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6日发(作者:)
2015陕西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篇一
2015陕西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2015年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
一、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有关政策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与《职位表》同时公布。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1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申论
本次考试在11个市区政府所在地设立考区。报考各市职位的考生在该市政府所在地考区参加笔试;报考杨凌示范区职位的考生在杨陵区参加笔试;报考选调生职位、省级机关和省垂直系统职位的考生,统一在西安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将于2014年5月上旬统一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省政府门户网或省公务员局网查询。
(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加分方式
2012年11月9日发布的《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务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退役士兵,应在2014年4月14日至 4月16日,按本人 所报考职位归属系统(分党群、行政),向本人退役地的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申请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有关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部门实施。专业科目考试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省考录办按职位,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 倍的职位,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 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统一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参加体能测评。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职位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不超过录用计划总数5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后出现的缺额,等额递补一次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递补。
(五)面试
省考录办统一安排全省面试工作,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专业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2(有专业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50%+(专业科目成绩÷1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总成绩含退役士兵加分。
二、体检
省、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与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对于面试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的,按录用计划数综合成绩末位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总成绩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时,属英烈子女或退役士兵的,优先进入体检。
对于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有1人参加面试的,如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则进入体检;有2人(含)以上参加面试的,先以综合成绩排序,除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外,该职位其他面试人员进入体检,如综合成绩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则进入体检。
2023湖南省常德市市直事业单位集中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公 篇二
2023湖南省常德市市直事业单位集中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公告
1.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2.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常德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
1.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专业要求:报考专业以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准(有其他专业要求的岗位除外);
4.其他要求:2023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5.常德技师学院招聘岗位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
7.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招聘计划及专业
4.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3年6月22日9:00-6月24日16:00
网上资格初审:2023年6月22日9:00-6月24日18:00
(二)报名网址
(三)报名程序
浏览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进入“常德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报名入口”,考生注册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报名填表->上传照片->提交审核->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查验报名信息->报名结束。
报考人员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期间除个人电子照片外,无需上传其他电子文档。
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须及时查询招聘单位的资格审查结果(一般半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得再更改个人报名信息。
2023年6月25日17:00前在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名单。
(四)最低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照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能低于2:1,否则核减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
5.笔试
(一)准考证打印
(二)笔试时间、地点和范围
时间:2023年7月2日上午9:00-11:00。
地点: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范围:综合知识(政治、经济、法律、管理、文史、科技等基本知识)或写作或相应岗位专业知识(详见岗位表)。
(三)笔试成绩公布
2023年7月4日9:00前,在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义,须在2023年7月4日12:00前申请查分(查分方式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成绩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2023年7月4日17:00前公布查分结果。
6.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报考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的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2023年7月5日10:00前在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公布《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院(柳叶大道189号)一楼人力资源招聘大厅。
(三)现场资格复审要求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 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性负责。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因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递补1次。
7.面试
2023年7月14日12:00前在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及《面试人员名单》。
(一)面试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面试方式
常德技师学院岗位、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部分教师岗位及专技岗位和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岗位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其他岗位均为结构化面试(详见岗位表)。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面试定于2023年7月16日进行。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8.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9.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应出具体检结论。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申请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3﹞26号等文件执行。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0.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客观的考察结论。
11.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
12.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拟聘对象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拟聘对象名单在常德智慧党建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13.聘用审批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提供拟聘用人员档案,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14.注意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签定《诚信书》,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
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此次公开招聘笔试安全平稳进行,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规定,考生进入考场前需理解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常德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附件3)。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市委组织部人才发展科)。
************(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详见岗位表。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2023年常德市市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岗位表
2.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2023年常德市市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
保密资格现场审查,企业都应了解的内容!! 篇三
保密资格现场审查,企业都应了解的内容!!
保密资格审查分为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通过书面审查方可进行现场审查。未通过书面审查的,终止审查,作出不予通过的决定。那么企业在现场审查时需了解的内容有哪些呢?
现场审查时被审查单位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有:
1、申请书(审查组成员每人一份)
2、汇报资料(审查组成员每人一份)
3、行政组织机构清单(2份)
4、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清单(2份)
5、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细目(2份)
6、涉密人员名单(2份)
7、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总台账(2份)
现场审查的主要工作
(一) 首次会议
1、听取汇报和说明。审查组组长主持召开首次会议,听取被审查单位负责人介绍本单位基本情况、近年来保密工作开展情况及对《申请书》填写内容的有关说明,对重新申请单位还应当包括上次现场审查或复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说明
2、进行现场提问。审查组成员对汇报和说明中的不明事项,有针对性的进行提问。
参加会议人员一般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保密委员会成员,会议时间不超过60分钟
(二)、审查文字材料
现场审查依据《评分标准》,按照分工逐项审查单位保密工作档案记录,验证《申请书》中的有关事项,了解被审查单位保密工作开展情况,为现场检查做好准备。
(三)进行现场检查
1、谈话。主要对象是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人,分管其他业务的负责人、涉密人员等。 2、测试。涉密人员保密知识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试卷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考试时间为60分钟。参加考试的人数由审查组根据被审查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10-30人。参加考试人员应包括不同岗位的各类涉密人员,中层以上领导应占有一定比例。
3、检查。根据被审查单位的实际情况,依据《评分标准》逐项检查被审查单位保密制度落实情况,做出审查记录。
(1) 对单位、涉密部门负责人的检查比例不低于30%
(2) 对涉密人员的检查比例约为单位涉密人员数量的20%,一般为10-100人。
(3) 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检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80%
(4) 技术检查。
(四)形成审查结论
现场检查结束后,审查组组长组织现场审查组成员集中评议,讨论研究形成被审查单位是否符合标准的审查结论,并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填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现场审查(复审)意见书》(一式2份)
在评议过程中对具体项目评分产生意见分歧时,可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票数超过半数的,形成审查组意见;票数相当时,由审查组组长决定,形成审查组意见。
(五)末次会议
审查组组长主持召开末次会议,参加会议人员一般与首次会议人员相同,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60分钟内。会议主要内容是:
1、逐项讲评审查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
2、通报审查意见和审查结论;
3、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审查意见和结论发表意见
4、审查组组长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现场审查(复查)意见书》签字确认;
5、审查组组长提出工作要求,宣布现场审查工作结束。
(六)现场审查保密要求
现场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不得随意查看、复制或下载与审查认定无关的涉密信息内容。确因工作需要钱查看、复制或下载的,应当经被审查单位同意,由审查组组长审批并履行相关手续,按照保密要求管理和使用,审查工作结束后,退还被审查单位。
现场审查后的主要工作
现场审查结束后,现场审查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现场审查(复查)意见书》(含电子版)等有关材料上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
被审查的单位应如实填写《军工保密资格认定现场审查廉政监督表》,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局机关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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