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1日发(作者:)
商业汇票到期日计算[共5篇]
第一篇:商业汇票到期日计算
怎样计算票据到期日
票据到期日的计算分两种情形:
(1)约定在若干月后支付的(以“月数”表示)票据。
①月末出票的,不论月份大小,以到期月份的月末日为到期日。
如:5月30日出票,三个月到期,则到期日为8月31日。
②月中出票的,以到期月的同一日为到期日。如:5月20日出票,
三个月到期,则到期日为8月20日。
(2)约定在若干天后支付(以“天数”表示)的票据,应收票据
的到期日计算为“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按照实际天数计
算到期日。如:5月20日出票,70天到期,则到期日为
月29日。7
第二篇:商业汇票
如何做好出纳
转帐支票入帐:
需要填制进帐单。进帐单一式三联 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一般用于现金备用,发工资。填制方法同于转帐支票,
另需要在现金支票的背面盖上财务章。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相当于一种远期的电汇。有效期为出票日起一个月内。
首
先填写汇票申请书,凭汇票申请书到银行办理汇票,收到的汇票
一式二联。交于收款单位自行入帐。汇票入帐:
在汇票的第一联背后盖上银行预留章,填写进帐单。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
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
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
用商业汇票。
一、商业汇票的适用范围与分类
商业汇票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
按照购销合同先发货后收款或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不管是同城还是
异地,其款项结算都可使用商业汇票的结算方式。 商业汇票按其承
兑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商业承兑
汇票是指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者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
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
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汇票。
二、商业汇票结算的基本规定
(一)使用商业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
人。
(二)签发商业汇票应以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承兑、贴
现无商品交易的商业汇票。
(三)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
(四)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
月。
如果分期付款,应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商业汇票。
(五)商业汇票到期后,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银行不支
付现金。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六)无款支付的规定。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账户存款不足而不能支付票款时,若
属于异地办理委托收款的,由付款人开户银行在委托收款凭证备注栏
注明付款人“无款支付”字样,按照委托收款结算无款支付手续处理,
将委托收款凭证和商业承兑汇票退回收款人开户银行。若属于同城用
进账单划转的,按照空头支票退票处理。同时,银行按照商业承兑汇
票的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 000元的罚款,并处以2%赔偿金给
收款人。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时,银行除
凭票向收款人无条件支付款项外,将根据承兑协议对付款人执行扣款。
对尚未收回的款项转入付款人的逾期贷款户,并每日按万分之五计收
罚息。
三、商业汇票结算程序
(一)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程序
1.签发汇票并将承兑后的汇票交收款人
商业承兑汇票由收款人签发后交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
兑。商业承兑汇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卡片,第二联为汇票,第三联
为存根。付款人在商业承兑汇票第二联正面上签署“承兑”字样,填
写承兑日期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后,将汇票交收款人收执,第一、三
联付款人留存备查。2.委托收款
收款人在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将汇票和委托收款凭证交其开户
银行,委托开户银行向承兑人(付款人)收取票款。 3.银行清算
收款人开户银行将收到的凭证寄交付款人开户银行,委托其代收
票款。
4.到期付款人付款
付款人应于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银行,在收到开
户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付款通知时,当日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
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未通知银行付款的,
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银行于第4天上午将票款划给收款人或被背书
人。
(二)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程序 1.出票并申请承兑
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付款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
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卡片,第二联为汇票,第三联为存根。由承兑
申请人(付款人)向其开户银行申请承兑,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审查后,
与承兑申请人(付款人)签订“银行承兑协议书”,并按票面金额的
0.5‰收取承兑手续费。2.银行予以承兑
承兑申请人(付款人)开户银行在银行承兑汇票上加盖印章,用
压数机压印汇票金额后,退给承兑申请人(付款人)。
收款
收款人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持银行承兑汇票与填写
3.承兑申请
4.委托人(付款人)将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请求发运货物。
的进账单一并交开户银行,办理托收转账,银行受理后将进账单第一
联退给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承兑申请人(付款人)应于银行承兑汇票
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开户银行,以备到期支付票款。
5.承兑银行将款项划拨给收款人开户银行。
入账。
四、商业汇票结算的账务处理
(一)付款单位:
1.开出、承兑商业汇票采购货物时: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ZK]] 贷: 应付票据
2.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时:
贷: 银行存款 3.到期偿还票款时:
借: 财务费用——手续费
借: 应付票据
贷: 银行
6.收款人收妥票款
存款 4.到期无力偿还时: (1)商业承兑汇票: 借: 应付票据
贷: 应付账款——××单位(2)银行承兑汇票: 借: 应付票据
贷: 短期借款
(二)收款单位: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票据
借: 应收账款——××3.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能收回票款时:
单位 贷: 应收票据
银行汇票
(一)汇款人申请办理汇票
汇款人申请办理汇票,应按规定向签发银行提交“银行汇票委托
书”,在“银行汇票委托书”上逐项写明汇款人名称和账号、收款人
名称和账号、兑付地点、汇款金额、汇款用途(军工产品可免填)等内容,
并加盖汇款人预留银行的印鉴,由银行审查后签发银行汇票。如汇款
人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则可以交存现金办理汇票。
交存现金办理的汇票,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汇票委
托书上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
这样,银行可签发现金汇票,以便汇款人在兑付银行支取现金。企事
2.票据到期收回票款时:
1.收到商业汇票时: 借: 应收票据 贷:
业单位办理的汇票,如需要在兑付银行支取现金的,由兑付银行按照
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审查支付现金。
“银行汇票委托书”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是存根,由汇款人留
存作为记账传票; 第二联是借方凭证,是签发行办理汇票的传出传票;
第三联为贷方凭证,由签发行作汇出汇款收入传票。“银行汇票委托
书”的样式见图7-11。
(二)银行签发汇票
签发银行受理“银行汇票委托书”,经过验对“银行汇票委托书”
内容和印鉴,并在办妥转账或收妥现金之后,即可向汇款人签发转账
或支取现金的银行汇票。银行汇票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卡片,第二联
为银行汇票,第三联是解讫通知,第四联是多余款通知。对个体经济
户和个人需要支取现金的,在汇票“汇款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
样,后填写汇款金额,再加盖印章并用压数机压印汇款金额,将汇票
(第二联)和解讫通知(第三联)交汇款人。
(三)持往异地办理结算
汇款人持银行汇票(第二联)和解讫通知(第三联)向填明的收
款人办理结算。
(四)收款人审核和进账
收款单位出纳员受理银行汇票时,应该认真审查,审查的内容主
要包括: 1.收款人或背书人是否确为本单位;
2.银行汇票是否在付款期内,日期、金额等填写是否正确无误;
3.出票人印章是否清晰;
4.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与大写出票金额是否一致;
5.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相符;
全。
审查无误后,在汇款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
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
有关栏内。全额解付的银行汇票,应在“多余金额”栏写上“0”符
号。
填写完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后,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将银行汇票和
6.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
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兑付银行,缺少任何一联均无效,银行将不予受理。
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受理银行汇票后,在银行汇
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该签章须与预留银行
签章相同,并将银行汇票连同解讫通知和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办理转
账。
(五)收款
收款人开户银行受理银行汇票后,将实际结算金额划入收款人账
户上,并将进账单收账通知联退回收款人,作为收款依据。
(六)银行清算
收款人开户银行与汇票签发银行办理内部资金清算。银行汇票的
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签发银行退交汇款人。
四、银行汇票结算的账务处理
(一)付款单位:
1.申请使用银行汇票时,根据“银行汇票委托书”的存根联,作
如下会计分录:
存款
2.持银行汇票采购货物,根据发票账单等凭证及银行转来的多余
款收账通知,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
贷: 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
(二)收款单位:
收款单位收到购货单位交来的“银行汇票联”、“解讫通知联”
和填写的进账单送其开户银行办理收账手续后,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
单收账通知所列实际结算金额和发票账单等原始凭证,作如下会计分
录: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7-5 2006年12月2
日,A公司向银行申请用银行存款办理往B市的转账汇票160 000
元。根据银行退回的“银行汇票委托书”存根联,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 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 贷: 银行
借: 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160 000
160 000
B市天坛公司购入甲材料
下:
借: 材料采购——甲材料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 400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 140 400
贷:银行存款
例7-6 2006年12月10日,A公司采购员持银行汇票到
140 400元,已收到销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其中货款120 000元,增值税20 4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
例7-7 2006年12月16日,A公司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汇票
余款19 600元,行转来的多余款通知单,编制会计分录为:
银行存款19 600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 19 600
根据银
第三篇:商业汇票
三、商业汇票
(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
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它适
用于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
系或债权债务关系的款项结算。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
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或由收款人签发交
由付款人承兑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的存款人签发,并经开户银行承兑付款的票据。
(二)商业汇票的出票
1.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
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
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
列条件:(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
其他组织;(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3)资信状况
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借:
2.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如下事
项:(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
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
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
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3.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其他票据
当事人的资金。
(三)商业汇票的承兑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
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定日付款或者
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
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
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
前手的追索权。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
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明汇票提
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
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
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
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符合规
定和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
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承兑商业汇票,
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的承
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四)商业汇票的付款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其付款地为承兑人所在地。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应在提
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
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通过委托收款寄来的商业承
兑汇票,将商业承兑汇票留存,并及时通知付款人。银行承兑汇票的
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
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
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
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五)商业汇票的背书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
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背书时,必须记载被背书
人名称,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
汇票到期日前背书。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
不得转让。
已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后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之后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背书不得附有条
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
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六)商业汇票的保证商业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
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
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
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
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
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第四篇:商业汇票介绍
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
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付款人为承
兑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当事人
商业汇票一般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
出票人
工商企业需要使用商业汇票时,可成为出票人。商业汇票与银行
汇票的主要区别是: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是
工商企业。
收款人
是商业汇票上实际载明的收取汇票金额的人。其有以下情况:A、
如果出票人是基础关系中的债务人,收款人应当是其相对债权人;该
债权人收到票据后,向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的其他工商企业或银行提
示承兑,该债权人即可凭票据在规定日期收取款项。B、如果出票人是
基础关系中的债权人,那么出票人应当是收款人;在这种情况下,出
票人作为债权人向其相对债务人签发汇票,再由该债务人向其开户银
行提示承兑(并供应充足资金)后,再将汇票还给出票人;原出票人
可在规定日期持票通过银行收取债务人的票面金额。
付款人
即对商业汇票金额实际付款的人。其有以下情况:A、在出票人是
债务人时,其相对债权人成为票据收款人,相对债权人可持票向出票
人的开户银行提示承兑,由该银行从出票人的银行存款中代为付款,
出票人是实际付款人;或者根据与出票人的约定,该债权人向与出票
人有资金关系的其他工商企业提示承兑,该工商企业向该债权人付款
并成为实际付款人;B、在出票人是债权人时,其相对债务人收到票据
后,可持票向其开户银行提示承兑并供应充足的资金,由该银行从该
债务人的银行存款中向出票人代为付款,该债务人是实际付款人。
特点
商业汇票结算是指利用商业汇票来办理款项结算的一种银行结算
方式。与其他银行结算方式相比,商业汇票结算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
与银行汇票等相比,商业汇票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各企业、事
业单位之间只有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合法的商品交易,才能签发商业汇
票。除商品交易以外,其他方面的结算,如劳务报酬、债务清偿、资
金借贷等不可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第二 与银行汇票等结算方式相比,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也相对较
少。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
用商业汇票的收款人、付款人以及背书人、被背书人等必须同时具备
两个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账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
农村承包户、个人、法人的附属单位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以及虽具有法人资格但没有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都不能使用商业汇
票。
第三
商业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但都必须经
过承兑。只有经过承兑的商业汇票才具有法律效力,承兑人负有到期
无条件付款的责任。商业汇票到期,因承兑人无款支付或其他合法原
因,债权人不能获得付款时,可以按照汇票背书转让的顺序,向前手
行使追索权,依法追索票面金额;该汇票上的所有关系人都应负连带
责任。商业汇票的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一般为3个月至6个月,
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属于分期付款的应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
商业汇票。
第四
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从而使结算和银行资金
融通相结合,有利于企业及时地补充流动资金,维持生产经营的正常
进行。
第五
商业汇票在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
第六
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并允许背书转让。商业汇票到期后,一律通过
银行办理转账结算,银行不支付现金。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
票到期日起10日内。
出票
商业汇票的出票: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
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承兑
商业汇票的承兑:企业签付商业汇票,不论是商业承兑汇票还是
银行承兑汇票,其到期价值即为票面价值。按照重要性原则,应付票
据应按业务发生时的金额即票面价值(亦即到期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企业取得结算凭证并签付商业汇票后,应按票面价值借记“原材料”、
“应交税费”等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企业向银行申请承兑
支付的手续费,应计入财务费用。
商业汇票可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在出票后先
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须出具拒绝承兑证明。
付款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l0日。持票人应
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依照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商业
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注意事项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
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票据的持票人。办理商业汇票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1)办理商业汇票必须以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
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其他票据当事人的
资金。
(2)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应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
他组织,与付款人(即承兑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具有支
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3)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依《支付结算办法》第78条规定,详细
记载必须记载事项。(4)至2012年,我国使用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
行承兑汇票所采用的都是定日付款形式,出票人签发汇票时,应在汇
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
(5)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
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
持票人员均应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承兑不得附有条件。
(6)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必须提供与其直接前
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贴现银行办理转贴现、
凭发运单据复印件。贴现利息的计生机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
转贴现和再贴现的银行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商业汇票的票款结算一般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商业汇票的提示付
款期,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内通过开户银行
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
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
鉴别
商业汇票从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重新使用以来,极大地方便了
企业的经济交往,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商业汇票信誉的不断
提高,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对商业汇票的信誉搞起假票据,对企业
的经济往来进行欺诈活动,严重损害和危及企业的利益,必须加大措
施,提高防范假商业汇票的鉴别能力。
识别真假商业汇票首先要认清商业汇票的特征,真商业汇票需要
具有7项特征:一是商业汇票由中国人民银行在批准的印刷厂统一印
制,具有统一规定格式、联次、颜色和规格。二是在紫光灯下商业汇
票在规定的位置应有人民银行行徽或各专业银行行徽的荧光反应。三
是商业承兑汇票的票号以二位英文字母冠首,其后是八位阿拉伯数字;
银行承兑汇票是以分式冠首,上面是两位英文字母,下面是两位阿拉
伯数字,分式后是8位阿拉伯数字。四是商业汇票的票号是以渗透性
油墨印制,正面为黑色,字迹清晰、端正、间隔相等;反面为浅红色,
整个号码区域用手摸有明显凹凸感。五是大写金额红水线栏使用水溶
性荧光油墨,在紫光下有荧光反应。六是商业汇票在白光的照射下,
显现出满版水印,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水印内容不同。七是
商业汇票的背面有二维标识码,在紫光下有微弱荧光反应。真商业汇
票应具备以下几点要素: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
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
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不一致的票据无效;收款人名称与付款人
名称不能相同,其开户银行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商业汇票的出票日
期必须是中文大写,且到期日与出票日间隔最长不超过6个月;出票
人签章不符合规定则签章无效;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
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
章。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
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银行用公
章进行承兑的,亦应承担票据责任。承兑人签章不符合有关规定,其
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
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
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
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
记载事项负责;不能分清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票据金额、日期、
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于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
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原记载
人为出票企业,银行不得更改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的流通应当在
规定的区域内进行,限定流通区域的票据,只能在限定的区域内流通,
注明“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背书转让,只能持票到期收款。
商业汇票的真伪鉴别方法是:一是观看其纸张颜色、印章颜色和
形状是否有异,观看汇票的纹印是否清晰,观看号码、金额部位是否
有涂改迹象。二是摸汇票的纸张是否有轻薄的感觉,手感是否有异;
摸号码区域是否有毛糙感觉,是否有明显凹凸感。三是在白光和紫光
下照射、观看号码区、金额书写部位,观看二维标识码及背书印刷字
体颜色,是一样还是有异。
如果企业领导人、供销人员、财会人员对上述商业汇票的特征、
要素和鉴别把握不准,应及时送开户银行进行查询或帮助识别,谨防
上当受骗,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
贴现规定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持有人办理贴现须
符合下述规定。(1)《票据法》第十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
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2)国务院的《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向银行申请办
理票据贴现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
B.与出票人、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3)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商
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B.与出票人或
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C.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
的增殖税发票和商品发送单据复印件。
付款期限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纸质商业汇票的最长付款期限为
6个月,而电子商业汇票的最长付款期限为1年。
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
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
并在汇票上记载.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第五篇:商业汇票流程
商业汇票的使用流程
1.申请
存款人领购商业汇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
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
余空白商业汇票交回银行注销。
银行承兑汇票申请手续:
(1)银行的公司业务部可受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承兑申请人提
出申请时应填写《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一式两份,同时提供下列银
行要求的资料:
①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
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
更资料等;
②担保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
件、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人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
③要求银行办理承兑业务的书面申请报告和申请人及保证人的基
本情况介绍;
④社会专职机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事务所)审计的承兑申
请人及担保人上以及近期的财务报告;
⑤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质押的书面
证明,以及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⑥申请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⑦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经审批同意承兑后,执行承兑协议。
2.提示付款
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
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
期日起10天。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
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
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
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1)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
人提示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
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
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
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3)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
索权。
3.承兑付款
(1)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
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明汇票提示承兑
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
或者拒绝承兑。
(2)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3)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
承兑日期并签章。
(4)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
为拒绝承兑。
(5)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支票的检查重点
(1)支票是否是金融机构所规定的统一格式的支票。自行印制公
司名称的支票,需经银行核准,否则即使在法定上虽然有效,但金融
机构仍可能不承认。
(2)大写金额栏是否以通用楷书大写,或以支票机打印。用手写
的数字有被更改的危险。
(3)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数字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则以大写
金额栏的金额为准。
(4)金额是否有更改。大写金额绝不可更改,小写金额有更改时,
一定要盖修正章(印鉴),最好不要更改数字。
(5)发票人的签名、盖章是否正确。
(6)发票日是否正确记载。支票提示期限是发票日后10日内,
在提示期限内不提示付款,对该票据权利的行使会有极不利的影响。
(7)是否有指定受票人。如有一受票人,要将支票转让时,必须
先经过该受票人背书,否则无法兑现。
(8)是否是划线支票。如果不是的话,为预防遗失或失窃,可亲
自划上两条平行线。
(9)收到远期票据时可先保留,然后记录于应收票据日记账。收
到远期票据时,可待记录于支票日记账上后,再经由银行的代收票据
代收,等兑现日到期之后,再转入账户内。
收据相关实务问题讲解
收据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
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一般没有使用发票的场合,
都应该使用收据。是重要的原始凭证!收据与我们日常所说的“白条”
不能画等号,收据也是一种收付款凭证,它有种类之分。至于能否入
账,则要看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哪些收据可以入账?
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
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等,这时的内部
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单位之间发生业务
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
监制的收据,如收到下属单位归还的借款,因为收到借款不存在纳税
义务,所以可以向下属单位开具税务局监制的收据。
收据的开立与受领。
收据开立与受领检查的重点有如下几点:(1)记载事项不完全的
收据。更改金额或受领人的收据、无公司印章或处理章的收据、无骑
缝章的收据等,原则上都是无效的。为了防止不当的行为,最好事先
印好有这些事项的收据纸张。(2)收据再开立。原则上一次交易只开
一次收据。但对方因遗失等事由而要求再开立时,应在空白部分注明
“补发”字样。
补缴去年的工会经费已取得专用收据在今年能否作纳税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
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
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
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事业性收据能否作为应税收入凭据入账?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
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
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
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凭收入专用收据工会经费可在税前扣除?
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
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
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盖有发票专用章的收据可以入账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
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此收据
就是日常所说的“白条”,不能作为凭证入账,应该以正规的合法发
票入账。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
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九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
罚款。
拨缴工会经费盯住专用收据。
企业根据工资的一定比例拨缴的工会经费,应取得工会经费拨缴
款专用收据,否则,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
收据是企业拨缴时的法定凭证,它由财政部统一印制并套印财政部票
据监制章,由全国总工会统一发放。
因公出国时取得的申请费收据能否作为有效票据报销?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
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
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
证。
税前扣除是否需要发票或收据?
企业在日常列支和核算职工福利费时,往往无法取得发票、收据
等外部凭据,如企业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的各项补贴、救济费、安
家费等。对于这部分福利性支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主要审查
此类支出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只要是合乎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属于
必要、正常且合乎情理、事理和法理的支出,就应该给予报销,而不
应拘泥于凭据的形式。
罚款收据可以作为报销依据税前扣除吗?
罚款应该入账,计入营业外支出,但是行政罚款不能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银行汇票的结算方法
银行汇票是指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
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
的票据。银行汇票具有使用灵活、票随人到、兑现性强等特点,适用
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交易。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
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
于支取现金。银行汇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超过付款
期限提示付款不获付款的,持票人须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
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向
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支付购货款等款项时,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
填明收款人名称、支付金额、申请人、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签章
为其预留银行的印鉴。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
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然后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
交给汇款人。
申请人取得银行汇票后即可持银行汇票向填明的收款单位办理结
算。银行汇票的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他人。背书转让以
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限,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
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收款的小企业在收到付款单位送来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
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
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银行汇票的实际
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收款
的商品流通企业还应填写进账单并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
款签章”处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印鉴相同,然后,将银行汇票
和解讫通知、进账单一并交开户银行办理结算,银行审核无误后,办
理转账。
出纳必知:开支票的步骤
1、开票日期
填写开票日期时,应该尽量注意不要超过当天日期,否则将成为
延期支票。应当注意的是,支票的兑现日期为十天,如果过期则视为
作废。
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
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
“壹”。
2、单位名称
一般支票在企、事单位的财务中都有严格的要求,就是不容许收
款人名称栏中为空白,但也有例外的。填写企业名称时,要注意核对
每一个字,保证不多不少不错,否则支票无效。
3、金额
金额分为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两种。
在大写金额中应注意的问题:
①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贰、叁、肆、
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
(正)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
十、甘、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
②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
(或“正”)字,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
应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
不写“整”(或“正”)字。
③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
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
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④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
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⑤注意在书写大写金额时,不要超出已给定的边框,否则支票无
效。
小写金额中应注意的问题:
①应在金额前添加“¥”符号,以防止不法分子进行添加修改。
②阿拉伯数字要一笔一划的填写,切记不要连写、分辨不清。
③如金额为元、角结束的,将金额后面用“0”补齐,角分处不要
出现空白。
4、用途
根据支票的用途进行相应的填写。但对于现金支票而言,用途不
同所规定的限额也不大相同。如果不能保证用途真实有效,可以询问
相关银行人员,在其指导下进行填写。但注意,用途是必须填写的项
目,没有填写用途的支票银行会拒绝受理。
5、盖章
不论是现金支票还是转账支票,背书人的银行预留印鉴都要与支
票上你所签发的单位收款人一致,否则银行不予受理此票。对于转账
支票而言,应在支票正面加盖本公司的预留印鉴,必须保证印章完整
清晰,预留印鉴一般为财务章和企业法人人名章。
对于现金支票而言,由于是本公司提取现金用。所以,不仅应在
正面盖上你单位的预留印鉴,还要在背面加盖上,以表示所要兑现的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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