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7日发(作者:)

复旦大学教务处文件

复旦教通字[2013]22号

关于在2012级本科生中开设“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

教学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根据我校全面推进学分制建设计划,教务处继续实施多种证书教学培养项

目。

2013年将开设10个第二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新闻

学》、《法学》、《数理逻辑与科学哲学》、《对外汉语》、《英汉双语翻译》、

《外交与公共事务》、《哲学》、《宗教学》,其中《宗教学》是哲学学院新开

第二专业。

开设3个第二学士学位:《会计学》、《汉语言文学》、

公共事业管理

专业(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2012级以及2011级未修读的学生如今年需要报名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

请于2013年5月7日(周二下午)到开设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院系咨询相

关事宜,哲学学院5月7日周二下午2:00 在光华楼西主楼2504室为新开《宗

教学》第二专业举行咨询,5月7周二下午2:00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卫生事

业管理方向)》第二学士学位咨询地址在枫林校区西8号楼103本科教学办公室,

开设二专、二学位院系咨询电话见下表:

开设二专、二学位院系咨询电话

第二专业: 电话

国际经济与贸易 65642330

经济学 55664985

新闻学 55664699

法学 51630119

哲学 65643281

宗教学 65643281

数理逻辑与科学哲学 65643281

对外汉语 65642256

65642094

英汉双语翻译

55664010

外交与公共事务 55664294

第二学士学位: 电话

25011479

会计学

25011103

汉语言文学 65642302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54237238

1

需要报名的同学可以从教务处网页(/)及开

设专业院系教务办公室等处查询有关信息,并认真阅读所有材料,了解全部的规

定和要求。教务处公布的资料及用途是:

(1)复旦大学关于在2012级本科生中试行“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

教学的暂行规定

请同学们务必在阅读了该“规定”以后,再研究下列材料。

(2)各专业的“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培养方案

请同学们详细了解“培养方案”中的“培养要求、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针对自己的需求、知识结构、预修课程、课程进度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培养方

案”对自己的适用性。

校园URP信息化教务管理系统“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栏目中报名。

网址:

网上报名时间:

5月8日8:00--5月13日19:00

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课程是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扩大知识面而开设,但对

每个同学来说,需要考虑它们是否确实适合于自己的需求,是否学有余力,能否

承担相应的经济负担等问题。

我们将尽可能为同学们创造更多的机会,使这类教学培养工作今后不断地丰

富和完善。

(4)开课院系在校园URP教务管理系统网上录取报名学生

开课院系对申请修读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进行审核,网上学生报

名申请表后面附有该生成绩。审核后,录取名单由院系分管第二专业院系主任在

5月14日—5月17日

在复旦大学URP信息化教务管理系统网上录取、提交

教务处。教务处根据院系提交的名单进行审核后公布。

(5)“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选课课程表(选课用)印在新选课表中

最后面。

该表格中注明“人数”的课程,是指为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单独开班的

课程的最大接受人数,未注明单独开班课程是与主修专业课合上,请同学们认真

阅读有关规定。

附件:

(1)“复旦大学关于在2012级本科生中试行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学暂行规定”

(第3页)

(2)“第二专业教学培养方案” 、“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培养方案”

(第5页)

复旦大学教务处

201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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