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0日发(作者:)
关于淮北矿业2015年机构设置和
人力资源计划实施的意见
公司各单位:
为应对日益严峻的经济形势,进一步有效控制集团公司
人力资源总量,优化用工结构,降低人力成本,经研究,制
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为目标,以“大力推进专业
化管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为手段,积极实施“源头控制,
优化配置、畅通出路,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全面推行内部市
场化工资分配”等保障措施,突出提高单产和单进效率考核,
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完成。
二、总量指标
(一)2015年末机构控制指标
严格控制各单位科级机构总数。已明确机构设置的单
位,要严格控制在机构总数范围内;拟刷新或未明确机构设
置的单位,拟减少机构67个,到2015年末全公司科级机构
总数控制在1450个以内。持续推进两级机关大部门制改革,
公司机关部室控制在15个以内。集团公司机关各部室不得
以任何形式干预基层单位机构设置,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
在机构总数范围内自主设置机构。
(二)2015年末在岗员工总量控制指标
2015年末全公司在册在岗员工人数控制在82200人以
1
内(不含合资方委派和子公司自主招聘人员2500人),按系
统(单位)分,23对生产矿井控制在56100人以内,3个中
央选煤厂控制在4400人以内,铁路运输处控制在3100人以
内,工程处按“4+1”管控模式控制在7200人以内,其余单
位控制在11400人以内。(
注:考核时对接人员统计在输入单位,
从输出单位剔除
)
全公司现有在册在岗管技人员11692人(不含控参股子
公司自主聘任298人,今后自聘管技人员占单位管技人员定
员指标),到2015年末减少242人,总数控制在11450人以
内。今后将按照科学设置、压缩总数、能兼则兼、宁缺勿滥
的原则,严格控制管理岗位职数。除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
需要设置的副总师岗位外,其余不单独设置;公司机关部室
和基层单位副总师能兼任科室负责人的原则上兼任。
(三)减员指标
1、在册员工减员4500人
⑴在册在岗员工减员3500人;
⑵在册不在岗员工减员1000人。
2、清退外委劳务人员2500人
⑴生产矿井:567人。其中,淮海公司混岗249人、破
产矿井返聘退休人员246人、劳务工72人。
⑵工程处:900人。
⑶地面经营类单位:224人。其中,物业公司138人、
相王府宾馆86人。
⑷非煤子公司:809人。其中,华塑公司298人、临涣
2
焦化120人、中利发电100人、雷鸣科化70人、金园房地
产公司11人、房地产开发公司2人、绿原公司35人、煤电
技师学院111人、医疗集团62人。
(四)在册在岗员工转岗分流指标:3400人
1、向集团公司外部劳务输出900人。其中,23对生产
矿井、工程处等向集团公司外部劳务输出770人(不含已向
蒙泰范家村煤矿劳务输出285人),3个中央选煤厂向集团公
司外部劳务输出130人。
2、调整结构,转岗分流2500人
⑴生产矿井1500人:富余人员向非煤子公司劳务对接
输出300人,向信湖筹备处转岗300人,井下辅助向采掘转
岗500人,向工程处钻探分公司转岗400人。
⑵工程建设公司800人:土建分公司600人和机电安装
分公司200人转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⑶铁运处200人:向焦化、盐化等单位转岗200人。
具体见附件:《2015年集团公司在册员工减员分流及劳
务工清退计划表》。
具体在册员工减员分流及劳务工清退按系统、单位、阶
段分解考核指标另行下文。
三、实施办法
(一)总量控制
1、加强定编定员管理,控制用工总量。全面核定集团
公司各单位编制和用工总量,各单位编制和用工总量必须控
制在定编定员总量以内。继续推进“三清理”工作,超编单
3
位和拟优化编制单位管技人员提职聘任一律暂停。年底根据
完成情况和奖罚政策严格考核兑现。
2、严格控制新增用工。凡集团内部能实行劳务对接的
必须劳务对接,最大限度地分流富余人员。按国家政策安置
的退役士兵、协议中断劳动关系返岗男员工一律安置在采掘
一线,退役女士兵、协议中断劳动关系返岗女员工一律安置
到地面生产岗位。2015年招聘主体专业高校毕业生控制在
100人以内,且要重点安排到复杂矿井一线锻炼(配置到非
煤矿单位的毕业生安排到一线锻炼)。
3、规范新增用工审批程序。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含
控股、参股子公司二级单位)需新增劳动用工(含高校毕业
生、劳务派遣工)的,必须向集团公司上报用工计划,经集
团公司审批后,由劳动人事主管部门牵头办理用工手续。任
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招用。工程处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决
定权收回集团公司管控。
4、严格控制破产矿井退休人员返聘。符合破产返聘条
件返聘的人员占单位管技和技能岗位定员指标。男性管技人
员一律返聘到井下辅助岗位,女性管技人员一律返聘到后勤
物业系统;男性技能人员一律返聘到采掘一线,女性技能人
员一律返聘到地面生产岗位。所有返聘人员一律实行前备案
制,费用由单位工资支付。
(二)优化配置、畅通出路
1、积极实施对外劳务输出。2015年力争再托管2-3对
外部生产矿井,输出员工770人以上;托管2-3个外部选煤
4
厂,输出员工130人以上。
2、进一步清退劳务用工和继续扩大对内劳务对接。加
大非煤子公司劳务用工清退工作力度,继续扩大煤炭主业与
非煤子公司之间劳务对接。劳务费核入单位成本,包干使用。
集团公司内部劳务对接采取集团公司协调与内部劳务市场
化竞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完善内部退养政策。继续执行内部退养政策,并进
一步完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工、全民合同制员工,经本人
申请,单位同意,集团公司审批后,可办理内部退养。
⑴井下工作年限满9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的员
工。
⑵地面、机关男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之内或者
工作年限25年以上。
⑶女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之内(女管技距法定退
休年龄15年之内)或者工作年限20年以上。
⑷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被省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
全丧失劳动能力但缴费及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员
工以及被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含本企业工作
年限10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工);被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年龄满45周岁且本企业工作年限满25周年不适合井下作业
的男员工(含劳动合同工)。工作年限10年以上,精神病史
5年以上(含5年)和癌症员工。
4、提前离岗。管技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
5
岁,经个人书面申请、集团公司同意,可改任调研员或提前
离岗。
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中层管理人员和符合特殊工
种退休条件的科级及以下管技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
满45周岁,经个人书面申请、集团公司同意,可改任调研
员或提前离岗,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
离岗期间,科级(含副总)及以下管技人员执行本单位
地面同级别人员相应的岗绩工资系数,岗绩工资基数按本单
位在岗人员标准执行,并享受所在单位集团公司核定浮动工
资的60%;改任调研员期间年薪待遇按同岗位60%执行。离
岗和改任调研员后其他各类奖金、生产性津补贴和风险抵押
金均不执行。驻地在省外单位员工提前离岗按省内同类型单
位标准执行。
5、女管技人员转技能岗退休。对自愿放弃管技岗位转
技能岗位退休的女员工,经个人书面申请、集团公司同意,
每提前一年一次性补贴2万元(最多5年)。女员工由管技
岗位转到技能岗位的,须变更劳动合同。
6、加大对在册非在岗中待分待处、长伤、长病人员管
理力度。2015年一季度对待分待处人员进行全面梳理,适合
上岗条件的一律上岗,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办理内部退养,
不愿上岗或不适合工作岗位需要的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国
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淮矿劳【2013】330号文件精神,对
长伤、长病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做出相
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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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完善协议中断劳动关系政策。本企业工作年限超过3
周年岗位富余的全民固定工和全民合同制员工,以及本企业
社保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劳动合同工,经个人申请,单位
同意,可以办理协议中断劳动关系。
(三)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创新分配模式,促进减员分
流
1、强化考勤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使用面型(虹
膜)电子考勤,实现实时动态电子考勤管理,对出勤异常的
要设置自动预警,每季度按照《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惩处暂行
规定》处理一次,不得拖延。每月考勤运用、分配结果报劳
动工资部备案、审查。
2、全面推行内部市场化工资分配。加大内部市场化工
资分配力度,变“发工资”为“挣工资”,激励员工一人多
岗,多劳多得,促进减员分流,用市场化工资分配杠杆引导
员工向生产一线、向井下一线岗位流动。
3、加强新增在册员工试用期、首期劳动合同考核。新
增在册员工在试用期间(6个月)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或
不适应岗位要求的,要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首期合
同履行期内(3年),经考核不符合续订条件的不予续订劳动
合同。
4、严格控制人员倒流。严格控制新区向老区流动,生
产一线员工向辅助、地面岗位流动。禁止采掘工专职从事辅
助岗位(地面装、跟、运料,要车皮,三铁管理员,卫生工
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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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力实施专业化管理,优化岗位配置,促进减员
分流
1、实施综采安拆专业化管理。按照2015年各单位安拆
工作面架数合理测算安拆费用,安拆专业化公司通过完成安
拆任务挣取工资费用。综采安拆专业化人员2015年一季度
全部到位。
2、实施设备维修专业化管理。2015年,集团公司设备
修理全部采取内部市场化运作,鼓励各单位自制加工、自己
维修。
3、实施电力专业化管理。将临涣工业园110千伏变电
站,杨庄、临涣、芦岭3家矸石电厂以及井口瓦斯电厂统一
划归淮北矿业电力公司集中管理。2015年元月1日前专业化
人员全部到位。
4、实施选煤专业化管理。袁庄、祁南、芦岭、朱仙庄4
家井口选煤厂2015年元月1日后统一划归淮北选煤厂,实
施专业化管理。
(五)进一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减少岗位用工。机电
装备部按照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要求,指导、监督基层
多上设备少用人,2015年力争转岗分流1000人。
(六)强化管理,提高单产、单进,优化采掘队伍配置
1、强化掘进管理。掘进队伍执行“以米计资”,禁止掘
进队伍干杂活,提高单进。工程处岩巷队伍承担集团公司开
拓延深工程施工,煤巷工程全部移交生产矿井承担。重新对
工程处岩巷队伍定编定员,工程处岩巷掘进队伍中原有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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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放炮、井下瓦斯监测、安监等辅助工作全部由矿井承担。
富余人员配置到岩巷队伍,裂变岩巷队伍数量,充实到信湖
掘进队伍。
2、提高单产、单进,减少采掘定编定员。2015年继续
执行生产矿井采掘区队动态管理,差异化定员。通过提高单
产和单进效率,减少采掘用人,与2014年定编定员比, 2015
年力争采煤队减少3支,定员减少400人;自营掘进队减少
22支,定员减少1300多人,补充到采掘缺员岗位。
四、有关要求
1、加强宣传,正面引导。让广大职工了解减员分流工
作是为了提高企业抗击经济危机、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是
以提高企业生产效率、经济效益和稳定员工收入为出发点和
落脚点。不是运动式的下岗,是让合适的人上合适的岗;是
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予以合理、合法地转岗分流,达到
岗位效益最大化。
2、稳妥推进,确保稳定。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等法律、法规为准绳,规范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管理,避免
劳动争议、集体上访等事件的发生。各单位要站在全集团公
司的高度,提高认识,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在册员工转
岗分流和清退外委混岗人员工作,确保稳定,避免群体事件
发生。否则,按照《关于印发淮北矿业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
管理人员问责办法的通知》(淮矿发〔2013〕21号)有关规
定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3、保障权益,落实制度。员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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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休息休假权利,各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员工带薪年休假
制度,凡放弃年休假人员必须由员工本人提前一周提交书面
回执,经基层单位领导同意后,报组织人事、劳资部门备案。
转岗分流过程中的转岗分流人员要服从单位工作安排,不服
从单位工作安排的予以待岗处理。
4、强化落实,严格问责。对违反人事管理规定的,严
格按照《淮北矿业人事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淮矿发
〔2014〕50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意见从2015年元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
附件:《2015年集团公司在册员工减员分流及劳务工清
退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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