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日发(作者:)

厦门地税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首批试点方案

为积极稳妥做好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推广应用工

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试点工作的组织保障

横向联网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内,涵盖税务登

记、申报征收、税款缴库、退库、更正、销号对账、网站等多项

业务和系统;对外,涉及财政、税务、国库、商业银行等多部门

协作,试点和推广工作要求高、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为切

实加强工作组织和指导,市局成立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

税工作组,细分为业务组、技术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横向

联网各项工作。

业务组成员:林宛东、洪鹏飞、高毓弘、黄亦发

技术组成员:沈在兴、叶丽华、周阳渠

业务组职责:负责制定本系统横向联网推行方案、管理办

法、联网系统相关业务处理流程及其他相关制度;指导解决推广

应用过程中的业务问题,并提出相关配套措施;协调处理与人民

银行、商业银行有关业务问题;制定培训计划,组织业务规程的

培训;督促指导各基层局签订授权扣款协议书。

技术组职责:负责制定联网系统技术实施方案和技术应急

预案,搭建系统测试、培训和正式运行环境,财税库银前置系统

与各应用系统相关接口的衔接,提供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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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横

向联网推行的各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的有效运转。

二、试点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试点单位。根据企业户及社保个人同时试点的要求,

首批试点单位选择直征局和思明区局。

(二)选户标准及数量。为保证试点顺利,首批试点户宜

从业务较为规范、配合度较好、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中挑选,

企业的涉税业务类型应尽可能全面(如税种的多样化、总分机构

等),企业开户银行应涵盖参与横向联网的13家商业银行。直征

局选取100户,所管征的银行应悉数纳入首批试点。思明区局选

取50户,20位社保独立缴费个人由规费处商思明区局确定。

(三)参与横向联网的13家商业银行:厦门市中国工商银

行、厦门市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中国银行、厦门市建设银行、

厦门市交通银行、厦门市中信银行、厦门市光大银行、厦门市民

生银行、厦门市招商银行、厦门银行、厦门市兴业银行、厦门市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厦门市邮政储蓄银行。

(四)首批试点户授权扣款协议书的签订和验证。

横向联网电子缴税要求纳税人与主管税务机关签订《授权

扣款协议书》,与开户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书》,为减轻纳税

人负担,对原通过“厦门市电子缴税信息系统”办理电子缴税的

企业实行批量签约验证。

1.直征局、思明区局选定试点户后应按照《首批试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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