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5日发(作者:)

发出商品科目使用说明和审计程序

一、发出商品科目使用说明

本科目核算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

(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

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本科目可按购货单位、商品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发出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对于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

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

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发生退回的,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

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

还应结转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

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二、发出商品审计程序

1.获取或编制发出商品的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

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检查发出商品有关的合同、协议和凭*,分析交易实质,检查其

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检查发出商品品种、数量和金额与库存商品的结转额核对一致,

并作交叉索引。

4.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发出商品结转的计价方法,并抽取主要发出

商品,检查其计算是否正确;若发出商品以计划成本计价,还应检查

产品成本差异发生和结转金额是否正确。

5.编制本期发出商品发出汇总表与相关科目勾稽核对,并复核发

出商品发出汇总表的正确*。

6.审核有无长期挂账的发出商品事项,如有,应查明原因,必要

时作调整。

7.检查发出商品退回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查阅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天发出商品增减变动的有关账簿记录和

有关的合同、协议和凭*、出库单、货运单等资料,检查有无跨期现象,

如有,则应作出记录,必要时作调整。

9.根据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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