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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委托书
致: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我单位现委托 (姓名)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______#from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www.gkstk end#_______设计工作。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单位与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______________活动有关的事务。在整个__________过程中,该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代理人无权转换代理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篇2: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_________(姓名)系晋城市_________限公司(委托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了进一步开展_________项目工作,根据业务需要,现决定授权委托_________有限公司(受委托公司名称)为我公司代理分公司,代表我公司从事_________项目工作。
依据《公司法》和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要求,委托_________(姓名),_________(身份号),为分公司负责人,全权处理授权范围内本公司在本项目一切事宜,代理人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范围:
1、业务引进;
2、代表总公司进行谈判和相关协商工作;
3、代理人根据授权代表总公司进行合同谈判及签订合同。
4、此委托有效期自本项目完成止。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委 托 单 位: 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受委托公司: 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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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委托书范本
兹授权本单位XX分公司,分公司名称为:XX,该分公司负责人 与宁波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入市协议》及相关协议附件。该负责人在贵中心的所有行为均视为本单位操作行为,由本单位负完全责任。
本授权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单位向贵中心书面撤销本授权委托书之日止。
特此授权。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授权分公司(盖章):
分公司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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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委托书
尊敬的xx:
兹授权分公司代表我公司全权负责与有限公司《合同》的洽谈、签订、履行及合同款结算与领取事宜。该分公司代表我公司签署的一切条款及文件,我公司均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后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单位: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总公司授权
授权委托书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拓展甲方在___的业务,现甲方授权该分公司(乙方)
专属负责______________事项,并由乙方全责承包经营,甲方对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及检查。
甲方: 乙方:
公司法定代表人: 分公司负责人:
用户银行:
账号:
电话:
__年_月_日
__年_月_日
篇6:总公司授权
___公司北京分公司是___公司在京设立的分支机构,我公司全权委托___公司北京分公司为其在京工作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事宜。
___总公司
_年_月_日
(总公司公章)
篇7:总公司授权
办理特约商户授权函
_________________中国银行
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权委托给下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绍兴县中行办理特约商
户事宜,特此授权。
授权商户 (公章及法人章)
篇8:什么是总公司和分公司
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篇9:什么是总公司和分公司
分公司既然没有法人地位,那么若因总公司破产而留下债务,分公司有没有偿还的义务?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39条:“分公司是公司在其所在地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具有营业资格,有《营业执照》,可以和总公司汇总核算所得税,也可以单独计算,流转税需要在所在地交纳。
而子公司拥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独立核算,和总公司的关系是投资和被投资关系。
以上是关于企业的资格和纳税问题。
在财务管理方面,总公司合并报表时,分公司和子公司因为法律主体不同合并方式也不同。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以下称之为母公司)一部分,全部资产权益并入母公司,抵消内部往来。
而子公司是母公司投资形成,需要按照投资比例(股权)合并,合并后的报表为“合并报表”。使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抵消往来和内部交易。过程也相当复杂。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
(一)分公司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对其实行控制的公司,又称控股公司。母公司与控股公司是可以通用的两个概念,子公司也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为控股公司,被控股的公司成为孙公司。母公司通过控制众多的子公司、孙公司而成为庞大的公司集团。母公司只要通过较少的资本就可以利用子公司的资本购买别的公司,组建起金字塔型的公司集团模式。
(三)不同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税收角度的衡量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这恐怕最主要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因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均是企业考虑的重点,而选择有利于纳税优惠的组织形式,正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待遇等方面有着许多不同的规定,这就为企业或跨国公司设立附属企业的组织形式提供了选择空间。一般来说,设立子公司有如下好处:
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
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
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篇10:授权分公司委托书范本
委 托 单 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
姓名: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单 位: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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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授权分公司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宋占桥(姓名)系xxxxx集团有限公司的代表人,现授权委托青岛即建集团东青保温装饰有限公司的成存雷为我公司唯一代理人,以本分公司的名义办理本分公司施工总承包合同初审、工程投标、投标保证金办理、商务资料领取的相关事宜。委托代理人在办理施工总承包合同初审、工程投标、投标保证金办理、商务资料领取相关手续的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因此引发的任何经济纠纷和相关法律责任由我个人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人:
受托人:
日期:
篇12:授权分公司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分公司日常工作,根据业务需要,我公司决定在xx市设立xx分公司,代表我公司从事xx工作。依据《公司法》和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要求,委托xxx,身份号xxxxxxxx,为分公司负责人,全权处理授权范围内本公司在xx市的xx事宜,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并对其从事的xx负责。
授权范围:
1、业务引进;
2、代表总公司进行谈判和相关协商工作;
3、根据特别授权代表总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应取得总公司特别单独授权);
4、员工聘用(可选):代表本公司聘用员工,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此委托有效期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委托人:
受托人:
日期:
篇13:授权分公司委托书
授权本单位xxxxxxx分公司名称为:xxxxxxxxxxxxxx,分公司负责人与宁波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了《入市协议》及相关协议附件。贵中心负责人的所有行为均视为本单位的经营行为,由本单位完全负责。
本授权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自本单位书面撤销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贵中心。
特此授权。
授权单位(盖章):xxxxxxxxxxxxxx
授权分公司(盖章):xxxxxx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14:授权分公司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党静(姓名)是xxx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陕西欧亚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全权代理 注册相关事宜。 代理人无转让权,特此委托。
代 理 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 年 月 日
篇15:总公司与分公司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增强公司实力,扩大公司知名度,本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从而实现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现总分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提供办理________分支公司所须的一切手续;
2 、甲方有义务向分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经营项目;
3 、甲方负责分公司经营项目的操作、经营及指导和统筹管理,以及员工培训等;
4 、甲方负责监督分公司各项税务事宜,并进行统一管理(税费由分公司所经营的项目承担);
5 、甲方有权监督分公司的各项经营行为,以及财务状况;
6 、甲方对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及员工聘用有监督权、知情权和管理权;
7 、在乙方正常的合法经营中,甲方不得无故撤消乙方对甲方品牌的使用权和分公司经营权;
8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项,甲方有权撤消其乙方对甲方品牌使用权和分公司经营权,并保留法律及经济追诉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如乙方以________分公司名义加入甲方总公司,须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在签此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5.(伍万元整)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作为对乙方的约束,在协议终止时将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3 、乙方的.办公场地、设备、员工工资和福利,以及乙方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和经营项目的投入全部由乙方负责(以上各项投入必须有发票及员工工资表,交由甲方入帐及备案);
4 、乙方必须每月按时给甲方上报分公司的经营报表和财务报表;
5 、乙方对外签订任何合同,必须上报甲方批准备案方可签定;
6 、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任何借贷,如需要借贷需报甲方认可批准方可借贷,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7 、乙方属甲方下属分公司,由乙方分公司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公司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并及时与甲方沟通,汇报各项工作情况;
8 、乙方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
9 、乙方如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 、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品牌和总体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如乙方对甲方总体形象及名誉造成损失,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公开声明道歉,挽回甲方形象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
11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无故,停止经营,如要停止经营,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停止经营,但乙方的保证金甲方不予退回;
12 、在经营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大项的各项规定,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如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甲方有权撤消乙方对甲方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乙方分公司的成立和投入:
1 、乙方分公司成立,须到乙方所在当地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以及一切相关手续(具体按国家工商注册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2 、甲方以甲方自有品牌和提供经营项目、管理指导、市场运营、培训等做为投入,占乙方分公司股份的_____%;
3 、乙方分公司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占分公司股份的_____%;
4 、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分支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乙双方各派相关人员参与董事会和监事会(具体人员甲乙双方具体协商)。
四、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方式:
1 、乙方隶属于甲方垂直领导,有关人事、项目、经营、财务管理由甲方统一监督管理;
2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定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3 、乙方的财务由甲方统一监管,按月上报财务报表,并进行项目投入,以及费用统一申报和审批制度;
4 、甲方负责统一管理经营项目运作和指导,实行项目申报和审批制度,有计划的事实各类经营项目,便于统一规模化运作。
五、协议终止与债权债务:
1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 、本协议终止时,乙方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不再续签,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撤消乙方分公司或签给其他人;
3 、如乙方不再续签或终止分公司的经营,必须配合甲方核对、清查乙方在承包期内的所有经营帐目、财务帐目及债权债务,双方通过法院申报,公开登报声明后,分公司将开具终止证明;
4 、乙方的投入归乙方所有,在乙方经营过程中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其他事宜:
1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2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双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6:如何处理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
如何处理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
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是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一、分公司主要特征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设立分公司的优点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三、分公司在会计处理上有两种处理方式
分公司在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式:非独立核算;独立核算
分公司如果是独立核算的,那么相当于两家企业,各自财务处理
分公司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那么并入总公司一起帐务处理。
分公司非独立核算会计处理:
借:库存现金等
贷:内部往来—收入
上交总部收入款时
借:内部往来—收入
贷:库存现金等
总部会计处理:
借:内部往来—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分公司上交款时
借:库存现金等
贷:内部往来—收入
四、分公司的税务处理
我国税法规定,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缴纳所得都有两种形式:一是独立申报纳税;一是合并到总公司汇总纳税。而采用哪种形式缴税则取决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的纳税义务人。
流转税方面
分支机构的增值税一般情况下就地申报纳税。
政策依据:
分公司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的纳税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分支机构的增值税一般情况下就地申报纳税。但是,该条同时规定,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统一核算的总分机构之间的货物移送作视同销售的特殊规定
实行统一核算纳税人的总分机构之间,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总机构将货物移送到分支机构,如果分支机构将移送到的货物对外销售时使用分支机构当地的发票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或者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只要满足这两个条件之一的,这部分货物销售的增值税需要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总机构在货物移送时就需要视同销售,开具专用发票给分支机构抵扣。但如果总机构统一收款、统一开票,这部分货物销售应当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①《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规定,《实施细则》第4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第(3)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向购货方开具发票;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如果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则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计算并分别向总机构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
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资金结算网络方式收取货款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02号)规定,纳税人以总机构的名义在各地开立账户,通过资金结算网络在各地向购货方收取销货款,由总机构直接向购货方开具发票的行为,不具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规定的受货机构向购货方开具发票、向购货方收取货款两种情形之一,其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当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对于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管理:符合规定条件的汇总纳税的分公司,实行“就地预缴、汇总清算”;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又无法证明分支机构的,按照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不汇总纳税的,按照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个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机构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
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
总机构和具有主题声场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总分机构分摊税款的计算
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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