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要在某方面改进一个人,就要做得好像那种特点已经是他的显著特性之一。莎士比亚说:“假定一种美德,如果你没有。”最好是假定,并公开地说,对方有你所要他发展的美德。给他一个好名誉去实现,他即要尽量努力,而愿看你失望。
  雷布兰克在他的纪念物《我同马德克林的生活》一书中,曾叙述一个卑贱的比利时女仆的惊人变化:
  “一个女仆由一家邻近的旅馆中给我送饭,”她写道:“人称她为‘洗碗的玛莉’,因为她开始她的职业时,是一个厨房助手。她好像是一个鬼怪,斜眼,弯腿,是一个肉体及精神都可怜的人。”
  “有一天,当她用她的红手,托着一盘面送给我时,我爽直地对她说:‘玛莉,你不知道你身上有什么宝藏。’”
  “惯于约束情绪的玛莉等了几分钟,不敢冒险表示一点态度,恐怕惹祸。她将盘子放在桌上,叹了口气,巧妙地说:‘夫人,我以前从来不会相信的。’”她没有怀疑,没有发问,只是回到厨房,反复我所说的话,信心非常之大。从那天起,虽然有人给他相当的体恤,但最奇怪的变化,却发生于卑微的玛莉本身。她相信她身上有被人看不见的东西,她开始非常小心地留意她的面部及身体,并将她的平凡处相当地遮掩起来,使她枯干的青春好像开起花来了。
  “两个月以后,在我要离开的时候,她宣布她将要同厨夫的侄子结婚。‘我将要做太太了。’”她说着并向我致谢。一小句话改变了她。
  人要面对现实,正确地认识自我,正确评价自己,避免产生自傲和自卑的心理。这种适度地自我评价和自我表现当然很理想,但是实际上很难做到,只能相对地做到适度。按照这种相对的标准,可以允许人们在进行自我评价时有一定限度的偏差。一般来说,当个人真正具有价值时,不仅应当重视自己,向别人宣传自己,而且还要有点适度的骄傲。适度的骄傲,要比自卑更有助于人生的进取。英国哲学家休谟有这样一种观点:“在生活行为中,最有用的确是莫过于一种适当程度的骄傲,因为骄傲使我们感到自己的价值,并且使我们对我们的一切计划和事业都有一种信心和信念。”在休谟看来,在不能绝对符合,做到适度的情况下,“过高估计自己的价值,比把它估得低于它的正确水平,要更加有利一些。”因为幸运往往帮助勇敢和进取的人,幸运可以鼓起人们奋进的信心。
  依据此理,给人以好名誉,给人以赞扬,能帮助他们奋发向上,于人于已,又何尝不是一件美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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