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过客》读后感陈迪,本文共18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过客》读后感陈迪

《过客》读后感陈迪

《过客》读后感

一周又要过去了,每周一篇多后感的作业有时必须要写的了。虽然这一周是劳动周,但我还是趁闲暇之余读了一点书虽然只读了几篇鲁迅先生《野草》里的几篇文章,若真要写点东西的话,《过客》是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印象的。

大家比较普遍的认识就是鲁迅先生的作品不太好懂,因为难就难在你很难知道鲁迅在想些什么。关于他自己鲁迅说,鲁迅说,我所想的和我说写的是不一样的,他又说我为自己写何为别人写又是不一样的。有人说鲁迅的哲学都在,《野草》里,它露出了鲁迅灵魂的“真”与“深”相对真实深入的揭示了鲁迅的个人存在,也就成为了我们窥见鲁迅灵魂的最好窗口。

“过客”黑发、乱须,穿着黑色短衣裤,从还能记事的时候起,就一刻不停地往前走。老人问他:“你是怎么称呼的?”他回答说:“我不知道”,老人在问他:“你是从哪里来的呢?”他回答说:“我不知道。”老人再问他:“你到哪里去?”他依然回答:“我不知道。”细细读来,韵味隽永。人既不知道自己的来处--他是被自己不能把握的力量抛到人世间的',也不知道自己的去处--他是无所归宿的存在。这正是鲁迅要我们正视的:人的生存的无奈、无依托、无归宿。他就这样堵塞了人们“逃避不完美人生痛苦”的一切退路,把他人生绝境的命题发挥到了极致。

《过客》里还有一个情节,过客从懂事起,就一个人向前方走,走的衣服破烂了,血也几乎流尽了。这是有个小女孩递给他一块破布让他包扎。可面对小女孩的爱和同情,过客先是十分愉快的接受,但最后却突然警觉,并说了一段颇为令人费解的话。中国彼时的革命者,或是像鲁迅一样的“战士”内心是充满矛盾的:他们既渴望着爱与温情,有恐惧着爱与温情的牵挂,会使自己失去了作为一个战士,一个改革者思想与行动的自由。而这些内心矛盾在我们看来难道不动人心扉吗?

在《过客》中鲁迅黑明显的想要表达一种思想:摒弃一切关于绝对,关于至善至美,关于永恒的乌托邦神话。他固执的要人们相信,有缺陷有弊端,有限才是生活的常态,才是正常的人性。只有正视这一切,才能从中杀出一条血路。

篇2:巴黎圣母院读后感-陈迪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陈迪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美丽而又善良的女神艾丝美达,和相貌丑陋却品德高尚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他们演绎着一段传奇,令人久久不能忘怀。 爱斯梅达刚满16岁,她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她整个人的灵魂都是美好的。她有一只聪明绝顶的小山羊,小山羊那活泼可爱的形象时时在我眼前浮现。她俩,合并起来,就像一幅多彩多姿的风景画。她们是美丽的化身。但这颗年轻火热的心却被腐朽的社会所禁锢了。原本她应有美好的未来,但最后她却以16岁的热情在这个世界消失了。每当想到这个人我都觉得很惋惜。我感叹命运对她的不公与不敬。同时我也看到了她坚强、忍辱负重的良好性格。 卡西莫多的外貌其丑无比。“四面体的鼻子,马蹄形的嘴巴,茅草似的棕色眉毛所堵塞的细小左眼,完全被一个大瘤所遮盖的右眼,那上下两排残缺不全,宛如城堡垛子似的乱入遭的牙齿”,把这一切综合起来看,我觉得他真是一位恐怖的野蛮人,我认为这世上不会有这么残缺的人吧。但人不可貌相。卡西莫多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善良的心灵。他喜爱艾丝美达,如同守玉般保护她。对艾丝美达的种种厌恶,他毫不在乎。我认为这是他最大的弱点,这也是由于社会的制度所造成的。她试图使艾丝美达远离一切伤害。但个人的实力是很有限的.,最终他还是不能保护好她,也只好选择殉情。 而整部小说中最令我感动的还是那位伟大的母亲。当巴特刚生下那个可爱的女儿时,她就对自己说:“女儿就是我的全部。”的确,她全身心地爱她。当吉普赛人将女儿抢走后,她悲痛欲绝,走进巴黎圣母院,当了修女。以后的每一天,她无时无刻不为女儿祈祷。她希望女儿能够平安、幸福。 一只孩子的小鞋对她来说就是整个宇宙、整个世界。为了这迷人的鞋,她曾经对着天空恶意地诅咒、深情地申诉、虔诚地祈祷、悲伤地哭泣……。,这对一位失去儿女的母亲来说,每天都是第一天,哭声仍像第一天那样肝胆俱裂。当官带走她的孩子时,她的目光、她的呻吟, 在人类语言的库存中我似乎找不到一两个字来形容来表达…… 巴格特对女儿的爱,是母爱的真谛,是奋不顾身地想为女儿做一切的情感的涌动。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我一直思考着:为什么在追求欢乐的同时,隐藏着悲痛的灵魂,世道如此吧!在生活中总有艰难,总有困惑,也会有成功,更会有失败……

篇3:《西游记》读后感(陈凯迪)

《西游记》读后感(陈凯迪) -名著读后感

相信大家都看过西游记吧!我也不例外,因为《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是一部体现中华民族丰富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古代神话小说,里面的人物有:菩萨心肠的唐僧,古灵精怪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憨厚老实的沙和尚。这本书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经历千辛万苦,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使很多读过的人有深刻的感受。在人物里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很调皮,与我的性格很相似,我还认为他很勇敢,每次遇见妖魔鬼怪都不害怕,而且还勇敢的去面对,揭穿妖怪的`真实面目,我最讨厌猪八戒,因为他是一个又懒又馋的大肥猪,有时悟空叫他去找点水果给师傅吃,可是他要么就是在路上躺着睡大觉,要么摘了许多水果,却在回来的路上都吃光了,常常害得另外的三人在原地等他,回来却随便找个借口说个谎想敷衍过去,但总是被机灵的悟空识破,被整得很惨。嘴唠叨的还是唐僧啦!这是大家公认的,还有一点,在师徒四人之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没有什么本事,只知道念南无阿弥陀佛,有时还会添乱,要是没有悟空,我想,他一定已经去另外一个西天了。唐僧却总是轻易地被那些装扮成好人的妖怪欺骗,而对打死妖怪的悟空念紧箍咒惩罚,甚至不顾他的解释把他赶走。因此我有一点讨厌唐僧,最老实的还属沙和尚,因为他始终对师傅忠心耿耿,对两位师兄也是毕恭毕敬,他是除了悟空以外最警觉的人,也可以提醒一下师傅。

篇4:《过客》读后感

读过课之后,首先是感到那个时代,那个地方是荒凉的,没有希望的,这就是理解文章的,起点和最开始的感觉。然后就感觉到人情味的温暖,孩子客人老公的对话又出现了分歧与共识,对前景的向往体现出了不同的价值观。

客人从东边来,是个行者,没有名字,对来时路除了仇恨,没有别的记忆了,要在现在来讲,这人可能有病,其实他应该只是被,欺辱压迫的旧的环境,笼罩着和被这种惯性推动着没有摆脱出来。

海王二人对来客很友善,他们互相都很友善,客人对主人的不湿很感激,还看二人都喜欢野蔷薇老人与客人更愿意说些去向与安慰的话题,老翁的方向感与时间概念还挺赞一和清楚的,客人自身的思想是很矛盾,他认为血是力量,他不能喝在失血的情况下,他喝水进行,力量补充,这让我想到了两点,一个是吸血蝙蝠韦一笑,还有一个是中医的气血理论。

客人和老翁有共同的经历,就是那个神秘的呼唤声,两个人同样的经历说明之后,不知道对客人有什么样的心理影响,他为什么没有和老王一样,对此置之不理,而是一意孤行呢,是不是客人遵循了自己的惯性思维的原因呢?

客人在这种状态下,还要继续前行,是件好事吗?

篇5:过客读后感

鲁迅写过一个短剧风格的散文《过客》,情节很简单,是“过客”走过荒野中一处人家,与这家的一老一小进行了简短的交谈。

老翁问过客∶“你是怎么称呼的?”过客没办法说清,他不知道自己本来叫什么,人们叫他什么就算什么。老翁又问∶“那么,你是从哪里来的呢?”过客仍然没办法说清,他只是从记事起就这么走。

老翁再问∶“那么,我可以问你到哪里去么?”过客总算能给出一个明确的回答了∶“前面。”

然而,这个“前面”是哪里?过客却并不明白。他反过来问老翁∶“你可知前面是怎么一个所在么?”

久经沧桑的老翁答道∶“前面,是坟。”

《过客》展现了一个不认识上帝的人的悲剧∶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也不知道自己往哪里去。除了死亡,生命没有别的出路。

解释权归谁?

过客面对的3个问题,恰是人生3个最根本的问题∶

“我是谁”——指向意义;

“我从哪儿来”——指向来源;

“我往哪儿去”——指向终极。

而这三个问题中,最具有本质性的,乃是第一个问题∶“我是谁”,或者说“我是什么?”

这个问题中,包含了对人的生命力、精神、灵性、核心、本质……的质问。总之,一切对人的存在至关重要的东西,全都在“我是”里面。“我是”既是对自我的肯定、对自我的认识,也是一个人存在(TO BE)于这个世界的原因和目的。人对自我的所有发问,都是从“我是”开始的。再往深里追问∶“我是”的根源又在何处?人人都会问的“我是”,是怎样一个问题?若这个问题没有答案,为什么人们会追问不休?若有答案,为什么人一代接一代仍要追问?

笔者认为,从根本上说,“我是”的解释权归上帝。不认识上帝的人,永远不明白“我是”。因为,“我是”正是上帝的自称。上帝在旧约圣经中,自称“YAHWEH”,汉语译为“耶和华”,这个词的本意是“我是”,英语翻译为“I am”。当摩西问上帝的名字的时候,上帝就是这样告诉摩西的∶“我是‘我是’。”上帝与人立约的时候,就是用“耶和华”这个名字。

由此,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到,上帝才是“我是”。而人类呢,自从始祖亚当陷入罪中以来,就远“我是”了。从此,人既与上帝隔绝,也自我分裂;既不能认识上帝是“我是”,也找不到自我的“我是”。

身份由谁决定

然而,人毕竟是上帝按自己的样式创造的。上帝使人有“灵”,并把“永远”放在了人的心里。上帝也把他的美好属性赐予了人,使人拥有与万物不同的特性∶有智慧、有道德,也有信仰的需要。因此,人的本质是源于上帝的。

大千世界中的各色人等,无论差异是何等巨大,文化又多么不同,若探究人心的最底层,会发现其最深之处,是真我,即“我是”。这个最底层的“我是”里面,包含了真理、爱和生命。这是上帝的“形象和样式”。

人对“我是”的追问,既是对人本质的追问,也是一种精神深处的“寻根”。然而,“我是”并不属于人,也不是人可以解释、定义的。在《出埃及记》3∶11,摩西问上帝∶“我是什么人?”那时的摩西,毫无自信可言。是啊,摩西该怎样看自己?他是埃及的富丽堂皇王宫里骄傲的王子?还是风雨旷野中可怜的牧羊人?是勇救同胞的民族英雄?还是落荒而逃的亡命之徒?在他度过的漫长80年中,哪一个身分真正属于他?摩西是什么人,不是由摩西自己决定的,这取决于上帝。埃及王宫40年的经历,不能决定他就是王子;荒野牧羊40年,也不能决定他是牧人。上帝说,决定你的,“岂不是我耶和华吗?”当上帝对他发出命令∶“现在去吧!”摩西就此成为以色列人的领袖。上帝赋予摩西的身份、使命∶以色列的先知、祭司、领袖,才是摩西真正的“我是”。

我是,还是不是

哈姆雷特的名言“to be or not to be”,可以直译为“我是,还是不是?”哈姆雷特所迟疑、所犹豫、所困惑、所痛苦的是∶“我是……?”当他找不到“我是”的时候,他的生命没有方向。美丽的俄菲丽娅的爱情,不能让他快意;王子的地位,不能让他安心;甚至为父报仇的志向,也不能让他充实。他仰天叩问∶“我是……?”

在这部不朽的伟大悲剧之中,那位曾如此赞美“人”的哈姆雷特,当他从“快乐王子”堕入忧郁之中时,才真正发现了生命的困惑,也才使这部戏剧到达罕有其匹的境界。“To be or not to be”,这个“我是……?”的疑问,是主人公面对世界,寻求自我的本质发问,这才是《哈姆雷特》最深刻之处,唯此不可摧毁。

人终其一生,其实就是在寻找“我是”。然而,若不认识上帝,这种寻找终将归于虚无。于是,一方面,人陷于虚空之境,找不到他所要寻找的东西;另一方面,人内心深处的“我是”,又迫使他不能不寻找。

在这样的双重困境下,人找到了许多代替品∶功名,地位,财富,美貌,众人的肯定,人们把这些货色当成“我是”,追求它们。达官、显贵、富豪、明星、偶像等纷纷带着金灿灿的光泽,仿冒“我是”。它们也确实有“假作真时真亦假”的功能,引起了人们火热、急切的追捧。然而把这些东西追求到手的人,就会发现,它们不过是镜花水月。

只有抬起头,才能从上帝的高天日光中,看到真正的“我是”。那是不可摧毁的“我是”。

使徒保罗正是这样一个清楚地看到了“我是”的人。他的生命,因为明白“我是”而满足∶“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这是何等的充实与满足啊!

篇6:过客读后感

今天读了鲁迅先生的《过客》,老实说,这篇文章对于我来说内容的确是晦涩难懂,不过我来来回回读了几遍,也算是有所得!

文中有三个人物,老翁,女孩与过客,一开始时,女孩想去看看过客,说明了女孩的天真,什么都想知道,在这里鲁迅先生或许把女孩比喻成了新一代的中国青年,对新事物的渴望。

老翁不让,老翁说太阳落山后的东西对你没什么帮助的!说明了老翁的封建与固执,鲁迅先生可能把老翁比喻成了被中国封建思想荼毒的老一辈!

而把一直走,不断遵从自己内心想法的过客比喻成了自己或者中国革命家!

文章中的过客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只知道要一直遵从内心的声音往西方去,但过客不知道那里有什么,所以就问老翁!

老翁回答到,坟,只有坟!

过客大吃一惊,坟,代表着死亡,难道一直往那个地方去就预示着自己是在走一条通往死亡的道路么!

但女孩说,那里还有野花,过客笑了!我觉得野花是一个意向,它代表着胜利!

后来过客一直走,但他太渴了,平时他总不会轻易的让人施舍,可是这里连一片水洼都没有,没有水就造不出血,他需要血,可他不能去拿别人的血,只能用水来产生血,没有血就走不了,这里说明了中国革命的艰难!

女孩给了他一杯水,过客感谢女孩,而老翁说,不要太感激,这对过客没什么好处,之后,女孩又给了过客布,过客说布可以让他走得更远,他又感谢女孩,而老翁又说不要太感激,这对过客没有好处。

这里是一个意向,老翁为什么说不要太感激其他人呢?而且老翁知道他来的路,也听见过过客心里的声音,也知道转头回去或许是过客最好的归宿,可是老翁没理心里的那个声音,时间一长那声音就没了!

而且过客也说过

--是的。但是我不能。我怕我会这样:倘使我得到了谁的布施,我就要象兀鹰看见死尸一样,在四近徘徊,祝愿她的灭亡,给我亲自看见;或者咒诅她以外的一切全都灭亡,连我自己,因为我就应该得 到咒诅。但是我还没有这样的力量;即使有这力量,我也不愿意她有这样的境遇,因为她们大概总不愿意有这样的境遇!

过客的话可以理解直接一些,过客得到了那人的布施,那就得把那个人弄死,或者把自己和世间上的人都给弄死,只留女孩一个人!

可是过客为什么要说这么病态的话?其中肯定有一些特别的含义的!

可以换位思考一下,你是一个过客,遵从内心的想法在不断地行走,当有一天有人帮助了你,你非常感激他,于是就留了下来,你非常留恋那个人,那个人是你仅有的一点依靠,但是内心的想法不允许你留下来,或者说你留下来是因为帮助你的那个人在这,所以你走不了,亦或者是不想走!

于是答案就出来了!老人让过客不那么感激,这对过客没有好处,而且还重复了两次,而且老翁还听见过内心的呼唤,说明老人之前也是过客,然后有人帮助了他,他非常感激,他没在理心里的那个声音,那个声音就不在了!于是老翁留了下来!直到现在,所以老人也有可能是革命的先驱,但是失败了!所以在他眼里,前面的只有坟!回去或许还能活一条命!

可过客并没有听老翁的建议,他觉得之前走过来时遇见的都是一些不好的东西,他不可能在回去,而过客想让帮助他的人死,说明了帮助他的人死了,他就没有留恋了!他还能遵从内心接着走,或者让除了女孩以外的人都死,包括他自己,因为自己死了女孩才能活下来,因为自己死了就不会产生前面的想法了!

细思极恐

不过这并不是恐怖小说,只是极其晦涩的讲述了鲁迅内心的挣扎与纠结!

我觉得鲁迅的大概意思就是:他现在要革命,可是他有家人,革命可能会连累家人于是他很纠结,过客也一直在纠结到底是休息呢还是接着走呢!估计这就是鲁迅内心的心境!

后来过客接过女孩给他的布,原本很小的布,裹都裹不了,过客却说,你要我背这么重上路?

老翁说,可以扔在坟上,过客很难过,说他不想扔坟上!扔在坟上就意味着,姑娘给他的布都白白浪费了!

女孩说,可以挂到野花上,于是过客笑了!对,这就是最好的答案,他要成功!要让别人对他的帮助都有所价值!况且,大革命总会有牺牲,只不过牺牲的人都不会白白的死了,只要有人路过那,总会在野花上看见女孩给她的布!

于是,过客又冒着黑夜出发了!

篇7: 匆匆过客读后感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每年清明总会在脑子里闪现出出杜牧的这首诗。往年因为这样那样的因素我不能回家和家人一起扫墓,今年却例外的空闲。然而正像诗里的意境一样,清明节总要下点小雨,似乎是为了配合那些吊念逝去亲人的人而制造的悲思愁绪。

三天的假期,我没什么心情外出,又逢雨天,打算就读读书来消磨时光了。在书架上找到一本路遥先生的小说集《匆匆过客》。翻开这本书,也翻起了几年前我读《平凡的世界》时的那些回忆。对于路遥,我本没有过多的了解,只是《平凡的世界》勾起了我想了解他的强烈欲望。而今手里拿着他的小说集,我心里别提有多兴奋了。

我坐在第一次看他的小说的地方认真的读起书来。窗外春雨绵绵,正如杜甫先生描绘的那样: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我无心体会杜工部当年描写的那种意境,静静的沉浸在路遥先生所描绘的那个“黄色”的世界里。

《轻松和小红花》《月夜静悄悄》《匆匆过客》《在困难的岁月里》……这本中小篇幅的小说集里收集的作品大致上写的是在那个未完全开放年代里发生在“城乡交叉地带”的故事以及人们内心的思想活动。那贫瘠的土地,那凄楚的生活,那可怜的农民,那苦涩的爱情,那纯洁的友谊以及人们那奋发向上的意志。多少画面让我不禁泪流满面。那些都勾起了我无限的幻想和向往场景,那些作者无法用文字表达的意境在我脑海里渐渐升起,像放电影一样连绵不断。这些画面如果用电影来表现也一样很精彩,我想着。幻想终究是幻想,小说还是小说,我还是要回到我现实的世界里。

天色已经朦胧,我合上书本,回味这些深深触动我神经的作品。作者来自农村来自贫困的家庭,他所写的作品实际上一定程度上反应了他自己的过去,是那么的真实,那么能深入人心,那么能引起人的共鸣。

我望着窗外好久,我问自己这些年我都在做什么?面对同样的处境,人家是怎么做的,而我又是怎么做的。我很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我也曾告诫自己要努力奋斗,我也一样有崇高的`理想,但如今那些都到哪里去了?

篇8: 匆匆过客读后感

两根白线,一根牵着一个红气球,另一根牵着一个蓝气球。两个气球同时飘飘地飞上了天空。

不知怎么,蓝气球怎么也赶不上红气球。很快地,红气球飞到了空中,蓝气球只有努力地向上飞呀飞……

“看,天空中飘着一个红气球!”突然人群中响起一个惊奇的声音。这时人们不约而同地抬起了头,看着天空中那个可爱的红精灵。“那红气球的颜色真是可爱”,“这天空啊就该有这红气球,不然太单调了”,“我还从没看过这么和谐的一幕呢”……人群中对红气球的赞美不绝于耳。人们都没有注意到依然飘在半空中的蓝气球。

蓝气球没有作声,并继续努力向上,坚信自己是属于这片天空的。

当人们还在对红气球大加赞美之时,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响,红气球由于飞得太高爆破了。人们看着爆破了的红气球都不无感叹一番。“哎呀,天空中还有一个蓝气球啊!”一个小孩子指着天空叫道。人们这时又不约而同地抬起了头看着蓝气球,他们都非常惊奇天空什么时候又飘出一个蓝气球。

就这样,红气球和蓝气球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开始,蓝气球只是红气球的一个陪衬物,人们不会注意到毫不起眼的它。后来的结局竟是红气球由于飞得太高而爆破,蓝气球由于自己的坚持而取代了红气球,并带来了一片和谐。由此我想到了,这人生就如一出戏,随时都可能会发生连自己都意想不到的事。

前不久重新翻阅路遥的《匆匆过客》,心中那个“人生如戏”的想法更坚定了。

一个车站导出了一场戏。“我”自认为是一个有同情心有道德的良知人,也愤怒为什么这么大的一个车站怎么就没有一个站出来帮帮那个孤立无援的失明老人买票。后来自己在现实情况下经过再三权衡,还是得先买完自己的票,再替失明老人买票。从中,“我”看到了令人反感的“时髦男青年”和一个随时顺水摸鱼的青年妇女,同时也不无遗憾地感叹可能为失明老人买不成票了。

最后倒霉的事终于出现了:当只留下“我们”三个人的时候,票已经只剩最后一张了。青年妇女丢下孩子,猛地把手抢先伸进了售票口。等那个“时髦男青年”反应过来的时候,票已经到了那个青年妇女手里。

接着又导演出了一场两个青年争着要票的一幕。后来才知他们两个都不是为自己买票,只是想帮帮那个失明老人。这幕生活剧也就这样起了戏剧性的变化。

很早就听过“是谁导演这场戏,在这孤单角色里”这句歌词,那时候对歌词的含义不明白。现在才明白,其实一首歌就是一个故事,一个真实的故事。我们从一出生开始就预示着一出戏的开幕,每个人都要独自导演自己这出戏。有的人在这出戏里永远都只是配角,他不会有过多的想法,只是平平淡淡地活着。有的人在这出戏里永远都要求自己做主角。也许他一时半会做不了主角,但经过努力,他最终做了主角,他虽然过得平凡,但并不平淡。

人生在世,不过短短几十载光阴。我们活着,就该活出意义,活出价值。不然到死的那刻还没有明白过来,而自己在人生这出戏中所扮演的角色就这样结束了,心中不免有些许遗憾,只能睁着那双无法瞑目的眼睛孤独地离开人世。生命是个易脆的鸡蛋,也许你稍不留神,它就碰破了。我们得好好呵护它,活着的时候就该好好把握自己。如果你是一只鹰,就不该让奋飞的翅膀在安逸中退化;如果你是一条鱼,就不该让搏击的勇气在风浪前却步;如果你有寻觅的信念,就不该让坚定的信念在转不出的苦闷中消沉……

“是谁导演这场戏,在这孤单角色里”。是我,是你,是我们自己。自己这出戏由我们自己来演绎,只要自己有坚定的信念,我们这出孤单角色的人生之戏就会演绎得多姿多彩!

篇9: 匆匆过客读后感

自从看了天子的鼠猫系列,发现以前看的言情小说是多么的幼稚,发现原来世上还有这样刻骨铭心的爱,从此对耽美小说一发不可收拾,到了非耽美不可的地步。

看了两年的耽美小说,经典的看得差不多了,进入了倦怠期。突然心血来潮想看本言情小说,避免小白花痴迷糊财迷女猪脚,谨慎选择了《莫大的欢喜》。虽然不幼稚,但是也没什么感觉,不免失望。这和今天的题目一点关系也没有,只是想说的什么,原凉我的嗦。

失望之余想起了很久以前看过的《过客匆匆》,突然很想再看一遍。喜欢这本小说,不是因为两人的爱情多么的感天动地,最后happy ending,而是因为喜欢女主沈安若的性格。

这是一本在童话背景下的现实小说,是不是很矛盾?沈安若普通家庭独立女孩可谓灰姑娘,程少臣是安凯集团二少可谓王子,现代都市言情小说好像都避免不了这样的通病,男猪脚不是总裁就是二世祖,还好沈安若不是小白。之所以说这是现实小说,因为他们是现的典型的饮食男女,从婚礼上相识到结婚,两人谈得最多的是吃饭问题。

欣赏沈安若,欣赏她的性格,云淡风轻,安定自如,不在乎,不委屈自己,不强求,自尊自爱,但也有自虐别扭的时候,例如心情不好时狂吃,砸钱,剪头发。正因为这些,显得她是个真实的,而不是虚无缥缈的。《听雨楼》的女主角性格是沈安若的加强版,太过冰冷,高傲,显得不近人情。两个强势的人,虽然都对对方有好感,可就是不肯妥协,最后死在对方的剑下。庆幸程少臣后来死缠烂打,用阴谋,耍手段,两人才没有成为过客。

篇10:“过客,匆匆”之读后感

“过客,匆匆”之读后感

“一对貌似聪明的别扭男女,因为缘分相遇相识直至结婚,却没有学会应该如何相处。”沈安若与程少臣即是这样的冤家,他们因 “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的奇妙缘分而相识,并顺其自然而步入婚姻殿堂,然而却因芝麻小事、磕磕碰碰而产生误会,终因一时意气用事而劳燕分飞。 “两个人的优秀智商,都从来没用在对的地方。”其实他们本是极聪明之人,可偏偏都极具傲气,两人明明都爱着对方,却吝啬说一个“爱”字,也不曾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以至于彼此的误会一步步加深,终错失真爱…… “其实沈安若要的不过是一份安全感,而程少臣要的`只是被在乎。”而在一开始,沈安若一直所表现的不冷不热与坦然处之,是她这样女子的性情使然抑或是爱情降临时的故意逃避?她几乎不曾主动给程少臣打过电话,也不如其他妻子一般时不时问东问西抑或质问丈夫的行踪。而程少臣的寡言少语,是因他出差、晚归抑或应酬所致,还是个性如斯?他也不曾为自己的行为多言多语或解释什么。而他实际上从不曾背叛过安若,他认为她应该明白,应该理解,应该清楚,其实他的要求并不多,仅仅只是一个被在乎,他想要安若在乎他。偏偏安若骨子里却是极度缺乏安全感的逃避型,看到程少臣带着香水味,领子印着唇印晚归,她只是心里暗暗发冷,没有质问,便没有解释;聪明如她,自隐隐猜想到紫烟与少臣之间应该有故事,没有交流,便也没有解释。两人终在误会中分手,分手后,却也不知道为什么分手。 “他们都以为自己得不到,于是离开。”这或许是他们分手的原因。 所幸,程少臣终于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离婚后重新追求前妻,他学会了交流,学会了解释,学会了顾及安若的感受;当然,他用自己的诚心再一次打动了安若,让她相信爱情、相信婚姻,他们终究不是匆匆过客,他们终于冰释前嫌,重新走到了一起。 如我们所愿,故事是皆大欢喜的,两个聪明的别扭男女终于“破镜重圆”。然而,这毕竟不是现实,现实中“破镜重圆”的例子犹如“镜中花,水中月”……因为现实中的男子抑或女子很少有故事中程少臣的那份执着与锲而不舍……现实中很少有人会在不断自省、改变后坚持自己的信念。而现实中更多上映的是:马不停蹄的错过,不知不觉地陌路―成为过客……  

篇11: 《最美的过客》读后感

《最美的过客》读后感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位益友;读一本好书,就像结识了一位良师,它们可以教会我许多人生哲理。暑假里,我读了《最美的过客》这本书,其中《最接近天堂的地方》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倪妈妈胃疼,明治和蚕蚕去给倪妈妈买药的事。我体会到了蚕蚕隐忍乐观的品质,也教育了我要有淳朴善良的品质,还有要乐观面对困难,执着前行,最终会获得成功。我被蚕蚕的精神深深感动了。这也让我想起了前不久去世的著名物理学家霍金。他在患病瘫痪后,并没有一蹶不振,而是为了自己的理想,继续从事科学研究。生活中,霍金努力证实自己能够像常人那样生活,只要自己能做到的事情绝不麻烦别人。他说:“一个人身体残疾了,决不能让精神也残疾。”一次霍金演讲结束后,一位女记者问他:“病魔已将您永远固定在轮椅上,您不认为命运让您失去太多了吗?”大师脸上带着笑意,用他还能活动的三根手指,艰难地叩击键盘,显示屏出现了这样四句话:“我的手指还能活动;我的大脑还能思维;我有终生追求的理想;我有爱我和我爱的亲人和朋友。”在回答完这个记者的提问后,他又艰难地打出了第五句话:“对了,我还有一颗感恩的心!”现场顿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霍金的意志力非常坚强的,他一直用乐观幽默的态度对待生活,这也让他在6次近距离地和死神交手中,顽强地活了下来。无论是故事里的蚕蚕,还是伟大的霍金,他们在困境中都能够做到坚强乐观,正因为这样,他们才活得更加精彩。生活就像一面镜子,你笑它也笑,态度就像自己的回音,你坚定它也铿锵有力。失败了,就爬起来吧,生命会因为你的坚强与乐观而不同。

篇12:《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当人的双目失明后,便只能用心去看世界,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

上文这段就出自沈石溪的小说——《导盲犬迪克》中的结尾部分。小主人公阿炯和他的导盲犬迪克穿越死林,到达昆明,最后登上了灯火辉煌的红蕾剧场舞台。

但第一次演出时,由于迪克相貌丑陋不堪,被观众唾弃。无奈下,红蕾剧场的总经理——宋老板找人去马戏团买了只白狮狗,它小巧玲珑,憨态可掬,很惹观众喜爱。本该故事就该这么结束,但宋老板觉得迪克太丑,影响了他们舞台的演出。把它囚禁在了夹墙里;而小主人公阿炯又得知宋老板的妻子就是他七岁时离婚到昆明的阿妈!经历过一系列事情时,阿炯救出了迪克,然后走出了剧场,离开了这黑是白,白是黑,曲是直,直是曲的地方,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以貌取人”造成的错误。比如三国时期,庞统因为相貌丑陋一开始不能得到刘备的重用。我们在问这些人为什么不喜欢迪克时,何不反思下自己会不会这样呢?

篇13:《小珊迪》读后感

上周我读了一篇非常感人的文章叫《小珊迪》。小珊迪靠卖火柴维持她和弟弟的生计,一天,他去给顾客换零钱的时候被马车轧断了腿,在生命垂危时候,小珊迪,还是坚持让弟弟把零钱送给顾客。顾客听了他弟弟的描述后猪随他弟弟来到了她家看望小珊迪,最后小珊迪死了,那个顾客最终收养了他的弟弟。

读完这篇文章时我的眼眶湿润了。小珊迪太不幸运了,他从小失去了父母,自己带个弟弟讨生活。在寒冷的冬天,他却只能穿着一件单薄的破衣服,光着脚在街上卖火柴。这样的生活我连想都不敢想,不要说让我去挣钱了,我连一个蛋炒饭都炒不好。可是小珊迪这么小确要背负生活的重担,因为当时的社会实在太黑暗了。

小珊迪担心自己死后,弟弟没人照顾。在顾客承诺永远保护她弟弟时,小珊迪悲惨的死去,如果小珊迪活在中国的话,他的命运就不会这么悲惨,大家肯定不会对他的弟弟坐视不管,我情不自禁庆幸自己是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国家,没有战争,人民都幸福快乐的生活着。

小珊迪的品质多么高尚啊!在这么艰难的情况下,他依然不忘把钱还给顾客。我被小珊迪的善良与真诚深深的感动了。我情不自禁的想:不愁吃,不愁穿还可以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我一定要好好珍惜这看似平常的幸福。

篇14:《小珊迪》读后感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傍晚,我坐在明亮的台灯下一口气看完了《小珊迪》一文。看完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篇课文是一篇反映19世纪英国儿童生活的短片小说。文中描写了一个卖火柴的英国小男孩珊迪的.悲惨遭遇,揭示了社会下层人民的悲惨命运和资产阶级的伪善。

文中最让我难忘的是:珊迪劝“我”买下火柴后,在找零钱回来的路上,被马车撞倒。在他重伤弥留之际,还让自己的弟弟回来找“我”零钱。这件事说明了小珊迪是一个非常诚实守信的孩子。联想我自己,平时小小的谎言和不守信,让我的心灵备受谴责,我觉得自己应该向小珊迪学习,改掉自己的坏毛病,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

其次,在我感受到小珊迪纯净的心灵之于,也被作者的描写深深打动。他注重细节描写,比如文中“目不转睛得看着我”一句,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小珊迪临死前对自己生命的眷恋。又如”一个小男孩走过来,他身上只穿着一件又薄又破的单衣,瘦瘦的小脸冻得发青,一双赤着的脚冻得通红”。这一段语句不仅形象的写出了小珊迪生活的贫穷与寒酸,而且为下文的还钱做出铺垫,再次突出文章的中心。联系到我平常的写作,我最大的缺点就是会偏离文章的主题中心,语言枯燥乏味,整篇文章像记流水账一样。

想着想着,夜已经深了,妈妈又一次催我睡觉。我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耳边回荡着罗曼・罗兰的一句名言“灵魂最美的音乐是善良”。

篇15:《小珊迪》读后感

善良就像一块指路牌,使人找到正确的方向。而凶恶则像一个恐怖的悬崖,使人落入无底深渊。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感人的故事,名字叫做《小珊迪》,我听了以后非常感动,也为他的不幸下场感到同情。文中主要讲了孤儿小珊迪为了给作者找零钱,不幸被马车轧断了双腿,很快就会死。但他仍叫弟弟小利比给作者送过去。这种品质打动了作者,作者最终收养了小利比,小珊迪这才安心地离开了人世。听完这个故事,我深深地被小珊迪的善良所打动,所折服。

当我听到小珊迪让他弟弟给作者送钱时,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觉得小珊迪是一个诚实的人,他不像那种抢劫诈骗的人不还钱,而是一分不少的还了过去。小珊迪不仅诚实,而且还很善良。当我听到小珊迪快要死时,还关心他弟弟,我心想,自己现在生命垂危还关心别人,真是善良啊!

这使我想起了汶川大地震上一个不起眼的动作;一位母亲在地震逃跑时还要照顾一个一岁多的孩子,把孩子放在下面,用她那脆弱的身体支撑着。最终,孩子得救了,可那位母亲却与世长辞了……正是那母爱的力量,这个孩子至今还活了下来。但有些人却有着一颗凶恶的心,过去有一位地主,叫周扒皮,他为了让他的仆人们努力干活,半夜偷偷摸摸地起来让鸡叫起来。这虽然是一个小举动,却表现出了这个人的心是狠的。

也许有时,善良就像一缕金灿灿的阳光,把人们的心照亮;凶恶就像一片黑乎乎的乌云,让我们的心变黑!

篇16:《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书,是我们精神和心灵上的重要来源,因为有了书我们的想法可以更好的表达。而最近我迷上了一本名字叫《导盲犬迪克》的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我们大多数人都知道沈石溪有动物小说大王的称号。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离开了,他只能随着父亲生活,在这之后,父亲和它的后妈结了婚,刚一开始他的后妈对他很好,但是自从后妈生了她自己的孩子,对阿炯越来越不好,到后来阿炯在想他妈妈时眼睛哭的又红有肿,最终眼睛失明了。在机缘巧合下他遇见了一只小狗,这只小狗的名字叫迪克,迪克的出现无疑是为主人公提供了一丝光明,但由于迪克长的很丑,很多人都打它,骂它,但是迪克有什么错呢?这又不是他自己能决定的。

后来,阿炯打算去找他的阿妈,他和迪克一路上危险重重,丝毫不压与唐僧西天取经。终于到了阿妈生活的地方,但是阿妈由于害怕外人的闲话,一直没有认它,但一直帮助着它。纸是包不住火的,阿炯不知道该怎样面对,所以决定离开。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大家都为他和迪克的命运感到伤心吧。

这本书讲了人世间的黑暗,但又有不少好人存在,我读了这本书后,受益匪浅。

篇17:《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有一位盲人少年――阿炯,他从小就被母亲抛弃,他的继母让他去向一位盲人学胡琴,可他懂了盲人一生最重要的秘密、学会了拉胡琴,他的师傅便自杀了。他有一只导盲犬――迪克,迪克是一只被曾众“人”嫌弃的丑狗,它希望有一个主人,它只是帮阿炯帮捡起了导盲棍、冲他低落地叫了几声而已,阿炯就收养了它,可他的继母不同意,在父亲的说服下他的继母也同意了,可后来迪克惹了大祸,要他们一家赔偿1000元,父亲打他,把他狠狠地打了一顿,阿炯决定和迪克去找他亲妈――缪菁。

他们和迪克的爱妻――红娜,在路上他们都很饿,红娜差点把阿炯吃了,但迪克结束了她的生命和他们孩子的生命。后来他们遇见了一些人,他们的东西丢了,迪克找了回来,那些人带他们去了他母亲的所在地――昆明,阿炯在街头拉胡琴,他母亲认出了他,让他每天能吃上饭,直到他生病,不能再继续拉胡琴赚钱,需要迪克来帮忙赚钱,迪克愿意被人打,只要赚到钱。

他母亲知道了,就让他住在他母亲和他的继父的家,但他不知道那位阿姨是他母亲,后来他继父知道了他胡艺非凡,就让他成为了他们社团演员,上台表演,表演需要迪克,迪克没演好,被他继父关了起来,后来在他两个团友的把戏下,他知道了自己母亲的身份,一夜未睡,带着迪克走向了自由的空间。

篇18:《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我读完了沈石溪的作品《导盲犬迪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导盲犬迪克》主要写了主人公阿是个小瞎子,在一次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条很丑的狗,并取名为“迪克”。后来,阿受不了爸爸的脾气,去找妈妈。她带着迪克穿越死林,一路上他们遇到了很多困难,却都克服了它们,最后找到了妈妈。

我觉得阿这样的性格值得我们学习。他一路上不怕困难,两天两夜不吃不喝也不睡觉,勇敢地穿越了死林,坚持到底,为的是找到妈妈,找到那幸福的家。

我却不能像他那样能勇敢地迎难而上,不怕困难。我有了不会做的题目,就放在了一边;一碰到不能解决的事情,要么就是依赖大人,要么就是像碰到了拦路虎一样,调头就跑。从来都没有迎难而上的勇气,也不曾想过怎样去解决它,克服它,只是一味地逃避。

有一个暑假,由于我的数学不是很好,妈妈就给我报了一个奥数课。我死活不同意,妈妈就给我买了一套试卷,让我自己做。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是很认真地在做,每天一张,做好后再批改,错的题目也会抄写下来。可渐渐的,我开始厌烦,心想:“这反正也不是作业,不做也没事!”就这样开始抛下了试卷,不再坚持。妈妈看到了很生气,我却不以为然。

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我想:“我们不应该知难而退,做事情半途而废,应该迎难而上,坚持不懈,做事情才会成功。”我们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不逃避,不退缩,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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