传播学
(2)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
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
中国社科院当代中国研究所
中国图书馆学会、北京图书馆 (Ⅲ)
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中国
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
学研究所
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
学研究所
中国体育科学学会
(Ⅲ)
民族研究
民族学(2)
世界民族
体育类(2) 体育科学
(Ⅲ)
(Ⅲ)
(Ⅲ)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数学(2)
计算机科学与
技术(2)
数学学报(A、B辑)
数学年刊(A、B辑)
计算机学报
软件学报
北京体育大学
中国数学会
国家教育部
中科院计算研究所
中科院软件研究所
(Ⅲ)
(Ⅲ)
(Ⅲ)
(Ⅲ)
(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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