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9日发(作者:2018绵阳一诊数学试卷)
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
一、学年小结
研究生学年小结是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阶段性历史记录。学年小结应实事求是地回顾研究生本人一学年来在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要正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新学年的努力方向。在交流的基础上,研究生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该表须正反面打印,请用黑色水笔签名,该表存入个人档案),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到工商楼200-5办公室。
二、评奖评优
1. 数学科学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与工作小组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担任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及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各系主任、研究所负责人、数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分管教学院长助理、德育导师、研究生工作相关人员及导师代表组成。
主任:闻继威
副主任:盛为民、郜传厚、姚晨
成员:王梦、王成波、毕惟红、任泊阳、李萌、吴彪、张庆海、张朋、张挺、陈卫、林智、徐翔、郭正初、黄炜、梁克维、熊晶蕾(以姓氏笔画排序)
数学科学学院行政与党委领导召集全院参评研究生进行动员,并安排研究生德育导师、研究生教育科有关工作人员及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同志到小班指导学年小结和评奖选优工作。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2. 评奖基本规则
(1)本次评奖评优工作充分考虑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充分发挥党支部和班委的作用,积极申报,认真审核,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评奖:
本学年未经请假迟到注册者、未经学院允许请人或者代人注册者,不能参加
评定;
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不能参加评定;
有课程成绩缺考或不及格(以研究生培养处成绩认定为准,特殊情况由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共同讨论认定);
英语课程未取得学分前(已满足免修条件未申请等特殊情况由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共同讨论认定);
已经开课的专业学位课程未通过前;
党员学生未经请假在本年度不参加组织生活或者相关会议累计达到2次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定;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数学科学学院要求的相关活动达到2次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定;
延期毕业者(不包括因申请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而延期者)不能参加评奖选优;
(3)评奖评优参数:评奖评优采取量化参数排序。二年级硕士生主要以考试成绩为主,同时考虑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授权专利、著作等)和参加的社会工作;三年级硕士生及博士生主要考虑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专利、著作等)和参加的社会工作(具体请参看第三项评奖细则)。
(4)本次评奖评优以班级为单位考虑,参数排序仅在同专业班级中考虑;
(5)本次评奖内容包括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等,基本规则有不明之处参见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
3. 评奖细则
(1)学习成绩的折算办法(仅二年级硕士生计算)
将上一学年的成绩进行量化,计算出
1所修专业学位课程的加权平均分,(权重为学分)
○2全部所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分。(权重为学分)
○计算公式为:
MNiSiTiTiiN
其中:M------加权平均成绩;
N ------课程数;
Si-------第i门课的成绩;
Ti-------第i门课的学分;
最终成绩 =
○1*70% +
○2* 30%。
注:
英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英语课程未取得学分前没有奖学金参评资格。
五级制成绩折算原则: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0分(依据浙江大学学生手册)
(2)论文发表分数规则
论文发表分值:论文基本分×分配系数(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基本分:
项目
研究生发表论文
说明
期刊参照浙江大学人事处公布的国内一二级期刊及核心期刊目录,登录浙江大学期刊查询系统查询,增刊降一个级别计算分值,一级以下增刊不计分;
分配系数
论文署名作者分配值:第一作者1,第二作者0.5,第三作者0.25,第四是0.125;最终分配系数为:自己的分配系数 / 所有作者分配系数之和。
如共署名三个作者的论文第一作者积分分配系数为1/(1+0.5+0.25)=0.571。若作者中有老师,则分配系数的计算排序中老师仅在分母中出现。如共署名三个作者(第一作者为老师)的论文第二作者积分分配系数也为1/(1+0.5+0.25)=0.571
论文要求是时间在上一年度的9.1至当年8.31之间以浙江大学为单位公开发表的论文有效,申请时请提供期刊首页和包含作者排序的首页。对于毕业班的学生,可以考虑录用的文章,但是必须提供录用证明。(录用证明是正式的录用函,盖有编辑社的印章;如果是信函通知录用的,请导师签字后方有类别
TOP
SCI、EI
一级期刊
核心期刊
一般会议论文或其他
基本分
30
10
8
5
3
效)
已经在上学年评奖时作为申报材料使用过并已获得任一荣誉称号或奖学金(包括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的论文,不能再次作为申报材料,否则经查实后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
(3)出版书籍或者专著
专著20万字以内:一级出版社0.8分/万字,二级出版社0.6分/万字;超出20万字部分:一级出版社0.6分/万字,二级出版社0.4分/万字。
译作20万字以内:一级出版社0.4分/万字,二级出版社0.2分/万字;超出20万字部分,一级出版社0.2分/万字,二级出版社0.1分/万字。
参与编辑出版书籍,参编字数应大于5万字。一级出版社专著0.4分/万字,二级出版社0.2分/万字。
说明
提供著作首页复印件和有出版社名称所在页的复印件
专利是指已经授权的专利,需提供授权证书,毕业班同学出具专利局的授权通知书亦视作有效。
特殊情况加分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
(4)参加社会活动加分情况
项目类别 项目明细 明细 基本分
10
1、学生工作 班长、党支部书记、(校
院两级)研博会主席团成员、挂职团委副书记、兼职辅导员、核心价值观讲师团主席团成员
研究生会干部、核心价
值观讲师团讲师
其他干部(如团支书、
心理委员、支部委员等)
8
6
2、课外竞赛参加秋季运动会(参与1-2名
获奖情况
多项比赛均获得名次,3-5名
则可以重复加分;获得6-8名
名次只考虑名次加分,参与
没有参与分)
参与课外非科研学术国家级(及一等奖
类竞赛(参与多项比赛以上)奖项
可重复加分)
二等奖
三等奖
省级奖项
校级奖项
3、特殊加分 特别突出的事迹或对
学院特殊的贡献
备注: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3
2.5
2
1
10
7
5
6
4
2
3
2
1
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
1. 前两类项目加分上限各为10分,第三类项目加分值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共同讨论认定。
2. 加分解释权归数学科学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所有。
(5)最终评奖的总分计算
二年级硕士生、二年级直博生: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活动)×0.2
其他学生:科研成果+社会活动×0.5
4. 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个人申请表》,按照上述细则将内容准确填写,并准备好相关附件,在规定时间内交给班长。也可以由导师向数学科学学院推荐。
(2)班长收齐后,对每一位同学的上报材料进行核查,并计算出每人的最终得
分,整理在《数学科学学院评奖评优班级初选名单汇总表》中,班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班级同学的申请表交到数学科学学院李萌老师处,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到0011346@。
(3)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与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统一审核,部分奖学金由各系组织公开统一答辩(评分标准详见附件答辩评分表),最终确定获奖人员和具体奖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数学科学学院网站上公示。
(4)公示结束后,获奖同学在规定时间登陆研究生院/,进入信息管理系统,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申报。以免错过院系网上审核。
5. 其他注意事项
(1)凡已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奖学金评审细则要求等行为,学院将上报学校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获奖的同学应正确使用奖学金,反对铺张浪费或者用于不利于学习进步的其他方面,如发现有违反上述精神的,将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回已发的奖学金,取消获奖资格和称号,并通报全校。
(3)竺可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等特殊奖助学金原则上考虑整个学业生涯成果进行综合评定。
(4)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上报所获奖项,参评者不得以个人理由要求予以调换。
(5)本办法由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实施细则从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2019年9月23日
附:
奖学金答辩评分表(博士版)
序号
1
2
3
4
姓名
专业/年级 学术科研(80分)
综合素质(每单项5分,共计20分)
学院贡献
社会责任
创新精神
国际视野
5
奖学金答辩评分表(二年级硕士版)
序号 姓名
1
2
3
4
5
专业班级
核心课科研程成绩 成果
学术科研(80分)
综合素质(每单项5分,共计20分)
学院贡献
社会责创新精任 神
国际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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