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要勇于承担责任)
  2005年1月3日凌晨4点多,北京金建32分公司的出租车司机孙涛在开车经过东三环中路国贸东门辅路时,因避让一骑自行车的行人,将1一棵小树撞断。当时天还没亮,路上行人也很少,几乎没人看到这一情景,但孙涛马上找到国贸的保安处,把自己撞断树的情况登记下来。
  接下来的几天里,撞坏的车被送到修理厂修理,孙涛则开始一家家地找附近的居民和单位,询问这棵小树是属于哪里,要接受处罚。在先后找过国贸、绿化队、城管等部门后,9日,他终于找到分管单位———朝阳区建外城管队,说明当时事故原因,为那棵小树交上了50元的罚款。
  一位普通出租车司机在误损公物之后,主动报警赔偿,其觉悟之高实在令人感到敬佩,特别是他“保护城市环境人人有责,撞了树就得赔”的责任感,应当是我们每个人都值得学习的。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难免犯一点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有的错误发生时有人在场,有的错误发生时或许没有人知道,前后的环境不同,相比认识错误的程度就不同。出租车司机孙涛在犯错误后,主动寻找城管队并交罚款,我以为,首先他的心灵是高尚的,有敢于承担责任的勇气,体现了良好的诚实守信的公民道德意识;其次,他做错了事负责到底,不认为是给自己找麻烦,反而积极寻找管理单位。孙涛的行动无疑是一种良好的道德修养;最后,孙涛的主动负责,也正是我们这个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体现。它说明,犯错误与改正错误并没有矛盾,孙涛的这种主动认错对于今天我们不断强调精神文明建设,不失为一个活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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