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0日发(作者:)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湖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21.09.30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21.09.3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税务其他规定
正文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湖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
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深入推进全省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根据《中共中
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
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
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
会精神,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大
数据赋能驱动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大幅提高
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
写新篇”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1.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依托税务信息系统和省大数据能力平台,构建湖北智慧
税务应用生态,推进涉税涉费数据内外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推动2022
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2023
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2025
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
级。
2.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2021年上线应用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实
现代开发票电子化。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3.强化涉税涉费数据共享。落实《湖北省政务数据资源应用与管理办法》,建
立税务部门与有关方面数据共享的常态化、制度化协调机制,明确数据格式、共享
方式、共享范围和共享频率,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加强各类数据智能
归集,规范税费数据共享和涉税涉费信息对外提供。完善涉税涉费数据安全管理制
度,充分应用网络安全平台,建立常态化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查机制,健全数据
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4.深化大数据和新技术应用。做好税务统计标准与国家统计标准的有效衔接,
构建湖北经济运行质量税收指标体系,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
等领域中的深层次应用。拓展区块链技术在促进涉税涉费信息共享等领域的应用。
健全“税款征收、纳税服务、风险管控、税务检查、自我纠正及法律救济”税收征
管全流程的大数据监控与评价体系。
(二)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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