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小福尔摩斯作文600字,本文共30篇,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篇1:小福尔摩斯作文

小福尔摩斯作文

他――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中等身材、一双善于观察洞察一切的眼睛,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他就是我们班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生肖属猪,大家都说他最有福气,他还是班级里的“福星”只要他在总是好运相伴,因为他的偶像是名侦探福尔摩斯,“小福尔摩斯”的外号也就这样由来了。

学校里每年都会举行各种各样的比赛,每一次比赛都有不同的主题,今年的主题是“破案小侦探”。我们班脑洞打开的小福尔摩斯毫不犹豫地报名参加了。

比赛开始了,参赛选手统一进入一个小房间,裁判面无表情一脸严肃地说:“请你们在房间中找到线索,把这扇密码门打开,谁第一个逃离谁就是本届的”福尔摩斯“”。小福尔摩斯走进房间,环顾了四周,看见桌上方有一本五年级的书,又看见了一本台历,其中7月18日上面圈一下,备注了一个生日,又看见了一张照片,照片中一个大人和一个小孩安静的'坐在沙发上,他眼前一亮,仿佛一道灵光闪过,只见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冲到门前,按下了号码:0718。裁判员十分惊奇,为什么会是这个数字呢?福尔摩斯有条不紊地说:“很多人都会把密码设为自己亲人的生日。”一张照片可以看出这房子的主人有个儿子,一本五年级书,说明这孩子正读五年级,最后根据日历上注明的时间推算出房子主人儿子的生日是20060718,抱着试试的心态,我就这样按下了密码。”密码门嘀嘀嘀讲起了,广播传来“密码正确”的声音,不愧是小福尔莫斯啊,这都难不倒他。

福尔莫斯骄傲地扬起了头,闪烁着那乌黑发亮的瞳仁,自豪地说:“只要善于观察,一切都难不倒我!”

篇2:小福尔摩斯四年级作文

小福尔摩斯四年级作文

曾经,我当了一回福尔摩斯。

那段时间,我迷上了《福尔摩斯侦探集》。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嘴里总是塞着一支笔,头上戴个帽子,仿佛我就是福尔摩斯。但还少个放大镜,我苦苦央求爸爸,爸爸拿我没辙,只能网购了一个放大镜。

放大镜到了!我高兴地拿起放大镜,说:“这下我就是真正的侦探啦!”我带着望远镜,一支笔,一个帽子,一本本子,还有放大镜,叫上弟弟“华生”,准备去探案。

我们来到江滨公园,找啊找,总算是找到了一件蛮“棘手”的案件,那就是——蚂蚁是怎么死的。我用放大镜对准蚂蚁,尽量地弓着腰,跟着蚂蚁走,还要提防身后是否有可疑人物。呀!怎么又死了这么多蚂蚁!凶案竟然就发生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凶手到底是什么人,居然在我丝毫没有注意的瞬间,悄无声息地又杀死了这么多蚂蚁。我立刻拿起望远镜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可疑人物”,但我这种想法完全多虑了,周围的`可疑人物除了花草树木和我们,完全没有别人。

就在我快要气馁时,弟弟突然叫了一声:“哥!”我很不高兴:“咋了?”“你的鞋……”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鞋,鞋底黑不隆冬地粘着一层蚂蚁的尸体,我又看了看弟弟,发现他的鞋底也有。这时,我们都笑了起来,果然真相只有一个!

后来,我还用这个放大镜发现了许多的秘密,比如地上掉的白糖粒上趴着一个蚂蚁,弟弟的毛绒狗身上有散落的饼干屑,妈妈床头的书上夹了一片花瓣……后来我的身边又出现了很多新鲜玩意儿,它终究还是被搁置,蒙了灰,但我的侦探梦并没有结束。因为我知道,优秀的侦探并不只是拥有道具,更重要的是敏锐的观察、广博的知识。

篇3:《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

我读了这么多书,最喜欢的还是《福尔摩斯》。可能是被福尔摩斯勇于探索的精神吸引着我,或许,我羡慕华生和福尔摩斯之间坚不可摧的友谊,也可能是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让我一直对它保持着新鲜感,百看不厌。

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红发会”。原因的话,就因为,结局对我来说有点出乎意料吧。让我在看时大叫“想不透啊想不透”,看完了以后却又大叫“好简单好简单”这样的。

“红发会”是福尔摩斯处理过的经典案件之一。

某日,一头火红色头发的威尔逊先生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向从未见过面的威尔逊发表了自己的观察论:“您干过体力活,吸鼻烟,是‘共济会’成员,去过中国,最近一段时间在搞写作。”威尔逊听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将自己的.信息说的这么清楚,自然大吃一惊。事实上,法尔莫斯只是利用了一些小细节。例如,威尔逊的右手比左手大得多,肯定干过体力活;衣服上的别针表明他是“共济会”的成员;右手袖口有一块很干净,是刚打的补丁,表明最近写字比较多,把衣服磨破了;而威尔逊左手上的鱼,当时只有在中国才能刺。

这位威尔逊先生是一个的老板。最近对一个叫”红发会“的组织着了迷。据说这个组织是又一个红头发的有钱人创建的,这个组织只招募红头发的会员。当时他们的招募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被店里伙计文森特极力劝说而来的威尔逊没有了信心。可是,却被一眼相中了。奇怪的不只这一点,他们雇人来,不是作别的,而是抄书,只需在每天早上10点至下午2点到办公室抄写4个小时的《大英百科全书》,每周就可以得到4磅的收入,这笔收入对于威尔逊来说可是个不小的诱惑。就在威尔逊来找福尔摩斯的这天早上,红发会突然消失了,威尔逊为此来请他帮自己找回这份吃香的工作。听完威尔逊的说辞,福尔摩斯意识到这里面一定大有文章。

篇4:《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

我用了一个多月时间读完了由世界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感觉它不愧是一部世界级的经典推理小说,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让我受益匪浅。

全书共有60多个大大小小的侦探故事组成,其中属《血字研究》、《巴斯维尔的猎犬》最为有名。全书以侦探福尔摩斯侦破的各种奇案为主线,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栩栩如生的形象,探案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我的'心情也随着案情的侦破过程而起伏不定,时而紧张、担心,时而激动....

从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不仅学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识,更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勇敢和博学。观察案发现场的各种迹象时,他细致入微、态度审慎;分析案情时,他敢于大胆猜测,不拘常理;遇到危险时,他头脑冷静,不慌张。他的博学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作为一个侦探,正因为他熟知生物、数学、化学、物理、医药、地质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运用得得心应手,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冷静、细致,遇事不急躁、不慌张;在生活中要善于观察、善于动脑;对知识要刻苦钻研,活学活用,不死记硬背;要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为将来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就是我前进的目标,期待有一天能达到他那样的水平。最后,我用福尔摩斯的一句话,来激励自己:“人的大脑就像一个柜子,只有把你不需要想的东西清出脑外,才能记住更多有用的东西。”

篇5:《福尔摩斯》观后感600字

关于《福尔摩斯》观后感600字

说到福尔摩斯,大家肯定很熟悉他。他是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自从这本书出版以后,很多人都成为了福尔摩斯的“粉丝”我也是其中之一。

福尔摩斯自己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这想必也是他每次都能够化险为夷的原因吧。然而福尔摩斯也不是常常一个人办案,他有一个非常好的搭档—华生医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而且还是福尔摩斯一生的朋友。

在这本书中,有一名新犯罪首脑仍逍遥法外,那就是莫里亚蒂教授。莫里亚蒂教授不仅仅跟福尔摩斯的智力不相上下,更加上他作恶多端的能力及丧尽天良的本性,莫里亚蒂教授设计了一场谋杀案,使得福尔摩斯、华生和希姆横跨欧洲大陆,从英国追踪到法国、德国、最后追踪到瑞士,不过狡猾的莫里亚蒂教授总是早他们一步逃离。到书后面部分,莫里亚蒂和福尔摩斯开始过招,不过因为莫里亚蒂是剑桥拳击冠军,所以福尔摩斯敌不过他,正在要落败之时,华生推开了门,而福尔摩斯利用这一间隙,和莫里亚蒂一同跳下了瀑布。过了很长时间,当华生医生正在写他的经历来纪念他和福尔摩斯的.时候,他收到了福尔摩斯寄来的东西,而福尔摩斯又神奇的“复活”了。

我很欣赏那句话: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的勇敢、智慧、还有他各方面的才华。他就是凭借着他的头脑来破解一件又一件复杂的案件。他虽然是虚构出来的人物,但是却赢得了很多人的喜爱。

而且我也励志想成为具有福尔摩斯这样品质的人!

篇6:关于《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

我给大家介绍一本十分有趣的书,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十分精彩,尤其是故事中逻辑推理的部分,每次都会让我拍手叫好,它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的是大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一起探案的故事,在每次案件中,福尔摩斯都能通过他细致的观察和严密的逻辑推理发现事情的真相。

福尔摩斯从事的职业时不时会有生命危险,但是他依旧能以一种洒脱,甚至有些顽皮的心态面对生活。他喜欢抽烟,做实验,也喜欢和华生互相调侃说俏皮话,书中描述福尔摩斯与华生对话的段落总是能让我会心一笑,那感觉就像小学生在聊天,让我感受到福尔摩斯内心的纯净和童真。

书里面最精彩的部分,当然还是每一个案子发生后福尔摩斯的分析推理。“墙上的血字作文Www.ZuoWenWang.Net/”,“离奇的红发会”,“警惕带斑点的带子”等等,这些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可谓是精彩绝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作恶者的下场》里福尔摩斯的推断,他通过一根看起来没什么用处的绳子,一个不显眼的小洞,发现了凶手是利用训练蛇,沿着绳子爬出小洞来实现他罪恶的目的。这段对案件的分析,不仅体现出福尔摩斯具有优异的观察能力,也说明了他的知识丰富,并且能够把知识灵活地运用到自己的工作当中,所以才有了这么完美的推理。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很多案子,这些案件的始作俑者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福尔摩斯也为了惩恶扬善,维护社会的稳定继续努力奋斗着。这本书不仅向读者展示了高超的逻辑推理的方法,也传达了人要时刻保持善良、时刻遵纪守法的思想。

篇7: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太厉害了,办案非常神奇。比如说,他从案发现场行凶者留的痕迹,就能推算出行凶者的身高、体重、年龄以及相貌,就连行凶者是怎样行凶的,也能一字不错地说出来。他还精勇于剑术和拳脚功夫,还是一个使用木棍的高手以及专家,这是他防身、擒获凶手的高超技能和本领。

福尔摩斯还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虽然他文学等知识还是非常匮乏,但是,对于化学、解剖学来说,他是绝对的高手。他的'小提琴拉得非常棒,还具备充分实用的英国法律知识。这些都成为他破案的有效工具,他利用熟练掌握的知识,能够进行周密细致地推理,把情理中的一些猜测,推理成绝对肯定的判断。

这本书非常不错。从书中,我学到了许多道理,也教育了我无论是学习还是做事,都要象福尔摩斯断案那样,注意思维缜密,我虽然现在做不到,但在学习上一定要认真学习、认真思考,绝不做“马大哈”。我还学到了一些知识,象怎样从一个人的脚印推理出一个人的体重,就是把脚的长度用厘米作单位,再乘3,大约就是一个人的大致体重了。我还学到了一种生活态度,做任何事情,都要乐观地对待,要认真,要锲而不舍,象福尔摩斯那样,每一个案子都很难,没有一帆风顺的,但必须锲而不舍地办下去,“柳暗花明”往往就在努力、努力、再努力的前方。

在家里,我已经有了福尔摩斯那样的侦探工具,也常常在家里玩侦探游戏。长大了,我也要象福尔摩斯那样,做一名合格的警察。现在最最重要的是好好学习,掌握有用的知识,养成良好的习惯,锻炼强壮的身体,真正成为对国家、对社会、对亲人有用的人。

篇8:福尔摩斯读书笔记600字

关于福尔摩斯读书笔记600字1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著名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红圈会奇案》。

《红圈会奇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在遭到瓦伦夫人的报案,瓦伦夫人觉得半夜的脚步声非常奇怪,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他发现那个从不出来的那个女人——伊米丽严·卢卡一直再给他们发通讯密码,最后经过福尔摩斯地调查伊米丽严的丈夫叫根纳罗·卢卡正是伊米丽严的丈夫杀了人,根纳罗杀的这个人是英国很坏的一个大坏蛋——乔吉阿诺,他非礼过伊米丽严,结果被发现,乔吉阿诺还把根纳罗摔倒在地,然后根纳罗把乔吉阿诺,杀死,还拖到小屋里,福尔摩斯说:“如果真是这样,国家是不会怪你的。”在临走之前,福尔摩斯说:“又一个案子解决了!”

福尔摩斯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面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正如福尔摩斯所说: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机智成功的解开了许许多多的的谜题。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用自己的机智解开各种各样的难题。

关于福尔摩斯读书笔记600字2

今天,我终于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什么案子他都能破出来,就连警察局破不出来的案子他也能够破出来,尽管警察局很想让他去做一名警官,但他还是只想做一名侦探。

就说《银色马》吧。英国的一名驯马师驯养了一匹银色的赛马,可是,不知道什么时间那批赛马莫名其妙的失踪了,驯马师也被谋杀了。福尔摩斯接到案子之后,认真地思考驯马师和这匹马的关系。他看到驯马师被砸的粉身碎骨的头部时,想到也许是赛马踢死了驯马师,可是赛马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呀。他又想除了马蹄子,还会有什么东西会有那么大的威力呢?最终他想到了铁棍。不过,他又有了新的发现。他搬开驯马师的头,发现地面有一个脚印,并且这个脚印一直通向了远方。

顺着这行脚印,福尔摩斯来到了村庄的一个小屋,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一个年轻人,福尔摩斯说:”先生,你看到过一批银色的马吗?“听了这句话,这名年轻人不耐烦的说:”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说完年轻人就关上了房门。福尔摩斯耐心地又敲开了屋门,对年轻人说如果他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的话,他将会得到五十元的报酬。可是年轻人听完这句话,显得更加不耐烦,并说让福尔摩斯他们快滚开。这下子,福尔摩斯明白了:就是这名年轻人用铁棍砸死了驯马师,然后偷走了银色赛马。福尔摩斯回去报告了警察,并带着警察抓走了那个年轻人,把银色马还给了驯马师的家人。

看完这本书后,我在想,福尔摩斯可真是善于细心观察,认真思考呀!以后我要向他认真学习。

关于福尔摩斯读书笔记600字3

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侦案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再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就是柯南道尔先生笔下的福尔摩斯,也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众所周知,福尔摩斯是一位案无不破的大侦探。对于坏蛋来说,他就是一座不可翻越的高山,因为没有一个罪犯可以从他手下逃脱,这正是他最值得佩服的一点。

一桩桩错综复杂的谜案,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没有一次能难倒福尔摩斯。从一块手表,一根拐杖中,他就可以判断出它们主人的生活心性,在凌乱不堪的作案现场,他能凭他那双雪亮的眼睛轻而易举地找出证据。在有限时间内,他先后解开了血字的秘密,发现了回签名的阴谋,揭穿了巴斯克维尔猎犬的谎言,拯救了恐怖谷居民的救星爱德华 …… 这一切都 离不开福尔摩斯的智慧与胆识。 歇洛克 ? 福尔摩斯曾经说过: “ 大脑就是一座空阁楼,你不能把什么东西都往里搬,弄得真正需要的时候搬不进去了 ……” 没错,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很重要。如果是非不可,到处瞎学,难免会学到些不好的东西。福尔摩斯每次办案都那么迅速、彻底,我想是因为他的头脑有条理,应用时找得快,又很准。

没错,这就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歇洛克福尔摩斯。 我想我们学习和福尔摩斯办案道理相同。要保持清醒头脑,让自己的头脑中的知识有条理,这样一来,等到有麻烦时,就不怕应付不过来了。

关于福尔摩斯读书笔记600字4

你知道《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的主人公是谁吗?他就是鼎鼎有名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把他所破的案子搜集成册,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包括精挑细选的十个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集》把福尔摩斯和华生的聪明才智描写到了极致,他们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相最终都被揭晓。《血字的研究》案中,牵连了一段尘封的故事;《四个签名》案中,凶手与遇害人之间竟然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歪嘴男人》案中,杀害圣克莱尔先生的嫌犯乞丐休·布恩,居然就是圣克莱尔……每一个案件都是那么离奇、复杂,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我惊心动魄。

福尔摩斯总是能够做到认真思考,细致观察,从别人看来毫不起眼的蛛丝马迹中寻找到线索。有一次,医生给福尔摩斯手表,要他推测出手表的前任主人是谁,福尔摩斯拿放大镜仔细瞧了瞧手表,便知道这是医生哥哥的,而且医生哥哥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而这一切竟然全都推测对了!这神奇的本领是怎么来的呢?原来是他通过仔细地观察,看到手表上有一些非常小的字母和刮痕,从而开动脑筋去联想、推理,最终得出结论的。

这本书,我已经如饥似渴地读了不少于三遍了。每一次读我都犹如身临其境,似乎我的智慧又增长了许多。

关于福尔摩斯读书笔记600字5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私人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解决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手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手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手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篇9:福尔摩斯600字读书笔记

关于福尔摩斯600字读书笔记1

福尔摩斯也很勇敢,他不但在面对困难时不会退缩,而且能够迎难而上,用他聪慧的头脑,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

在我们的心目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在柯南道尔笔下,他是一个侦破无数案件的侦探。

就像他一直在思考一样,他的'大脑一刻也没有停止过思考,当他第一次见到他的助手——约翰·华生时,仅仅一个握手,就知道华生是个医生。直到现在,我还记得读到这一幕时我惊讶的表情。我在心里发问,这是一个人吗?但这应该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吧。但慢慢地,我否认了自己的想法。他不仅仅是一个角色,他还是个侦探,一个活生生的人物。

他在一个精英的环境中长大,他就读于贵族学校,在那里他集中精力学习,偶尔会参加击剑和拳击。他在19岁的时候就已经破了很多案,这让我很惊讶,因为19岁离我们并不遥远,也许我们很快就会19岁,但是那个时候,19岁的我们可能正在大学校园里徘徊,与福尔摩斯有着天壤之别。。

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他解决了很多案件,解出了很多代码。在跳舞小人中,他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智慧,解读了暗号。也许在我们看来,那一排排矮小的人可能被认为是某个人的涂鸦,从来没有想过它的深刻含义,我的心中不禁再次充满了对他的敬意。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笔下的著名侦探,一个令人不得不敬佩的人物。

关于福尔摩斯600字读书笔记2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么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来,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直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而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只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己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后,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关于福尔摩斯600字读书笔记3

亲爱的少年朋友们,你们读过曲折离奇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吗?如果没有阅览过的话,那就请你赶紧饱览这悬念重重但最后都快竹劈毛竹——迎刃而解、令你茅塞顿开的传奇小说吧!我相信,当你“一睹芳容”后,一定会被福尔摩斯那惊人的判断能力和非凡的观察能力所震撼,使自己对一切事物也有了更深刻更详细的理解。

书中的主人翁可想而知就是“咱地球人都知道”的侦探福尔摩斯,就拿其中一个最为恐怖、线索复杂的'惨案——《血字的研究》来述说吧。

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一封来自花园街的电报,说是花园街发生了命案。福尔摩斯立马赶到事发现场,经过对现场的勘察,发现死者没有留下搏斗的痕迹,也没有自杀的迹象,所以他快刀斩乱麻确定一定是被毒死的。接着他又仔细检查了每一个角落,又根据事实作出相应的判断,因而产生了许多重要线索,案情渐渐明晰。最终,他确认了凶手就是霍伯,霍伯知道铁证如山,再辩驳,承认了自己作案过程,花园街命案宣布告破。

看完,如纤纤细手拂过平滑的琴弦,心久久不能平静。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善于思考往往能使费解的事物的真相水落石出,一切变得简单、思路清晰。“仔细观察”就是细心周密地察看或了解;“认真分析”是指慎重地将一个事物、一个现象、一个概念等分成若干部分,以了解其实质或确定其主要特征等;“善于思考”的意思是在为了形成一种意见或得出一种结论而进行仔细地考虑这方面很有才能。伟大发明家爱迪生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年轻时不学会思考,那就永远学不会了。”是啊,我们这个阶段大脑思想正逐渐转化得成熟,正在生长,如果你经常反复琢磨、思考、推敲,那么你的头脑思考能力、理解能力就变得很灵活,或许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总能思考出别人思考不出的答案。

关于福尔摩斯600字读书笔记4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主要内容是讲福尔摩斯和他的好助手柯小南破案的精彩故事。

福尔摩斯是一个冷峻机警、坚强沉着,观察能力和分析力超强,善于从细微处发现破绽;有丰富的解剖医学、毒剂学、动植物学等知识。

柯小南是一个开朗热情、有好人缘,对电脑、网络十分在行,脑子里存储着世界各国著名案例,而且对福尔摩斯、波洛、金田一耕助等大侦探的事迹如数家珍。

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小侦探柯小南胆大心细,他们共同开启了一个又一个谜题式的探案旅程,记得有一个故事是讲青天白日,富豪之子遭遇蒙面歹徒劫持,生命危在旦夕的事。福尔摩斯来到富豪家,他淡定、沉着,叫富豪不要慌,福尔摩斯首先了解情况,然后他们根据绑匪的电话,福尔摩斯和柯小南一一分析问题,虽然案情很复杂,狡猾的歹徒故意设下迷局,想诱使警方上当,但是福尔摩斯看清楚了歹徒的伎俩,没被骗住,最终成功抓住了罪犯

看了福尔摩斯和柯小南破案的技巧,我非常地敬佩他们,我想我要好好学习、学好本领,长大以后像他们一样,做一个足智多谋、胆大心细的一名好警察。

关于福尔摩斯600字读书笔记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智慧的源泉”;“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滋养品”……书,历来被无数文人雅士所钟爱。

在这个丰富多采的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这本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英国著名侦探家福尔摩斯先生通过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解决了4个神秘又搞脑的杀人事件的故事。使我不由地佩服得五体投地。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寻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能力和他善于思考,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为此,我受益匪浅。当读到《血字的研究》时,我为杀人犯捷克逊而感到憎恨,觉得死者罪有应得;当读到《四个签名》时我为斯茂而感到怜悯;当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恐怖谷时,我被它的神秘和残酷所吸引……百感交集。

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侦探直著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陌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陌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会有雅兴去欣赏音乐会,从中获取信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再联系生活实际:做数学作业时,我却板着一派“将军”风度,把应用题眼睛一瞟就拿起笔做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跑去问家长,依赖父母。想起这些,我后悔不已。

《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敲响了警钟,它是我的良师益友!

篇10:福尔摩斯读书笔记600字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关于福尔摩斯读书笔记600字范文2

今年暑假,我有幸读了英国阿·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有很多离奇的案子,如:蓝宝石案、斑点带子案、血字的研究……

其实,我读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感觉作者语言写得很好,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描写得很细腻,福尔摩斯是一个不管多么离奇或扣人心弦的案子都能破了的“神人”,这个人真的有吗?

虽然我认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一定真的存在,但他在阿·柯南道尔的笔下写得有血有肉,好像这个人就在你眼前,就在你身边。他机智勇敢,遇到危险毫不畏缩,时刻保持冷静。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这个人。因为福尔摩斯在黄面人一案中,由于下结论较早而出了错误,但他是知错就改,我们就应该学习他这种能够知错就改的精神。

在我们的身边,如果能多几个像福尔摩斯这样的人,能多几个像福尔摩斯这样的侦探,能多几个像福尔摩斯这样认真观察、用自己所学知识细致地调查研究,那我们的社会上的坏人将会越来越少,我们的社会将会很和谐,我们的生活将会越来越幸福。

关于福尔摩斯读书笔记600字范文3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著名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红圈会奇案》。

《红圈会奇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在遭到瓦伦夫人的报案,瓦伦夫人觉得半夜的脚步声非常奇怪,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他发现那个从不出来的那个女人——伊米丽严·卢卡一直再给他们发通讯密码,最后经过福尔摩斯地调查伊米丽严的丈夫叫根纳罗·卢卡正是伊米丽严的丈夫杀了人,根纳罗杀的这个人是英国很坏的一个大坏蛋——乔吉阿诺,他非礼过伊米丽严,结果被发现,乔吉阿诺还把根纳罗摔倒在地,然后根纳罗把乔吉阿诺,杀死,还拖到小屋里,福尔摩斯说:“如果真是这样,国家是不会怪你的。”在临走之前,福尔摩斯说:“又一个案子解决了!”

福尔摩斯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面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正如福尔摩斯所说: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机智成功的解开了许许多多的的谜题。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用自己的机智解开各种各样的难题。

关于福尔摩斯读书笔记600字范文4

最近,我们班有漂流过来一本新书——《福尔摩斯》探案选集。

福尔摩斯是个大侦探,偶然,他认识了华生医生。福尔摩斯的观察力很强,能很快辨认出你是什么职业;他破过很多案例;他拥有正义感……一百多年来,这部著作不但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销蚀,反而被冲洗的更加光亮!

《福尔摩斯》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他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更是打动了中外读者的心。

读完《福尔摩斯》,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正义的精神,也感受到了一点——正义永远能打败邪恶!

藕丝说起福尔摩斯,我又想起了一件我与伙伴们之间发生的事,有一次晚上,慧慧叫我去楼下玩儿捉迷藏,我下去之后,又叫了好多伙伴玩。不一会儿,伙伴儿们到齐了,我们的游戏开始了!刚开始,我和慧慧找,我学着福尔摩斯办案时的方法。我想到小琳在玩之前不小心踩了一脚泥,她走过的地方一定会留下脚印!果然,不出我所料,我找到了她,她还说我真是个“小福尔摩斯”哩!

福尔摩斯真是个拥有正义的人!他的正义会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关于福尔摩斯读书笔记600字范文5

这本书写得极为真实,我感觉就像人们身边发生的事一样,他的是一位非常聪明的人,他很善于观察破案现场他连一丝的蛛丝马迹多不放过这是他破案最大的好处,第二点他有一颗非常聪明的大脑,如果我是侦探假如我是一个非常细心的人我没有他一样的大脑我也不能破案第三他有一个最得力的助手华生。我想大家已经知道了他是谁了吧!对他就是福尔摩斯。一个知名度很高的伟大侦探。

我是一个毛毛躁躁的人每当老师叫我们观察书中的细节我都是浏览一遍就没事了。而福尔摩斯我可以说是一位非常细心的人他善于观察,观察是他破案是的重要武器。像我以前妈妈叫我到外面观察动物啦、植物啦可是我一旦也没有耐心就看看就跑出去找同学玩了。还有他的好朋友华生,华生是一位医生可是福尔摩斯一有案情就和他在一起帮他出点子帮他跟踪别人(别人就是指福尔摩斯认为可疑的人物)可以说是福尔摩斯最得力的助手也是他业余最好的朋友。

我看完了这一本书我还想再看一遍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我想这是在书里如果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完美的人那该多好,我有一点很想说因为福尔摩斯最后抓住了这个杀人凶手就应该把他交给法庭而不是听他几句话就把他给放了而且还让法庭抓不到这是为什么呢我现在都搞不明白为什么。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善于观察的精神,学习他刨根问底的精神!

篇11:关于《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

这个暑假,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Sir Arthur Conan Doyle ,1859年5月22日-1930年7月7日),英国小说家,因成功地塑造了侦探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个 篇章,收录了两个长篇、八个短篇,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讲了九月一个美丽的早晨,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收到一封来自一位名叫詹姆斯·摩梯末的医生的拜访信。上午十点半摩梯末医生如约而至,他随身带来了一扎神秘的手稿,这扎手稿来自已故的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土。

信中讲述了一百多年前巴斯克维尔家族的祖先雨果·巴斯克维尔是如何为非作歹,最终招致自己丧命在传说中凶悍无比的巴斯克维尔猎犬的利齿之下的故事。自此之后,巴斯克维尔家族就笼罩在祖先所犯下罪行的阴影之中,家族族长的继承人们都相继以蹊跷而恐怖的方式死去。

起初福尔摩斯并不为摩梯末医生的故事所吸引,认为这只是个有趣的传说。但随着摩梯末医生逐步向福尔摩斯讲述了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死因的疑点时,福尔摩斯决定插手此案,因为他意识到这不仅关系到已故伯爵查尔斯的真正死因,还关系到巴斯克维尔庄园的下一个继承人亨利·巴斯克维尔的生命安全。

在福尔摩斯的巧妙安排之下,他的忠实搭档华生医生陪伴亨利爵士回到巴斯克维尔庄园。 在巴斯克维尔庄园期间,华生医生接二连三地遇到了种.种怪异之事,如半夜时分女人凄惨的哭声,管家白瑞摩夜间可疑的举动,还有他后来发现的一封查尔斯爵士死前未被完全烧毁的信件的碎片,等等。这诸多的疑团使他如坠入云雾之中。正当他决定开始深入虎穴探听虚实之时,他却出乎意料地遇到了从天而降的福尔摩斯。

原来福尔摩斯为了弄清传说中那只可怕猎犬的秘密及发生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惨案,故意避人耳目,独自躲在人迹罕至的沼泽地,忍受暴风雨以及孤独和寒冷的袭击。而此时狡猾的罪犯也开始按捺不住,逐渐浮出水面,他迫不及待地误杀了穿着亨利爵士衣衣服的逃犯塞尔多。这使福尔摩斯更加确信自己的推断无误。

于是,福尔摩斯果断地用亨利引出了真正的凶手--斯台普顿。原来两年前刚刚搬到德文郡的斯台普顿就是罗杰·巴斯克维尔,即查尔斯爵土最小弟弟的儿子。多年前人们误以为身为逃犯的罗杰死于南美洲,但实际上,他并没有死,而且还有了一个儿子也叫罗杰,他就是斯台普顿。斯台替顿知道如果查尔斯和亨利都死了,那么他将能得到巴斯克维尔家族的巨额财产,因此他便利用巴斯克维尔猎犬的传说不择手段地杀害了自己的亲人。他先是用恶犬吓死了年老体衰的查尔斯爵士,随后又妄图让恶犬咬死亨利爵士,但福尔摩斯最终识破了他的诡计,在华生和警探的配合下杀死了那只可怕的猎犬,而斯台普顿也在深夜仓皇出逃时葬身于沼泽。

篇12:关于《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

侦探小说是我最一直都很喜欢的小说,可能是小时候受香港警匪片的影响。而《福尔摩斯探案集》是高二的时候我姐给我买的一本书,一直很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能力,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令人爱不释手,我认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功不可没。福尔摩斯利用一切机会研究关于侦探方面的科学与经验,这使他能够熟练地掌握思维的正确道路,拥有无比缜密的逻辑思维。探案时,他总是各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正是破案的关键。等到福尔摩斯用他缜密的思维将细心观察得来的线索串连起来的时候,那些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便一目了然。就像一根丝线串起一颗颗精致的珠子,便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

《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的能力展现无疑。他根据地上的泥土就辨认出这人去过那里。还有他在书中的大情大意,疾恶如仇的形象。他那睿智的打脑,为他增加了好多的书迷!看完这本书,脑海中不经回想起他的那句话“在不知道事情的原因前,不要轻易下结论。否则那样会影响你的判断!”

如果福尔摩斯只是一位擅长破案的侦探,那么他根本不会有当今如此的影响力。拥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才使他拥有如此巨大而又持久的公众影响力。

福尔摩斯的形象立体丰满。他有一个鹰钩鼻和一双犀利的眼睛。平日里经常倦怠、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特别是一些奇案、怪案,他就会变成一个精力十足的大侦探,不辞辛苦地奔走在伦敦肮脏狭窄的街道上或苏格兰烟雾笼罩的古堡中。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他甚至公然承认自己可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

现在的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好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坦白的说,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一种预示着希望的精神支柱。

篇13:家有福尔摩斯作文600字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600字

砰!一声令人激动无比的关门声终于传进我的耳朵,“福尔摩斯”出来喽!

我悄悄地从书后面探出脑袋,细细地听着门外的动静。要知道,“福尔摩斯”很有可能杀个回马枪的。嗯,应该走远了。我像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心花怒放。我拿起遥控器,快速地搜索着节目,一下子就找到了我最爱的《爱情公寓》,看得如痴如醉。不一会儿,我的肚子“咕咕”地唱起了空城计。对了,在橱柜里好像有几包方便面,那可是我的最爱。可是。“福尔摩斯”曾有言在先,没有经过他的同意,我是不能随便吃方便面的.。管他三七二十一,现在不吃,更待何时?我泡了一包方便面,背在茶几上,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方便面,一边优哉优哉地看电视。

插播广告了,我这才想起战场还没收拾——茶几上弄得汤汤水水,一片狼籍。要是“福尔摩斯”回来发现了,我可吃不了兜着走!我连忙把茶几擦干净,又倒了所有垃圾,不留任何蛛丝马迹。咦?门好像有动静!不好!“福尔摩斯”回来了!我迅速地关上电视,抄起一本书挡在面前,装出一副专心致志的样子。

“嗯?屋里怎么有方便面的味道?” “福尔摩斯”一进门就质问我,“你又偷吃方便面了?”

“没有!”

“那怎么有一股怪怪的味道?”

“我怎么没有闻到?”我装模作样的用鼻子嗅了嗅。

瞧,“福尔摩斯”开始侦察了——她走到茶几前看了看,茶几干干净净的;走到厨房看了看,没有残羹剩饭;走到垃圾桶前看了看,里面空空如也。嘿嘿,我不禁为自己的反侦察技术扬扬得意。

这时,“福尔摩斯”盯着我的脸看见,定格了几秒钟后,我心里想:我脸上有什么破绽吗?她用手托起了我的下巴,冷冷地说:”小馋猫,偷吃了东西还忘了收拾自己的嘴,还敢狡辩!”

啊?我如梦初醒,原来我刚才忙着收拾战场,却忘了擦嘴,真是功亏一篑,只好束手就擒,老实坦白,甘愿惩罚——扫地一周。其实呀,这位“福尔摩斯”就是我的妈妈。在她的监督下,我进步了不少,改了不少坏习惯。家有“福尔摩斯”真好!

篇14:关于《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作文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作,是一部畅销百年的不朽经典,开辟了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征服了全世界读者。

这部欧美侦探小说,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鼎鼎有名的大侦探,深深地打动着读者的心。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杰出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在英国,柯南道尔更是被公认的与莎士比亚、狄更斯及肩的大文豪。在第一章《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首次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又瘦又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睛下是一个细长的鹰钩鼻,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叼着烟斗,经常穿梭于大街小巷之间。小说情节离奇古怪,又很悬疑,异常吊人胃口。

“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柯南道尔的《血字的研究》开启了一场探索之旅;《四签名》则是轰动了整个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其中一个故事令我感到很遗憾,那就是《最后一案》,福尔摩斯除了一大恶棍,但也不幸死亡。与坏人同归于尽,这无不令人深感惋惜。福尔摩斯为侦探事业付出太多太多了,甚至是自己的生命。他的不幸逝世,如天上一颗明亮的星辰坠落,最终,柯南道尔为了满足读者需求,让福尔摩斯在《空屋》中重生了,我惊喜万分。

无论是轰动世界的《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还是精彩短篇《红发会》等,都正如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所说:“与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

篇15:关于《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作文

今天,我读了被称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可精彩了!

里面包含了九个故事,分别是“蓝宝石之谜”`“显贵的主顾”`“爬行人”`“铜山毛榉案”`“绿玉皇冠案”` “肖斯科姆别墅”` “潜水艇计划”`“吸血鬼”和“雷神桥之谜”。

这本书可以让我们在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中和福尔摩斯一起思考,最终达成逻辑思维能力提高的好处。而且这本书还写出了福尔摩斯探案时的端庄和仔细。在“吸血鬼”中,福尔摩斯连一条看起来和案件无关紧要的病狗也不漏掉,最终根据病狗这个线索破了这个案。所以我们也应该向福尔摩斯一样在学习上端庄和仔细。从书中我们还能体会到华生他对朋友福尔摩斯的相信和忠实,就算福尔摩斯受伤躺在床上华生也还要协助好友判案。这本书生动的故事情节可以让你进入到书中,和福尔摩斯一同探案,和福尔摩斯一同体验探案时的惊险,和福尔摩斯一同品尝胜利的喜悦。看完我的介绍之后,也许你对福尔摩斯探案集有了更浓厚的兴趣了吧。这本书我也推荐你买来看看。

名师点评:小作者简单介绍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所包含的九个故事,重点介绍福尔摩斯端庄和仔细的特点,还例举了具体的事例来说明,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和福尔摩斯一同探案,和福尔摩斯一同体验探案时的惊险,和福尔摩斯一同品尝胜利的喜悦”,这是小作者阅读《福尔摩斯案集》最大的收获,也是福尔摩斯语言最大的魅力,小作者也可以学习一下。文章虽然比较简短,不过小作者的观点比较新颖,语言简练优美,写得挺不错的。

篇16: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心得600字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悲剧的发生,而我呢?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知道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终于,我读到了“最后一案”,此时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读下去的,因为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一定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不出所料,当我看到“我怀着悲痛的心情握笔写下这个最后的案件”时,我深深的明白了,福尔摩斯离我们远去了,看到这几个比凶杀案更能恐怖的字眼,我不由得心头一颤,这位杰出的天才就这样走了,无声无息的……我想,他一定是为了破案才牺牲的,我想,他一定是!

知道书本只剩下最后三页的时候,我再也没有什么勇气接下去读了,只是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一个“肺结核后期”就将华生引开了,虽然这也是福尔摩斯的意思,但是,这毕竟让人痛心了点,假如华生一直与福尔摩斯同行,事情的结果会不会改变呢?也许不会,也许会断送两个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尔摩斯,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篇17: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心得600字

这是我到大学后看的第一部小说,虽说起初并不是很用心,但始终是看了的。

福尔摩斯,一直是一个颇赋传奇色彩的人物,高中时就听到小良说过很多次,到大学就有了非看不可的决心。作为一名私家侦探,他始终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的观察力,说他在侦破案件时像只狼,像只鹰,都是不足为过的。整个案件中,他总是将演绎法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所坚持的也并不是不会出错。在这里,我不想过多的否定他,毕竟他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比起那些成功,他的失败简直就是微不足道。

这部说以共分为三本,中间有很多小故事,认真看的话,你会被吸引进去,又好奇,又恐惧。我最钦佩的是他的观察能力,“观察的切入点,视角,内容,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神情,气色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这些,他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职业,性格,甚至家庭与经历。看来神秘莫测,其实都是可以追根究底的。,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步幅推测其身高,字形得知其籍贯。事实上,这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做到,只要我们在生活中多留意,学会思考,

这些我们也一样可以做到,就像我们每天从宿舍到教学楼的路上,要经过几个弯拐,要下几级台阶,我相信即使住上四年,我们也未必说得出来,这就是我们的失败。

关于福尔摩斯,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案件怎样的离奇古怪,而是他这个人本身,他面对案件的热情与极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相提并论,有案情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狂热,让人不得不觉得诧异,倘若他这样的人,不是一名侦探,而是一名罪犯,那么所有的一切将都会控制在他的手中,他有可能将世界颠覆。这可一点都不夸张。他这人对很多领域都有研究,烟草,茶叶,酒,甚至是毒品,他是吸毒的,每当他无案可破,无事可做时,他就会用吸毒来刺激大脑,而当他接手一个案件时,他又会忘我的投入,不吃,不喝,不眠,这样的人是少有的。如果我们认真剖析他的心理,他也是病态的。

篇18:《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

今年暑期,爸爸送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它足足有1000多页,是我们家最厚的书了。因为我以前听到过“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却没有读过他的故事,所以我的好奇心使我飞快地把它读完了。

这本书选取的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回忆录》、《归来记》、《巴斯克维尔猎犬》、《恐怖谷》、《最后致意》、《新探案》八个长篇。据译者称,这些大都是阿·柯南道尔有代表意义的作品,基本上囊括了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精华。

福尔摩斯对于当代文学、天文学、哲学和政治几乎一无所知。然而他对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热忱却是惊人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领域内,他的学识异常渊博。因此,他往往语出惊人。他有对于人的大脑的比喻以及对知识的选择记忆的精辟论述。他对约翰·H·华生吃惊于他不知道太阳系的构成所说的:“这又与我有什么相关?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可是,即使咱们绕着月亮走,这对于我或者对于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从而看出,福尔摩斯是一个务实的人,只专注于他自己的工作,对于工作之外的事情充耳不闻。所以他在探案领域出类拔萃。

福尔摩斯的智慧不仅仅体现在他的语句中,他破案时的一举一动都是那么认真。任何一个罪犯都是会留下痕迹的,而福尔摩斯就是抓住了这些蛛丝马迹,运用智慧,成功破案的。比如他在解开“跳舞的人”的这件案子的时候,运用智慧,把每个符号一一联想成一个字母,然后翻译出了罪犯留下的暗语。最后,福尔摩斯以牙还牙,也写了一张暗语给罪犯,犯罪上了当,被捕。

我十分敬佩福尔摩斯,敬佩他对工作无比投入的精神。联想我自己的学习,也要像他一样,要专心致志。

篇19: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初中生

放暑假了,我在图书馆里买了两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和“赛尔号攻略”。今天我就谈谈“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第一章主要内容是华生和福尔摩斯相认,后面的几章中都是让人心惊胆寒的破案故事。让我最毛骨悚然的是最后一篇“恐怖的带子”:有一位叫海伦的小姐,她的母亲去世了,家里只剩下她的继父和一位姐姐,可是在一个夜晚,她姐姐的房间里传来了一声尖叫,她应声跑去,突然发现她的姐姐脸色苍白,摇摇晃晃,她赶紧去扶姐姐,她的姐姐有气无论地用手指了指床边的带子,又指了指继父的房间后断气了。海伦见后紧张万分,赶紧向福尔摩斯先生报案。福尔摩斯来到她家门口,仔细地观察后,发现海伦小姐的房间在最左边,姐姐的房间在继父和海伦的中间,福尔摩斯来到死亡房间,发现里面只有一张床、一张梳妆台,以及床头上面的带子,又来到她继父的房间,发现也是只有一张床、一个保险柜和一条带子,当福尔摩斯走到保险柜旁边的时候,惊奇地发现带子和姐姐是同一条并相通的,福尔摩斯问了问海伦小姐:“你的继父是不是今晚让你住进你姐姐房间?”,海伦点了点头,福尔摩斯笑了笑说:“傍晚时,你就把灯打开,我们就会翻窗进来,不要太晚开灯,否则会有生命危险,更别让你继父知道。”说完便走了。他和华生藏在窗子对面,等待傍晚来临。傍晚时,海伦小姐按时打开了窗前的小灯,福尔摩斯和华生飞快跑来,并爬了进来,福尔摩斯拿出一条鞭子不停地抽着那个带子,带子突然间掉进了继父的房间,只听见继父房间传来“哎呀”一声,福尔摩斯飞快跑了进去,只见继父两手垂地,两眼直瞪天花板,身上缠着那根带子,走近一看,原来“带子”是一条蛇,福尔摩斯立刻把它赶回保险柜,海伦小姐才明白,如果今晚她住在姐姐的房间里,那么死的人就是她了……,看到这儿,我松了口气,庆幸她逃过一劫!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做什么事情不能太卤莽,不能漏掉一些蛛丝马迹,放过任何一点线索,要细心观察、搜集证据,还要多多博览群书,懂得一些医学、化学、自然常识,为办案提供更有利的证据。

篇20:福尔摩斯探案集600字读后感

我想大家应该都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吧!相信你从书名上很容易就看出来,这本书里的主角就是福尔摩斯,然而他却是我至今以来最敬佩的侦探之一,当然他的破案方法也是令我赞叹不已、简直超之凡人。英俊聪明的他总是一只手拿着个放大镜,另一只手还拿着一根拐杖,这两件形影不离带着的宝贝在福尔摩斯破案时也发挥了他们不小的作用,却使他成功地破获了一起起扑朔迷离的案件。

书里写着福尔摩斯是从1878年,就开始踏上了他的破案旅程。他第一次破案就遇到了阿富汗战争的爆发,那时有一个叫侯波的人莫名其妙的被别人杀害了,在他临死前忍痛咬破自己的手指,用自己的鲜血在纸上写出了一些字迹留了下来,而福尔摩斯就通过这些字迹的线索,经过细心分析后很快判断出杀死侯波的凶手性别,以及全面掌握了凶手的外貌、年龄等特征,读到这里我非常佩服他对案件的认真态度,我应该在学习上学习他的这种刻苦努力的精神。更出人意料的是福尔摩斯仅仅用了一天的时间就从人海茫茫中把凶手捉拿归案, 他破案速度之快不正说明了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侦探吗?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后我的感触很深,福尔摩斯侦探只用了4年的时间就成功地破案八起。假如让你想象一下: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环境中,如果没有这些聪明的侦探保护着我们:那么小偷想偷东西就偷东西、那些企图要达到自己目的的坏人想杀人就杀人,那岂不是天下大乱了吗?那我们生活的环境如何安宁?所以没有他们这些优秀勇敢的侦探破案,我们是无法安居乐业,平安生活的,我们应该懂得感恩,感谢他们为我们带来的安宁 ——谢谢你们!

篇21: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

最近喜爱上了一本侦探小说,信手翻阅,一下就被里面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吸引了我的眼球。她身材瘦削,长着鹰钩鼻,头戴猎鹰帽,身披一件风衣,手握一支烟斗,出没于迷雾笼罩的庄园古堡、或端坐在炭火摇曳的壁炉旁······

生活中的我们都是华生,在疑云密布下看不清事实的真相,而福尔摩斯指引着我们,步步深入,直至真相被揭开。

《血的研究》里福尔摩斯第一次隆重登场,使伦敦的两位警长相形见绌。《银色马》是一个相当精彩别致的案子,这里与别的案子与众不同,凶手是一只银色白额马。这些案子如此曲折离奇,引人入胜,案子的发展往往有出人意料的改变,险象环生,让人爱不释手。

这里跌宕起伏的情形,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福尔摩斯这个个性鲜明的人物相结合,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宣扬了邪不压正的.思想。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有报,这里充分表现了人性中善与恶的较量,宣扬了正义和善良。

匪夷所思案件,扑朔迷离的案情,细心缜密的推理,惊险刺激的冒险。在与罪恶和魔鬼的较量中,福尔摩斯运筹帷幄,抽丝拔茧,一步步驱散了头顶的阴霾。在最后一刻将真相缓缓道来,而后我们终于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福尔摩斯总是这样自信地说。他冷静、勇敢、智慧、超群、观察力惊人,其严厉的推理能力,成熟的人格魅力,令其他侦探黯然失色。他的一个个破案故事已成为难以超越的永恒经典。

篇22:《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600字

在寒假中,我读了3本书,其中有一本书我最喜欢,它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他的全名叫做——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生于英国苏格兰爱丁堡,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世界最畅销书的作家之一。柯南·道尔青少年时代在教会学校上学,后来在爱丁堡大学学医学,获得爱丁堡医学博士学位。行医十余年,收入仅能维持生活。后传写侦探小说。

下面我再来介绍一下这本事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身材瘦削、高大健步、鹰钩鼻子、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他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细致耐心。神秘的外表,足智多谋的头脑,很神秘。他有追求公平,济弱扶贫但尊重侠力的侠义精神,简直让他成了正义的化身。所以很多读者都被这本书给迷住了。(包括我在内哦~)

接下来我向大家来介绍一下这部神秘又惊险的内容吧!这本书的主角是福尔摩斯,他是当地的一位侦探家。他还有一位好朋友,也是他的助手——华生。华生曾经是一位阿富汗的战士,现在因收入不多,身体也受到了打击,所以和福尔摩斯合租到了一起。他们在一起打败了很多离奇的案子。福尔摩斯还很爱观察,他的眼睛简直就像一双可以把人看透的眼睛。在《吸血鬼》一文中,福尔摩斯注意到弗格森的大儿子对父亲怀中的婴儿流露出强烈的妒忌和仇恨。而非常轻松笃定地解开了谜案。在《斑点带子案》一文中,继父饲养的狒狒和豹子及收容的吉卜赛人吸引了多数人的注意,但福尔摩斯没有被这些扰乱思维,而是特别注意到了墙壁生的透气孔,一句解开了阴谋。这本书告诉诉我们:可见我们对待事情一定要严谨细心,不能想当然。

福尔摩斯有一句名言:“所谓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看起来无特征的犯罪才真棘手。”多么耐人寻味啊!细想之下,的确如此,不可解之处正是案件的线索,沿着案件的线索搜寻下去总会找到真相,而平凡无特征的罪犯却让人找不到追踪的线索。同样的道理,我们在解答一道题时,越是遇到了难点,就离我们消灭知识中的薄弱点不远了,所以这时更应集中精力坚持下去。

我们读侦探小说,不能仅仅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要能从中找到生活的哲理,而且还会让我们的观察力增大!我很喜欢这本书,如果你和我一样好奇就去文中找找吧!

篇2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

今年“六一”儿童节的红领巾跳蚤市场上,我淘到了一本传世经典的好书——《福尔摩斯探案集》。翻开书页,我被深深地吸引了。

书中塑造了一个机智、勇敢、让十恶不赦的坏人见了会吓得魂飞魄散的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每个探案情节离奇曲折,惊险引人;悬念丛生,令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结局出人意料又耐人寻味。

我对福尔摩斯中《血字的研究 》印象极为深刻。花园街3号发生杀人案,而被害人身上却无伤口可寻,墙上还留下“拉契”的字样,更奇怪的是死者旁留有一枚女式戒指。不久后又一个被杀,这一案在福尔摩斯的精心设计下,凶手浮出水面,结果凶手自投罗网,这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啊!令我震憾的是,福尔摩斯竟然能识别烟灰!从此看得出他的知识十分渊博,而且观察细致,对于生活的每个细节都不放过。

掩卷沉思,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经常会遇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事,也会遇到许多谜团,如果你能像福尔摩斯一样能去认真观察,仔细分析,也能解开谜底的。

那次,我们一家准备自驾游到内蒙古去旅游,一大群人都在院子里等着我们,可就在出发的那刻,爸爸的车钥匙离奇不见了。我们三个人翻遍了家里所有的角落就是不见爸爸的钥匙的影儿,我和妈妈一边找一边埋怨道:“真是的,急死人了,偏偏在这个时候不见呢?”爸爸若有歉意地低下了头。唉!车钥匙找不到我们怎么去呢,关键是这么一大帮人就等我们三个了,怎么办呢?就在这火烧眉毛之际,我突然想起了神探福尔摩斯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一切可能,那剩下的就是真相!我想:爸爸哪儿也没去,家里可能找的地方都找了,那钥匙就在他身上!我叫爸爸站好,我从衣领到裤脚将爸爸周身“搜查”了一边,哈哈——找到了,你猜钥匙在哪?钥匙就被爸爸我在手里!真是骑驴觅驴啊!

看似一个爸爸自己闹的笑话,但是我们还真得学习福尔摩斯,学习他遇事沉着、冷静,这样才能解开谜团,化除生活中的小麻烦哦!

篇24:福尔摩斯探案集600字读后感

假期间,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 (服用 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篇25:《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

他身高约六英尺多,身材颇为瘦削,因此显得修长,目光锐利(当然沉思发呆时除外),又细又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特别敏锐果绝;下颚方正而突出,显示出坚毅的个性,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福尔摩斯。

暑假期间,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深深吸引了我。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和他的好朋友华生医生侦破种种离奇怪异的谜案。这些案子的恶人凶猛惨酷,诡计多端,无不体现恶人的嚣张可恶,凶神恶煞。但是福尔摩斯以渊博的知识和仔细观察侦破了各种离奇的案子,受到了所有人的敬佩和爱戴。

福尔摩斯是一位非常爱思考的人。他不管遇到什么大大小小的事,都会追问到底,弄个一清二楚,不然势不罢休,因为他的认真思考,所以案件都会变得水落石出,变得简单多了。福尔摩斯可以从一个人的脚印判断他(她)的身高;可以从一个人的神态表情了解他的生活状况;可以从他的笔锋推断这个人当时的心情;还可以从一个人的眼睛看出这个人的长相……这一切都离不开他的认真思考和仔细观察。

福尔摩斯的推断能力是史上以来无人能比的,他的观察能力是普通人几乎无法做到的,他的爱思考作文Www.ZuoWEn8.Com/更受所有人深刻学习,暑假那一段时间,福尔摩斯成为了我最敬佩的人,从他的身上我学习到了许多优秀的品质。

在开学那一段时间,我一直都在奥数的困扰中。由于第一次接触到奥数所以上课的思路跟不上,条理不清晰而且做题目也总出错,弄得我心里很慌张,不知从何入手。就在我失去信心时,我想起了福尔摩斯,想一想在各种离奇怪异又没有任何头绪的案子中,福尔摩斯开始时肯定也会不知所措,不知从哪找到线索,但是经过他的认真思考,最终不也真相大白了吗?如果我也找到解奥数题的方法,不就好了吗?结果在我的认真思考和细心观察下,我的奥数题的错误率逐渐变少了,我也变得更加有自信了。

这时,我明白了,原来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只要你咬咬牙,便发现并没有那么难。因为,办法总比困难多。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获得了许多人生启示。在漫长人生中,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坦然面对,不能畏惧退缩,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学习福尔摩斯的多思善问,我国伟大的思想家孔子说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可谓学习离不开思考。同学们,让我们做一名爱思考、爱发问的好少年吧!

篇26: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600字

世界文学名著是整个人类的结晶,具有巨大的思想和艺术魅力,这本书以深邃的思想精湛的笔触and特别的视角给我们展现了主角如何去观察,思考,审视。

这本书是英国的阿瑟 柯南 道尔著,他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他不是用一人称来写的,他是以华生的眼光去看这件事。以普通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事,出来更加反衬了福尔摩斯的独特和聪明。

如果你看过其中的一章名字叫做“歪唇男人"你会发现你被他的写作手法着了迷。这个故事大约讲是:华生妻子的朋友来找他要她那个朋友的丈夫带回去。在烟馆他找到了那位朋友,并把它送回来家,然后一名老人叫住了他。其实就是老福,他叫华生一起去破案,他们遇到了很棘手的案子:一个人差不多在房间奇异消失,只有一个瘸子在那里面。那个人长得很英俊,黑色的头发。而那名瘸子的一只脚完全瘸了,一边的唇已经翻了出来,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都露在外面,谁能想象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他在大学的时候学会了化妆,且闻明于剧场后台。为了做好他现在的工作,他化妆成一个乞丐没想到一天得了26个先令零4个便士。为了金钱,他开始不做原本来份工作,开始化妆成乞丐。

福尔摩斯很乐意为案子效劳,而且他甚至不需要酬劳,他认为他所在的职业给他的乐趣就是酬劳。

他有着非同凡响的力量,不仅改变了自己在某种意义上他还拯救了别人。

一本好书能带给人美味的精神粮食,那么它应该就是人生中更不应错过的精神面包。如果你有空的话,你应该去读读它。

篇27: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600字

前几天刚把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看完,从第一个故事开始,各种稀奇古怪甚至诡异的案子纷纷接踵而来,令人爱不释手。

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简直就是一长串的冒险。《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其中最“恐怖”“灵异”的一个案子,尤其是当地的传说更显得那只“猎犬”鬼气森森。但是在福尔摩斯眼中,灵异事件都是犯罪的掩饰。于是,在找寻到罪犯的一连串蛛丝马迹后,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抓住了凶手,阻止了一场悲剧。由此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之强,各种荒唐离奇的案子都会被他一一解决,但在此之前,读者不得不顺着作者的思路一点点向真相逼近,期间罪犯不经意间的蛛丝马迹往往可能会被误导,也可能引人走向真相。福尔摩斯在抓住罪犯后,对华生的讲解更是精彩,显示了整个逻辑思维过程,使人在无形之中又锻炼了一次自己的思维能力。看这本书,不由得为作者贯穿始终的超强逻辑思维惊叹不已。

福尔摩斯提醒我们,看东西要注意细节,根据细节就能推断出许多东西。他根据某人一瞬间的表情、动作,就可以洞悉其内心世界;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鞋子、裤子膝盖、食指拇指的茧皮以及表情、衬衫和袖口就可以看出这个人从事何种职业……这样严谨但迅速的推理很少失误,当然也经常吓人一跳,使人不禁怀疑福尔摩斯有未卜先知的特异功能,不过只要弄清推理过程,得出这些结论也很简单。有时,聪明的头脑可以从一点小细节上看出问题,所以常说“细节决定成败”。既然从细节上有经验的人可以看出这么多,我们就更要注意细节,注意自己的细小动作,以免使别人认为自己没有礼貌什么的。看事物也要注意细节,细节往往关系重大,有了细节再配上强大的头脑与行动的能力,学福尔摩斯去分析一个人的能力也不在话下。

福尔摩斯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懂得如何安排知识。就比如在《回忆录》第二章《演绎法》中列举的福尔摩斯的知识能力:不仅懂文学、哲学、天文、政治的知识;而且对植物学知识也理解全面,熟知各种毒品,懂得各种园艺;地质学知识充实,善于识别土质,外出回来裤上有泥迹,能按色泽、浓淡即可告诉伦敦何处沾染;化学知识精深;解剖学知识精确;要案文献知识,极其丰富,本世纪各类要案大案,离奇惊险,均了如指掌;会小提琴;善棒球、拳击、击剑;精通英国法律司法。只从这个清单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对自己的知识挑选是多么精确,只记住对自己侦探职业有兴趣的,别的就像“地球绕着太阳转”这样的常识,会因为没用而很快忘掉。正是因为知识结构简练,所以福尔摩斯可以很快根据记忆中的知识找出与接受的案子相似的进行研究。如果福尔摩斯脑子里装满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对他的工作没有一些帮助,那么实在不可想象。我们在学习也是如此,只把有用的东西留下来,没有的东西就可以删去,那么也会像福尔摩斯在侦探事业上一样取得好成绩。

《福尔摩斯》这样的经典实在引人深思,一个个未知的谜题又显得趣味横生,使人不得不读。各色各样的犯罪事件又揭示了人性的善与恶,引人深思,是一本经典的侦探小说!

篇28:关于福尔摩斯的读后感600字

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无动于衷的,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讨》开启了一场探究之旅;《四签名》惊动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慨叹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不过,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玉石俱焚,令世人可惜。福尔摩斯的终身,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以至本人的生命,这颗亮堂的明星从此陨落。

想想本人,我不由黯然神伤,如今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标题,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教师讲。总是这样逃避,害怕。教师讲的时分,我只是把教师讲的抄下来,即便听不懂,我也不会一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擅长寻根究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教师讲的标题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由于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慨叹良多,我不能不断沉沦、不肖。

是激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究肉体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埋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本人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看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慨叹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简直成了紧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拓了新的天地。

篇29: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写福尔摩斯探案的书,很有趣,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本书写了好几个案件,每个案件的案情都扑朔迷离,令人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真相!故事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还会剑术、拳术和小提琴的演奏。平常他非常悠闲自在,但一旦接到案件,便会紧紧盯住案件,将案件经过抽丝剥茧、层层过滤,最后以最快的速度将案件的真相找出来!他的好朋友华生感觉有点"反应迟钝",但正因如此,才能更好地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虽然这本书上也写了福尔摩斯失败的事件,但我还是一如既往地相信福尔摩斯能好的处理好案件,使真相大白!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一个案件是w血的研究,这个案件主要说了有两个人把一个人的女儿给伤害了,使他女儿不幸的死去,于是,他便筹算着要报仇。一共过了三年了,他一直也没有找到机会。但是他突然知道自己得了一种病,随时就可能死去,正巧在这个时候,那两个人也放松了警惕。()于是,他便化妆成马夫的样子,进了其中一个人的.房间,用毒刺把他杀了!还用手指蘸着血在墙上写了"复仇"这个词!而他杀死第二个人也是用了同样的方法,同样在墙上写了"复仇"这个单词!他又做了许许多多的伪装,但还是福尔摩斯一一识破了。在他被带进监狱,第二天要被枪毙时,他的病发作了!虽然他死去了,但脸上还挂着一丝丝笑容??

这本书写的很生动,虽然带着一丝丝恐惧,但我还是忍不住去不停地看,去探索案情的真相!

篇30:读《福尔摩斯》有感600字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英国侦探小说之父阿o柯南道尔的巨著,这本书已经问世100多年了。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后,那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久久吸引着我。

这本书的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智勇双全,再复杂难解的奇案他也能侦破,而侦破过程更是让人惊叹,再微不足道的一个小细节他也会捕捉到,并作出推理。他的助手华生与他初次见面时,福尔摩斯仅用不到一分钟就推断出华生是从阿富汗回来的,推理虽然听上去不可相信,但它却非常实际。这一点令我十分钦佩。

我觉得,福尔摩斯超出其他侦探的一点就是他能抓住细节。在“四签名”案中,华生曾叫福尔摩斯判断一只表的主人,福尔摩斯细心观察,发现表上有无数伤痕和当票的号码,钥匙孔旁边还有无数钥匙痕,因此判断这是华生放荡的哥哥的。如此与谜底搭不上边的痕迹,福尔摩斯却凭借细致的观察发现它,正是因为福尔摩斯细心观察,他才能作出推断、侦破案件。可见细致的观察是做好一件事的首要条件。

书中的“最后一案”令我十分感动,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殉职了,他与罪犯莫里亚蒂紧紧地扭在一起,坠入无底深渊中。他留给华生的信中表明:我一想到能为社会除掉祸害,就很高兴。从这段话中我体会到福尔摩斯为了消灭罪犯,不惜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我也会与坏人坚决斗争的。

我敬佩勇往直前的福尔摩斯,我也会学习他这种优秀品质,为社会做贡献。

更多推荐

小福尔摩斯作文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