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日发(作者:)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 【公布日期】2013.12.05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13.12.05
• 【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根据长沙检察工作的需要,并报市委组织部
和市编委办批准,2013年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拟从全国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
遴选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
2、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公务员身份,且为现任检察官或法官;
4、正科级以下职务;
5、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7、无《检察官法》规定的回避事由;
8、未受过党政纪处分,行政、刑事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
出处理决定的)。
9、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与现单位签有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报考。
二、各岗位遴选人数及岗位具体要求
岗位
岗位要
工作经历
学
年龄
历 数量 求
检察
业务
4
(侦
查)
现任检
察官
(男
性)
从事侦查工作连续3
年以上
全
日制法
现任检
律本科
以上学
具有连续3年以上检
历
2 现任法察机关民行工作经历或法
院民事审判工作经历
出
生)
35周
岁以下
(1978年
11月30日
以后
检察
业务
(民
行)
察官或
官
说明: 2002年以后任命的法律职务须是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证的人
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0日至12月13日
2、报名地点: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1号)
3、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 公务员登记表、毕业证、身份证、工作证、法律职务任命书或国家司法
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4)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获奖荣誉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5)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人员必须如实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否则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核
对遴选报名人员的相关个人信息,包括年龄、身份、工作时间、行政职级等进
行严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本院内网、外网等网站公布(具体
考试时间、地点在公布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时一并告知)。
各岗位遴选数与报名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将相应减少遴选数量。
五、考试
1、笔试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工作证参加考试。上午考试基础知识(以百
分制计算),下午考试实务水平或专业知识(以百分制计算)。具体详见下表:
8.30_10.30(基础 14.00_17.00(实务水平或专业知
遴选岗位
知识) 识)
检察业务
政治、法律基础知
(侦查)
识和一般文字能力
主要考察实务水平,特别是职务犯
罪侦查水平,对刑法、刑诉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理解运用能力
检察业务
政治、法律基础知 主要考察对民法、民诉法及相关法
(民行)
识和一般文字能力
2、面试
以笔试得分排名(笔试评分=基础知识得分*30%+实务或专业知识得分*70%)
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综合总成绩=笔试得分*60%+面试得分*40%,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
1:1确定体检入围人选。
体检由长沙市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依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
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并在本院内网、外网对符合条件的考察人选进行
公示。
八、有关事项
1、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所空缺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2、调入人员的原领导职务不保留,职级调入后按相关政策和职数规定重新认
定,法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任命。
3、凡被遴选的工作人员,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小孩就学等事项均自行解
决。
九、组织监督
由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统一组织,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全程监督。
律法规的理解运用能力
十、咨询电话
电话: 0731--88628247、0731--88628452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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