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9日发(作者:)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阳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1.04.26
• 【字 号】宛政[2011]32号
• 【施行日期】2011.04.2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
正文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阳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宛政〔2011〕32号)
2007年全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以来,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
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了一大批品
德高尚、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模范人物。他们是继续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的时
代先锋,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楷模。为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弘扬他们
的先进思想,进一步激励全市人民积极投身“十二五”建设,市政府决定授予余金铎等
299名同志南阳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希望获得南阳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同志谦虚谨
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同时,号召全市人民
以南阳市劳动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信念坚定、胸怀大局的崇高思想,艰苦奋斗、勇于奉
献的高尚品质,求真务实、纪律严明的优良作风,开拓创新、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认真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奋发图强,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实现南
阳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南阳市劳动模范名单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 件
南阳市劳动模范名单
宛城区(18人)
余金铎 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瓦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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