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党员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体悟(共12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党员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体悟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更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划时代”法典。而在此时,如何实施好“民法典”,切实发挥其效用,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的举措就显得尤为重要。要带头示范,深刻理解法典条文,将其融入日常工作生活,当好民法典使用的“领头雁”。要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将其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把“民法典”放在发展的滚滚车轮上。也要用好监督手段,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此为基抓好法治型政府建设。
“以知为行,知决定行”,“理解”是衡量“民法典”效用的标尺。知行合一,亦要先知而后行,是王阳明先生在认识事物时所推崇的思维模式,正如认识“民法典”时,各级党组织与广大党员干部更要在“理解”上下功夫,从而带头发挥出其优势。其一,要聚焦理解“民法典”条款。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其专业术语众多,更是要选取与工作相关的进行专业解读,加快民法典融入政府工作的脚步。其二,要深度理解“民法典”的“人民情怀”。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要坚持将“人民至上”理念融入民法典的推广与实施工作,大力开展普法工作,引导群众形成自觉守法习惯,鼓励群众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解决问题,让百姓主动拿起法治武器。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民意”是推动“民法典”发展的动力。“法与时转则治。”亦指法律应与时代需求相切合,民法典的发展思路也是如此。当前,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民法典面临的是一个又一个时代难题,需要不断在实践中去探索、去解决,才能让民法典久久留下为民服务的身影。而“解铃还须系铃人”,促使民法典完善更新的正是民情民意。故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多听群众呼声,找准民法典在解民忧方面存在的不足,归纳整理,及时上报。要拓宽与民交流渠道,多使用调研、走访等方式寻找民法典使用、推广的难点、堵点,联合地方专业法律机构力量,共同分析研讨,争取早日补足存在短板。要重视地区案例,及时吸纳其他地区群众意见与相关案例处理经验,举一反三,帮助“民法典”发展稳定,从而顺利使其融入群众,服务群众。
“十目所视,十指所指”,“监督”是维护“民法典”宗旨的武器。民法典的出台无疑是为法治型政府建设安装了“强引擎”,也为维护人民利益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保证。加强对民法典实施工作的监督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民法典”公信力已成为实施“民法典”中的关键。因此,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要从自我监督做起,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等日常工作的准绳,不得作出危害公民权益的任何决定。要从日常监督中加大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并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提高群众公信力。要引入群众监督机制,促使各级司法机关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民事司法解释,统一民事法律适用标准,帮助民法典顺利落地生根。
“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习近平总书记就民法典的实施意义做了精准概括。用好民法典,抚平百姓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民法典出台之含义,在民法典的实施中掺入浓浓为民情,在维护人民权益与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上贡献光和热!
篇2:党员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体悟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6月1日,民法典全文正式公布,将于1月1日起施行。7编加附则、84章、1260款条文、总字数逾10万……民法典为全方位保障人民权益而生,每一字每一句都书写着“权利”。以此为标志,我国终于迎来了“民法典时代”!
作为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自启动编纂工作以来,一直受到全社会热切关注。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编纂民法典”正是其中一项重大立法任务。此后,民事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相继出台,民事立法实践涵盖经济、民生、文化、生态环境等各个领域,为人民权利和公共利益提供了坚实保障。
随着民事法律制度不断细化和完善,在此基础上编纂民法典,顺理成章提上议事日程。民事法律涵盖范围广、相关条目多,难免会存在冲突和矛盾,民法典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修改和完善,从而使民事法律体系更加严谨、协调一致。
对于公众来说,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的方方面面,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法律保障。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各项民事权利都将得到法律保护。民法典“慈母般”的关怀中,公民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每个人都可以更有尊严地参与公共生活。提起民法典,人们习惯于从保护公民权利的细节去探讨其价值和意义。实际上,民法典保障的并不仅仅是“家长里短”,民法典的从无到有,本身就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写照。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此后,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十七大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大首次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随着依法治国理念不断强化,在法治建设基本完成之后,法治中国不仅凝聚着高层共识,同时也寄托着公众的殷切希望。
法治的精髓是限制权力、保障权利,由此,不仅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而且要为权利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法治社会中,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权利“法无禁止皆自由”,“禁止”与“自由”之间,需要法律作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无疑侧重于保护私权利。只有在严格监督权力、充分保障权利的基础上,才能使法治理念深入民心,从而使民众成为法治社会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旨在调节社会关系的民事法律需要与时俱进。作为法治建设领域中的一件大事,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不仅意味着公民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障,同时也预示着法治中国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以良法善治引领公共生活,国家和个人的未来将更加美好。
篇3:党员关于学好用好民法典观后感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孟德斯鸠
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1月1日起开始施行,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不由让人畅想当“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有多么大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如一块千锤百炼,无比坚固的“磐石”,铺就在“复兴号”列车带领人民驶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来可能还要面对更多更大的风浪,但只要人民群众齐心协力、众志成城。这块坚稳的“基石”就能让列车稳稳地全速前进。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许多问题,民法典作出了明确回应,如:民法典中对各种“人肉搜索”、非法盗取他人信息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突出的特色规定有“自助行为制度”、“离婚冷静期制度”、“继承人宽恕制度”,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同时对遗体器官捐献、职场和校园性骚扰、非法从事与人类基因、人体胚胎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严格规范。因此,民法典将在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只有不断规范民事法典,明确法律界限,方能构建稳中有进的社会秩序,有效提升人民的生活幸福感!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这部包罗万象的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即将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权益,用权利本位构建起整部法典的逻辑主线,必定能够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篇4:关于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感悟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响应总书记号召,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广工作。现阶段学习,应当做“实”功夫才好。???
学习上“实”一点,勤读原文,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民法典是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体现了“平等和保护”,共7编、1260条,涉及人生几乎各个阶段的所有相关问题,因此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体现“人民至上”思想,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应当看到,一部法律从颁布到实施,从了解到掌握是个渐进的过程。对于民法典,?应当先学一步、先做一步。在此过程中,要做好“领学”“领讲”工作,就不能不勤做一些“笨”功夫,原原本本读原文,一字一句认真领会,切不可囫囵吞枣、大而化之,以免一知半解,导致消化不良。???
调门上“实”一点,要多做扎根基、打基础的“马步”功夫,少一些好高骛远、哗众取宠的“花拳绣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把自身根基扎牢,把“马步”扎稳,做到脚下有根,方能避免“练武不练功,到老一场空”之憾。教育上有个说法,“欲教人一杯水,首先自己要有一桶水”,?对民法典的掌握应更透彻一些,准确把握其内在神髓,多做做打基础、利长远、扎根基的实事硬功,少一些哗众取宠、好高骛远的调调。要聚力抓实自身学习和带领群众一起学,通过典型引路、形象化解读、口语化宣传、线上线下、两微一端全媒体推进等创新举措和办法,让民法典在教和学中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让民法典在学习宣传和实践中,一步一步、稳扎稳打,真正融入百姓生活,成为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开展各类民事活动的有力保障和基本遵循。
心思上“实”一点,要把握民法典内在精髓,心态放稳,少一些急功近利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推进工作,不是一阵子的事,而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上,要体现出相应的耐性和韧性。干工作,不能是这边刚刚发布,那边就“关起门来”,一门心思总结经验,要求立刻出成绩、出成果、出特色、出亮点,“欲速则不达”。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我们一方面要积极通过各种线上线下途径,积极营造全民学习、遵守、维护、运用民法典的舆论热潮;另一方面,对于多数?同志来讲,还是应把心态放稳,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从作风建设角度,把民法典的相关工作做细吃透压实,让民法典的融入过程成为干部践行好的作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过程。???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尺之台,起于垒土。”做实功夫,才能练出好功夫。民法典的学习,我们要从一开始就把每一步做扎实了、走稳当了,才能逐渐跑出“加速度”,跑出“真炫风”。目前阶段,我认为还是扎稳“马步”,勤做“笨”功夫才好。
篇5:学好用好民法典观后感心得
从社会政治意义和理解适用的角度,阐释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指导性和实践性。从人格权的主要内容,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的主要变化等方面详细解读了《民法典》的变化和适用,帮助了我们更加全面、统筹、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
学习后我们更加深切认识到,《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和现实的需要,维护了人民权益,大到国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个人信息保护,标志了我国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回应了社会关切。此次授课,也为下一步在法庭裁判中的适用提升了更全面的理解。
篇6: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体会
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这部法律自1月1日起施行,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对目前的社会、工作、生活到底有多大的意义,它的亮点是什么?我带着满肚子的疑问进行了学习与了解。
民法典的内容包括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等广泛内容。民法典完全体现了人民对法制建设的所有诉求,期待自己的各项权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同时,也体现了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维权意识不断加强。我认为,《民法典》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因为它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的老人倒地不敢扶,高空抛物、 “套路贷”、“校园贷”、霸座、还是游戏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老百姓相关的点点滴滴。充分贴近了人民的生活。
法律服务于人民。只要人民有关切,法就有回应。《民法典》的诞生将为人民提供全方位立体式保护,再次体现了我国立法的全民意志。《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权益,用权利本位构建起整部法典的逻辑主线,必定能够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篇7: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体会
5月28日,一个历史性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民法典是在成文法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典。因为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也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今天我们见到的这部民法典,可谓来之不易。而这背后,有着深刻的文化历史原因。
中国自古便有“重农抑商”的传统,体现在法律领域就是刑民不分、重刑轻民。因此,以商品经济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民法很不发达。民国时期虽然颁布了民法典,但由于连年战乱、社会动荡,法律的实行缺乏强有力的保障,很大程度上仅仅停留于纸面。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但均受制于社会转型和理论准备不足等多种原因而没有能够形成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民法典。,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编纂民法典确定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经过五年多的努力,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为民法典付出心血的新中国几代法律人终于圆梦,多年来一直关心、期盼民法典的人们亦当欣然。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在新时代,我们与民法典如约相见,可以说是一种水到渠成。
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为民法典孕育生长提供了肥沃土壤。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时期,民法典因多种原因两度夭折。改革开放初期,一切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社会经济生活处在急剧变动之中,社会关系还没有定型。此时起草民法典,其所应具备的稳定性、前瞻性很难得到保证。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国民财富也持续增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在此背景下,编纂民法典,完善民商事领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范,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具有现实紧迫性。一方面,经济高质量发展呼唤民法典,对立法提出了需求;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多年稳定运行中一些基本原则共识的形成,也为制定民法典提供了条件。
法治建设的实践和积淀,为民法典诞生打下了坚实基础。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民法理论尚无法支持建立民法典的科学体系,立法机关当机立断,在民法典的制定上走“批发改零售”的路线,即先制定民事单行法律,待时机成熟后再编纂民法典。本世纪初第四次起草民法典时,实际上“零售产品”尚未充足,经讨论和研究,仍确定继续采取分别制定单行法的办法推进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虽然前四次制定民法典的尝试均被搁置,但也为日后的民事立法工作进行了扎实的理论储备。多年来,一批民事单行法律相继制定颁布,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全社会民事法治观念也普遍增强。这些,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
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坚持和落实,为民法典赋予了鲜活生命。这次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的民法典,一大亮点便是人格权独立成编。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对其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关系到每个人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最基本的权利。民法本质上是“人”法,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保护人格权、维护人格尊严,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民法典继承民法通则中有关人身权的规定,回应了人格权保护的现实需求,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把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以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人格权独立成编,不仅是我国民事立法的一次重大创新,在世界各国民法典中也是十分先进的,使我国民法典具有了强大的生命力。
除了人格权独立成编,疫情期间监护责任、网络虚拟财产保护、业主大会成立难、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自动续期、电子合同、合同履行绿色原则、租购同权、高利贷、旅客霸座、基因编辑、性骚扰、深度“变脸”、离婚冷静期、新遗嘱形式、侵害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网络侵权责任、高空抛物坠物等一系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民法典中都有回应。可以说,这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它的表决通过,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达到新水平和新高度,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保护民事权利,不仅为社会长治久安筑牢基础,而且有利于调动全民积极性,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因此,民法既是强国之法,也是富民之法。呱呱坠地的民法典,已经不只是一份“民事权利宣言书”,它还将成为我们生活中实实在在的“护身符”。
篇8: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体会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法律;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的重要指示,切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天衢中心小学开展学好民法典,护航人生路专题系列活动。
一、各班召开学习《民法典》主题班队会
各班围绕学习《民法典》召开线上主题班队会,教师通过视频、结合具体案例、采用问答互动等多种形式,将民法典知识与学生生活相结合,让学生们对监护人责任、民事权利、遗产遗嘱继承等社会热点问题有了初步了解,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民法典》存在的重大意义。
二、《民法典》知识我知道
《民法典》这样的鸿篇巨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可谓绝无仅有,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从胎儿时期一直到成年,民法典将一路随行,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组织同学们通过主题班队会和自己搜集、学习《民法典》的知识后,学校还组织了《民法典》知识测试。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学习法律知识可以引导青少年走好人生道路的每一步。天衢中心小学通过这次《民法典》宣讲活动,把法律知识传递给青少年学生,让他们明白日常生活中他们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从而为维护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和教学秩序提供助力。
篇9: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体会
1、就总则编来讲,中国《民法典》通过之前,《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以及《民法总则》均已颁布并使用至今,民法通行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早在1986年的《民法通则》便已明确下来,《民法典》对此并未做实质性改进。亮点在于将《民法通则》第六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修改为“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将“国家政策”修改为“习惯”,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实践中政府部门“以言代法”的弊端,但如王泽鉴教授所言,《民法典》许多条文使用不确定法律概念,何为“习惯”,立法上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容易使立法遁入概括条款、遁入司法,或者遁出立法者责任。
2、就其它各编而言,《民法典》1260个条文,对现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做出实质性修订占比约19.5%、新增条文占比约11.7%,二者总共占比约31.2%。通过对法律的前后对比我们可以发现,所谓的“实质性修订”是对以前有相应规定,但该规定不完善或已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做出相应的修订;“新增”指的是相关内容法学界已有过多次讨论,但没有通过立法形式予以确认。我们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为例,第1195--1196条对已有的网络侵权责任进行了完善,对于避风港规则做了进一步改进;第1127条将“好意同乘”纳入立法框架;第1254条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以上这些重大修订条款及新增条款,不论在立法上,还是在实务中,都具有积极意义。但反过来说,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本应如此规定,《民法典》进行修订和增补,达到了公民的期望值,但未有超出期望而带来的“意外惊喜”。
3、通过上述认识,我们可以做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民法通则》、《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就好比桌子上本就摆放着的鱼香肉丝、糖醋排骨、水煮鱼片、宫保鸡丁等家常菜,现在我们把这些菜品改良一下,再加上青椒鸡蛋、可乐鸡翅两道菜品,所有菜品整合起来,取个好听的名字叫“满汉全席”,在这套席上,菜品齐备,且做法、名称、口味、摆放的先后顺序都是有讲究的,人们通过这套席可以吃到所有菜品,这就是咱们的《民法典》。
《民法典》的颁布在中国立法史上实属首例,它的通过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一些媒体报道《民法典》的通过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不免有夸大之嫌。“划时代”这个词应当慎重使用,它代表前后两个完全不同的社会观念和生活方式,《法国民法典》颁布前后国家从等级森严的旧社会过渡到民主自由的资本主义社会,它可以称作划时代;“我不是药神”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靶向药物“格列宁”最终纳入医保,给予患者活下去的希望,这也称得上划时代。但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中国公民的生活就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吗?在此之前包括现在,中国公民就生活在一个旧的时代吗?《民法典》的内容告诉我们,不可能!
篇10: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体会
9月24日上午,武汉市阳新商会党支部组织赴商会常务副会长单位--武汉中旗医疗生物电子有限公司,举办“支部主题党日”暨《民法典》培训活动。支部全体党员、中旗公司部分党员、商会会员代表及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活动中,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按月交纳党费,按照武昌区工商联会员企业党委下发的重点提示内容进行集中学习后,中旗公司董事长汪琪介绍了公司基本情况和发展远景,并作了题为《武汉抗疫,我们与我们的城市始终在一起》的专题报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旗作为湖北本土企业,在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导下,从大年初一起紧急复工复产,不计环境艰苦、不惧疫情风险、不讲条件代价,科学组织,团结协作,勇于担当,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了抗疫物资生产、调度等任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结合“党课开讲啦”暨“初心如磐、使命在肩”主题党课活动,支部书记袁作大围绕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征程和使命为大家讲授了一堂生动的微党课,教育引导全体党员、企业家们要坚定不移跟党走,弘扬抗疫精神,在后疫情时代坚持稳中求进,攻坚克难,创新驱动,合作共赢,在危机中孕育新机,于变局中开创新局。
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盈科武汉刑事实战训练中心副主任、北京盈科(武汉)师律事务所团队律师负责人李巍就《民法典》的历程、意义、特色以及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内容为大家进行了细致讲解,解读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使大家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经营管理企业,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商会监事长陈然结合学习内容和公司实际分享了心得体会。
此次活动内容充实,气氛热烈,效果显著,使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使企业家们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带领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篇11: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体会
一、增强意思自治的范畴
意思自治,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是独立且自由的,不受国家权力和其他当事人的非法干预。当事人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民法典》许多条文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扩张更加广泛且明确。例如第一分编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将不动产预告登记的范围扩大到了不动产物权协议,不再局限于买卖房屋协议可以预告登记,未来自然人之间的不动产抵押合同,完全可以预告登记,登记机关不得拒绝。第二分编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了农村集体成员的查阅权、复制权。查阅权、复制权原本出现在《公司法》、《刑事诉讼法》中,本条将其用在广大的村集体中,体现了从民法上保障村集体成员的自治原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降低了村干部违纪发生。第二百七十八条关于业主共同决定的完善和修改,明确了小区业主的共决机制,增加了共决事项,降低了最低通过表决要求,有助于业主自治的操作性的提升,使得业主自治能够更容易实现。第四分编中第四百零四条,将流押条款效力做了变更,从以前的无效条款变更为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这种相对缓和的改变,也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更好在意思自治和维护抵押财产的交换价值两者间做到了平衡。
二、横空出世了居住权
常见的用益物权为“城市一个农村两,还有一个管大家”,既城市一个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两分别是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一个管大家则是地役权。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成为了一项全新登场的用益物权。居住权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目的是满足生活居住需要。居住权合同应当书面且登记设立。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除非双方当事人约定。感觉很像租赁关系,居住权与租赁合同不同点是,1居住权原则无偿设立(除非当事人约定)。2居住房登记设立。3不受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以上部分无效的限制。4居住权属于物权范畴。由此可见不动产登记机构未来将承担居住权登记的业务的办理,与日常生活对应的是,城市中的廉租房、公租房、长租房,以及以房养老的无房老人。居住权的设立对不不动产的价值应当产生很大影响,如果购买已设立了居住权的不动产,占有和使用仍为居住权人,势必会导致不动产的价值受到影响,有可能体现为交易价格的腰斩。居住权的诞生将对房地产市场增加诸多不确定性,但肯定增加了执行不动产的难度。
三、担保物权鼓励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动产抵押的设立仍采用意思主义,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句话已从动产浮动抵押的条款中扩大了所有动产抵押。意义在于动产抵押鼓励登记。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设立多个抵押的,按照登记优先的原则,该原则未变,只是在两处抵押都登记时,旧法按债权比例清偿,本条则是严格按照登记的时间确定先后清偿顺序,同一清偿顺位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进一步倒逼抵押权人不仅要登记而且还要快登记。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质权和抵押权竞合时,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清偿顺序。
《民法典》物权编的变化虽不是最大,但对社会生活产生的影响是难以预料的。受认知所限,物权编小结中还有很多不全面的地方,原因是部分条文没有完全领悟,有些认知甚至需要纠偏,无疑还需要进一步的学习和实践,但对新事物的学习都是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日积跬步,或许总有一刻能领悟之前不能领悟的,看到之前不曾看到的。
篇12:学好用好民法典心得体会
从世界历史看,那些彪炳史册的法典往往是各个民族的政治家、立法者、法律人等力量共同打造的鸿篇巨制,构成了各个时代人类制度文明皇冠上璀璨耀眼的明珠。
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是加快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的战略性工程。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民法典,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系统总结改革开放40多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法发展成果和实践经验,是一部扎根中国大地、反映人民意愿、体现时代精神、彰显华夏气派的民法典。其中蕴含了国家治理的中国理念、中国精神、中国价值,是经世济民、治国安邦的大法,是推进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器。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必须高度重视民法典在治国理政中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民法典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重要作用。
民法典的精髓和要义在于“民”字,饱含爱民、护民、利民、惠民的情怀,形成了从摇篮到坟墓、从抽象人到具体人的全方位保护体系。
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看来,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成果的立法总结、系统梳理和融合升级,以民事权利保障为核心,通篇体现了以民为本、以民为上的立法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看着这部厚重的法典,参与编纂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车捷感慨万分。“民法典承载了几代法律人的梦想,能够躬逢其盛,非常光荣。”他说,以一部法典囊括合同法、物权法等9部法律,标志着我国民事领域即将开启法典化治理时代,“这是完善我国私权治理体系顶层设计的最关键一步,更是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
顺应信息时代潮流,回应新时期人民关切,在立足我国国情实际并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民法典实现了多个突破和创新。
“单设人格权编,强化对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构建起相对完善的人格权规则体系,适应了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不断强化人格权保护的发展要求,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人格权保护问题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既是此次民法典的亮点之一,也是世界民事立法的创举。”王俊峰说。
法随时变。为让各类处于模糊地带的权、利、责有所依归,民法典还增设了其他多项新制度。比如,增加有关居住权的规定、对高空抛物法律规定作出完善、确定离婚冷静期等,这些与时俱进的新增内容也引起了律师们的关注。
“当今中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更加迫切地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吕红兵认为,民法典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修改完善,为保障个人合法权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也为随着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兴权利、新型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法治的核心在于“规范公权力、保障私权利”。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律协会长才华表示,民法典通过确定民事主体合法权利,间接划定了国家权力活动边界,有利于实现公权与私权的良性互动,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民法典的颁布,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提供了基本遵循。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何在把法律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过程中发挥好律师专业作用?
“律协要统筹、律所要聚力、律师要深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律协会长肖胜方提出“三要”要求,他认为做好这三个方面的工作,实现“企企一堂民法课,家家一本民法典”,扎实推进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全面发力、准确适用,才能让纸面上的权利义务规范变成现实中的行为规则。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律协会长高子程建议,律师队伍一方面要加大宣传普法力度,使得这部法典的立法初衷能够落地生根;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律师培训力度,提升执业能力,以便准确理解立法原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法律服务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民法典是一部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法律,各级律师行业党委与律师协会要将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带头做民法典的宣传者、普及者、实施者、维护者,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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