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倡议书(共12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倡议书

各责任单位、商铺:

为全面贯彻落实《xx区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推进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城区整体环境面貌,以整洁、靓丽的环境迎接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的召开,我们真诚的向各责任单位、沿街商铺发出如下倡议:

一、履行“三包”义务。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是人们的殷切期盼,净化家园、美化环境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各责任单位和商铺要切实增强环境意识,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人人出一份力,处处添一分美。

二、打造整洁环境。各责任单位和商铺自觉管理好院内、院外卫生,每日清扫保洁,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及时粉刷整饰墙体立面,维护彩砖、地面、台阶等设施。自设废弃物容器并保持其外观美观、整洁、完好。同时,及时劝阻责任区内乱倒垃圾、乱扔废物、随地吐痰、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

三、加强绿化管理。开展庭院绿化,做好责任区内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管护工作;制止和劝阻攀折树木、践踏草坪、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衣物、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四、维护市容市貌。维护好责任区内的市容市貌,保持建筑物立面整洁,规范设置门店招牌和夜景灯光;做到不得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不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制止和劝阻乱摆摊设点、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划、乱停车辆及毁坏、擅自改动或迁移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

扮靓家园,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我们的热情和行动,以干净、整洁、靓丽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迎接第十三届全运会的召开。

篇2:海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美化、绿化、净化、亮化、有序化的城市环境,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海口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主城区范围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责任人在本办法确定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对市容环境卫生以包卫生、包容貌、包秩序的责任方式进行管理和维护的制度。

第四条 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考核;负责制定“门前三包”责任制有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负责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信息化监管平台,并负责维护监管系统的正常运行。

区政府负责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负责明确辖区内市容环境责任区的划分,建立卫生监督员制度,落实责任人;负责对市容环境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监督管理、检查及考核工作。

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负责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负责组建卫生监督员队伍;负责组织与责任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负责对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相关信息建立电子档案并上图入库至信息化监管平台;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日常监管。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区城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工商、公安交警、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环卫、市政、双拥办、国资管理、住建、民政、教育、商务、园林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 “门前三包”责任区(以下简称“责任区”)范围,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一)横向:建(构)筑物或其他不动产沿街总长。

(二)纵向:建(构)筑物或其他不动产(包括围墙)的墙基至与城市道路设施的分界线。

(三)立面:建(构)筑物或其他不动产的外立面。

具体范围无法确定的,由镇街组织相邻责任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区城管部门和镇街共同确定并告知相关责任人。

第六条 下列场所或区域的责任区按以下方式确定责任人:

(一)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镇街负责。

(二)商铺、超市、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馆、宾馆、饭店、摊点等场所,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三)机场、车站、码头、停车场、公交车始末站点,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四)公路、铁路、桥梁及隧道,由管理单位负责。

(五)海岸、河道、湖泊、沟渠、水库等区域,由管理或者使用单位负责。

(六)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尚未明确土地使用权人的政府收储地,由土地储备管理部门负责。

(七)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景点、文化、体育、娱乐、游览等公共活动场地,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八)各类生产(加工)企业以及其他企业的管理区域,由该企业负责。

(九)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区域,由该单位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区域,由辖区政府负责落实管理。

责任人应当指派专人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责任人所指派的负责人员相关信息应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备案,以便随时通报“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 责任人的“门前三包”责任要求:

(一)包卫生

1.负责清扫并保持责任区内地面清洁,清除垃圾、落叶、纸屑、果皮、槟榔水、油污、痰迹等废弃物及污渍,消除蚊蝇滋生场所。

2.实行垃圾装袋,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投放入桶,不得落地;不得将垃圾、废弃物等倒入道路、排水井口或绿地内,门店内应自备废弃物容器,放置在门槛以内。

3.负责在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后及时清理责任区内的杂物,保障排水畅通无积水。

(二)包容貌

1.保持责任区内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按规定设置门店招牌,做到无破损和显亮功能齐全,有损坏的,应当在五日内修复。

2.不得在建(构)筑物外立面、玻璃橱窗内外及公共区域内的树木上进行违法张贴、涂写、刻画、晾晒、悬挂等影响市容的行为。

3.不得在商(店)铺门前私自设置遮阳蓬,凡设置遮阳蓬的必须经市容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做到整洁美观,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三)包秩序

1.不得出店经营,不得违法占用道路、公共区域进行生产加工、摆摊设点、设置广告牌、宣传促销、堆放杂物等活动。

2.不得违法占道停放汽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做到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3.不得擅自拆除、占用或移位市政公共设施,损坏绿化树木。

4.不得有油烟污染和噪音扰民的行为。

第八条 责任人对他人在责任区内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及时向镇街、市、区城管部门投诉举报,并配合镇街和区城管部门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和执法工作。

第九条 鼓励市民、媒体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投诉举报。

第十条 镇街负责组织日常巡查、检查,巡查、检查应做到及时、高效,对存在问题须及时发现,并劝阻、教育当事人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向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报告。

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组织数字巡查员进行日常巡查、检查,对市民、媒体投诉举报、其他单位反馈、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存在问题进行核查,在核查属实后半小时内须将需处置的事项派发至相应的各区城管执法局办理,并监督办理情况。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城管执法队员发现存在问题或接到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的相关指令后,应当在1小时内到现场查处并责令改正,责任人拒不改正的,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及《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对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部队、学校等非经营性的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市、区政府应直接或者协调其主管单位约谈单位负责人,并由市政府对其公开通报。其行为直接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还应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区城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第十条第三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区城管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 对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政处罚信息将录入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责任人为经营性单位的,其行政处罚信息还将在工商部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示。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主要包括:责任人名称、注册号、处罚事由、处罚日期。

第十四条 责任人年度内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容管理部门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责任人依法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媒体上曝光。

交警部门应对“门前三包”责任区内占道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违反本办法规定,同时违反治安、食品药品、环保、住建等其他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除由区城管部门依法查处外,还应由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环保、住建等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

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条 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不服从执法管理情节严重的,由行政主管部门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社团登记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通报,或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并取消该单位或个人评选各类先进表彰的资格。

第十七条 区人民政府应对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市政府对各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并对考核不达标的进行问责,考核和问责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实施“门前三包”责任制中存在发现问题不报告、执法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行为的,由市、区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 海口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桂林洋开发区、三江农场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分别由其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市城市主城区以外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各区政府、政府各部门应当予以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篇3:海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一)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镇街负责。

(二)商铺、超市、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馆、宾馆、饭店、摊点等场所,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三)机场、车站、码头、停车场、公交车始末站点,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四)公路、铁路、桥梁及隧道,由管理单位负责。

(五)海岸、河道、湖泊、沟渠、水库等区域,由管理或者使用单位负责。

(六)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尚未明确土地使用权人的政府收储地,由土地储备管理部门负责。

(七)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景点、文化、体育、娱乐、游览等公共活动场地,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八)各类生产(加工)企业以及其他企业的管理区域,由该企业负责。

(九)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区域,由该单位负责。

篇4:《潍坊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经济开发区、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和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各区)范围内的临街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门前三包”,是指责任单位在门前责任区范围内实行“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管理、包容貌秩序”的“三包”责任制。

第四条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门前三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

宣传、建设、规划、公安、交通、卫生、环保、经信、商务、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各新闻媒体同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第五条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区域“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工作。

各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

第六条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落实和日常监督工作。

各村(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等形式,协同做好“门前三包”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的义务。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以及不履行管理责任的管理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第八条“门前三包”责任人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城镇道路、广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区域和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街巷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停车场、集贸市场等由管理单位负责;

(四)施工工地由施工企业负责,待建地块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

(五)临街商户、各种摊点周围由经营者负责。

其它无责任人的地段和城市公用设施等,由职能部门和产权单位,按照“门前三包”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第九条“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按以下规定划分:

(一)临街单位自本单位门前墙基至车道路牙石,左右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该侧延伸3米);

(二)临街市场自市场口部中心点起至5米半径之内;

(三)施工现场(含拆迁工地)自临街一侧施工围挡至道路中心线。

第十条责任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一)包环境卫生。协助做好责任区内地面保洁,及时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及时清扫道路积雪;制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做到地面和花坛内外、树木周围干净整洁;白天降雪应在雪停后一小时内清扫完毕,夜间降雪应于次日早上十点前清扫完毕;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积雪堆放在绿化带边和树穴内。

(二)包绿化管理。协助管护好责任区内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攀折树木、践踏草坪、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衣物、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做到绿化带内的树木花草生长良好,绿化设施完好,无践踏、损坏现象。

(三)包容貌秩序。协助做好停车管理;制止占道经营、随意张贴、乱停车辆及毁坏、擅自改动或迁移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按要求设置门店招牌和夜景灯光,不得店外经营、乱拴乱挂、乱搭乱建,做到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门店招牌、夜景灯光以及户外设施合理规范设置、车辆摆放整齐、市政公用设施完好整洁。

第十一条集贸市场营业期间全天候保洁,收市后半小时内应当清扫干净。庆典宣传应当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所产生的废弃物清除干净。

第十二条各区与辖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与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应当按年度分别签订责任书。

责任书应当约定“门前三包”的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内容以及法律责任,明确限期整改、考评公布、行政处理、媒体曝光、履约责任保证等处理措施,做到责权利相结合。

第十三条“门前三包”责任区应当悬挂标识牌,标识牌应当标明责任单位、管理范围、管理人员和监督电话等内容。

第十四条各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本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确定一名负责人,配备相应数量的专管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和责任单位开展“门前三包”工作,每月进行综合检查和专项抽查。

第十六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同专管员对辖区内的“门前三包”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各责任单位应当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并自觉接受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监督。

第十八条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主动、不积极、不配合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或惩处。

第十九条“门前三包”管理监督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对阻碍 “门前三包”管理监督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实施侮辱、殴打等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10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年10月15日。《潍坊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潍政发〔〕51号)同时废止。

篇5:关于门前三包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

道州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拥有美好的城市环境是每个市民殷切的期盼,净化家园、美化环境是每个市民应尽的责任,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讲文明、树新风,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人人参与,个个出力,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我们的热情和行动,创造一个干净、整洁、亮丽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为此,真诚的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泼污水,门店垃圾不扫入道路。

二、爱护环卫基础设施,不焚烧,不损坏。

三、生活垃圾定点定时倾倒入垃圾容器(即上午7:00以前、下午7:00以后)。

四、提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开装运到规定的地点倾倒,共同监督有关部门搞好工业化学、医疗垃圾的封闭装运深埋,控制二次污染。

五、保持街面清洁卫生,不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六、爱护城市绿化花草树木,不堆放杂物、不捆绑吊挂物品、不乱砍乱攀树木花草。

七、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支持环卫工作。

八、保障环卫工人的劳动待遇,积极主动交纳环卫费。 净化家园,美化环境,从我做起,让道州的天更蓝,水更青;让我们的家园更加靓丽,环境更加优美。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篇6:关于门前三包的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同住一座城,同饮一江水。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是我们共同的向往,文明和谐的城市氛围是我们共同的期望。最近,沙坪坝区委、区政府出台了《沙坪坝区城市综合整治暨文明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使《方案》真正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城市形象与市民文明素质同步提升,共创整洁美丽、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我们倡议:

一、履行“三包”义务,从我做起。区级各单位、企业、门店和广大市民要“各扫门前雪”,认真落实包环境整洁、包文明劝导、包应急参与的“门前三包”责任制,负责管理好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绿化维护和秩序整治,争做守护城市家园的好市民。

二、爱护城市环境,从我做起。全体市民是城市的主人,人人都是美丽环境的受益者。鲜花还须绿叶扶,环境更需市民护,我们要自觉爱护城市环境,呵护城市的一草一本,维护好卫生、绿化、市容秩序,争做关爱城市环境的好市民。

三、争做文明市民,从我做起。全体市民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配合城市管理,不污染城市环境,不损坏城市设施,不损毁城市绿化,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不闯红灯,不翻护栏,走文明路,开文明车,争做文明有素质的好市民。

市民朋友们!享受优美环境,是我们共同的权利;呵护优美环境,是我们共同的义务。让我们从“门前三包”做起,从我做起,齐心协力,让城市环境更美丽,城市生活更美好!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篇7:关于门前三包的倡议书

各临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大家好!

同住一座城,同饮一江水。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是我们共同的向往,文明和谐的城市氛围是我们共同的期望。为巩固武汉市“创卫”、“创城”成果,努力实现城市形象不断提升,共创整洁美丽、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在此,我们向临街各单位倡议:

1、包干净:做到门前无污物、油渍、废弃物和积水;门窗、橱窗、门面招牌和灯饰整洁;屋檐、窗檐、顶棚没有灰垢和积存垃圾;遇冰雪天气,各扫门前雪,确保行人安全。

2、包美化:做到门前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无乱设广告;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无晾晒;树木、花草无缺株,花坛无破损;门面招牌画面、字体无残缺,灯光显示完整;在外墙体上设置空调外机、防盗网等设施符合相关规定。

3、包有序:做到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堆放,无环境噪声污染,无出店经营;无乱停放,非机动车停放在停车线内,朝向一致;不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封闭环境卫生设施;不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擅自设置路障等妨碍通行的设施;不放置占道灯箱、指示牌;不在门前从事洗车、生产加工等经营活动。

享受优美环境,是我们共同的权利;呵护优美环境,是我们共同的义务。在座的都是中南路街辖区主要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让我们行动起来,做好表率,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齐心协力,让城市环境更美丽,城市生活更美好!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篇8: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送审稿)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兰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门前三包”责任制定义)本办法所称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责任单位对其负责管理的责任区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制度。

第三条(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全市“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检查,并统一印制“门前三包”责任书。

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区人民政府所属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具体负责“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定和日常管理工作。

公安、财政、环保、建设、房管、交通、安监、国资、商务、卫生、食药、工商、生态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门前三包”的管理、监督和执法工作。

第四条(适用范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远郊县、区政府所在地的镇、其他建制镇和各类开发区范围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公园、商场、医院、宾馆、酒店、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农贸市场、企事业单位和商铺(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应与所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其管理的责任区承担“门前三包”责任。

第五条 (工作原则)“门前三包”责任制遵循谁的辖区谁管理;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问题谁治理的原则。

第六条(“门前三包”责任内容)“门前三包”责任包括以下内容:

(一)包卫生。主要包括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做到每日清扫、随时保洁,实行垃圾袋装化、容器密闭化管理,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倾倒,定期清洗、粉刷、维护建(构)筑物临街墙体、匾牌、橱窗、亮化灯饰等,确保无垃圾堆积、无污水漫流、无瓜皮果核、无烟蒂纸屑、无废弃物、无乱贴乱画、无乱拉乱挂现象。

(二)包绿化。主要包括责任范围内绿地、树木的管护,保持绿地、树穴干净整洁和花草树木生长良好,不得破坏绿化设施和违章占用绿地,禁止攀折花木、践踏草坪和在树干上刻字、拉绳、挂物,对破坏绿地和树木的行为及时制止或举报。

(三)包秩序。主要包括责任范围内经营秩序的维护,确保规范经营,无店外经营、无摆摊设点、无乱停车辆、无占道宣传、庆典等现象。

第七条(责任区划分)“门前三包”责任区按以下规定划分:

临街单位(经营户、住户)“门前三包”责任范围以建筑物立面、围墙、围栏至城市道路道牙为界,左右以通道或隔墙的中心线为界。有围墙(或围挡)的`农贸市场、工业品市场、建筑工地等责任区域以围墙(或围挡)为界,外墙根至人行道道牙为责任区域;无围墙的以相邻交接中线为界,门前墙根至人行道道牙为责任区域。街巷内的责任单位以相邻交接中线为界,门前墙根至道路边线、屋后延伸至共用空地中线为责任区域。

无责任单位的地段,由所在地的管理单位做好环境卫生、立面整洁和门前秩序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门前三包”责任牌的要求)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后,须在其场所内显著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门前三包”责任牌,明确“三包”内容、范围及具体负责人员。

第九条(管理制度)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要建立挂牌公示、台账、巡查、联动、考评、奖惩等管理制度,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第十条(表彰奖励)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和管理单位,由市、区(县)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处罚标准)责任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要求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个人处100元至3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500元至3000元的罚款。

第十二条(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年度内两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除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第十一条规定予以处罚外,由管理单位挂牌警示、并在媒体上曝光。

责任单位内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理外,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责任单位依法予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在媒体上曝光。

第十三条(鼓励措施)责任单位在“门前三包”责任区内,发现其他单位或个人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应当加以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任何个人可以对不认真履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单位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四条(违法后果)“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和其他人员阻碍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处分规定)“门前三包”管理人员有不作为、乱作为,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可向有关部门举报,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施行时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9:“门前五包”责任制倡议书

“门前五包”责任制倡议书

尊敬的广大市民:

你们好!美丽的xx,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她的每—点成长、每—分靓丽,都离不开每—位市民的精心呵护和照料!我们的街道宽敞整洁,绿地清秀宜人,东昌湖景观区、带状公园、水城广场等更彰显了城市的`魅力,我们的环境变得更加舒适宜人。

但与靓丽的市容市貌形成鲜明对照的却是乱丢果皮纸屑、随意攀折花草树木、沿街乱摆摊点杂物、任意破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

为创建整洁舒适的人居环境,特倡议xx市区各沿街单位、店铺、业主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包净化、包绿化、包亮化、包美化、包秩序”,自觉做到不乱摆乱卖、乱贴乱画、乱牵乱挂、乱吐乱扔等;主动维护好门前的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积极劝阻、制止、举报有关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不放任、不怂恿任何违法违章行为;支持、配合街道做好“门前五包”工作,为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让我们大家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伸出热情的双手,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争当城市主人翁,争做文明好市民!

篇10: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倡议书

今年3月30日,是第1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安全教育日活动的主题是:“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为此向同学们提出以下倡议:

(1)注意交通安全。不在人行道、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电动车;混行道上靠右行驶,不手中持物骑车,不双手离把骑车,不两人骑一辆车;不曲折、并排骑行。

(2)注意课间安全,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奔跑,不在楼道口疯打。注意礼让并靠右慢行。

(3)注意运动安全。上体育课和参加体育赛事前作好准备活动,运动时遵照老师要求,不剧烈碰撞,不违规运动。严防器械伤人。

(4)注意用电安全,不乱动教室宿舍内的电源插座,不用湿布擦电器开关。强化“防火灾、防触电”意识。

(5)讲究饮食卫生,养成良好习惯。拒绝三无食品,不吃腐烂变质食品,不喝生水,不偏食,不暴食暴饮。

(6)注意公共场所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把贵重物品、现金放在教室和宿舍内。

(7)不玩火、不焚烧废弃物。

(8)正确处理各种矛盾。保持一颗冷静而理智的心,不意气用事,感情用事。

(9)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校外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打急救电话或110寻求帮助。

(10)认真学习,珍惜时光。远离网吧,远离游戏厅,拒绝吸烟、喝酒、赌博等行为。

生命是宝贵的,也是脆弱的,保障生命,尊重生命是校园安全教育永恒不变的主题,更是生命得以延续的前提。生活中的突发事件其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加强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好各方面安全防范工作,建立“文明校园、安全校园”。

倡议人:

日期:

篇11: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倡议书

今年3月31日,是第十九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安全教育日活动的主题是:“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我们学校组织师生开展了紧急状态下的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通过板报、广播、主题班会等形式全面提高师生安全素质,培养师生的自救互救能力。学校要安宁,学生要安全,我们每位同学要从自身做起,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学会基本技能,掌握基本知识,让生命更加灿烂。为此向同学们提出以下倡议:

(1)注意交通安全。没有车闸或没有安全保证的自行车、电动车不能上路;不要在人行道、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电动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混行道上要靠右边行驶,经过较大陡坡或横穿机动车道时应当推车行走;雨、雪、雾等天气要慢速行驶,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超越前方自行车、电动车时,不要与其靠的太近,速度不要过猛,不得妨碍被超车辆的正常行驶。不要手中持物骑车,不要双手离把骑车,不要两人骑一辆车;骑车不要曲折行驶,不要相互追赶,不要两辆以上并排行驶。两辆车行驶时,两人不要相互勾肩搭背,相互推挤,相互追逐。出门在外,要文明,要素养,要安全。

(2)注意课间安全,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奔跑,不嬉戏,不在楼道口玩耍。有序上下楼。要注意礼让并靠右慢行。严禁在楼梯的扶手栏杆上向下直滑或在楼梯上追逐奔跑,严禁攀爬栏杆、围墙、下水管道、树木、窗户等。

(3)注意运动安全。上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前要作好准备活动,运动时要遵照老师的要求,不剧烈碰撞,不违规运动。严防器械伤人。

(4)注意用电安全,不乱动教室宿舍内的电源插座,不要用湿布擦电器开关。信息技术课上要按规定程序操作电脑。强化“防火灾、防触电、防侵害”意识。不随意触摸各种电器,不私拉电线,不在宿舍内使用充电器、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

(5)讲究饮食卫生,养成良好习惯。拒绝三无食品,不吃腐烂变质食品,不吃零食,不喝生水,不偏食,不暴食暴饮;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到校外小摊小贩购买食物,注意身体健康。

(6)注意公共场所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把珍贵物品、现金放在教室和宿舍内,如果遇到坏人坏事要冷静、机智,要敢于见义勇为又要量力而行,要及时敢于拨打110报案。

(7)不玩火、不焚烧废弃物。爱护消防设施。要懂得一些防火知识,遇到险情时,能正确避险。

(8)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也要有安全意识。青少年时期容易冲动,容易感情用事。因此,在同学间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要理智,切忌用拳头代替说理,给自己和同学带来不良的.后果。自己解决不了的矛盾,一定要寻求老师的帮助进行解决。

(9)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在街上逗留,不与陌生人交往,不能接受陌生人馈赠礼物,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打急救电话或110得到帮助。不接受陌生人接送与来访,遇到形迹可疑的人要及时报告保卫人员、值班领导或教师。

(10)认真学习,珍惜时光。远离网吧,远离台球室,远离游戏厅,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不健康的书籍,不拉帮结伙,不同社会闲杂人员交往。

同学们,生命像是一根丝线,一端系着昨天,一端系着明天。站在两端之间,我们才知道:因为生命,我们才会拥有今天,因为今天,我们的生命才得以延续。生活中总有一些突发事件,这些突发事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今天我们的目的便是培养大家的这种意识和能力,在紧急时刻我们能用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去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我们的生命是宝贵的,也是脆弱的,一次小小的意外就可能吹破生命那张薄弱的纸,一点点烛光可能很微弱,寒风、冷雨会将它随时浇熄,但如若我们将它捧在手心,细心呵护,那一点微弱的烛光就可能照亮整个世界。让我们把心中的温暖献给这美丽的生命吧!

同学们,保障生命,尊重生命是安全教育永恒不变的主题。衷心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加强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好各方面安全防范工作,在全校形成一个“人人关心校园安全”的浓厚氛围,让我们的校园里,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做到警钟长鸣!

篇12: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倡议书

尊敬的全体员工: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这是俄国著名作家奥斯特洛斯基的名言。它诠释了生命在人生中的地位。进入新世纪以来,交通安全被各行业摆在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25.8万起,造成有员伤亡387884人,直接财产损失10.1亿元。截止10月末,全国银行工作人员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37人,刘主席多次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切实防范事故风险,确保银行业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将银行业车辆管理安全提到了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交通事故造成人员的伤亡已成为银行业当前安全生产的“致命杀手”。

近日,各级…..连续下发文件,要求基层…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制定严格的公务车辆和运钞车管理制度,增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意外事故防范意识,切实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而且使许多家庭笼罩上不幸的阴影。交通事故的发生,绝大多数是忽视安全所致。

全体员工们,生命对于每个有只有一次,单位每位员工的安全都牵动着各级领导、亲人、社会的心。所以,我们必须要时时刻刻牢记交通安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预防交通事故,严格遵守省单位…..用车管理制度和…..专车专用制度,严禁….车搭乘非押钞人员,严禁….接送员工上下班。全体员工要妥善自行解决上下班乘车问题。为此,单位工会向全体员工提出以下倡议:

一、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严格遵守省单位车辆管理办法,加强安全意识,培育安全文化理念,树立起自我保护和防范交通意外事故的意识。

二、自觉配合单位加强….管理,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全体员工要充分理解组织和领导的良苦用心,坚决贯彻省单位车辆管理制度,妥善处理好上下班乘车和运钞车专车专用之间的矛盾,更加注重“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再乘坐…..上下班,坚定不移的推动….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为全行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珍爱生命,主动预防交通安全事故,把预防交通事故作为爱惜生命的具体体现。深刻吸取xx单位和xx单位交通事故的教训,自觉遵守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不乘坐单位运钞车上下班,不乘坐超负车,不乘坐故障车和酒驾车,确保全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尊敬的全体员工,单位工会再次倡议,“珍惜生命 ,安全促和谐,拒乘…..”,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行动起来,自觉遵守…..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珍惜彼此宝贵的生命和幸福的家庭,让生命的轮渡在爱心和责任的护航下一路欢歌。

倡议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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