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日发(作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
于推荐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 【公布日期】2022.06.24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22.06.24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
正文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
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国家高新区管委
会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关于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
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6号)精神,现将我省推荐评选工作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国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所属处级及以
下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及其直属公共服务机构等处
级及以下机构。
2.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国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
在岗人员,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及其直属公共服务机构的
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并享受待遇的,一般不参与评
选,如近5年内作出新的突出贡献,可以参加评选。
(二)名额分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分配给我省的推荐名额为:先进集体5个、先进
工作者4名,实行差额评选表彰。
按照评选条件,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科
技管理部门,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或先进工作者1名,二选一。先进工作者重点向
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和岗位上的同志倾斜。没符合条件的也可不推
荐。省科技厅可在本厅及下属单位范围内推荐符合条件的先进集体1个或先进工作
者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
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
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
一致。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
神,2017年以来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违法违纪案件和严重“四风”问题,并具
备下列条件之一:
1.改革创新,开拓科技创新管理新局面。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
“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的新定位、新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
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
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出符合中央精神、具有本地特点、务实创新、操作性强的科
技创新工作新思路、新设计和新举措。
2.锐意进取,敢于应对科技创新发展新问题。坚持“四个面向”,在强化国家
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基础研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
位、发展民生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科技创新生态、
扩大开放合作、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提升国家科技安全能力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
形成了创新治理的新机制、新做法、新经验。
3.精准施策,积极落实科技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
服”改革,推动各项科技改革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加强科技与经济、金融等其他领
域部门长效协同联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在关键领域改
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统筹区域科技创新工作,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协同、高效、开
放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4.作风优良,领导集体凝聚力、战斗力强。领导班子信念坚定,廉洁奉公,团
结协作,富有进取精神,能够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面,坚持
民主集中,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构建创新文化、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和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成效显著,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或社会公信力。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
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
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
一致。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乐于奉
献。至今,连续从事科技管理工作5年(含)以上,未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并具
备下列条件之一:
1.爱岗敬业,在科技管理事业和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坚持“四个面向”,落
实“四抓”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
科技创新的各项文件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勤于付出、敢于创新,在
工作中履职尽责,不计较个人得失,发挥骨干带头和先锋模范作用。
2.锐意改革,在落实科技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中有突出贡献。积极贯彻落实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部署,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落实科技创新政策、营造良好
科技创新生态等方面勇于改革创新,发挥突出作用,相关工作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
应。
3.勤于钻研,具备较高科技管理专业化水平。在科技管理工作实践中,善于把
握科技规律,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中央精神与上级要求,在科技创新发展
规划、政策法规、科研管理、监督评估、监测调查以及推动重点领域创新发展等工
作中表现出较强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4.勇于担当,敢于应对急难险重事件和科技管理难点问题。在应对科技体制改
革的瓶颈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和科技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急难险
重任务时,能够勇挑重担,科学应对,表现突出,赢得人民群众的赞誉。
5.求真务实,在科技服务企业、科技服务基层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带头践行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联系群众,为科研人员和各类创新主体办实事、解
难题,在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产学研结合,强化
产业链供应链科技支撑,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向基层集聚,提升中小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服务意识强,在本系统和服务对象中公
认度高。
6.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
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1.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
研究审议决定,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
件、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
2.所在单位按照初审推荐对象的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3.推荐单位将有关材料报省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4.省推荐评选领导小组按照全国评选表彰办分配名额,差额推荐。
5.根据全国评选表彰办初审反馈情况,省推荐评选办对初审通过对象在全省范
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报送推荐材料。
(二)工作要求
1.严格评选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坚持德绩兼备,以思想政治表
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和示
范性。要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
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对推荐工作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在
推荐评选过程中,省推荐评选办对推荐对象存在异议的,推荐地区和有关单位应认
真调查,尽快提出处理意见。如果不及时反馈意见,将取消该推荐对象的评选资
格。
2.坚持面向基层。推荐评选工作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
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和岗位上的同志倾斜。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先进工作者总数的
20%以内,在事业单位担任处级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职称且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的专
业技术人才可按科研人员身份参评。
3.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
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不予递补或重报。对评选工作中
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
已受表彰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经查实后按程序撤销其所获表彰奖励。
4.按时报送材料。各推荐单位须于7月5日前,将初审推荐材料(纸质版1式
3份,附电子版光盘)报省推荐评选办,电子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存
储为word与pdf(含有关印章或签字等相关内容的扫描件)两种格式,用光盘报
送。因提交的电子版材料缺失(或与纸质材料不一致)导致无法评审或评审信息不
充分的由报送单位负责。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初审推荐工作组织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公
示情况、考察情况、推荐对象及其简要事迹(不超过300字)等。
(2)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附件2)。
(3)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表(附件3)。
(4)征求意见表(附件4、附件5)。
表格电子版可在科技部网站()下载。如推荐材料涉
密,需通过机要途径寄送。国家表彰奖励信息系统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方网
站()表彰奖励专题专栏登录,可通过网站查看使用说
明书。
全国评选表彰办初审意见反馈后,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联合成
立江西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负责推荐评选的日常工作。
联 系 人:郑莎、罗斌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邮编:330046。
为加强工作协调,省推荐评选办建立推荐评选工作群,请各单位联系人扫二维
码加入微信群:
请各单位于6月27日前,将工作联系表(附件6)报送评选办公室。
附件:
1.江西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
3.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表
4.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征求意见表
5.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6.工作联系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24日
附件1
江西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犹 王莹 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
叶志忠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陈金桥 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
姜 伟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和绩效管理处处长
储怡士 省科技厅办公室负责人
张 馥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刘 洁 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处长
彭新平 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处处长
淦 荣 省科技厅条件财务处处长
幸红星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处长
秦桂芳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刘清梅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处长
刘 忠 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处长
熊怡莎 省科技厅引智与人才处负责人
胡华林 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处长
章秀峰 省科技厅科技监督处处长
邓吉洪 省科技厅人事处负责人
汪仕勇 省科技信息所党委书记
宋高堂 省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负责人
唐井熊 省科技事务中心主任
XXX平 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书记、主任
詹选怀 庐山植物园党组书记、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陈金桥(兼)
副主任:张 馥(兼)
邓吉洪 省科技厅人事处负责人
成 员:
王志勇 省科技厅人事处副处长
郑 莎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
樊姝翌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和绩效管理处干部
附件2
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
集体
名称
集体
级别
集体
负责
人
姓名
奖惩
情况
集体负责人 职务 联系人及 电话
集体性质 集体人数
所属单位
主要
事迹
(不
超过
1500
字)
该集体上述情况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签字人(所属单位负责
人): (盖 章)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 情况属实,同意推
荐。 签字人: (盖 章)
(省级科技管理部门) 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签字
人: (盖 章)
附件3
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表
政治
姓名 性别 民族
面貌
单位
工作单位
性质
行政
职务
级别
联系
身份证号
电话
个
人简历 (从学徒
或初中毕业填
起)
奖惩情况
职称
学位
学历
主要事迹 (不超
过1500字)
该同志上述情况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签字
人(所在单位负责人): (盖 章)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 情况属实,同意推
荐。 签字人: (盖 章)
(省级科技管理部门) 情况属
实,同意推荐。 签字
人: (盖 章)
附件4
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征求意见表
集体名称: 集体所属单位:
纪检 监
(盖 章)
察 机关
年 月 日
意见
组织 人
事 部门
(盖 章)
年 月 日
意见
省级 公
(盖 章)
安 部门
年 月 日
意见
注:
1.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2.由省级评选机构统一征求省级公安部门意见。
附件5
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姓名: 单位: 职务:
纪检 监
(盖 章)
察 机关
年 月 日
意见
组织 人
(盖 章)
事 部门
年 月 日
意见
省级 公
(盖 章)
安 部门
年 月 日
意见
注:
1.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2.由省级评选机构统一征求省级公安部门意见。
3.此表不得由推荐对象本人负责联系填。
附件6
工作联系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评选工作机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传 真
构
负责人
手 机 电子邮箱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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