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自传范文高一600字(共1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初中生自传600字
十一年前四月二十日,一个小女孩出生了,这个小女孩就是我!如今我已经出落成了一个大姑娘,但以前的我是个什么样的孩子呢?听我给你娓娓道来。
四岁——喜欢撒娇,黏人
四岁的我正上着幼儿园,见到什么都想买,每天上下学都是爷爷接我,于是我便带着撒娇的语气对爷爷说:“爷爷,爷爷,我就是想要这个嘛,给我买一个啦!”听到这话,爷爷就会乐的呵呵直笑,钱包都不听爷爷使唤了,一个劲儿的满足我的需求。有时妈妈下班后要去逛街,我便黏着妈妈,一步也不离开,大家都说我是个小跟屁虫!
七岁——调皮但又懂事
七岁的我已经上小学一年级了,但还是个调皮的小家伙。每天放学回到家后,不是抠抠这个,就是摸摸那个,一刻也闲不住,还经常把家里的玻璃碗盘打碎呢!每个星期六和星期天,我都去姥姥家串门,闲着没事的时候,就拿起小扫把,模仿着大人的样子扫地,虽然扫的不是很干净,但也整洁了不少,婆婆夸我是个懂事的孩子,这让我一天都有好心情,哼唱着小曲儿。
十岁——任性,不听话
十岁的我已经五年级了,还有一年就要毕业了。可我一点也不像个大孩子的样子,总是和大人唱反调,让我干什么我偏不干,又一次还把妈妈给气哭了。长大的我反而没有以前听话了,懂事了,爸爸妈妈总是这样说我,这让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我从那时起就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听话懂事的好孩子!
十一岁:自觉学习,懂得分担
今年我就已经十一岁了,再过一个学期就要上初中了。小升初,这将决定着我的未来,每天下午放学之后,我就会拿出家庭作业,开始写,如果没有写完,那就回到奶奶家家接着再写,直到写完才休息。晚上到了自己家,我也继续看书,预习第二天要学习的内容,做好充分的准备!随着年龄的变化,我也成熟了不少,渐渐懂得了爸爸妈妈养育我的艰辛与不易,我慢慢的减少了买东西的次数,不需要的东西就不买,零花钱也存了起来。晚上没有事情的时候,就干点家务活,扫扫地,擦擦桌子,帮爸爸妈妈减少了工作量,增加了他们的休息时间!现在的我,已经变了,变的可以自觉学习,懂得分担了。
瞧,这就是我,一个不一样的我,多变的我,这样的我你喜欢吗?
篇2: 自传作文600字
今天暑假刚过,我就上了中学。
我今年11岁,刚好完了一个童年,上到小六后,我见到许多张陌生的面孔,新老师,新同学,新教室和新的班集体。我要和许多陌生的同学同窗三年。
我一定会尽快地让同学和老师认识我,了解我。我的性格不内向,性格非常得开朗,大方,我很容易接纳同学的,因为我知道交朋友是双向的。我没有那“心锁”的束缚。我喜欢讲笑话,比如:鸡蛋碰石头,我一讲起来,同学们就扒在桌子上大笑起来,有的在哈哈大笑。我平常看漫画书,我看过的漫画书有《老夫子》、《Q夫子》、《蜡笔小新》、《乌龙珠》,举个例:《老夫子》这本书属于爆笑类的,每个片段都有一个成语。里面画的有:开车、打工、买东西、喂猴子、严重飞车和撞车,还有更离谱的:自不量力和耐人寻味。但你看起来的时侯,一定会忍不住得笑起来,使你整天的表情都乐乎乎的。
我在家里呆着的时侯,不是学习就是放放松,听听美妙的音乐。一手拿起一张CD碟片,打开电视再打开碟片机,把CD碟放进碟片机里,坐在椅子上慢慢地听着音乐,一首歌听下来,享受着音乐的节奏和歌声,因为歌声听起来太悦耳了。我最喜欢听的一首歌就是《外婆的澎湖湾》,因为我觉得那节奏好像是快乐无比的,歌声也觉得是最好听的。《外婆的澎湖湾》这首歌也是我第一次听过的歌。
我的爱好是运动。我打篮球不输给别人,踢足球比人家厉害,跑步又是最快的,跑起来好像比刘翔还快。我还有一个小爱好就是制造学习软件和查找资料。我长大了后,我想实现一个心目中的梦想,就是想当一名运动员和电脑子软件总经理。
这就是我,我自已就是这个样子。
篇3: 自传作文600字
从小到大,我经历过如星星一样多的事情。有开心的,有难忘的,有伤心的,也有心里不是滋味的......多得数也数不清。
在二零XX年十一月十九日凌晨两点五十九分,我终于看见了外面的世界。听妈妈说,那时我只有五斤二两,护士姐姐把我拉出来的时候,我还没有哭闹,直到她们拍我屁股时我才哭的。而且我喝母亲的乳汁的时间比一般的孩子的时间短,我仅仅喝了八个月。直到现在妈妈都很奇怪,为什么别人的孩子喝乳汁时总是那么满足,那么快乐,而我总是对乳汁那么的排斥。
大约在二零零六年,我的第一颗牙齿刚刚光荣“退出工作岗位”。在拔牙的那一天,我的心里一直在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就像大海中的波浪,一会儿高,一会儿落,变幻无常。去到牙科医院,我的心更加紧张了,双腿不停地发抖,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再加上牙科医院里冷气开放,还有满屋子的消毒水味,令我不单单是紧张了,更添加了一层害怕,毕竟那是我第一次把牙啊!顿时,我感觉到自己来到了十八层地狱,身边站着无比威武的阎罗王,一直盯着我不动,让我不寒而栗。拔牙的医生来了,他一手拿着钳子,一手拿着棉花和棉签。医生先在牙齿内部给我涂了一层难闻的药水,然后在我没反应过来时迅速拔掉了我的牙齿,然后往我嘴里塞上了棉花。就这样,我的牙齿毫无痛苦的“退休”了。原来拔牙是如此的简单,自己只用坐在椅子上,耐心的等待牙科医生濑把自己的牙齿就行了。
这就是我人生中最难忘的事,每当我想起这件事时,从会觉得那时的我是那么天真无邪。
篇4:自传作文600字
在妈妈肚子里住了十个月的我,终于耐不住寂寞,嚷着要出来了。于是,一个活泼、可爱、好胜心强的女孩诞生了。小小的我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心,偶尔睁开眼睛打量周围,不一会儿又闭眼睡觉。我宛如一棵幼苗,在父母的呵护下渐渐长大。
听妈妈说起,我三岁的时候,跟着她去理发店,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理发师用剪刀“刷刷”地把妈妈的头发剪得又短又平整。回到家后,我也拿出剪刀,对着镜子把自己的头发剪得比狗啃的还难看,弄得爸妈哭笑不得。
还在幼儿园时,我代表中二班参加了幼儿讲故事比赛,“讲”败了所有人,获得一等奖,自此,我喜欢上朗诵,常常坐在妈妈的膝盖上读书。
上一年级了,大家夸我有跳舞的天赋,于是妈妈给我报了舞蹈班,但我吃不了苦,嚷着要上能坐着练习的兴趣班,于是,妈妈帮我选了钢琴班。渐渐地,我喜欢上了文艺,既爱弹琴,又爱唱歌、跳舞。
虽然我已上高年级了,但我还像个“疯丫头”。热爱武侠剧的我,有时会模仿李莫愁的样子,拿着木剑在家里比划;有时又模仿东方不败不时地甩着自制的“飞镖”;有时还模仿军统特务梁海棠,手里拿着枪,左躲右闪的。我还喜欢设计呢,前一个星期,我拿起妈妈的旧长裙“咔嚓”剪起来,然后按自己的构思用针线缝着。呵呵,经过我几天的努力,一条古装长裙“问世”了!于是,我穿上长裙,从我的几个漂亮梳妆盒里挑选出发簪与头饰,弄好发型后,站到镜子前,我眼前一亮,耶!一个“格格”形象塑造成功。
如今,我已是一名毕业班学生了,我深知自己肩上的重任,我一定要加倍努力,争取考上重点中学。
哈哈,见识了我的天真、好强、爱臭美,你想跟我做朋友吗?
篇5:自传作文600字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度过11个春秋,已经从一个从不懂事的小孩成了一个懂事的少年。
我在一二岁时,奶奶说我非常的调皮,经常走路不让人扶,时不时的就摔跤了,但奶奶还说,就算我摔倒了,也不哭,我很坚强,有一次,我睡觉时从床上掉了下来,手摔伤了也没有哭闹,至今我的手上还有一个非常显眼的伤疤。
到了4岁,该上幼儿园了。开始我非常想去幼儿园,可后来,我和同学闹了矛盾,打了一场架,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想上幼儿园了。妈妈要我去,我都不去。在妈妈的千言万语劝说之下,我才愿意上学。
到我七八岁时,那真是个淘气包,整个村都被闹个鸡飞狗跳,在别人田里偷橘子,赶着鸡满地跑,用鞭炮炸邻居家的猪……这些都是我做过的事。不过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一件: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把玩具水枪,那把水枪要吸水才能玩,我正好瞧见我的不远处有一个水缸,我拿了一个板凳放在地上,爬了上去,只听咕噜一声,我就掉下了水,我当时就急了,马上大喊:“救命,救命”。爸爸马上跑过来,把我从水缸里捞了上来。
刚上小学时,我才知道学习是多么快乐,多么有趣,我便爱上了学习。我沉浸在语文阅读的快乐之中,我陶醉在战胜数学难题的喜悦之中,我更痴迷于科学与社会等课程。我一直在补习英语,因为这是我的弱项,所以我一直在好好学习英语。
直到升上六年级,我懂事了,经常帮妈妈做家务,拖地,扫地,洗碗等许多事,我都做过,这时,我才体会到妈妈是多么的辛苦。长大后,我一定要报答妈妈养育之恩。
比起小时候,我的确是进步了,已经从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慢慢成熟了,但我不能骄傲。古人云:“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还有许多东西不会,人生的道路还有很长,我需要努力,我一定会努力!
篇6:自传作文600字
一个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中午,随着一阵啼哭声,一个婴儿来到了这个美好世界,啼哭声给炎热的夏天增添了几分生机和活力,那婴儿就是我。
我有一双大如珍珠的眼睛,闪烁着天真而又顽皮的眼光。一个小小的鼻子,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留着乌黑亮丽的长头发。
幼儿时期的我很天真,顽皮。记得有一次,听大人们说飞机可以飞上天。我在外婆家见到了一只会飞的大公鸡,就突发奇想,想坐着这只“飞鸡”上天。打定主意,我二话不说就冲了上去。公鸡大仙见自己有危险,马上逃跑。它一跳,我就追着它不放,因为我一心想着坐“飞鸡”。不一会,我和公鸡就把院子弄得乌烟瘴气了。我瞅准公鸡不注意的机会,一手抓住了它的脖子。大公鸡不甘心,苦苦挣扎,差点把我的脸都抓花了。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坐上了“飞鸡”!可只过了1秒,这“飞鸡”竟从我胯下挣脱了!这“飞鸡”也太不厚道了!
这一幕被刚回家的外婆看到了,她哈哈大笑地说:“你这个傻丫头,天上飞的飞机是机器,不是公鸡啊!”我却傻傻地摸了摸头。
不知不觉,我上了六年级了,我的性格也是和小时候一样大大咧咧,十分顽皮,而且还多了一个喜好,那就是——贪吃。我喜欢吃的东西有很多,多的如同沙漠里的沙子,多的如同天上的星星。因为贪吃,家里人都称我为“吃货”。最开心的是我那么贪吃却一点也不胖,反而很苗条。
记得今年中秋节的那天,爸爸妈妈买了三盒月饼,各种水果,还有许多糖果。当妈妈切月饼时,我就先吃了一个苹果,半个雪梨和三块饼干。妈妈笑着说:“等会儿你就吃不下香甜的月饼了。”我却拍拍肚子说:“别担心,还有位置。”说完,我就拿起一块月饼吃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就把两个大月饼“干掉了”。妈妈说:“你的肚子真是个无底洞啊!”爸爸摇摇头说:“我无语了。”我听了哈哈大笑起来。
岁月如梭,我从天真烂漫的小孩子变成了有志气的大姑娘了。现在,我希望能考上好的中学,学习生涯还很漫长,我会继续努力前进!
篇7:自传作文600字
阵阵轻柔的微风掠过身旁,卷起多姿的花瓣,夹杂着沁人的泥土香,抚慰我残缺的心灵,填补我内心的空缺。
——题记
一缕缕柔光升腾在朦胧中,拨开笼罩在大地的面纱,一抹阳光穿过雾海,将光明带给可爱的人儿。当它洒向黑暗的那一刻,我的世界充满了光亮、温暖。
那时,我的名字叫陋习。是一个集万臭于一身的社会小青年,整天都在街上游荡,无所事事。我的生活似乎没有快乐,眼中的一切都是那么刺眼。可那个时候,我认为一切都是想当然,依然一如既往,我行我素。
我最大的喜好莫过于免费“拿”东西,以为我是一个不爱花自己钱的“节俭”的“好”学生,所以为了给家人省钱,我就去干了这一箭双雕的事。果不其然,在尝到甜头后,我爱上了这种行为,后来自然而然成了一种习惯。有一次,我去香奈儿专卖店准备“拿”一瓶送给妈妈,不料想被他们发现并送到了派出所,在阴暗的看守所里度过了漫长难熬的一年。
出狱后,我在大家的帮助下改掉了这个习惯,可后来,我的最大喜好演变成了“骑摩托”。每次吃完饭,约上几个和我有相同喜好的人骑上心爱的摩托车,将油门加到最大,驰骋在没人的公路上,张大嘴巴叫喊,享受因飙车带来的快感。家人和同学知道后,多次劝我改掉这个坏习惯,可我总是一个耳朵进,另一个耳朵出,根本不放在心上。没过多久,我骑着摩托车一不小心撞到了树上,命虽然保住了,可腿却骨折了。
经历了两次痛苦的磨难后,我深深地认识到了坏习惯将会影响自己的一生,于是我开始一步一步改变自己,慢慢地我变得活泼、坚强、乐观、开朗。数月之后,我的名字不再是“陋习”,而是“美好”。
......
我深信,生活因改变而精彩!陋习永去,美好永远……
教师点评:以自传的形式来写陋习给人们带来的危害,呼吁人们要改掉陋习,只有这样,才能享受生活的美好!
篇8:自传作文600字
我是一个英勇无比、超级帅气的游侠,大家都叫我“铠甲黑虫”。
嘿嘿!像我这么稀少的虫才,怎么能一辈子都待在这个偏僻的村落里呢?于是,我决定去外面闯一闯。我翻过千山万水,这可累坏了我的翅膀和小腿,终于来到了一座大城市。大城市果然是大城市啊,那么高那么高的楼房,那么多那么多的人,真好啊!可惜主宰这里的不是我们昆虫,而是人类。我在大街上散步,看见了那么多我没见的东西,这可真让我大开眼界。我现在可是一只见过世面的甲虫了。回家后,我把看到的告诉同伴,它们一定非常羡慕吧!嘻嘻……走了这么久了,我也饿了,去吃点东西吧。不行,我要吃麦当劳!我进了麦当劳,哇,那里有一个大汉堡,好像很好吃的样子,我飞到汉堡上,只听见一个女人尖叫一声,把汉堡扔到地上。还一直盯着我。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我真想对她说。我咬一口汉堡,还行,但有一种怪怪的味道。玩累了,我停在一棵小树上休息。午后的阳光格外温暖,我差点睡着了。这时,又是一声尖叫,一个小女孩子盯着我。哎呀,又怎么了?又不是没见过甲虫。接着,一个小男孩跑过来,他饶有兴趣地看着我,没有一点害怕的样子。我动动翅膀,想吓吓他,但他把我从树上弄下来,把我的身子翻过来。之后,他又拿出一把剪刀,要剪我的翅膀。我惊恐万分地挣脱了。我要离开这个恐怖的地方。
于是,我又翻过千山万水,回到了我的村落。还是家里最温暖呐!同伴们问我去哪里,我的兴致又回来了,把我的所见所闻都告诉了他们。最后,我还是说:“千万不要去城市里了
篇9:自传作文600字
“她自强不息,她永不低头,她对生命充满了渴望,她对生活充满了激情。”合上了这本书,这段话不断的在我耳边回响。
海伦.凯勒因为一场病变成一个又聋又哑又盲的残疾人。但是她在家庭教师沙利文的帮助下,终于战胜了这些困难,学会了与人说话,学会了几种语言,成为了一个有成就的人。她声名远扬,很多人都知道她的困境,知道了她与困境作斗争的事迹,也都被她的坚强的精神而打动。
不仅仅是他们感动了,我也被她深深地感动了。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坚强不屈的精神。她知道自己是个残疾人,但她没有向命运投降。相反,她却做到了常人做不到的事情。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从她身上,我联想到了伟大的音乐家——贝多芬。贝多芬和海伦一样,他耳朵聋了,听不见音乐声,这对他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和困难,但他却克服了种种的困难,创作到了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刻,给世界留下了伟大的作品。
看到他们,再看看我们,我们不残疾,但在学习中却不努力。比如我自己吧,写作业时还好,但只要爸爸、妈妈说一声:“弹钢琴啦!”我就拖拖拉拉、毫不情愿地去弹。记得有一次,天很冷。我去弹琴,弹了几分钟,我因为太冷了,就一边弹一边发脾气:“天这么冷,你们还让我弹琴,真不象话。”说完,我就不弹了,气的妈妈也没有办法。
读了这本书后,我很惭愧。我想到了现在我自己的生活条件这么优越,却不努力学习,没有恒心和毅力,真是不应该呀!我们要学习海伦.凯勒。用我们坚强的毅力去克服学习上的困难。
篇10:自传作文600字
嗨,大家好,我是一片树叶。我的一生很短暂,却很有意义。下面,让我娓娓道来我短暂的一生吧。
我在春天出生。出生那天,我和其他兄弟姐妹一样,钻出了枝干。枝干是我以后的家,以后扎根的地方。开始的时候,我的身体十分幼滑,小小的,皮肤嫩绿嫩绿的,让我心花怒放。几天后,我喝足了雨露,个头拼命往上窜,皮肤成了鲜艳的翠绿色。这让我很满意。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来到了我这一生中生命力最旺盛的夏季。哈,我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瞧,我得皮肤成了成熟的深绿色。嗯,就像神气十足的绿军装一样。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一起,把大树妈妈打扮得 像一把大绿伞,好让人们乘凉。大树妈妈直夸我们懂事,这让我乐不可支。我见到人么有的在下棋,有的在看书,有的在吃东西。那个小女孩靠在大树妈妈的身上,津津有味的在看《小王子 》,《小王子》?讲的什么呢?我好想知道。
秋天到了。我穿上了土黄色的秋衣。难看,真难看!我嘀咕着。其实,不关衣服的事。因为不久后,不久后……呜呜,我就要离开大树妈妈,投入到土地爷爷的怀抱了!我极为苦恼的想着。突然,我听到了一阵“救命呀救命呀”的声音。我循着声音望去——是弟弟妹妹他们!天哪!那个小男孩把他们抓走了!我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痛苦的挣扎,可我却力不从心,无能为力。天。我痛苦的闭上眼
可怜呢。最近我摇摇欲坠!我不要死啊!救我!这时,大树妈妈沉稳地声音响起来了:“孩子,生命轮回,生死循环。你是我的孩子,你要明白,我是多么不希望你伤心。土地爷爷告诉我,每片树叶,他都会将他腐化,成为养分运输给我。到时,你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这不好吗?
我轻轻地说:“放心吧,妈妈。我明白了“
我落入土中。我无悔。
篇11:自传作文600字
“人不摔跤,就学不会走路。”我要把这句老话改为“人无烫伤疤,就不能走向成熟。”今天,就让我来晒一晒这些烫伤疤吧——
烫疤—
部位:脊背
范围:2平方分米~2.5平方分米
时间:2岁的一天
事情经过:那天傍晚,天气寒冷。正好大人又不在家,我可要大显身手了——洗澡。我给自己准备了开水,拿下毛巾。因为这是我第一次自己洗澡,所以太兴奋了,禁不住一边唱歌跳舞,一边脱衣服。不料,脚下一滑,我纵身于开水之中,至少过了一分钟,才有大人来营救我这只“猴子”,当时我全身腐烂,过了几个月,就送了个疤来提醒我。每当我看见它,就像噩梦初醒,心有余悸。
烫疤二
部位:右大腿
形状:叶边形
事情经过:那年,我们经常在一楼的小房子里烧水,一般都是由我来挑上二楼。那天,我跟往常一样,我又开始挑热水了,一时逞强,挑着拿桶热水火箭的速度冲上楼梯,上到最后一格了,哎呀!脚滑了一下,热水如同倾盆大雨般直泻在我的腿上。经过几声惨叫后,我成了一只“落汤鸡”,还留下了一个永久的疤痕来告诉我逞强的后果!
烫疤三
部位:右大腿叶边形烫疤的上方
形状:椭圆形
大小:长直径3厘米,短直径1厘米
时间:20xx年春天
事情经过:那天,姨妈来了,我倒了杯水准备端过去,可我那调皮的弟弟却一溜烟似地冲过来,我顿时来了个360度大转体,接着,王八打滚,才结束了在这个惊心动魄的“表演”。无辜的我,又印上了个无辜的疤,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无辜疤”。
即使这些烫疤陆陆续续地来向我”报道”,但它们见证了我幼儿时期的幼稚,天真与无辜。正所谓“不经一事,不长一垫”踏着一块块烫疤,又走来了毕业班``````
篇12:自传作文600字
不知不觉间,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度过了14个春秋,过去的剪影依稀还在眼前。
我是20世纪的尾巴,在12月8日来到这个世界,爸爸妈妈想让我“品行庄正,仪态雅致”,便取名为刘子仪。因为是90后的尾巴,既有90后的成熟,又略有00后的疯狂,幼稚以及叛逆。籍贯在东北,但却在河北长大,对那些奇怪的方言一窍不通。
我长着一头黑色的头发,霸气的斜头帘不太像个女生,五官虽然不精致,但也很端正,眼睛遗传了爸爸的大眼睛,无奈小时候爱玩电脑,不加节制,变成了“文质彬彬”的书生(戴着眼镜)。喜欢简单的衬衫,不管春夏秋冬都喜欢长长的牛仔裤,最讨厌穿裙子,更讨厌在脸上涂一大堆化妆品。说到这我不得不提一下,我是天然白!我的成绩也还可以,每个学期都能拿到奖状。
记得从小我就有些像“假小子”,在其他女生在玩娃娃的时候我在玩卡片;其他女生在安静的画画的时候我在打游戏;在她们跳皮筋的时候我在玩电脑。总之,一直做着和女生不大相同的事。所以刚上学的时候,比一般人更爱玩,成绩也不行。
但后来在老师的培育下。我开始努力学习,最后成绩也开始名列前茅。不过我体育不是很好,在跑步上毫无天赋,不过在球类上还可以,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六年级的时候垒球拿了一等奖呢。
说完了过去,再说说现在,我现在是初二的学生,性格比以前古怪,时而安静,时而暴躁,想要努力学习,夺回第一宝座,可总是光说不做,在嘴皮上耍功夫。因为是青春期,刚上初中时总和老师对着干,但终究以卵击石,如飞蛾扑火,毫无作用。在成长的河流中身上的戾气也渐渐消退,终于没有了小时候的稚气,开始了相对成熟一点的生活。但我却没有小时候那么快乐,我不明白我的未来会如何,但我仍在奋斗的路上坚持。
14岁的我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会让我“人生的传记”大放光彩。
篇13:自传作文600字
吾生于一普通工薪家庭,父母无特殊爱好,唯爱读书。受其影响,吾自幼亦喜欢读书,且嗜书如饴。吾曾闻一贤人曰:“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也。”执此言而读书,余大受所益,直至今日成为“书虫” 矣。
未满周岁时,每每哭闹扰人,母便手拿一《幼儿画报》在旁朗声阅读,余即停止哭闹,细听母“咬文嚼字”。某日,余尚且不能直立行走,竟手脚并用朝天执书而“读”,虽不知其意,仍读之津津有味,不时变换书页,其态煞有介事。父母见其如此憨态,即随手摄下。故,余爱读书之心有照片为证。
入小学则识字渐多,随之阅读甚广,亦无章法可循,“口味”颇杂。郑渊洁、沈石溪、杨红樱等名家作品,常读之诵之;表哥所有《青年文摘》、《大学生》等益书均借之,读之;父之《特别关注》、《读报参考》等,亦能不求甚解,一并读之。家中厅内沙发、甚至床边,以致洗手间内均有不同书籍放之。故,无数次激怒老妈,直至对余施以“河东狮吼”,余急躲以门后避之。既如此,仍不知悔改,书照放、照读不误。年愈长,家中之书已不足以阅之,故向同学借读,同学只要有书且未看者,则千方百计讨之。班内同学对余此举无不“厌”之,且无奈,故随以“书虫”外号称之。
至初中,则偏爱中外名著及科普类书籍。购书亦愈多,无论学习及生活中表现良好,均要求父母奖励以书,故以此计屡得好书。本地书店尚不能满足余看书、爱书之心,常去济南、泰安购之,甚至网购。暑假期间“痴读”于书不能自拔,以致暑假作业开学前三天才得以完成,被家长斥责,乃一笑了之,读书依旧,却险些酿成大错。一日,母叮嘱余,饭在灶上烹制,将熟即关火。怎料,余阅读已渐入佳境,对母叮嘱只含糊应之。未几,室内烟雾弥漫,糊味刺鼻扑来,乃大惊,醒之,随关火。无奈为时已晚,锅已干、饭已糊,灶已坏矣!
随自嘲:“书虫,书虫,饭已糊,只能吃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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