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林业局近期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共12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林业局近期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林业局近期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单位、驻石各单位:
据省气象部门预测,3月下旬到4月上旬,全省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森林火险等级较高。当前,我县已进入农事用火和春游踏青高峰期,特别是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祀等活动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愈加突出,森林火灾易发,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打好清明防火“攻坚战”,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从严落实责任。
各地及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不可有丝毫松懈和大意,把“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紧抓实;严格落实乡镇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负责制和“六级”包保责任制,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林区涉林单位自防责任,落实护林员和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狠抓落实;县直及驻石各单位要加强对联系村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和支持,重点高危时段要安排人员到村督促指导。凡因责任不落实和措施不到位发生森林火灾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全方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各地要结合实际,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推动森林防火进村入户、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不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短信、横幅、标语、车辆、宣传品等多种手段,增强宣传效果;要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以及林区要道等重点地段设置宣传碑、牌,普及森林防火常识,时刻提醒注意防火;要加强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及时通报典型火灾案例,曝光森林火灾责任追究情况和肇事人员处罚结果,发挥威慑警示作用;着力提高全民防范森林火灾的自觉性。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和集体共祭、社区共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
三、严密野外用火管控措施。
野外火源管控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也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短板和难点。清明前后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各乡镇及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分析野外火源管控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最严格的'制度,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全方位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工作。坚决筑牢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林内巡护、分级包保、到点到人和联防联保等“六条防线”,及时清除火灾易发、多发区域可燃物;对于林内和林缘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要切实加大引导和管控力度,落实防控措施;对特殊人群严加监管,对重点区域要落实专人严加看守;三级以上高火险天气,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四、强化值班调度和信息传递。
各地及有关单位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火情动态,遇有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及时做好上传下达。从3月28日开始到4月4日止(雨天除外),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乡镇在每日17时前向县森防指办公室(6022481)报送当日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严禁瞒报、迟报、漏报。各地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值班表(含带班领导)在3月28日前报县森防指办公室。
五、全面做好应急准备。
密切关注火险天气形势,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和高火险警报,严格按应急预案要求开展防控工作,安排足够人员应急待命,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经费保障、器材和物资、通讯联络、运输车辆和后勤保障等应急准备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主要责任人靠前指挥;各类森林消防队加强战备值班,及时靠前驻防,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击,重兵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不良影响。
六、集中开展专项督查。
要强化工作落实的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各地要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对火灾隐患及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县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内的各级责任人要及时深入责任区开展工作指导和检查;县督查组要对组织保障、责任落实、部门履职、宣传教育、人员在岗、火源管控、隐患排查、制度和防范措施落实、应急准备等方面及时开展明查暗访,特别是要重点检查管控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执行是否严格、到位、有效,是否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和盲区,发现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
七、及时开展巡查和打击行动。
森林公安要安排足够警力及时开展巡查,切实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森林火灾案件,要快侦快破,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肇事者。
篇2: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节期间(4月1日—4月4日)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区域管辖
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按照行政区域管辖,由村委会负责,镇政府协助。各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精心组织,重点布控,真正把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落到实处。村与村交界处发生森林火灾,毗邻村均要组织力量扑救,做到村村联防。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消防结合、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克服麻痹松劲思想,认真落实“攻难点、找薄弱、消隐患”的措施,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2、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重要地段、路口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及时上报镇党政办、林业站。
3、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要确保一个主要领导带班,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4、各村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
5、全镇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6、镇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7、各村要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四、奖惩措施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好各类野外违章用火。镇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100元补贴,发现二次以上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篇3: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4月4日清明节是我国民间传统的扫墓习俗,野外违章用火达到最高峰,处处存在森林火险隐患,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极大难度。为了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减少或杜绝森林火灾、火警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到位,领导机构完善,职责分明,各项保障措施到位;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形势的稳定。
二、时间安排
本方案自3月28日起至4月11日执行。
三、工作要求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村要完善相关的领导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构。
2、镇、村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清明节期间,各村支书和主任原则上不得外出,并必须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3、各村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即时报告制度和火情零报告制度。凡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行为。
4、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主干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决不能出现现场无人指挥或指挥不力的问题。在火灾扑救中,必须绝对服从现场指挥长的指挥,决不允许未灭先撤,明火扑灭后无人看守火场,造成死灰复燃的现象。
5、镇、村干部和巡山护林人员应负起森林防火宣传员和督查员的作用,向上山祭祖人员宣传文明祭祖方式。如因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工作内容
1、森林防火宣传
各村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清明节期间要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宣传条幅、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宣传,不留死角。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防火工作中。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形成一种良好的防火氛围,充分激起群众防火热忱,达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2、野外火源
切实抓好野外火源是预防森林火灾的根本性措施。特别是清明节祭祖人员的`增加,火源管控难度大大增加。各村要加强野外督查,坚决消除一切森林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党员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制定村规民约约束村民野外用火行为。各村必须成立巡查队,划分责任区,进行密集巡逻督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重点地段、骨灰堂附近、密集坟地等进山路口要加派人手看守,加强巡查,做到重点防范,确保万无一失。
3、火灾组织扑救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领导必须要亲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镇、村干部要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扑救,扑火力量不足或火情复杂、火势很难控制的应及时向市防火指挥部申请调兵支援。在扑救森林火灾时,要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组织群众上山扑火,并建立扑火安全责任制。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人员直接参加扑救工作,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带队到火场一线指挥扑火,坚决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方针,贯彻“快速反应,重兵扑救,一举全歼”的扑救原则,正确运用“三打”和“三不打”的扑救战术,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
4、加强特殊人群的监管及坟头的登记
火灾原因有小部分是特殊人群引起。“清明节”期间要重点加强对小孩、精神病人和痴呆人员的监管,并将此类人员统一登记造册,实行村委会、家属双重监护,杜绝火源上山。对密集坟地的坟头要登记造册,并要对坟头主宣传文明祭祖方式。
五、强化督查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会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哪个村有人员脱岗或擅自离岗的将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按相关纪律处理。
2、对迟报、瞒报、“关门打火”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3、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违反防火纪律的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在追究责任中,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当地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因玩忽职守、组织不力、贻误战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六、落实责任
1、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包片领导是本片森林防火的直接领导,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各村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配合抓落实。凡发生森林火灾,将依照问责制处理。
2、开展专项督查。清明节前镇里组织一次督查。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包村包片干部是否在防火岗位;查巡查队是否组建,是否出动,是否有火情的记录;查值班调度的记录;查物资储备。
3、责任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林业局、监察局关于实行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的暂行规定》进行追究。
篇4: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总结
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总结 -总结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指挥部成员单位:XX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不断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春节后持续的高温干旱天气给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没有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总结
。XX年,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12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3起,较大森林火灾9起。火场总面积152.88公顷,受害森林面积79.68公顷,受害率为0.51‰,控制率为6.64公顷/次,损失林木10251.2立方米,火案查处率为91.67,发现卫星热点12个,其中境外卫星热点2个。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全县各级党委、政府、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林业部门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把森林防火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一是早安排早部署,牢牢把住春防工作的主动权。进入防火期,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XX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师政发〔XX〕54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森林防火的各项制度,并及时召开了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今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了《××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对预案的可行性进行了实战演练,确保预案具有可操作性,预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即可启动应急预案,将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各乡(镇)也相继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全面安排布置森林防火工作。二是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三线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各级党政一把手带头抓防火,戒严期内深入基层,深入林区,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林区稳定、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三是实行森林防火风险抵押金制度。县政府领导、各乡(镇)长、分管领导、林业站长、指挥部成员都交纳了风险抵押金,利用经济手段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四是认真执行“两监管,三检查”制度。进入防火期,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分组深入到各乡(镇)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认真查找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在“春节”、“元旦”等重要时段,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到高良乡、五龙乡两个重点林业乡镇开展火险隐患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清明节”前夕,分管林业的副县长主持召开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会议,认真分析了清明节期间我县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并就联乡人员深入乡镇开展专项检查作全面的安排布置。通过专项检查,促进各乡(镇)防火措施的落实。五是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经费。XX年,全县共投入森林防火经费99.43万元,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宣传教育是全社会抓森林保护、全民抓防火的重要基础工作,也上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地道工序,切实做到防火期未到宣传教育先行,在宣传形式、宣传内容上力求创新,让广大群众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中受到了警示、得到启示,不断增强了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一是通过广播、电影、电视、专题文艺演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在全县各村委会及重点林区放映森林防火宣传电影110余场次,用广播电视播放森林防火重要新闻,在县、乡主要街道悬挂森林防火宣传布标,全县共计发放户主保证书84000份,刷新宣传标语1600余条,张贴《××县XX年森林防火命令》2500张,张贴《云南省森林防火命令》800张,全县共召开各种村级森林防火宣传会议110余次,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2次,出动车辆81台次,发放宣传资料3300余份。二是实施森林防火标牌工程。在林区要道、风景区及国道附近新建和刷新永久性宣传碑(牌)95块,形成了强大的森林防火宣传攻势。三是扎实做好新《森林防火条例》宣传工作,全县共召开会议宣传20余次,广播、电视宣传500余次,悬挂标语横幅60余条,印发宣传光碟200张,集中到集市宣传17次;在林区乡(镇)、村(组)、学校和林区要道张贴或发放《森林防火条例》宣传资料,增强社会宣传效果;编排文艺节目,组织文艺下乡活动到乡(镇)、林区村(组)及县城广场开展专题文艺演出10场,取得了较好效果。四是开展警示教育。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开展宣传,用近年侦破查处的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在群众中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吸取教训,警钟常鸣。五是以首届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周为契机,在林区学校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的森林防火宣传,不断增强基层林区,特别是山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把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转化为自觉行动,
总结
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普遍增强,野外用火进一步规范,防范意识逐步增强。(三)加强火源管理,堵住火灾源头
紧紧围绕火源管理这个中心,在防范上狠下功夫,坚决堵住火灾源头,防患于未然。一是建立长效机制管火源。在高良、五龙两个重点林业乡设森林管护办公室37个,针对近年来森林防火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乡人民政府及林业站抽调部分职工驻到各村委会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并将村委会干部纳入巡山民兵管理使用,加大了森林管护办公室的人力,加大了防火戒严期巡山护林的力度。二是落实各项责任管火源。认真落实“五员”及“五种人”的监护责任,指定监护人,严格控制了非正常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三是严格野外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制度。实行野外农事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制,严格控制住因农事用火不规范引发的森林火灾。四是突出重点管火源。对重点林区、风景区、重点部位和“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等重点时段增强巡山护林员,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划片到人,死看死守,确保森林防火安全和社会稳定。五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管火源。进入戒严期,组织相关人员到各乡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通过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有机结合,使火源管理取得明显的较果。
(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值班调度
森林防火工作事关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责任重大。为确保森林防火万无一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建立并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进入防火期,全县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做好值班日记,电话、电台记录,传真登记,值班带班考勤记录,没有出现脱岗漏岗现象。××县森林防火办公室严格按要求对各类各级文件、材料、明传电报、火警、火灾报表进行分类、整理、装订归档。对各种表格、报表、值班日记均按要求使用,并立卷、归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现有计算机1台,能正常上网传阅资料。
(五)严格依法治火,做到警钟长鸣
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森林公安结合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专项斗争,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违法就抓。只要发生火情,无论损失大小都一查到底,依法查处,决不手软。加大查处力度,既震慑了犯罪,又加大了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教育了群众。
(六)强化队伍建设,加大扑火力度
针对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我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组建了一支3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救灾大队,专业队组建后,并扑火队进行了业务及火灾扑救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做到统一食宿,军事化管理。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专业扑火队外,还组建了四支季节性半专业扑火队,南林局50人,五洛河林场30人,菌子山旅游景区13人,雄壁镇16人,全县共有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员139人。各乡(镇)半专业的民兵扑火预备队有320人,为我县森林防火提供了坚强的人力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野外火源管理仍是薄弱环节。由于我县主要林区林农交错,林区人员流动较大,火源复杂,下半部山区群众烧地烧荒现象屡禁不止,管理难度和火灾隐患大。
(二)地方财政困难森林防火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和专业队伍建设发展缓慢,尤其是防、扑火系统环节薄弱,还不能适应新时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
(三)行政结合部战线长,交界火情多,联防工作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森林防火责任制。从政府、林业部门、指挥部成员单位“三条线”上不断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完善林权所有者责任制;县指挥部与指挥部成员单位签订森林防火专项责任书,实行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包片挂钩负责制。
(二)认真修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扑火救灾的准备。立足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形势,按“打早、打小、打了”的要求,对火灾处置预案进行认真修订,并对预案的可行性进行演练,规范调度指挥程序和方法,使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抓好防、扑火知识及技能培训。要强化各级消防队伍森林火灾扑救安全知识和扑火技能能力培训,努力构筑起快速高效的应急扑救防线。要加强乡村一级安全扑火、避火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培训,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以火源管理为中心,不断增强防范措施。要进一步总结推广森林管护长效机制在森林防火中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森林管护办公室的管理机制,让森林管护办公室成为森林防火的前沿指挥所。抓好用火制度的落实,严格实行生产性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及用火抵押金制度。抓好重点防范区和重点人群的管护。抓好火险隐患整改和依法治火工作。
(五)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综合防控能力。认真做好“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准备,加快以生物防火隔离带为主体的绿色防火工程建设,并与造林,天保公益林建设结合起来,变治标为治本。在重点火险特别是连片面积大的人工杉木林区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阻隔网建设,及时清除林下堆积物,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加强扑火队伍建设,配备通信设备和扑火器材,提高综合扑救森林火灾能力,打好森林防火主动战。
篇5: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郴州市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以宣传培训为基础,以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为主线,以设卡堵防为重点,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头地块,建立“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确保全街清明间无较大森林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主要工作任务、措施及安排
(一)严格落实《郴州市20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六个一”要求。
1、街道筹备办将于月中下旬组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各村(居)委会要根据市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在清明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将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到组和网格责任人。同时各村要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应急处置办法及值守方案,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定人、头地块和坟场。
2、街道筹备办将月中下旬的部署会上,进行森林防火培,村干部和护林员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专题培训,提高他们组织指挥扑救、值斑值勤和安全避险能力。
3、月26日前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活动,掀起森林防火“宣传月”高潮。1是中小学校要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发一封《致家长的公开信》,以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2是防火铜锣天天敲、防火宣传车天天跑、护林人员天天巡。是要在林区要道等重点地段设置宣传碑(牌)悬挂横幅、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每个自然村不少于6条)。
4、各村加强对地边、林边、坟边、矿边、隔离带内的可燃物的“五清”特别是要加强对所属区域坟地集中区、做坟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并对杂灌进行彻底清理,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大排查严格落实监护人责任,切实减轻野外火防控的压力。各村坟地集中区(零散坟基)的排查摸底情况表于月26日前报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5、根据《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由街道办负责在高速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各村在主要路口林区临时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依法对入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检查。全街临时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的期限为年月1日至4月8日。
6、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督查组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督查内容为:本方案要求的落实情况;各村实行网格化管理、护林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值班值守以及巡逻等情况;以及在林区设立临时检查站和坟场值守情况。
(二)强化科学防范,提升火管控能力。按照“预防为先、防扑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大对野外火的防控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点火就抓”。
(三)加强应急处置准备,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各村在街道培训后,要在村里组织培训。确保在火灾扑救中能够做到专业指挥、战前动员、扑救安全。村里要准备2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街道办准备0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防火地段、落实巡查人员要加强对护林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要充分发挥设卡值守人员的作用,及时劝导、收缴火种,杜绝带火种进入林区。
(二)严密部署,科学扑火。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扑救。禁止没有扑火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禁止组织未经培训的人员扑救火灾,禁止动员孕妇、老人和未成年人上扑火,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强化责任,严格追责。对领导责任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特别是发生森林火灾后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纪处理到位、追究到位,决不姑息迁就。
篇6: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有效保护全区森林资源,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消防条例》及《xx市政府20xx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对我区今年秋冬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以水源保护区、重点林区、滇池面山等为防范重点,以火源管理为中心,依法治火、从严护林,力争不发生、力争不成灾、力争不出现人员伤亡,维护林区安全,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提供安全和谐的生态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林火控制指标
为切实体现“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取消按林地和有林地面积下达控制指标的管理办法,对林火次数、火灾受害率、林火当日扑灭率实行零指标管理。
(二)林火管理指标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加强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实行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防火部门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至村民小组,层层发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至林区农户。农林部门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至护林员。对森林防火责任人推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2.落实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专业、季节性扑火队和义务扑火队伍建设。各有林街道办事处组建30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义务扑火队。
3.根据有林地面积和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需要,切实将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的正常开展。其中,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20万元,洛龙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20万元,雨花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15万元,新城林场最低配套15万元,乌龙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8万元,龙城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8万元。督促辖区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按区政府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投入森林防火经费。
4.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林业职能部门、森林防火机构及有关单位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动。
5.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特别是在防火重要时期采取超常规措施,严管野外火源,严管特殊人群。认真落实按月例行检查、重点时段专项检查、重要部位反复检查三项制度,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严查火险隐患,严惩违规用火行为。
6.划分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围绕重点区域规划建设森林防火阻隔设施,确保重点区域安全。
7.严格按照《呈贡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层层(至社区)制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发生林火时,及时成立临时指挥部,落实火场挂牌指挥制度,做到扑救山火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快速高效,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8.认真落实余火清理及火场守候工作,不发生死灰复燃,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周密安排部署辖区森林防火工作。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事关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落实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各街道办事处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用长远的眼光对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扎扎实实做好今年秋冬森林防火工作。
(二)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有林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要全面落实政府负总责、农林主管部门担主责、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责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机制。
1.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度。按照省、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四个责任人”的要求,切实落实行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农林部门(防火部门)领导是重要责任人,林权单位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四个责任人”制度,对各级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农林部门(防火部门)领导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把领导责任落到实处。在落实“四个责任人”制度的基础上,政府部门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至村民小组,层层发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至林区农户,做到林区农户100%收到村民小组发放的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
2.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制。按照森林防火属地管理的原则,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层层签定责任状至基层单位或辖区施工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为管辖区域内的有林单位或在林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划定责任区域,并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同时要督促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在辖区林区内从事开发和其它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最基层。
3.认真落实农林部门责任制。按照农林主管部门担主要责任的要求,实行农林部门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区农林局与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员、防火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护林员。
4.认真落实地块管护责任制。今年继续把落实地块管护责任作为预防工作的重点来抓,要进一步细化林业员、护林员管护措施,加大对护林员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地块管护责任落到实处。
5.认真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挂钩责任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认真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实行指挥部成员单位划片包干、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定期对联系点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督促,帮助联系点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定期向同级指挥部汇报挂钩联系点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适时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及时分析、研究森林防火形势及对策,确保森林防火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6.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及奖励制度。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实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对防范措施不到位,消除火险隐患不及时的单位,由区目督办进行目标督查,情节严重的,将提交纪检部门进行问责。如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或责任人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森林公安,对辖区内发生的每一起林火,都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教训未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肇事者、管护者或失职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防火期结束后,区指挥部组织考核组对各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预防和扑救山火的综合能力
各街道办事处要正确处理好“防”和“扑”的关系,真正把预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实抓细。要坚决扭转“有钱打火,无钱防火”的被动局面,投入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预防和扑救山火的综合能力。
1.对原有防火线进行复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对全区原有的防火线进行复修,确保在12月30日前复修完工并投入使用。
2.加强宣传设施建设。根据呈贡新区建设、进入林区施工人员杂多的实际,各有林街道办事处要对原有的宣传碑进行维修和保养,要求在今年12月30日前完成。
3.对重点防火区域实施林下铲除。各有林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或林下载物量超过标准、存在火险隐患的地段实施林下清除,及早消除火险隐患。
4.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一要抓好森林防火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不健全的,要补充完善;二要抓好专业扑火队建设。要按照国务院新修订颁布实施的《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各组建一支应急扑火队,其中:吴家营、洛龙、雨花、乌龙、龙城街道办事处各组建一支30人的应急扑火队,新城林场组建一支10人应急扑火队。应急扑火队按照半专业扑火队的标准进行建设,在防火期内集中,统一管理;三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扑火队建设。有林社区居民委员要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义务扑火队,负责清理余火和火场守侯工作;四要保障护林员待遇,进一步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根据《xx市森林防火护林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和区指挥部的要求,自进入防火期起,提高护林员工资。五要抓好队伍培训工作,提高队伍安全扑救技能。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培训各单位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林业员、专业扑火队队员。各单位负责培训基层干部、护林员、本级应急扑火队及义务扑火队。
5.严格按照物资储备标准购置储备扑火物资。各有林街道办事处、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按照《呈贡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严格按标准购置储备扑火物资的通知》要求,严格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购置储备扑火物资,设立专门的物资储备库或储备点,对扑火物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为山火扑救提供有力保障。
(四)疏堵结合,强化预防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要正确处理好“疏”和“堵”的关系,做到疏堵结合。在疏的方面,要加强正面宣传,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对批准的野外用火,要落实防范措施,为用火提供服务,做到以理以情疏导。在堵的方面要规范野外用火行为,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做到依法堵截。
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区指挥部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森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施工单位、进村”的要求,联合共青团、妇联、教育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各街道和教育部门要与管辖区域内的中小学校签定“五个一”宣传教育责任书,把“五个一”宣传教育责任落到实处,让森林防火宣传进入每一所学校。二是要利用宣传车、宣传展板、声像图像资料、文字资料等,在人口集中的区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采取休闲、娱乐的方式让森林防火宣传轻松进入社区。三是要利用宣传车和宣传材料,在林区、林缘地带施工现场进行巡回宣传,让森林防火宣传进入施工单位,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四是继续在农村开展宣传活动。各街道办事处要在社区利用有线广播,大力宣传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和违规用火要承担的严重后果,使广大村民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依法用火。要特别重视对农户“一对一”的宣传,在发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时,必须按照户主责任书发放签名制度,让农户签收,并对农户进行3-5分钟森林防火知识讲解,增强宣传效果。五是要在公路沿线、醒目位置悬挂宣传布标,对原有的宣传标语口号进行更新,标语口号数量不足的,要及时新增,要让宣传标语口号随处可见。六是要在城市面山、公墓、重点林区入口、涉林农家乐等人员活动密集区域开展森林防火“五色彩旗工程”宣传活动,提醒公众关注森林安全,严防森林火灾。七是要组织基层指挥员和专业、半专业、义务扑火队等相关人员观看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警示片,提高安全扑救及避险自救能力,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城市和农村相结合、单位和学校相结合、长期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教育面、提高受教率,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做到宣传教育百分之百覆盖。
2.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对在林区生产、施工作业及特殊用火的,要按要求逐级上报审批,制定防范措施,交纳保证金后方可用火。其中:在林区、林缘、农地等地带进行农事用火的,由农户申报,逐级进行审批,“野外生产用火准烧证”报所属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对批准的农事用火由各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全面落实监管措施,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各有林社区居民委会员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监督用火单位有计划、有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用火;林区施工作业用火的,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用火单位申报,经所属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并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管理野外火源,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停止对野外用火的审批,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3.对特殊人群实行严格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要以有林社区为单位,全面调查摸清辖区内痴、呆、傻等智障人员的具体情况认真落实智障人员的监护人,签定监护责任状。对智障人员和未成年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在森林防火期内,应采取特殊措施,严防被监护人进入林区玩火而引发森林火灾。
4.加强巡逻检查力度,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各街道办事处要明确护林员的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督促护林员加强巡逻检查,确保责任区无违规野外用火现象的发生。各单位组建的应急扑火队,要发挥在火源管理中的作用,成立巡逻小分队,划分巡逻区域,主动出击,开展野外火源巡查,震慑违规用火者。对巡逻区域内出现的野炊、吸烟等野外生活用火,要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林区安全。
5.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工作。要针对冬至、元旦、春节、戒严期、清明节等各个森林防火重要时期的'特点,认真分析各个阶段的森林火险形势,制定各阶段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对各个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进行划分,落实重点区域森林防火责任,切实加强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段,要新增巡山护林人员,加强防范力量,对重点地区、重要部位实行死看死守。对主要入山路口,要设立固定或临时防火检查站(点),安排专人把守,对入山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切实管死火源。
6.加强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各街道要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一是严格按月例行检查。进入防火期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每月15日组织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定期会议,根据会议汇报交流的情况,及时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交叉检查,达到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促进的目的。二是要对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各级各单位要组织检查组,对节假日等各个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阶段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要对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的重要区域进行划分,实行分片监管,对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反复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在检查中发现火险隐患的,要及时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单位限期整改,直至火灾隐患彻底消除。
(五)强化火情监测和处置,实现安全、高效扑救
1.严守岗位,加强火情监测。各t望台火情监测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密监视林内动态,加强火情t望监测,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与巡山护林人员联系核实,发现火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确保火情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置,全力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2.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落实值班车辆,做到一有情况及时出动,及时处置。
3.保持政令和火情信息畅通。各有林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森林防火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接到火情信息后,必须立即就位。对政令不畅通、落实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4.实行森林火情(灾)归口管理和定期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情(灾)时,严格按照归口报告制度,统一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逐级上报,不能越级或多头上报,以确保及时、妥善处置火情。进入防火期后,各街道办事处、驻区有林单位、t望台每天定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汇报当日火情发生情况。
5.做好火灾扑救及后勤保障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呈贡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层层(至社区)制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发生森林火情(灾)时,要及时组织应急扑火队,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情况,协调组织专业扑火队及驻区部队参加扑救。扑救森林火灾实行挂牌指挥制度,明确火场指挥、火案调查、后勤保障、余火清理等各项责任,做到分工合理、组织有序、扑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明火扑灭、火场清理完毕后,火场移交给相关街道办事处或林权单位守候,并签定《火场余火守候责任书》。因余火守侯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死灰复燃的,根据情节追究责任。扑救山火的后勤保障由发生山火的街道办事处和单位负责。对森林火灾案件,区森林公安局和街道派出所要密切配合,快速侦破,努力提高案件查处率。
篇7: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三县”建设步伐,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
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警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临武县绿城攻坚实施方案》和《临武县清明期间“两个一律,五个严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
泰山”的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宣传教育,全体动员,千方百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进课堂、 进书本工作, 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组织领导:
组 长:陈文发
副组长:陈道珍、黄征良
成 员:艾贤春、陈平、雷亮雄、曹学斌、黄佐生、黄华锋、李汉清、文建平、王俊、李晓军、唐得利、邓秋萍、曾军辉、吴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雷亮雄、曹学斌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措施
1
(一)认真组织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五个一活动:一是组
织召开一次全校师生参与的森林防火动员誓师大会;二是每个班开展一堂以“森林防火”为主题的班会、队会;三是每班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专刊;四是每个学生写好一封致家长的森林防火知识宣传的信;五是当好一次森林防火宣传的义工。
(二)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
抓,并纳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识。
(三)本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将列入本月班级评比内容,
主题队会、班会召开时间班主任与科任老师必须到班指导;致家长的一封信在清明节期间带回家中要求家长阅读、签字再上交学校存档。
(四)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班
级墙报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清明期间“两个一律,五个严禁”》内容。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严禁焚烧地堰、枯草,大力提倡文明祭扫,消除火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知识宣传到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在全社会形成森林防火的浓郁氛围。
篇8: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督促落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地块和具体人员,做到工作有部署、措施有保障、责任有落实。街道防火办要深入各责任单位,检查、督促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措施。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要充分利用广电、会议、社区(村)宣传栏、景区景点等场所采取发告示、签承诺书、标语、扩音播放等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知识和安全用火、科学扑火常识,曝光因上坟烧纸、烧香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警示和教育广大群众。要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提倡以植纪念树、送鲜花、花圈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方式文明祭祀,要把预防森林火灾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落实包干责任制,组织力量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设岗建哨、巡查巡视、死看硬守,密切监视火情,严防火种进入山林。特别要对儿童、“痴、呆、傻”等特殊群体,加强看管,落实监护人和监护责任。
三、认真做好应急准备
清明节期间,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消防中队、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要靠前驻防、集中待命,严阵以待。各社区(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有序指挥、科学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目标,将森林火灾损失到最低程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杜绝盲目指挥,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要加大对违规用火和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
四、坚决保证信息畅通
要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规范森林火情、火灾报送程序。清明期间双休日要认真落实定山、定点、定人、定时、定责制度,严控火源,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各社区(村)、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每天要安排专职人员对所辖林区进行防火巡查,及时了解和掌握野外用火动态。街道防火办公室要加强力量,及时做好森林防火的协调、督查和火灾处置工作。从3月23日至4月14日期间,街道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30前,各社区(村)、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必须向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当日火情,确保火灾灾情信息准确及时,坚决杜绝值班人员离岗、脱岗,坚决杜绝灾情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篇9: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制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新机制。提倡移风易俗、文明祭祖,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部骤和任务
1.明确任务。将假期3月23日、24日、30日、31日、4月4日、5日、6日、共7天作为森林防火的重要日期,假期每天上午8:30—下午5:30为重要时点。为便于监督管理,将涉林社区(村)设为一个片区,具体分为香山村、舟山村、蒋墩社区、墅里、长沙社区5个片区,街道相关领导为该片区笫一责任人,负责该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城管中队、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相应成立5个工作小组,负责各自片区森林防火工作。(城管中队、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各片区负责人联系电话详见附表)。
2.落实责任。为加强防火关键期管护工作力度,在清明期间,街道机关各部门、科室,抽调工作人员会同各社区(村)参加重点区域的值勤。派出所、城管中队、专业扑救队将全员参加重点区域的防控。(派出所、城管中队、专业扑救队、街道各科室参加防火值班地点值班人数详见附表)
3.严密巡查。将环渔洋山(包括长沙、叶山岛)、穹窿山南侧作为守护巡查的重点区域。由香山派出所负责环渔洋山(包括长沙、叶山岛)森林防火巡查。由城管中队负责穹窿山南侧(包括花墩、香山、观音、兴隆公墓)森林防火巡查。各责任单位在清明期间必须增加巡守人员,街道各科室、社区(村)干部在各自负责的区域内加强巡查,保证全天候有人守护在重点区域,坚决杜绝离岗、漏岗。
4.科学扑救。清明节期间,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的各项应急准备,消防中队、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派出所要重点检查扑灭机具、装备设施、物资蓄备等扑救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各社区(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有序指挥、科学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目标,将森林火灾损失到最低程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杜绝盲目指挥,引发的人们伤亡事故。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对迟报、瞒报火情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要加大对违规用火和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
5.加强督查。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街道成立二个巡查组,(由香山消防中队、街道防火办组成),对各片区森林防火各项措施、公墓等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火灾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6.制定方案。各社区(村)、街道各科室、交警、城管、派出所、专业扑救队、墓管会要将各自的工作方案于20日前上报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
篇10: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1、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村干部负责制,对火灾隐患引起高度警惕,加强值班,并要求每位村干部具体落实到山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镇班子领导和中青年干部实行挂村负责制,在森林防火期间,要蹲点到村,深入各自的防火责任区,检查督促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险隐患。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或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把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外来游客、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要全面利用黑板报、防火警示牌等宣传工具,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宣传文明扫墓、文明旅游,严禁野外用火、焚纸烧香、乱丢烟头,宣传防火条例,不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另外对宣传标语刷漆见新。
3、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
各村(社区)要杜绝护林员因上山采茶而脱岗、漏岗,督促每一位护林员上岗到位。另外,根据自身需要,在重要山坞、路口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强防火力量。
4、积极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镇消防队、城管、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扑救队伍,要保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随时做好出击准备。农林服务中心要确保防火物资和灭火器材设备总量,各专业扑救队伍对现有灭火器材进行调试,确保灭火器拉得出、打得响,各村防火扑救队伍随时待命,确保防火物资在需要时的运送和有效的扑救。
5、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自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死角的可燃物进行再次突击清理,确保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完成。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篇11: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现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4月4日清明节即将来临,进入林区、景区踏青旅游等人为活动将大量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也随之增多。为此,各村务必高度戒备,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辖区踏青旅游点的火源管理,做到早宣传、早部署、早行动,确保踏青日防火安全。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部署。由乡两委成员挂点联系各村森林防火工作。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并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清明节扫墓祭祀、踏青旅游防火预案,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村积极配合行动。
(二)深入宣传教育。各村要结合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各村要开通广播宣传,在各踏青旅游沿线、扫墓祭祀进山路口设立警示牌,在公路沿线悬挂横幅,安插宣传彩旗,张贴宣传标语。同时,由各村护林员负责发放《罗源县清明移风易俗倡议书》和《致全县公民的一封信》,使森林防火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三)严禁火种进山。各村要根据实际对辖区内所有的踏青点及扫墓祭祀点进行部署,并组织力量在上山路口设卡检查,严禁火种进山。各村护林员要上岗到位,强化巡查,重点对坟墓集中区进行巡查,杜绝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烛、纸钱。
(四)开展劝导禁火。各村要成立巡查队伍,负责踏青、扫墓地段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应在清明前将上山沿线路段的枯草等可燃物清除,并在清明节组织村干部和护林员到踏青及扫墓集中点安营扎寨,布防检查,开展面对面的教育劝导和查禁工作,做到见烟就灭,违章重罚,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五)加强实地管护。各村要组织应急队伍整装待命,随时应对紧急情况发生;各扫墓祭祀、踏青点周边的行政村、自然村要组织村干部、护林员到主要林区地段进行实地巡查,禁止一切未审批的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饭等,做到防范于未然。
(六)加强值班调度。清明节各村要加强值班,做到信息传递迅速、及时、准确,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迅速组织扑救,努力减少损失。严禁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二、工作安排
乡两委成员及干部职工分线安排:
上基点线:杜武义、黄新春、辛幼霞、邱奕锋、上基点各村包村干部、村主干、村护林员、扑火队员10名。
下基点线:叶自楠、游垂元、林升、陈熙、廖怀河、下基点各村包村干部、村主干、村护林员、扑火队员10名。
以上人员在清明节期间负责对各村进山路口进行管控、宣传,杜绝一切火源带进山中。
篇12: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防清明节期间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实现“平安清明”,特制定2020年清明节期间(4月2日—4月8日,下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宣传教育
1、 镇、村层层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责任区内进行巡回宣传。
2、 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禁止党员干部职工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黄护字〔20__〕36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大力倡导用献鲜花、花圈、花篮、植树等文明安全方式祭奠故人。
3、向广大手机用户发布森林防火短信。
4、全镇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5、各村委会要向农户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并逐户送达签收。
6、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个村民组至少张贴3条森林防火标语。
7、镇直有关单位及各村委会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口号。
二、火源监管
8、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禁止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
9、各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不间断地防火巡护。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林地边缘的零星坟头、以及中午前后(11:00—15:00)和傍晚(16:30—18:00)等野外火源的监管。
10、强化对森林防火“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突出对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老年勤劳作业人员野外作业行为的管理,还要加强对弱智及精神病人的管控。
11、各村要督促生态护林员到岗到位巡查,采取现场督查和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管,确保不出现脱岗、断岗行为。同时要督促辖区内的非公有制林场增派临时护林人员,加大巡山护林力度,确保非公有制林场森林资源安全。
12、各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掌握散落在林区和林地边缘的坟头,以及有可能单独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分布情况。
13、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帮扶单位职责,安排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村的山头地块,协助做好严防死守工作,继续发挥小小笔本实名制登记制度。
14、全镇专职护林员要坚持全天候巡山护林,统一着迷彩服、佩戴防火袖标,GPS定位设备要保持良好上线状态,确保上线率100%,车载喇叭保持流动防火宣传。
三、值班调度
15、镇、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镇、村、组三级森林防火信息的畅通。
16、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日报告和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次知道火情15分钟内报告镇防火办,不得越级上报、瞒报。
四、督促检查
17、镇防火办成立若干个防火工作巡查组,对全镇四个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18、镇防火办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19、镇防火督查组要加大对各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森林防火值班情况督查力度,防止脱岗、漏岗情况发生。
五、队伍应急
20、镇、村扑火应急小分队要处于临战状态,准备好风力灭火机等扑火机具和通讯设备,落实运输车辆,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反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六、火情处理
21、发现违规用火的,有关单位或组织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22、如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启动镇、村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扑救。
23、对发生的森林火灾,镇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24、镇防火办要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给予通报,必要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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