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4日发(作者:)
2023年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范本(精选5篇)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
一、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
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所有部门的
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
二、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
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
频次。
四、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
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六、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
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
期限和所需经费________。
八、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九、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
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
求等内容。
十、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
门和责任人。
十一、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
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二、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
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三、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四、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
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应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
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2
总则
第一章:目的
1.编制目的: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
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
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第二章:人员管理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
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
确保完好有效。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
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
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
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
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
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
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
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
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
2.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
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
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
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第七章奖惩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
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
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至追
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附消防安全分项制度:
1.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
3.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6.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门店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据
《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和西安市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
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门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二条贯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
理人代表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防火安全责任书》,门店主管领导负责
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门店安全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
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全办”)负责防火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安全办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一、负责门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
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西安市关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门店防火安全制
度并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
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管理制度《消
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
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同时加大重点防火部位的巡视检查频度。发现问题应及
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
应急措施,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
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门店的防火安全。
四、负责建立和修订门店防火档案,以实现对防火安全责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组织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或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
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消防机关。
六、负责门店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或协助消防管理机
关对门店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七、参与门店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审定工
作和最终验收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八、负责门店出租房屋、出租场地的《安全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实施消防
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九、负责对新到门店工作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负责定期对门店的防火物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更换和增
补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并掌握防火和灭火基本
知识。
十二、负责《临时动火证》的\'审批和检查工作。
十三、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
理情况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负责人拒绝签
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全办及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第五条各事业部及管理部室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
本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与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目
标责任书》的工作和部门防火安全责任制。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
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110)和其
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
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
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
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
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
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
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
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
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
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
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
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4
一、园长负责对全园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
织建设和业务培训,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
二、定期检查电线、开关、插座等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禁止超负荷用电;灯泡和电热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三、要经常检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设备。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专
人统一负责。
四、人人重视防火安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觉参
与扑火。全园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场所、房屋,谁用谁负责,责任落实
到人。
五、食堂应谨慎用火,做到火不离人,每天下班应检查封闭炉灶;定期检查
厨房电源并做好记录工作。
六、教育幼儿不玩火,教育教职员工节假日按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幼儿
园内不得吸烟,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七、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并组织消防疏散演习活动。
八、必须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经常观察,发现隐患,认真研究,采取措施,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九、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发现者
视情节给予罚款等处理,因擅自动用造成严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5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企业各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産设备、企业财産及工
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企业各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爲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各公司及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总部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公司防火责任人由各行政主要领导担
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爲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産班组和要害
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
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
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産、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
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産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
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
责。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爲主,防消结合”爲方针的
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各公司在生産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
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
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産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
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厂的
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
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産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
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
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後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
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
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
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行政管理
部总监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核,
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後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
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後方可离开。全体职
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
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部或消防机关报警,
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後,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
行扑救。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産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於同违章行爲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於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
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
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後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
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附:火灾防护
1.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2.生産车间工作时间大门不得下锁。
3.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
场所。
4.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
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
持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熟悉使用方法。
6.电线不得接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後,应确实关闭电源。
7.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
需经严格训练。
8.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後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9.炉竈、烟囱、锅炉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10.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後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11.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
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2.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3.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
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
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14.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
物品。
15.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灭火。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後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
重物品。
(4)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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