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6日发(作者:)
资质认定复审实施方案 篇一
资质认定复审实施方案
一、背景。
为了提高资质认定的准确性和公平性,保障各方利益,我公司决定对资质认定进行复审,以确保认定结果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二、复审对象。
所有已经通过资质认定的申请者均需要进行复审,以确认其资质认定结果的有效性。
三、复审程序。
1. 提交申请,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向资质认定部门提交复审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资料审核,资质认定部门将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3. 现场检查,对于需要现场检查的申请者,资质认定部门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以核实其资质情况。
4. 复审结果,资质认定部门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和现场检查情况,对其资质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并出具复审结果通知。
四、复审要求。
1. 申请者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复审申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2. 对于需要现场检查的申请者,需积极配合资质认定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 申请者需保证其资质认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有不实情况将取消其资质认定资格。
五、复审结果处理。
1. 合格,对于通过复审的申请者,资质认定部门将维持其原有的资质认定结果,并出具复审通过通知。
2. 不合格,对于未能通过复审的申请者,资质认定部门将取消其原有的资质认定结果,并出具复审不通过通知。
六、复审时间安排。
具体的复审时间安排将由资质认定部门另行通知,申请者需密切关注相关通知,确保按时完成复审流程。
七、复审费用。
资质认定复审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者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八、其他事项。
1.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于资质认定复审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或问题,资质认定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做出合理的解释和决定。
以上即为资质认定复审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各位申请者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复审流程,确保资质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感谢各位的配合和支持!
资格审核提交材料目录 篇二
附件2
资格审核提交材料目录
报考人员下载并打印此表,请自备好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并签名,于资格审核时本人携带材料提交现场审核。材料复印件(2-6项,A4格式,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此表背后。
1 《报名登记表》
2-1居民身份证
2
2-2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1学历证书
3-2学位证书
3
3-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0年毕业生提供)
3-4就业协议书(2020年毕业生提供)
4
4-1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及有效证明材料等,社会人员提供)
5-1结婚证(已婚人士提供)
5
5-2计生证明
6-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6
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备注
本人 本人承诺以上提供的证书和材料属实,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应承诺 聘资格。
本人签名: 初审签名: 复审签名:
考生电话:
2020年 月 日
2023年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派出院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篇三
根据《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笔试、资格复审,现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派出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检察官助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递补等环节,按照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3:1的比例,确定15人参加面试(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职位
(一)面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星期六)。开考时间为上午8:30.各考生面试具体时间详见附件。
考生集中时间:2023年4月22日上午7:20.
(二)面试集中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厦大门口(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56号附1号,省检察院东侧),考生可乘坐15、66、72、556、586、625、723、804、811路等公交车至雄楚大道BRT珞狮路站下车)。
(三)面试职位:司法警察岗、文字综合岗。
三、有关要求
2.请考生提前熟悉面试地点,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按时前往报到地点,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4.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在进入候考室前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携带进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等考试区域。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的,无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透露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等信息,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
原文标题: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派出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检察官助理)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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