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1日发(作者:)
2013年山东省临沂市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学历人才引进力度,经临沂市委、市政
府研究决定,2013年引进一批博士、硕士研究生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重点企业工作。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根据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重点企业人才需求,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1078名。
1、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103名。
2、县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421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5名,硕士研究生
386名。
3、企业引进554名,其中,博士研究生91名,硕士研究生463名。
具体引进计划,详见附件《山东省临沂市2013年引进高学历人才计划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及留学回国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应届毕
业生、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和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对机关事业单位报名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第11条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9条规定的条件外,同时应具备以下资?:
1、2013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
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硕士研究生报名人员,除紧缺急需专业外,须为国家“211工程”高校以及国家级
科研院所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学习的毕?人员;
4、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不限毕业院校,
按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
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5、已在临沂市区域内参加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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