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优质解析解答一举报1、 农业(1)历代农业生产工具的改革与进步原始社会,
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
处在石器时代和金石并用时代,
北京人和山顶洞人处在旧石器时代;半坡氏族和河姆渡氏族处在新石器时代;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开始进入了金石并用时代.
奴隶社会生产工具有了进步,
西周晚期出现铁器;春秋时期,
开始使用铁农具和牛耕,
标志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显著提高.
战国时期,
铁农具和牛耕得到推广,
牛耕的运用是我国农业技术史上农用动力的一次革命.
两汉时,
牛耕广泛使用,
并有了改进,
出现了两牛抬杠式和一牛挽犁式,
铁农具和牛耕都向边疆传播;西汉时发明了翻土、碎土的犁壁,
这比欧洲早一千多年;西汉农学家赵过发明了播种机械耧车.
三国时,
魏国马均发明了灌溉工具翻车;唐朝,
发明了灌溉工具筒车和曲辕犁.
认识:工具改进是生产力发展的最显著的标志,
经济发展最根本原因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
是社会变革最活跃的因素,
是推动生产关系和社会进步的决定力量.
我国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
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
都由于生产力的进步(即生产工具的进步)引起的.
(2)历代政府重视农业发展的措施春秋,
齐国管仲改革,
发展生产;战国时,
秦国商鞅变法重农抑商,
奖励耕织;两汉时,
推行休养生息,
轻徭薄赋,
奖励农耕;三国时推行屯田制;北魏孝文帝改革,
推行均田制;隋唐实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
重视生产工具的革新,
重视兴修水利;北宋王安石变法中的农田水利法,
有利于农业的发展;明清统治者调整生产关系,
鼓励生产,
如明朝的“一条鞭法”、康熙的“更名田”、雍正的“摊丁入亩”的赋税制度,
都有利于农业的发展.
认识:封建经济的特点是自然经济,
这种经济的主要部门是农业,
它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兴衰存亡,
因此,
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农业,
“农本” 和“以农立国“思想是历代统治者一贯的指导思想,
从战国的商鞅变法,
到清朝统治者,
都在推行“重农抑商”政策,
这种做法,
是中国古代封建自然经济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的产物,
它的实行,
在封建社会初期,
对国家安定、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起过一定积极作用,
应该给予肯定,
但该政策把工商业和农业对立起来,
进行压制,
其结果必然是阻碍商品经济的发展,
使农业长期停止在自然经济的低水平上,
其弊端在明清时期更加严重,
它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
是中国落后于世界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国古代政府采取的鼓励、重视农业发展的措施,
直接目的是为了发展经济,
根本目的是为了巩固统治.
一般说来,
每个王朝建立的初期,
统治集团比较奋发向上,
励精图治,
都有自己的治理目标,
他们的政策往往行之有效,
也充分说明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
(3)水利事业春秋时期:淮河流域,
楚相孙叔敖修的芍陂;连接淮水和长江流域的运河;战国时期:郑国渠和都江堰;秦朝:灵渠沟通湘水和漓水;两汉时期:农田水利的地区特色明显,
黄河流域以营建灌溉渠为主,
著名的工程如六辅渠、白渠、龙首渠等;江淮、江汉之间以修建天然陂池为主;西北修筑坎儿井;汉武帝和汉明帝都进行了大规模的治理黄河工程,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隋唐时期:隋朝的大运河;唐朝设专职官员管理水利事业,
各地兴修的水利超过六朝的总和;北宋时期:王安石变法推行农田水利法,
兴修水利工程一万多处;元朝:开凿了会通河和通惠河将几大水系贯通起来.
认识:中国历代王朝都重视水利工程建设,
这与水利在古代经济中的地位是分不开的,
因为古代中国最重要的生产部门是农业,
农业受自然因素影响极大,
在生产力不发达,
人们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低下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同时,
兴修水利不仅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发展,
而且可以扩大到交通运输和商业的发展,
因此,
修筑水利工程,
是古代中国国家管理经济中具有决定意义的内容和职能的体现.
(4)重要的土地制度井田制:是西周时实行的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
周王将土地分赐给诸侯臣下,
受田者只能享用,
不能买卖,
必须向周王纳贡,
跟随周王作战,
服从周王的命令.
井田制是分封制的经济基础;春秋时期,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诸侯争霸战争,
井田制逐渐瓦解,
被封建土地私有制代替.
屯田制:东汉末年以来,
战乱频繁,
社会动荡,
经济凋敝,
为了恢复发展农业生产,
曹操在许下实行屯田制,
以后,
三国都实行屯田制,
统治者招募流亡农民,
按军事编制,
开垦荒地,
并设官管理.
屯田民只有土地使用权,
没有所有权,
他们按比例向官府交纳一定的收获物,
它是封建社会的土地国有制,
它使流民与土地结合,
稳定了社会秩序,
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均田制:西晋以来,
北方战乱频繁,
经济破坏严重,
为了恢复发展经济,
北魏孝文帝实行均田制,
隋唐时继续沿用,
唐中期由于土地兼并现象严重被破坏.
它是一种比较完备的土地制度,
是封建社会的土地国有制,
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保证了国家兵役、徭役的征发和国家的财政收入.
认识:封建土地私有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即国有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
其中地主土地所有制占主要地位,
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
土地国有制在封建社会总归要被破坏,
因为封建土地制度的本质是土地私有,
只要有土地所有制存在,
土地兼并是不可能抑制的,
而土地兼并现象的发展必然要使土地国有制破坏,
因而井田制、屯田制和均田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但随着土地所有制的产生、发展,
它们必然被破坏.
(5)重要的赋税制度:春秋时期:齐国管仲实行的“相地而衰征”和鲁国的“初税亩”实质是承认土地私有,
促进了井田制的瓦解.
编户制度:是汉代对百姓的一种严格的管理制度,
也是比较完备的赋税制度.
被编入户籍的平民百姓称为“编户齐民”,
他们依据人口和资产向国家人口税、田租、徭役和兵役,
国家对他们控制十分严格.
租调役制:北魏均田制规定受田农民必须向国家租即土地税和调即户税,
还要服兵役和徭役.
租庸调制:隋朝沿用北魏的租调役制,
后规定50岁以上可以缴纳一定绢代替劳役,
叫“庸”.
唐朝在隋的基础上实行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税制度,
“庸”不再有年龄限制.
这样,
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减轻了农民的赋税负担,
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也保证了国家的赋税收入.
两税法:天宝年间,
土地兼并严重,
均田制无法实行,
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
国家的财政收入得不到保证,
为了解决国家的财政困难,
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
实行两税法,
即按照土地和资产向交税,
每户按资产交户税,
按土地交地税,
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它的实行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
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
表面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了.
扩大了税源,
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也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但土地兼并不再受到限制,
均田制和租庸调制正式废除.
一条鞭法:为了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缓和阶级矛盾,
1581年,
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在全国推行,
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
“并为一条”,
折成银两,
分摊在田亩上,
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
“一条鞭法”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
纳银代役的规定,
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说明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赋役征银的办法,
适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需要,
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
“摊丁入亩”的“地丁银”:雍正帝规定,
把丁税平均摊入田亩,
征收统一的地丁银,
这样,
我国的人头税制度废除了,
封建国家对农民的控制进一步松弛,
隐蔽人口的现象也逐渐减少,
它的实行,
对我国人口的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认识:我国的赋税制度与土地制度相适应,
随土地制度的变化而变化.
我国赋税制度的变化呈现出两种趋势:一是以人丁为主逐渐变为以土地为主,
说明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逐渐松弛;一是纳税物品由实物和力役为主逐渐变为货币地租,
说明我国商品经济在不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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