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日发(作者:)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旨在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要求。以下是该标准的部分修订

条文。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是本标准的基础。根据建筑的用途和

高度,将其分为不同的建筑分类,并规定了相应的耐火等级。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是建筑设计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本

标准规定了一些基本要求,包括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和消防车

道的设置等。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也是本标准关注的重点。为了确保人

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安全疏散,本标准规定了相关要求,包括

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独立设置等。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是防火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本

标准规定了室内外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和消防水箱等设备的

要求,以及灭火设备的种类和数量等。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也是本标准要求的内容。为

了减少火灾时的烟雾和有害气体对人员造成的伤害,本标准规

定了相应的防烟、排烟和通风要求。

电气设备在防火工作中也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标准规定了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

操纵室等电气设备的要求。

商业服务网点是本标准中的一个术语,指的是住宅底部

(地上)设置的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为了确保其防火安全,该

用房的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0

小时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小时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

与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分隔,该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楼梯和安全

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

商业服务网点规范是指在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小型商

业服务用房,包括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

理发店等。这些用房的层数不得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也不能超

过300平方米。如果地上二层是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则地上一

层必须也是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一层和二层的小型商业服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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