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5日发(作者:)

99年制干部履历表填写详解 篇一

干 部 履 历 表

单位 中共XX市XX局

职务

需填写现任行政职务,无行政职务不填,不得填写技术职务

姓名 应与档案名字相符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1 9 9 9 年 制

说 明

一、表内所列项目,由本人实事求是地填写。如本人确实不能填写,可由别人代笔。

二、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可写“无”。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并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字迹要端正、清楚。个别项目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三、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四、“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1 姓 名

曾 用 名

籍 贯

出 生 地

单位职务

身 份 证号 码

健康状况

应与档案名字相符

性别 民族

全称(如××族)

包括笔名及曾经使用过的名字

本人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本人出生地点

应与档案出生时间相符,格出 生 年 月

学 历

学 位

式为××××年×月×日或××××。×。×,

写最高学历:如研究生毕(结、肄)业,自考大专毕业,××党校函授毕业等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寸)

写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工硕士等

现担任的最高职务,包括技术职务,担任两个职务以上的,要同时填写如:工程部部长、工程师

(填后认真校对)

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要具体说明

职务工工资

资情级别况

工资

档 次

科员X档

工资额

级 别

24—2

工资额

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

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

何年何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何民主党派、任何职务

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任何专 业 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

何年何月何机关授予何种军、警衔

××××年××月由××处参加工作,如1968年12月在北京市海淀区应征入伍

××××年××月××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年×月转正

××××年××月××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年××月××介绍加入××党派,担任××职务××××年××月经××机关审批任××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任职资格(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具有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年××月××机关授予××种军、警衔

××××年××月至××××年××月参加××单位举办的政治理论或业务培训(包括各级党校培训或学习),需写明培训班名称、主要学习内容、有无证书等情况。

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要具体写明名称与鉴定单位,著作译著要写明出版或发表情况。

××××年××月××处参加××社会团体(要写具体名称),担任××职务,及主要活动情况。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何单位举办的政治理论或业务培训(包括各级党校培训或学习)

有何业务技术专长、重要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著作译著

何时何处参加何社会团体、任何职务

有何宗教信仰

何年何月出国(境)及参加重大国际性活动情况

信仰××宗教,或无

出国(境)从事一般性公务活动和旅游、探亲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均应填写,凡是参加重大国际性学术活动的一律填写。

2 掌握何种外语或少数民族语言及其他技能情况

何时何处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

何时何处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

历史上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任何职务,有何结论

要写明语种和听、说、读、写能力,如:能借助字典阅读本专业文献资料等;通过等级考试的要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何级考试。

要填写经何单位批准,享受待遇的需注明。

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

本人在文革中犯有错误的,并经组织审查作出结论、审查意见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栏内填写的,此栏可不重复填写。

“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何种错误,或考察意见的,应如实填写。如受过处分,并已在“何时何处组织意见如何

学 习 简 历

起止年月 院 校 及 系 、 专 业 毕(结、肄)业 证 明 人

1974.09-1979.07 XX市XX小学 毕业 李XX

注:要从小学填起,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或自学考试等学习的,也要填写;取得学位的要在相应栏目注明。

工 作 经 历

起止年月 单 位 及 职 务 证 明 人

1989.07-1997.03 XX大学XX学院任教师 李XX

注:要连续填写,不得间断,文化大革命中因冤、假、错案间断的,可填写为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或受迫害;因脱产学习间断的,要写明情况

当选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中国共产党

及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代表大会代表、委员等情况

何 年 何 月

会 议 名 称 身 份 及 职 务

有此项请填写 没有请填“无”

3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其它成员

配偶

姓名

籍贯

如实填写

本人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写最高学历

××年××月×日或用小数点间隔

民族

政治面貌

全称(如××族)

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

毕业院校及专业

工作单位及职务

现担任的最高职务

工资

情况

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

关系

儿子

女儿

父亲

母亲

姓 名

张XX

XX

XX

XX

出生日期

1998.04

政治面貌

群众

XX

XX

XX

工作单位及职务

电子科技大学子弟校

XX

XX

XX

注: 填写配偶、父母、子女情况。如本人有合法的养子女、被抚养人、赡养人、被赡养人,应在此栏填写;父母已去世的要注明。

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过多,表中填写不下的可另续页填写。

岳父 XX

XX

XX

岳母 XX

XX

XX

哥哥

XX

XX

XX

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弟弟 XX

XX

XX

注:填写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主要包括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等。配偶、子女及社会关系中,有在国(境)外学习、经商、定居或与外国人结婚的,均应详细填写,如:在某国某地某学校学习或某公司工作(或任何种职务)。配偶、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中被判刑和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也应具体说明。如表格填写不下的,可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填写。

4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凡经组织审批统一更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入团时间的,有重要政治历史问题并经过组织审查和有结论的,以及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重要情况,应在表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填写。

(填写人签字并盖上所在单位印章。)

填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人事部门、组织部门或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单位盖印章)

审查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填写完毕后,填表人应认真核对,凡因相隔时间长,记忆不清的,必要时可请组织、人事部门查实后填

5 填表说明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民族”要写全称。如:“维吾尔族”、“哈尼族”。

3.“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4.“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

5.“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研究生班毕(结、肄)业填写。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肄)业的,应填写“××党校本(专)科函授毕(结、肄)业”。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不得填写“相当××学历”。

6.“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多学位的应同时填写。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7.“单位职务”要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职务,包括技术职务。担任两个职务以上的,要同时填写,如:“省委副书记、省长”、“副局长、总工程师”等。

8.“健康状况”要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9.“工资情况”,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填写职务档次及工资额、级别及工资额,如:“副部长1档、270元,五级、298元”;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填写职务等级及工资额,如:“二级职员一档,349元”、“研究员一档、404元”;实行其他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只填写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由负责布置填表的组

6 织、人事部门指导填写,一般应填写职务级别和工资额。

10.“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具体时间按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的有关规定填写。

11.“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何年何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逐项填写清楚。抗日战争以前参加共青团后转党的,应写明入团时间和转党时间;脱党或失掉过组织关系的,应填写经组织审查确定的入党时间。

12.“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具有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3.“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过何单位举办的政治理论或业务培训”,要写明培训班名称、主要学习内容、有无证书等情况。

14.“有何业务技术专长、重要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著作译著”,要具体填写。“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要写明名称与鉴定单位,“著作译著”要写明出版或发表的情况。

15.“何时何处参加何社会团体,任何职务”,要填写具体名称、参加时间、担任职务和主要活动情况。

16.“何年何月出国(境)及参加重大国际性活动情况”,出国(境)从事一般性公务活动和旅游、探亲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均应填写。凡是参加重大国际性学术活动的一律填写。

17.“掌握外语、少数民族语言及其他技能情况”,要写明语种和听、说、读、写能力,通过等级考试的要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何级考试;“技能情况”要具体填写,通过等级考试的,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何级考试。

18.“何时何处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填写经何单位批准,享受待遇的需注明。

19.“历史上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任何职务,有何结论”,要写清楚参加的时间、组织名称、参加方式和地点。

20.“‘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何种错误,组织意见如何”,本人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错误的,并经组织审查作出结论、审查意见或考察意见的,应如实填写。如受过处分,并已在“何时何处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栏内填写的,

7 可不在此栏重复填写。

21.“学习简历”要从小学填起,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或自学考试等学习的,也要填写;取得学位的要在相应栏目注明。

22.“工作经历”要连续填写,不得间断,“文化大革命”中因冤、假、错案间断的,可填写为“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或受迫害;因脱产学习间断的,要写明情况。

23.“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填写配偶、父母、子女情况。如本人有合法的养子女、被抚养人、赡养人、被赡养人,应在此栏填写;父母已去世的要注明。

24.“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与本人关系较密切的亲友,主要包括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等。

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较多,表中填写不下的,可另续页填写。

配偶、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商、定居或与外国人结婚的,均应详细填写。如:在某国某地某学校学习或某公司做某种工作(或任何种职务)。配偶、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中被判刑和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也应具体写明。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填写。

25.凡经组织审批同意更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入团时间的,有重要政治历史问题并经过组织审查和有结论的,以及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重要情况,应在表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填写。

26.“审查机关盖章”,由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所填写内容核对无误后加盖部门公章。

27.《干部履历表》填写完毕后,填表人应认真核对。凡因相隔时间长、记忆不清的,必要时可请组织、人事部门查实后填写。

8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篇二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民族”要写全称。如:“维吾尔族”、“哈尼族”。

3.“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4.“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与“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

5.“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业(结、肄)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研究生班毕(结、肄)业填写。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统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肄)业的,应填写“党校本(专)科函授毕(结、肄)业”。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不得填写“相当学历”。

6.“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多学位的应同时填写。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7.“单位职务”,要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职务,包括技术职务。担任两个以上的,要求同时填写。

8.“身份证号码”要填写本人最新的号码。

9.“健康状况”要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10.“工资情况”,事业单位填写时注意:表格的“职务工资”对应“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对应“薪级工资”,中小学的10%及特教学校的25%特教费书写在旁边的空白处。

11.“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具体时间按中央组织部与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填写。

12.“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何年何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应逐项填写清楚。

13.“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具有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4.“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过何单位举办的政治理论或业务培训”,要写明培训班名称、主要学习内容、有无证书等情况。

15.“有何业务技术专长、重要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著作译著”,要具体填写。“发明创造”要写明名称与鉴定单位,“著作译著”要写明出版或发表的情况。

16.“何时何处参加何社会团体,任何职务”,要填写具体名称、参加时间、担任职务与主要活动情况。 17.“何年何月出国(境)及参加重大国际性活动情况”,出国(境)从事一般性公务活动与旅游、探亲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均应填写。凡是参加重大国际性学术活动的一律填写。

18.“掌握外语、少数民族语言及其他技能情况”,要写明语种与听、说、读、写能力,通过等级考试的,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何级考试。

19.“何时何处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填写经何单位批准,享受待遇的需注明。

20.“历史上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任何职务,有何结论”,要写清楚参加的时间、组织名称、参加方式与地点。

21.“‘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何种错误,组织意见如何”,本人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错误的,并经组织审查作出结论、审查意见或考察意见的,应如实填写。如受过处分,并已在“何时何处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栏内填写的,可不在此栏重复填写。

22.“学习简历”要从小学填起,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或自学考试等学习的,也要填写;取得学位的要在相应栏目注明。 23.“工作经历”要具体到年月,连续填写,不得间断,因脱产学习间断的,要写明情况。

24.“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填写配偶、父母、子女情况。如本人有合法的养子女、被抚养人、赡养人、被赡养人,应在此栏填写;父母已去世的要注明。

25.“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与本人关系较密切的亲友,主要包括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等。

家庭主要成员与主要社会关系较多,表中填写不下的,可另续页填写。

配偶、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商、定居或与外国人结婚的,均应详细填写。如:在某国某地某学校学习或某公司做某种工作(或任何种职务)。配偶、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中被判刑与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也应具体写明。如表格填写不下的,可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填写。

26.凡经组织审批同意更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入团时间的,有重要政治历史问题并经过组织审查与有结论的,以及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重要情况,应在表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填写。如无需说明,则在空白处填“无”。

27.上述信息如本人并未涉及,则在空白处填“无”。

28.《干部履历表》填写完毕后,填表人应认真核对。

29.凡因相隔时间长、记忆不清的,须查实后填写。

干 部 履 历 表

单位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职务 会计系主任

姓名 张三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1999年制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翻印

说 明

一、表内所列项目,由本人实事求是地填写。如本人确实不能填写,可由别人代笔。

二、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可写“无”。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三、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与阿拉伯数字。

四、“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姓 名

曾用名 张四/无

安徽芜湖

籍 贯

出生地

单位职务

身 份证号 码

安徽芜湖

性别 男 民族 汉族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寸)

出生日期

学 历

学 位

1965.07.03

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

工学硕士/其他

会计系主任

职务工资

档次

级别

工资额

工资额

工资

情级别健康/一般/较弱,严重健康状况

疾病要具体写明

工资

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

1985年5月在电子科技大学参加工作

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 1983年5月由XX、XXX介绍加入中国共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 产党,1984年5月转正

何 年 何 月 加 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7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 如果是民主党派成员请填写此项,否则填:何民主党派,任何职务 “无”

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任何

1992年5月经xxx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评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审为教授

或 任 职 资 格 何年何月何机关授予何有此项请填写 没有请填“无”

种军、警衔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何单位举办的政治理1974.03-1974.07 参加安徽省委党校理论培训班

论或业务培…………..

训(包括各级党校培训或学习)

有何业务技术专长、重要发明创有此项请填写 没有请填“无”

造、科研成果、著作译著 何时何处参加何社会团体、任何职务

有此项请填写 没有请填“无”

有何宗教信仰

有此项请填写 没有请填“无”

何年何月出国(境)及参加重大国际性活动的情况

有此项请填写 没有请填“无”

掌握何种外写明语种与听说读写能力,通过等级考试写明何时语或少数民何单位组织的何级考试…

族语言及其技能考试同上

他技能情况 何时何处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

有此项请填写 没有请填“无”

何时何处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

有此项请填写 没有请填“无”

历史上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何种职务,有何结论

有此项请填写 没有请填“无”

“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何种错误,组织意见如何

有此项请填写 没有请填“无” 学 习 简 历

起止年月

1974.09-1979.07

1979.09-1982.07

1982.09-1985.07

1985.09-1989.07

……..

……..

……..

院校及系、专业

芜湖城关小学

芜湖二十七中

芜湖一中

安徽大学管理学院图书馆系

……..

……..

……..

毕(结、肄)业

证明人

毕业

毕业

毕业

毕业

……..

……..

……..

李XX

王XX

杨XX

赵XX

……..

……..

……..

工 作 经 历

起止年月

1989.07-1997.03

1997.03-2006.01

2006.01至今

……..

……..

单位及职务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任教师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副主任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主任

……………

……………

证明人

李XX

王XX

廖xx

…….

…….

当选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中国共产党

及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代表大会代表、委员等情况

何年何月

会 议 名 称

有此项请填写 没有请填“无”

身份及职务

姓名

籍贯

家偶

庭主要成员情其

儿子

父亲

母亲

岳父

岳母

哥哥

弟弟

学历

李XX 出生日期 1973.03.12

1993.09.03

工资情况

民族

政治

面貌

汉族

群众

参加工作安徽合肥

时 间

本科毕业

副教授

专业技术职务

毕业院校及专业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关系 姓名

张XX

..

..

..

..

..

..

出生日期

1998.04

..

..

..

..

政治面貌

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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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XX公司经理

..

..

..

..

..

..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情 况

凡经组织审批同意更改出生时间、入党、入团时间的,有重要政治历史问题并经过组织审查与有结论的,以及本人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重要情况,请在该栏填写 。

没有请填“无”

请本人签字

填表人签名或盖章 2011年6月27日

审查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中国行政级别划分和行政人员工资表 篇三

中国行政级别划分和行政人员工资表

我国干部级别划分(以政府和军队为例,不含党委、人大、政协)

国家级:

国务院总理(一级)

国务院副总理(二级)

国务院常委(三级)

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空5军参谋长)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委,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合肥市委副书记)

各地级市委,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大连市委书记)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副厅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

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副处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

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

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

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

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

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

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

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

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

公务员的工资级别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腾规定,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确定的办法是: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初中毕业生为17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为18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为19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为20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为220元;硕士学位研究生为240元;博士学位研究生为270元。

(二)其他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年限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确定,原则上应略低于本单位正式任职的同等条件人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有关规定,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满后,按所确定职务、级别领取相应工资。具体办法是:

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有期满后的职务工资为:初中毕业生定为办事员一档5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定为办事员二档6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科员一档63元;大学本科毕业生定为科员二档7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科员四档99元;博士学位研究生定主任科员二档116元。

分配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可提前定级,职务工资可高于同类人员一至二档。 其他新录用国家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类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档次,其基本工资原则上应高于试用期工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有关规定,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应及时确定其级别。具体办法是: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学生,定为十五级;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十四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生和没有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三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二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一级。

(二)其他新录用人员,根据本人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级别。任科员的公务员,工作年限为15年及以下的,定为十四级;16到20年的,定为十三级;21到25年的,定为十二级;任办事员的公务员,工作年限为10年及以下的,定为十五级;11至15年的,定为十四级;16至20年的,定为十三级。

《2006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办法》及工资级别对照表

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5年12月31日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一)、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

二、职级工资制的实施

列入上述范围的单位,除工勤人员外的公务员。

(一)、套改办法

1、职务工资。

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2、级别工资。

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档次按照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重新确定。

现任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职务

任职年限,按正式任命的开始时间计算。

套改年限,按工龄、学历,减去扣除的年限确定。截止时间2005年12月31日。

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级职务确定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级别再高定一档,级别工资可就近就高套入相应档次;如高于原任低一级职务确定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级职务确定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确定的级别对应的工资档次。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级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套改工资后,根据清理地区、部门和单位自行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将清理出的津贴补贴纳入新工资标准200元。

(二)、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下月起按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其中,级别和级别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

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新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2006年1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连续)五年称职级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级,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新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下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公务员因晋升职务而晋升级别,如级别晋升两级以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级别只晋升一级,不影响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

公务员按本实施办法套改确定级别后,自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级别未发生变动或因晋升职务只晋升一个级别的,如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并按2005年12月31日时的职务达到级别工资确定表中上一级别规定年限,可从达到规定年限次年的1月1起晋升一个级别,但最高不得突破本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进入新任级别相对应的档次。公务员按此办法晋升级别后,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已经达到所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的,不再晋升级别工资,只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3、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级别工资档次

连续两年为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档次。

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与正常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分别计算。公务员因晋升级别增加级别工资时,如增资额少于或等于原级别一个工资当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可与级别变动前的考核年限累加计算。如增资额超过按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同时晋升级别和档次的,先晋升级别,再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三)、新录用人员工资。

1、试用期工资。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分别为:初中585元、高中、中专605元、大专650元、大学本科700元、双学士740元、硕士学位研究生790元、博士学位研究生880元。

2、试用期满后级别和级别工资的确定。

初中定办事员27级1档295元、高中、中专定办事员27级2档313元、大专办事员26级2档345元、大学本科定科员25级2档381元、双学士定科员25级3档403元、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副主任科员24级3档446元、博士学位研究生定主任科员22级1档484元。

其他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按低于单位同类人员的水平执行。

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可直接执行试用期满定级工资。

三、实行级别和待遇相互挂钩的办法

符合级别与生活待遇挂钩条件的公务员任职满5年,达到规定级别前连续考核5年称职以上,符合以下条件:厅级副职13级、处级正职15级、处级副职16级、科级正职18级、科级副职19级、科员20级、办事员21级的,可以执行现任职务上一层次非领导职务的职务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及住房、医疗等待遇,级别工资档次在现任职务对应的级别范围内晋升。退休后,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退休费、住房、医疗等待遇。

撤职以上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享受以上待遇。

四、实行县乡党政主要领导(乡镇公务员)工资倾斜的办法

从2006年1月1日起,担任县委书记、县长、乡党委书记、乡长的人员,任现职满5年并考核合格的,可从满5年的次年1月1起在现任级别的基础上高定一个级别,就近就高靠近新一级别的档次并不影响正常的职务变动或正常考核引起的级别变动。

五、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制度

(一)、技术工人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基本工资有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两项。构成取消原奖金,设置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

(二)、岗位工资按技术等级、套改年限确定。

(三)、正常增资办法:

1、每两年晋升一档岗位工资。晋升岗位工资档次。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为合格级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一档岗位工资。

2、晋升技术等级。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如增资额超过按原技术等级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晋升技术等级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少于或等于按原技术职务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其晋升技术等级前后的年限可累加计算。

六、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每两年调整一次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物价变动等情况和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确定。在工资调查制度建立之前,主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七、改革奖金发放办法。

取消连续三年考核优秀增加一级级别工资的办法,改为年终一次性奖金和考核结果挂钩,考核称职的发12月份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考核优秀的可发放1.5倍(2倍)。

八、其他有关政策

(一)、专业技术类别、行政执法类别和实行聘用制的人员的工资办法另行制定;

(二)、军转人员工资(93工改后军转人员增资办法待定);

(三)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关和各部委管理的公务员,15个副省级城市的增资办法(待定);

(四)国家批准的各项特殊岗位津贴仍然执行,其他地方批准的特殊岗位津贴一律取消;

(五)浮动工资的处理(略)

(六)相应警衔津贴、海关工作补贴、西藏工作人员和党外工作人员生活费办法另行制定。

九、组织领导(略)

国家公务员分十五级 篇四

国家公务员分十五级:办事员>科员>副科>正科(主任乡级)>副处>正处(调研员县级)调研员>副厅>正厅(司级)>副部>正部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总理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 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 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 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 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 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

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

(以政府和军队为例,不含党委、人大、政协)

国家级:

国务院总理(一级)

国务院副总理(二级)

国务院常委(三级)

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省长、直辖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军军长)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军副军长)

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军后勤部部长、师政委)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副厅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

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师副政委、旅旅长)

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团政委)

副处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

部队副团职干部(如团参谋长)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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