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
查看更多优质解析解答一举报答:(1)虽然普通法和衡平法都是以判例为表现形式,
其产生都依托于王权,
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
普通法调整的对象是全方位的,
几乎涉及法律的各个领域;衡平法调整的对象是有限的,
只涉及普通法不能调整的私法领域.
(2)渊源不同,
普通法的渊源以习惯法为主;衡平法则以罗马法为主.
(3)程序不同,
普通法的程序复杂,
僵化;衡平法的程序简单,
灵活.
(4)救济方法不同,
普通法的救济方法只有损害赔偿;衡平法的救济方法则很多.
更多推荐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