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

查看更多优质解析解答一举报答:(1)虽然普通法和衡平法都是以判例为表现形式,

其产生都依托于王权,

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

普通法调整的对象是全方位的,

几乎涉及法律的各个领域;衡平法调整的对象是有限的,

只涉及普通法不能调整的私法领域.

(2)渊源不同,

普通法的渊源以习惯法为主;衡平法则以罗马法为主.

(3)程序不同,

普通法的程序复杂,

僵化;衡平法的程序简单,

灵活.

(4)救济方法不同,

普通法的救济方法只有损害赔偿;衡平法的救济方法则很多.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