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日发(作者:)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 【公布日期】2013.12.05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13.12.05

• 【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根据长沙检察工作的需要,并报市委组织部

和市编委办批准,2013年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拟从全国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

遴选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

2、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公务员身份,且为现任检察官或法官;

4、正科级以下职务;

5、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7、无《检察官法》规定的回避事由;

8、未受过党政纪处分,行政、刑事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

出处理决定的)。

9、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与现单位签有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报考。

二、各岗位遴选人数及岗位具体要求

岗位

岗位要

工作经历

年龄

历 数量 求

检察

业务

4

(侦

查)

现任检

察官

(男

性)

从事侦查工作连续3

年以上

日制法

现任检

律本科

以上学

具有连续3年以上检

2 现任法察机关民行工作经历或法

院民事审判工作经历

生)

35周

岁以下

(1978年

11月30日

以后

检察

业务

(民

行)

察官或

说明: 2002年以后任命的法律职务须是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证的人

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0日至12月13日

2、报名地点: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1号)

3、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 公务员登记表、毕业证、身份证、工作证、法律职务任命书或国家司法

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4)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获奖荣誉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5)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人员必须如实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否则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核

对遴选报名人员的相关个人信息,包括年龄、身份、工作时间、行政职级等进

行严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本院内网、外网等网站公布(具体

考试时间、地点在公布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时一并告知)。

各岗位遴选数与报名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将相应减少遴选数量。

五、考试

1、笔试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工作证参加考试。上午考试基础知识(以百

分制计算),下午考试实务水平或专业知识(以百分制计算)。具体详见下表:

8.30_10.30(基础 14.00_17.00(实务水平或专业知

遴选岗位

知识) 识)

检察业务

政治、法律基础知

(侦查)

识和一般文字能力

主要考察实务水平,特别是职务犯

罪侦查水平,对刑法、刑诉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理解运用能力

检察业务

政治、法律基础知 主要考察对民法、民诉法及相关法

(民行)

识和一般文字能力

2、面试

以笔试得分排名(笔试评分=基础知识得分*30%+实务或专业知识得分*70%)

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综合总成绩=笔试得分*60%+面试得分*40%,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

1:1确定体检入围人选。

体检由长沙市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依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

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并在本院内网、外网对符合条件的考察人选进行

公示。

八、有关事项

1、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所空缺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2、调入人员的原领导职务不保留,职级调入后按相关政策和职数规定重新认

定,法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任命。

3、凡被遴选的工作人员,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小孩就学等事项均自行解

决。

九、组织监督

由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统一组织,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全程监督。

律法规的理解运用能力

十、咨询电话

电话: 0731--88628247、0731--88628452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五日


更多推荐

遴选,人员,工作,长沙市,机关,法律,能力,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