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优质解析解答一举报 法家,
是先秦诸子中的另类.
在先秦诸子诸家当中,
唯独法家的思想,
是必须献出性命来实践,
流出鲜血来祭奠,
是血染的思想.
这里面流血的、付出生命的,
不但有当时许多有罪或者无辜的贵族和贫民,
还有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
比如商鞅和韩非.
1、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
而反对儒家的“礼”.
他们认为,
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
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
这是很公平的,
正确的主张.
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
不公平的.
2、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
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
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
百人追之.
积兔于市,
过而不顾.
非不欲兔,
分定不可争也.
”意思是说,
一个兔子跑,
很多的人去追,
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
却看也不看.
这不是不想要兔子,
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
不能再争夺了,
否则就是违背法律,
要受到制裁.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
即鼓励人们立战功,
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
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3、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像管子就说过,
商人日夜兼程,
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
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
打渔的人不怕危险,
逆流而航行,
百里之远也不在意,
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
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
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
故民可治也.
” 4、不法古 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
主张锐意改革.
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
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
既不能复古倒退,
也不能因循守旧.
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
不循今”的主张.
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
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
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5、法 术 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
各有特点.
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
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
法是指健全法制,
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
要独掌军政大权,
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
维护君主地位.
当代学者刘木鱼(刘铎)在《非法非人治》中提到:“法之卫意,
在乎君政,
政之所为,
在乎一道”.
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具有根本的区别,
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
而且是绝对的.
这点应该注意.
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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