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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收进确认的收付实现制论文

收进确认的收付实现制论文

收进确认在会计信息系统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于企业目标和会计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意义。只有采用有效的会计确认原则客观地确认企业的收进才能向财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才能实现财务会计的决策有用观的目标。当前我国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表批评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报表提供者利用收进确认进行利润操纵和报表粉饰。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进》指出,收进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进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进。收进包括销售商品收进、提供劳务收进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进。收进的确认标准是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进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而经济利益的流进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其中商品销售收进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予以确认: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存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治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进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进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本钱能够可靠地计量。

目前流行的有两种收进确认方法: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是在会计核算中,以权益、责任是否发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用度的一种会计处理原则。该原则要求企业对一切收进或用度都是以权利已经形成或义务已经发生为标准来确定其相应的回属期间并进行记账。其具体内容是: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进和已经发生的支出或应当负担的用度,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进和用度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进和用度,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进和用度。权责发生制的核心是,根据权责关系的实际发生和影响期间来确认企业的用度和收益。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进和用度,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在现金收付的基础上,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用度,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进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应计用度处理;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进,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应计的收进处理。用权责发生制来进行收进的确认可以全面、及时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使其对销售收进核算更加科学、公道。由于企业是持续经营的,而且分为很多个期间,损益的记录又要分期进行。使用权责发生制的收进确认可以正确反应回属于当期的收进和损益,真实反应企业这一期间的经营业绩,并能和本钱公道配比。由于商品发出,劳务提供,意味着销售方的“责”已经完成,办妥托收手续意味着收款权已经取得.也就是说销售方的“权”也实现了,这时买卖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确立,销售过程已经完成,会计理应如实反映销售收进和确认利润和资产。

现代商品经济高度发达,贸易信用普遍存在的情况下,在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进的同时,就产生了大量的应收款项。企业在确认收进的信息中包含着很多人为主观的因素,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准则中的规定可以看出来――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进企业。“很可能”,必然要用到我们会计职员的主观判定。例如把赊销确以为收进并计进应收账款是假设对方信用比较好,能及时且全额地回还赊销款项,而此假设是否属实,现实情况中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固然会计制度实行了审慎性原则,建立了坏帐预备,以减少危害性,但是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笔者曾到某大型企业搞调研,了解到企业存在大额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但是计提的坏账预备确实相对非常少。原因不难理解,《税法》规定只有在坏账实际发生时才能扣减应税所得额于是不能减少当期应缴所得税,且计提较多的坏账预备会减少企业报表上的资产和利润,直接驱使着企业是能不提则不提,能少提尽未几提。这样导致企业资产和利润的虚增,降低了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性,权责发生制可以全面但是不能正确地反应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会计上“已确认的销售收进”分为两种类型收进:一种是“可实现销售收进”,包括债权形态和产品形态的销售收进;另一种是“已实现销售收进”,指货币形态的销售收进。从销售收进质量的角度来讲,“可实现销售收进”是一种在会计上予以确认,但在经济学上还未真正实现的收进。它的质量层次要远远低于“已实现销售收进”,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企业的销售收进成为具有不同质量层次销售收进的混合体;重视了销售收进的数目,忽视了其质量,从而影响了对企业业绩的正确评价。就已确认的销售收进来计算本期损益,必然要超前交纳税金,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还有可能会虚增销售收进。假如公司销售的产品质量、规格有题目,发生销售退货,这时该笔已确认的销售收进就构成了虚增的销售收进,依据它往计算公司损益,就会虚增利润;即使没有退货,上述收进不是虚增的销售收进,在未到达“已实现的销售收进”的层次时,依据它计算本期损益也会导致公司利润超前体现。权责发生制下的收进确认造成了企业的净现金流出,向国家缴了税,向投资者分了红。从表面上看,国家和投资者都获了利,但是这是以牺牲企业利益为代价的,是一种目光短浅的行为,是一种“杀鸡取卵”短期行为,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譬如刚起步的企业,业务开展本来就非常困难,为了获取客户,往往会产生大量的“可实现销售收进”,假如将这些全部确以为收进,企业将要承受很重的税负,严重加大企业的负担,使之难以为继。

综上可知,收进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弊端很大。国际上的收进确认并不完全是权责发生制的确认方法,而是与收付实现制下的确认方法并用,在不同的环境下采用不同的确认方法,不搞“一刀切”。在西方会计中,收进实现的确认有生产法、销售法和收款法,收款法就是遵循收付实现制的。即使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进的实现,也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商品或劳务已经提供给客户;(2)现金或者可以转换成现金的实质性资产已经收到。

鉴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的改进设想为:一般企业的收进实现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兼用原则。在已将商品或劳务提供给客户的情况下,凡货币资金或可以保证转换成货币(下转第76页)(上接激第33页)资金的实质性资产已经收到时,则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进实现;凡可转换成货币资金的实质性资产没用收到时,则按收付实现制确认收进实现。例如,赊销方式销售商品时,不能在发出商品时就确认收进实现,而要等到收到价款后才作为收进实现。采用上述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同一的收进确认原则,企业只有在收到货币资产或者收到可以肯定转换成货币资产的资产时企业才确定收进,反之则不确认。这样的财务信息更为正确、可靠反应企业的有效的经营业绩和某时点的可靠财务状况,能更好地满足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同时可以避免企业过早的现金流出,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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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银国.论权责发生制[J].经济题目探索,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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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玉荣.试论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同一[J].广西会计,,(09).

[5]陈胜群,陈工孟,高宁.政府会计基础比较研究――传统的收付实现制与崛起的权责发生制,孰优孰劣[J].会计研究,2002,(05).

[6]袁志忠,翟利艳.关于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同一[J].经济论坛,,(18).

篇2: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1、权责发生制亦称为应收应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收入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

2、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会计业务时应做到以下两点。其一,凡本期内实际发生并应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其二,凡不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收到或支付,亦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予以处理。

因此,采用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期末必须对账簿记录进行账项调整,才能够使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存在合理的配比关系,从而可以比较正确地计算企业的本期盈亏。

3、优点及适用范围。权责发生制能够真实地反映当期的经营收入和经营支出,更加准确地计算和确定企业的经营成果。因此,它在企业会计中被普遍采用。

篇3: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1、收付实现制是一种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关于收入和费用这两个会计要素的计量基础。收付实现制亦称实收实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以实际收到或支付款项为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的标准。

2、根据收付实现制原则处理会计业务时应做到以下两点。其一,凡本期内实际收到的收入和支付的费用,无论其是否应归属本期,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其二,凡本期未曾收到的收入和未曾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亦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予以处理。

因此,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处理手续比较简便,会计核算可以不考虑应计收入、应计费用、预收收入、预付费用的存在。

3、缺点及适用范围。收付实现制不能正确地计算和确定企业的当期损益,缺乏合理的收支配比关系。因此,它只适用于业务比较简单和应计收入、应计费用、预收收入、预付费用很少发生的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团体等单位。

篇4: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联系:其联系是二者的目的均为正确计算和确定企业的收入、费用和损益。

1.概念不同: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2. 弊端不同: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

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缺点是对盈亏计算不准确。

3.使用范围不同: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篇5: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答案:

权责发生制,也称为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从时间上规定会计确认的基础,其核心是根据权责关系的实际发生期间来确认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即收入归属期是创造收入的会计期间;费用的归属期应是费用所服务的会计期间。例如:

(1)由于企业本期已向客户发货而尚未收到货款的交易,应作为本期的收入,不应作为收到货款期间的收入。

(2)对于本期已经预收货款而尚未发出商品的交易,由于本期不具有收取货款的权利,不能作为本期的收入,而只能作为一项负债。

(3)对于企业本期应付的借款利息,尽管本期尚未支付,但由于本期受益,就应作为本期的费用,而不作为支付期的费用。

(4)对于本期预付下期的租金,尽管款项本期支付,但由于并不受益,就不能作为本期的费用。

收付实现制,也称为现金制或现收现付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一种方法。

我国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之外的企业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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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亦称为应收应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收入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

二者的区别

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

1。计算出来的收入和费用金额不完全相同;

2。计算出来的盈亏数字的'准确程度不一样;

3。会计核算不完全相同。

与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在处理收入和费用时的原则是不一样的,所以同一会计事项按不一样的会计处理基础进行处理,其结果可能是相同的,也可能是不一样的。例如,本期销售产品一批价值5000元,货款已收存银行,这项经济业务不管采用应计基础或现金收付基础,5000元货款均应作为本期收入,因为一方面它是本期获得的收入,应当作本期收入,另一方面现款也已收到,亦应当列作本期收入,这时就表现为两者的一致性。但在另外的状况下两者则是不一致的,例如,本期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存入银行,在这种状况下,如果采用现金收付基础,这笔货款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因为现款是本期收到的,如果采用应计基础,则此项收入不能作为本期收入,因为它不是本期获得的。

综上所述可知,采用应计基础和现金收付基础有以下不一样:

①因为在应计基础上存在费用的待摊和预提问题等,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上不存在这些问题,所以在进行核算时他们所设置的会计科目不完全相同。

②因为应计基础和现金收付基础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原则不一样,因此,它们即使是在同一时期同一业务计算的收入和费用总额也可能不一样。

③由于在应计基础上是以应收应付为标准来作收入和费用的归属、配比,因此,计算出来的盈亏较为准确。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下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作收入和费用的归属、配比,因此,计算出来的盈亏不够准确。

④在应计基础上期末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之后才能计算盈亏,所以手续比较麻烦,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上期末不要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即可计算盈亏,所以手续比较简单。

篇6: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探讨

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探讨

【摘要】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事业单位对经营活动以外的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采用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进行核算。随着近年来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现行的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制度逐渐暴露出滞后性和不适应性。本文对此记账基础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可能产生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 收付实现制 事业单位会计 权责发生制 事业单位是指从属于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具有社会管理职能,主要提供精神产品和劳务服务的单位,如教育、科研等单位。由于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日常活动所需资金主要来自于财政拨款,因此与预算管理要求相适应,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核算、反映和监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其结果,而据以进行会计记账的基础是收付实现制而非权责发生制。 一、会计记账基础 会计记账基础或会计核算基础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是以应收应付为标准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原则。即权责发生制根据各项收入和费用是否体现本期经营成果和生产消耗为标准来确定其归属期,凡是体现本期经营成果的收入和体现本期生产消耗的支出,不论款项是否实际收进或付出,都作为本期收入或费用处理;反之,不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是在本期内收到或付出的,也不作为本期收入或费用处理。目前我国企业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记账基础。 另一个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指以实收实付为标准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原则。即收付实现制核算原则下,会计主体根据各项收入和费用是否发生货币资金的收付为标准来确定其归属期,即凡是本期实际收进款项的收入和本期实际支出款项的费用,不论其是否体现本期的工作成果或劳动消耗,都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本期未收到的收入和未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也不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收付实现制记账原则主要应用于我国预算会计体系中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中除经营活动以外的事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的核算中。 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基础,优点是简单,但随着近年来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现行的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制度逐渐暴露出滞后性和不适应性,并显现出与财政预算改革政策不协调、资产负债价值反映不真实、事业活动成本难以核算,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绩效难以评价等突出问题,因此迫切需要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精神,全面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促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主要包括事业活动和营业活动,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要求,对于事业单位的事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要采取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进行核算,而对于经营活动则需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记账。下面主要对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机制基础核算事业活动所产生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措施。 1、对外投资的核算 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下,事业单位对对外投资的核算,不区分投资时间的长短,也不区分投资品种差异,均在“对外投资”账户中进行会计核算。事业单位在持有对外投资期间,只要未处置该项投资或未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利息或红利,即使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被投资单位损益发生了变动,也不会因此而核算其所享有投资收益的增减变动。所以导致“对外投资”科目的账面价值不能可靠反映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真实价值和盈亏情况,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2、固定资产的核算 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初始核算时,一般按照购置实际价格入账。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过程中,其日常维护和修理所需资金,可以从提取的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中进行列支。而固定资产的重置和更新改造主要依靠财政预算资金届时安排解决,因此,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不需要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显然,这种简化的会计核算,不能合理反映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价值损耗,从而使得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在报废处置之前一直是以获得时的入账价值进行反映,造成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真实价值的背离,导致事业单位资产虚增,丧失了会计监督的作用,容易造成资产流失。 3、无形资产的核算 事业单位在取得无形资产后,如果该事业单位不实行成本核算,那么无形资产在日常使用过程中不需要对其价值进行摊销,而是等到处置时,才将该无形资产的价值一次性摊销。这样简单的会计处理过程,当然无法合理可靠地反应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不利于对该无形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同时也不利于如实反映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服务时所耗费的成本,从而难以对事业单位开展事业性活动的绩效进行评价。 4、借入款项的核算 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等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一般不需要预提利息支出。等到实际发生利息支付时,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直接计入“事业支出”中进行核算。如果事业单位借入款项金额不多,期限较短,那么上述核算方法对事业单位负债及开展业务活动时所耗费成本的计算影响不大;但是,如果事业单位借入款项金额巨大,期限较长,甚至利息都难以支付,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事业单位所承担负债以及由此负债所产生的风险就不能通过会计核算得到反映和监督,不利于有效监控事业单位财政风险,有碍于事业单位财政经济持续、健康运行。 三、改革现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完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对其事业活动采用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进行核算,导致了事业单位资产虚增、隐藏负债、难以对开展事业活动的'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从而难以对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绩效进行评价等一系列问题,对此我们提出以下措施完善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1、建立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核算方法 针对目前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下上述资产负债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尝试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原则进行如下改进: 对于对外投资项目的核算,我们建议事业单位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对投资的处理方法来规范对外投资的核算。即除了要正确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外,还应对持有投资期间可能享有的收益及损失进行及时确认和计量。如果是长期股权投资,还应按照与被投资方的关系,确定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固定资产的核算,事业单位也应参照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方法,对固定资产的日常损耗,按照合理的方法计提折旧;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或公允价值对固定资产账面进行调整;并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针对盘点情况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处理。从而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最大化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同样,既然无形资产能够在较长时间内给事业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流入,那么事业单位也应将无形资产价值在其使用寿命期限内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摊销,而不是将其价值在使用完毕或处置时一次性注销。 对于借入款项,事业单位应对在负债期间对所承担的利息进行核算,以正确反映事业单位负债情况。另外,对于因担保等事项而产生的或有负债,也应在报表中进行披露,以有助于事业单位及相关信息使用者正确评价事业单位的风险。 2、构建事业单位会计概念框架,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权责发生制记账基础的采用,是完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但是,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中所存在的上述问题,并非完全是由采用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所导致的,实际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其他不甚合理的地方,如目标定位、准则体系、信息披露等,也会导致上述问题的产生。因此在改变记账基础的同时,还应构建和完善事业单位会计概念框架,从更高层次方面完善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构建适应我国事业单位会计的概念框架,应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结合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做法,建立以满足信息使用者信息需求为首要目标,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在体系架构上应包括基本准则、若干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在内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体系,在内容上应当对各类事业单位主体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特殊业务及事项的处理、财务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等进行具体规范。 3、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其他制度保障 为了保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质量,除了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完善外,还应加强内外部制度建设,如内部控制制度、外部监督等。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促进事业单位加强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安全完整,预防违法违纪腐败行为的发生。因此事业单位应在财政部2011年11月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框架下,结合事业单位具体情况,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建立起适时监控、及时核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内控实施评价机制,使内部控制在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和绩效评价中发挥作用。 由于财务信息的提供方与使用方之间的立场往往不一致,为了保证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保证客观公允地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事业单位除了依法对其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外,还应公开其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详细信息,增加事业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及媒体的监督,从而形成对事业单位的有效约束与激励。 【参考文献】 [1] 赵建勇: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M].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2] 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Z].2011. [3] 魏鹏:论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政府监管[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2(6). [4] 刁华清:论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监管机制的改革方法[J].商场现代化,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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