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4日发(作者:)
《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征求意见情况
文章属性
• 【公布机关】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 【公布日期】
• 【分 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概况
2014年8月26日,省政府法制办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发布了《四
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代拟稿)征求意见》,同时向省发改委、财政厅、四
川师范大学等省级部门和科研机构以及21个市(州)人民政府发出征求意见函,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19日。
2014年9月25日,邀请四川大学、省农科院、省畜科院等高等学校和科研机
构召开了立法座谈会征求意见。
2015年3月3日,向省政府法律顾问团熊宇、李剑、郎维伟等专家发函征求
意见。
2015年3月26日,省政府法制办与省国资委、财政厅、人社厅、省地税局、
省国税局、省知识产权局、人行成都分行就《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
稿)》进行了会商协调。
意见采纳情况
公众提出了1条建议,23个部门和11个市(州)共提出了71条建议;其
中,采纳40条建议,部分采纳9条建议,未采纳23条建议。
部分采纳的9条建议中主要涉及机构性质、财政经费保障、金融服务和语言表
述等内容,我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
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对建议进行
了相应处理,并对有关内容说明了理由和依据。
未采纳的23条建议中主要涉及机构性质、财政经费保障、金融服务、科研基
金、表彰奖励、专利申请、科技服务补偿、知识产权保护、学术诚信、技术引进和
语言表述等内容,我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对未采纳建议说明了
理由和依据,并向省政府常务会议作了报告。
《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稿)》经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
会议审议通过后,将以省政府议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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