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3~11岁儿童解决形象语言的三项系列问题的研究(共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3~11岁儿童解决形象语言的三项系列问题的研究
3~11岁儿童解决形象语言的三项系列问题的研究
设计了5个实验情境, 研究了360名3~11岁儿童解决形象语言的三项系列问题的传递性关系推理能力的发展及规律问题. 结果表明:(1)传递性关系推理的确不同的表现形式和水平, 感知运动水平的传递性关系推理先于具体形象的传递性关系推理, 儿童解决形象语言的三项系列问题的能力发展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 (2)对儿童进行比较句式训练和前提的记忆训练, 能够使儿童表现出传递性关系推理能力的最早年龄提前1年左右. (3)对汉语比较句式的'理解、心理加工的复杂程度、对前提的记忆、前提中所使用的关系都是影响推理的重要因素.
作 者:李红 作者单位:西南师范大学心理学系, 重庆 400715 刊 名: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ISTIC PKU英文刊名:JOURNAL OF SOUTHWE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NATURAL SCIENCE) 年,卷(期): 25(4) 分类号:B842.5 关键词:儿童 传递关系推理 三项系列问题 形象语言篇2:宪政所要解决的问题-宪政问题研究系列之一
宪政所要解决的问题-宪政问题研究系列之一
谢维雁立宪政府的理论和实践被认为是西方世界所取得的最大的政治成就。这一成就既不是一个世纪也不是一个民族所造就的[1]。这意味着,宪政决不是某一国家、某一民族的权宜之计,更不是某个天才人物的偶然所得。实际上,在整个20世纪,宪政已成为世界之大趋势,时代之主潮流,它是现代国家政治的常规形态。极少数国家虽未建立真正的宪政制度,却也采取了宪政的形式以掩盖其反宪政的实质。这一事实进一步说明,宪政具有普适性价值,有其存在的合理根据,或者说,它必定可以为人们提供解决特定问题的稳定方式和制度性措施,能满足人们某种普遍的、一般的、恒定的需要。宪政存在的根据,在于它所要解决的问题的普遍性。宪政所要解决的问题,揭示了它所要达成的价值目标。“有了真问题才有真学问”[2],把握宪政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认识和理解宪政的前提。
宪政到底要解决什么问题呢?笔者认为,宪政所要解决的问题可由对下面两个问题的回答予以揭示,一是“宪政是干什么用的?”二是“怎样实现宪政的功能?”前一个问题是价值问题,后一个问题是事实问题。关于第一个问题,卡尔・J・ 弗里德里希认为,宪法和宪政的本质,“可以通过提出这样的问题而被揭示:宪法的政治功能是什么?因为其功用旨在达成的政治目标。在这其中,核心的目标是保护身为政治人的政治社会中的每个成员,保护他们享有真正的自治。宪法旨在维护具有尊严和价值的自我(Self)”,“宪法的功能也可以被阐释为规定和维护人权的”[3] 。斯蒂芬・L・埃尔金也认为,“古典的宪政思想传统上关注于最大限度地‘保护社会成员彼此不受侵害……同时将政府侵害其公民的机会降至最小程度’。它的目标就是‘避免暴政’”[4]。弗里德里希和埃尔金分别从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揭示了宪政的核心价值:保障人权。这是对宪政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我国学者一般把立宪主义或宪政的价值概括为两个方面,即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和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但笔者认为,对权力的限制和对权利的保障在价值意义上并不处于同一层次,对权力的限制具有手段或者工具的意义,应当属于下文要谈到的第二个问题,而对权利的保障是宪政的首要的和终极的价值[5]。宪政所保障的自由与权利,只有相对于具体的、独立的公民个体才有真正的意义。宪政是一个极具人文气息的概念,它在本质上应当是一种个人主义,它针对每一个生命个体,并力求使每一个个体都获得同等的、最低限度的制度保障。人权保障价值是宪政自身的合法性根据。价值认同是实行宪政的前提。宪政之所以成为现代国家政治的基本形态,就是因为宪政的人权价值具有普适性并已经获得普遍的价值认同。关于第二个问题,它实际上意味着,为保障人权而建构的宪政制度及其规范体系,它主要以规则和程序为其表现形式。作为一种实证的制度设计,它是要解决“如何实现人权的保障”或者“怎样保障人权”的问题,前述对权力的限制仅是人权保障的方式之一。实质上,第二个问题的.解决可被看作是为保障人权而采行的技术手段。如前述,对人权保障的价值,已获得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同,并已成为绝大多数国家宪政的核心理念。然而,对于如何保障人权的问题,虽然在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上已达成了认识上的一致,但实践中存在很大而且注定是不可消除的差异。一些在西方国家已经验证有效的人权保障策略在其他一些国家未获普遍认同,而一些东方国家根据各自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实际情况建立起来的行之有效的人权保障制度也多为西方国家所责难。实际上,以何种方式、手段、制度来保障人权,从来都没有固定不变的模式。即使最早建立宪政的英国、美国和法国在这方面至今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宪政的选择,首先而且关键是价值认同,其次才是根据各自的传统与国情构建一套制度措施来保证这一价值的实现,即以规则和程序的形式“约束成员的行为,成为一种生活规范”[6]。
然而,在中国,宪政之路一开始就偏离了方向。18,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先进分子掀起的戊戌维新运动,拉开了宪政运动的序幕。时至今日,虽然我们“有理由相信已经站在宪政的路口”[7],但毕竟“中国还没有实现宪政”,宪政仍然仅仅“是中国为其完全实现而为之奋斗的目标和理想”[8]。宪政在中国一开始就是被作为一种富国强兵的工具选择,而不是被作为一种保障人权的价值认同。迄戊戌维新至今的整个中国宪政运动史,都以求富求
[1] [2]
篇3:8~11岁儿童解决加法等值问题的策略发展特点
8~11岁儿童解决加法等值问题的策略发展特点
本研究选取142名8~11岁儿童进行了加法等值问题测试,采用口头报告的方法考察了儿童解决加法等值问题的策略发展特点.研究表明:(1)儿童在解决加法等值问题中,策略具有多样性;(2)儿童在策略使用的数量上没有显著的年级差异,但在不同学习成绩的被试之间存在明显的`不同;(3)总体上看儿童对正确策略的使用基本上都是随着年级的增加在逐渐提高,而对错误策略的使用却相反.
作 者:陈尚宝 沃建中 罗良 CHEN Shang-bao WO Jian-zhong LUO Liang 作者单位:陈尚宝,CHEN Shang-bao(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广东,518067;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北京,100875)沃建中,罗良,WO Jian-zhong,LUO Liang(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北京,100875)
刊 名:心理发展与教育 PKU CSSCI英文刊名:PSYCHOLOGICAL DEVELOPMENT AND EDUCATION 年,卷(期):2005 21(2) 分类号:B844.1 关键词:加法等值问题 策略 发展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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