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5日发(作者:)

职级和职位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产业发展事业部组织管控体系,规范职级和职位

设置,确保与控股集团职级体系的一致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发及各地区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包括:开发编、营销编),

实习生、工勤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指导原则

一、在尊重管理效果、确保职级合理对应、能够迅速回应客户的

前提下提倡扁平化管理,提高决策效率。

二、管理幅度:原则上管理人员的管理幅度应保持在3人

(含)

以上,12人

以下。

(含)

三、职位设置不追求市场竞争优势,但要确保跟随市场主流形势。

第二章职级、职位设置

第四条职级设置

总部及地区公司相应职位对照职级如下:

第五条职位设置

一、产发总部职位设置

产发总部各级员工由以下五类职责层次组成:

(一)总负责人:即产发公司总经理,原则上为管理序列9级员

工。

(二)总部职能负责人:即各中心第一负责人,原则上为管理序

列6-8级员工。

职能负责人的职位设置如下:

当职能负责人为管理序列8级时,职位名称为公司副总经理。

当职能负责人为管理序列7级时,职位名称为总经理助理。

当职能负责人为管理序列6级时,职位名称为中心总监。

同一职能仅可设1个负责人;且相同职能不可同时设管理序列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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