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处理行为研究,本文共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处理行为研究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大批在华外商投资企业从投入期转入产出期,并已日益成为我国外向型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截至12月底,我国累计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已达 3954.69亿美元,外资对gdp的贡献不断增加。以江苏省为例,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为101.1亿元人民币,为161.23亿元人民币,为225.35亿元人民币,年平均增幅高达62%。但在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总量连年增长的同时,其利润汇出的总量也呈现较高的增长态势,以全国为例,19为220.24亿美元,19为280.21亿美元,20为265.37亿美元。
从理论上讲,境内外商企业投资收益列入东道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而该项利润收益的处置却是跨国企业全球转移价格行为的组成部分,操纵的主动权基本掌握在企业手中。近年来,上述外商投资企业较大规模投资收益的流出状况,已直接导致了我国国际收支收益项下的持续逆差。因此,在日趋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分析影响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处置行为的主客观因素,深入研究其中的利润留用结构状况,对维护我国国际收支平衡,完善经常项目管理政策,更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本文主要针对利润处置中留用存量与结构的分析,因此其分析基于以下条件: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真实可靠;避税行为合理;现行法规的承诺和宏观经济面稳定。
一、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处置理性行为分析
一般地,外商投资企业对其利润处置方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1)逐年分配利润并及时汇出;(2)转增资于本企业或再投资于境内其他领域或企业;(3)利润逐年分配但不汇出,留用企业内部周转;(4)利润不作分配而留用。其中,后三类属利润留用的处置方式。进一步调查显示,对已留用企业内部的外方利润,还有不计利、计单利或计复利的不同处置方法。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企业利益最大化驱动了其利润处置方式的理性选择,进而决定资金的流动方向。因此,我们首先采用单一的成本收益分析,来评价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处置的理性行为。表1推导中设定的变量为:l: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表示资金在境外的平均收益水平,取1年期利率在20各月的平均值3.4%(数据取自《中国外汇管理》各期);r:境内盈利外商投资企业的平均投资收益率8%(数据由江苏省外资企业平均实现利润与平均资本总额推算而来);t: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率,第1-2年免税,第3—5年减半税率为 16.5%;i:利润留用企业内部所享受的年利率,按江苏省外资企业联合年检中的平均水平4%计息。x:企业期初获取利润为100万美元。假设条件为:(1)忽略资金汇出费用;(2)不计利息税因素;(3)忽略利润再投资的退税因素;(4)假定该企业连续选择同一种利润处置方式;(5)不考虑企业投资的机会成本。
从表1可以看出,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处置理性行为中,选择利润留用的整体收益明显大于利润汇出,而在留用利润中,又以转增资和再投资的平均收益为最大,且计复利情况下的整体收益均高于计单利和不计利。
二、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处置的会计行为分析
从理论上讲,上述利润处置的理性选择属于企业财务决策范畴。为便于分析这一决策行为对我国国际收支产生的实际影响,我们还需从财务角度对其会计特征作进一步界定。
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处置的具体操作和会计核算过程一般为:(1)对税后净利润,贷记结转至“未分配利润”科目(出现亏损时,相应冲减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如有未弥补亏损,则作为未分配利润的减项反映);(2)根据董事会确定的“三项基金”提取比例、分配利润的比例以及投资方股权份额进行股利分配时,借记冲减“未分配利润”,贷记转入“应付股利”科目(也有不规范地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中的);(3)投资者提取股利时,则借记冲减“应付股利”余额。所以,从会计核算角度划分,企业利润处置的结果包括应付股利和未分配利润两部分。这两类资金在性质、使用和会计核算上都有较大的不同。
“应付股利”是经董事会批准,已分配给投资者、而投资者暂未支取的利润,其所有权属于投资者。在会计核算中,“应付股利”被归入“流动负债”类科目。一旦投资者需要提劝应付股利”时,企业必须按账面余额随时予以拨付。从本文研究的角度看,企业拨付部分即为“利润汇出”,未使用部分即为“利润留用”。
客观地审视我国长期以来对资本流动的监管制度,我们不难发现,有关外方利润处置的一系列管理政策仅将管理的重点置于利润汇出和再投资环节的“真实性审核”上,而忽略了对整体存量利润的监测与结构分析。因此,出于审慎监管的目的,为避免国际资本流动对国内金融体系的冲击,更好地实现国际收支平衡的目标,必须未雨绸缪,高度重视外方利润留用的存量和结构的主动性管理。
篇2:我国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及其防范
我国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及其防范
[摘要]近几年来,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行为屡禁不止。上市公司往往采用利润操纵的方式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或包装上市,圈占投资者的资金;或配合庄家操纵股价;或为了取得配股权虚构利润等等,使投资者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的形式和财务特征是什么,它的成因是什么,我们如何对利润操纵行为进行审计防范,本文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关键词]上市公司、利润操纵、审计、风险防范
最近几年我们目睹了太多上市公司的业绩骗局,如琼民源、PT红光、东方钢炉、大庆联谊、郑百文的欺诈,ST猴王、蓝田股份以及黎明股份造假上市,还有银广夏的虚幻神话,例如银广夏管理舞弊案(会计师――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银广夏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其中,年为1.78亿元,年为5.67亿元。这些都让人触目惊心!虚假会计信息的泛滥,严重扭曲了股票的价值,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极大地挫伤了股民的投资积极性。如果不加以严厉的打击和治理,我国的资本市场就难以健康地发展。
失真的会计信息有些是由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低而造成的技术性失真,或者由于会计法规不完善而造成的合法性失真,还有是某些上市公司为了欺骗广大投资者而无中生有,歪曲事实,恶意编造的虚假会计信息。由于上市公司的恶意造假具有很强的破坏作用,所以本文把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行为作为分析的重点。
一、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形式
(一)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所进行的交易。由于我国许多上市公司是在原有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基础上剥离出来的,与原来母公司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人事上甚至是“两套班子,一套人马”结果导致我国上市公司与母公司的关联交易尤其多,手段也各式各样如:
1.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或者高价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或者低价取得关联方的原料、劳务,从而轻易达到增加收入、降低成本的目的。
2.计收资金占用费
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企业间不允许互相拆借资金,但实际情况是关联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和拆借比比皆是。
3.托管经营
上市公司将不良资产委托给母公司经营,定期收取回报,这既可回避不良资产的亏损,又可获得利润;或者是母公司将稳定、高获利能力的资产以低收益的形式由上市公司托管直接计入上市公司的利润。
另外,还有合作投资、转嫁费用、资产重组等等形式。
(二)操纵市场
所谓操纵市场是指操纵证券市场,即指行为人(单位和个人)以获得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次序的行为。
1.直接参与意图操纵的证券交易
投入大量资金直接参与意图操纵的那种证券的交易,通过改变该证券的交易和交易额造成供求关系改变的假象,以达到操纵股价的直接目的。
2.利用投资者追逐利润的心理
歪曲事实,散布谣言,造成供求关系改变的假象,以达到操纵股价的直接目的。这种违背价值规律和自由竞争原则的操纵市场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三)利用会计政策、会计方法的变更进行利润操纵
会计政策是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并最终产生会计报表所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有些会计政策有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必须遵守,而有些则有一定的灵活性,由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加以选择采用。正是由于会计政策的选择具有灵活性,所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调整会计政策。但会计政策的频繁调整一方面削弱了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增加了投资者了解公司内部运作的难度;另一方面也给公司管理层打开了“利润操纵”的空间。
1.变更会计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然而,一些上市公司根据企业的需要来决定是否改变或采用什么样的会计核算方法。其手法主要有:
(1)改变折旧政策
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即降低折旧率),本期折旧费用减少,相应减少了本期的成本费用从而增加了本期的帐面利润,同时还可以高估资产价值。对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大的企业折旧政策的调整对当期利润影响重大,可成为某些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重要手段。
(2)变更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销售成本是根据存货(产成品)的发出来计算的,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和个别计价法。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由于使用不同的计价方法,直接影响本期销售成本的大小,进而影响着主营业务利润的大小。由于公司产品销售量很大,变更销售商品成本的计价方法对主营业务成本及利润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因此,变更销售成本计价方法也是上市公司调整本年利润常用的一种方法。
2.利息资本化
以某项资产还处于试生产阶段为借口,甚至拿出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对“在建工程”的定性,利息支出年年资本化,虚增资产价值和利润。
3.潜亏挂帐
上市公司为提升当期的经营业绩,都不愿处理不良资产帐户的金额,使其长时间挂在账上。有时上市公司甚至通过潜亏挂帐将原本属于当期费用记入上述各类帐户中留待以后处理,造成大量不良资产挂在帐上使得上市公司资产出现严重“虚胖”,利润水份极大。
4.巨额冲销
会计期间假设到应计制,使公司在对外报告过程中,可以通过操纵可自由控制的应计项目,使利润在不同的会计期间转移。“巨额冲销”就是把有可能在以后期间发生的损失提前确认,以提高以后年度的业绩。
5.通过各种形式的历史返还来达到现在利润的增加。
(四)利用信息操纵以控制利润信息
1.捏造虚假信息
上市公司通过转移或虚增利润、夸大或隐瞒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借以改善公司的报表。
有的上市公司为配合庄家炒作,将中报业绩作差而年报业绩却惊人增长。
2.控制信息公开时机
配合庄家运作,将有关公司经营状况的信息压而不发,仅让与其联系的庄家知晓,时机成熟时才公布。
3.隐瞒重大不利信息,报喜不报忧
4.谣言惑众
以高送配、重组、业绩优良等等诱人耳目。
(五)利用发行市场虚列资产盈利状况
信息操纵的背后是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内幕人员和庄家通过操纵信息联手造势故意打压吸筹抬高出货,引起股价大幅波动,使少数操纵者和知情者获得价差
暴利。
1.压低或抬高盈利预测
压低盈利预测,抬高发行市盈率造成投资者放弃认购,然后通过二级市场出售留存股票获取利润,抬高盈利预测压低发行市盈率造成投资者追逐该股票,使发行公司募集更多资金,获得更多资金利息收入和承销费。
2.虚拟剥离后保留资产的盈利能力
上市公司上市之前普遍要进行资产剥离,既剥离出非经营性资产和盈利性差的经营性资产,将盈利性好的经营性资产留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通过多归属收入,少摊销费用来拔高保留资产的盈利,从而达到利润操纵的目的。
3.资产评估失实
财务状况的好坏无疑是影响企业整体形象的关键,而上市前资产失实评估正是虚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的一种手段。资产评估增值可以增加公司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降低企业的负债权益比率,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对于规模大的公司,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囿于其经营业绩大都不是很好,在利润总额既定的条件下,为了上市时向投资者展示良好的投资报酬率,管理人员往往会低估资产。
二、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的财务特征研究
(一)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的财务特征
根据近年来一些研究人员的研究发现和对企业可能采取的操纵净收益指标的手段的分析,企业可能采取以下提高净资产收益率的手段,并且这些手段可能导致相应的一些财务指标出现异常:
1、通过非营业活动提高净利润。包括诸如出售资产、出售投资、改变投资的核算方法等提高营业外收入或投资收益等活动。为避免所得税率差异对分析的影响,笔者选用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重、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和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三个财务指标。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越高,说明企业靠经营正常业务取得利润的比例越高,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的净收益的质量较好;由于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较易受到人为的操纵,因此这两部分的比例越大,企业净收益指标被认为操纵的可能性越大。如果上市公司普遍存在利用非正常经营业务调整利润的现象,则从总体上看,这些企业的营业外收入或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可能会较一般公司高一些,而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相对低一些。
2、通过虚假销售、提前确认销售或有意扩大赊销范围调整利润总额。这些销售无法取得现金,因此当企业出现这些现象时,应收账款的占用就会增加,表现在财务指标上,一方面体现为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增加,另一方面还可能体现为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减小。如果这种方法成为企业普遍采用的调整利润的方法,从总体上看,这类企业的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就会高于一般企业,而应收账款周转率则会低于一般企业。
3、对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推迟确认。当企业采用推迟确认费用或损失时,企业挂账的费用就会上升,导致资本化的费用比例升高,例如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以及类似的其他长期资产。如果人为操纵净收益的企业普遍存在利用推迟确认费用或损失的做法,与这些资本化费用有关的财务指标就有可能出现异常,如待摊费用占流动资产的比重、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等可能会给我们一些提示。
4、利用关联交易调整利润。如果这种现象在操纵净资产收益率的企业中比较普遍,就会在这些企业的关联交易额占销售收入或销售成本的比例上体现出差异,并且应收账款中关联方的应收账款比重较大。但是由于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披露的不规范性,投资者较难从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中采集出关联交易的详细数据,因此笔者根据为调整利润进行的关联交易通常不使用现金的特点,选择分析其他应收款指标占流动资产比重的指标。其他应收款体现企业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有关各方的资金往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反映企业与关联方的资金关系,比如出售投资给关联方后应收回的款项等。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大,说明企业与关联方可能存在比较密切的联系,利用关联方调整利润的可能性也较大。
(二)研究结果的启示
研究证明,尽管我国上市公司人为操纵净资产收益率的手段各有不同,但他们在操纵利润的同时,其他财务指标却能够暴露其操纵手法,因此,只要我们能够对这些反映利润操纵的财务指标给予足够的关注,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识别上市公司的操纵手段,去伪存真,得到企业真实的获利水平。通过以上的研究,我们得到以下一些启示:
1、首先,净收益或利润总额有关的指标表现企业真实盈利能力存在严重缺陷。这些指标中包含了与企业正常经营无关的、缺乏稳定性的一次性收益内容,如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以及在本文中没有涉及的财政补贴等,这些项目随时会由于企业达到目的而消失。用这些指标评价企业,将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风险。从前面的统计中我们看到,标准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明显高于可能操纵利润的上市公司,因此相比净资产利润率或总资产报酬率,营业利润受到利润操纵的干扰较小,利用营业利润计算的有关指标相对稳定,对表达企业的实际盈利能力会更加有用。
2、其次,在操纵净收益的手段中,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通过投资收益增加利润。投资者应对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给予非常的重视。对于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重较大的企业,应该仔细分析投资收益的来源,辨别这种投资收益的长久性。如果一次性的投资收益,比如出售投资所得的收益数量较大,这种投资收益的长期性就很难保证。
3、第三,其他应收款是我们应该给予足够重视的资产负债表项目,一些企业可能没有披露关联交易或关联方关系,但其他应收款项目的性质实际上会告诉我们这些企业与其他企业或单位之间的非常关系,所以其他应收款的多少可以帮助我们判断该上市公司受到其他企业或单位的影响程度,这种影响越大,该上市公司的净收益指标的可靠性越差。
4、第四,我们早已知道应收账款周转率可以反映企业资金的周转状况,从前面的统计中,我们还发现该指标以及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重与企业利润操纵的行为存在联系,因此,应收账款可以归入帮助我们判断企业利润质量的一个指标。对应收账款的分析也是投资者需要格外关注的。
三、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动因
(一)利润操纵的外在动因
1.带有计划经济成份的上市制度
目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化的过渡时期,在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中,许多市场行为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痕迹。如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和股票上市实行计划额度制,明显地带有计划经济的成份,导致了一些国营大中型企业为了争取新股额度,在总资产的盈利能力上竭尽其能事,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税收而大开方便之门。
2.不利的经营环境及应付股东的压力
由于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国内外市场经济及金融的'变化使我国的经济过热迅速降温,银行存款利率下降,股市也随之快速回落,上市公司经受了巨大的压力。
3.配股的政策约束
公司上市后可以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募集大量资金(简称“配股”),是大多数公司要求上市的主要动因,但是上市公司的配股行为却受到了较为严厉的政策约束。例如政府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连续三年的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10%以上,才能按上年末股本为基数以不超过3 0%的比例配股。也就是说,上市公司虽然前两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在10%以上,只要当年净资产收益率低于10%就会前功尽弃,因此有人称净资产收益率10%为上市公司的生命线。
为了获得配股资格,许多上市公司在编制年报前进行反复测算,如果达不到资格线但又相差不多的话就通过利润操纵来达到。
(二)利润操纵的内在动因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行为受到各种各样的利益驱动,这是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内在动因。
1.资金扩容的利益趋动
上市公司要想募集更多资金唯有提高发行价格,于是许多股份公司在每股收益上大做文章。在以历史收益为计算依据的政策下,有些股份公司或是通过关联交易获取巨额收益;或是虚增剥离资产收益。在以预测收益为依据的政策下,有些股份公司提供虚假预测,任意拔高预测盈利水平,最终都要以绩优股的形象出现在投资者面前。
2.为获取配股资格
大多数公司要求上市的目的是为了能方便地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如果失去配股资格也就失去了公司上市的意义。特别是连续三年净资产收益率达10%的测算,如果测算相差甚远则上市公司往往采用资产重组办法进行关联交易。
3.扩大其融资能力
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也直接影响其在银行信贷和商业信用方面的实力,并关系其融资。
因此,为获得信贷和商业信用,经营业绩欠佳、财务状况不健全的企业,难免要对其会计报表修饰打扮一番。
4.避免股票被摘牌
根据《证券发行与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其股票将被中止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即“摘牌”。股票被摘牌是对公司的最严厉处罚,所以宁愿帐务处理上玩一些花样,进而在审核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也不愿意出现连续三年亏损而被判处“死刑”。
四、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的防范
为了使我国的资本市场更加健康地发展,必须加大对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的治理力度。那么如何治理利润操纵行为呢?笔者认为,治理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行为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该对上市公司及其它市场主体进行综合治理;治理的手段要以行政管制、道德教化、法律管制并举,以法律管制为主;治理的方式从事后查处为主转向事前预防和事后查处相结合,并逐步过渡到以事前预防为主。
(一)对上市公司的治理
虚假会计信息从生成到对社会公告要涉及多个市场主体,仿佛是一个链条,环环相接,而上市公司是产生虚假信息的源头,应该是治理的重点。在对上市公司的治理中,要从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这两个源头抓起。首先,要对他们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会计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使他们牢固树立起对单位会计责任负责的风险意识,建立依法理财的思想观念。这是一种以道德教化为手段,突出事前预防的治理方法,如果能够长期坚持富有成效的工作,使他们建立起诚信为本、依法经营的理念,便能从根本上治理虚假会计信息。其次,要从制度安排上减少虚假信息的产生。一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制约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股独大”,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分离不彻底、上市公司决策权过多集中于控股股东,致使容易发生内幕交易、操纵股市、转移资产等问题,以及为了自身利益,制造虚假信息,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要通过持股结构的调整,分散大股东的股权,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增强不同持股者之间的相互制衡。同时,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增强董事会内部的制约机制。二是要完善公司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对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实施严格的控制,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以此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
(二)加强对中介机构的外部监管
目前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的中介机构普遍存在着责任心不强、风险意识淡薄、执业工作粗糙等问题,因此,要想保证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监督质量,首先中介机构自身要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执业水平;其次,作为中介机构的主管部门(如财政部门、证券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要真正担负起约束中介机构行为的责任;第三,一旦中介机构出现有违职业道德或失职行为,作为管理部门,决不能姑息迁就,应加大处罚力度。
对于公司的上市,在上市申请的全过程中,包括上市前的辅导、上市相关材料的准备?
篇3:我国证券市场投机行为研究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技术指标来比较分析我国证券市场中的投机行为(以股市为例):市场稳定性指标:从每年股票指数日涨跌幅超过10%的次数来看,世界上以投机著称的香港股市的恒生指数从1970―1990年这中只有7次,而我国沪深股市每年都至少有7次左右。股市波动频繁说明了市场脆弱,不规范。(2)换手率指标:发达国家股市年换手率通常在50%以下,即使香港股市的年换手率也在135%以下,而深沪股市在1993年一年的换手率分别为220%和250%,日换手率最高可达25%。换手率高,说明我国股民热衷于短线操作。(3)市盈率指标:世界上各大股市的市盈率在十几倍到三、四十倍之间,而我国上海股市的市盈率平均在100~200倍之间,深圳股市的市盈率平均约为60倍。市盈率高,说明我国股票价格偏高,内在价值偏低。另外,据有人估计,成熟股市的投资与投机交易量比约为7∶3,而我国约为0.5∶9.5。总之,所有这些都说明了我国股市的高投机、高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中投机盛行的原因是:第一,从公众角度看。一方面,我国目前还处于改革初期,长期计划体制下的平均主义,使公众对少数人的富有产生心理上的不平衡感。当开放证券市场时,人门认为它是一个聚宝盆,似乎进入股市就能使人一夜暴富。这种不正常的心理使人们往往不看重长期投资收益,而只热衷短期投机以获取暴利。另一方面,许多市场投资者金融证券素质低、风险意识差,不能够理性地判断市场走向,只是跟着少数人追涨杀跌。总之,公众从主客观两方面给市场过度投机奠定了基础。第二,从机构角度来看。(1)企业方面。从筹资企业看,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筹资的企业都是我国企业中的佼佼者。但由于目前股份制企业并未真正实行公司法人的财产界定,也未建立规范的公司管理机构,部分商品的产、供、销还受国家行政制约,企业盈利未能真正反映经营水平,这样,股价就脱离了其价值基础,而沦为一种投机的工具。同时,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上市的目的,不是为了进行股份制改革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而是为了“圈钱”。这种动机又使企业股票的股息、股利较低,盲目送配股、溢价发行股票等不合理行为经常发生。另外,部分企业也常常利用体制不健全之机,隐瞒必要信息、公布虚假信息。企业这种不规范行为使市场投资者无利可图,因而转向投机行为。从投资企业看,由于新旧体制磨擦而使企业内部存在着产权不明晰、责任不明确等漏洞,相当一部分国有资产没有落实责、权、利。这样,内部人员就利用这部分国有资产有恃无恐地操作证券。同时,企业经营不景气、效益低下,也促使企业将资金(甚至是贷款)拿到市场上进行短线操作,以获取利益。这样,在企业生产性资金不足的同时,却造成了证券市场投机资金泛滥。(2)银行方面。《银行法》明文规定金融业和证券业分业经营,但实际上还有很多金融机构在参与证券业务,使大量银行信贷资金流入证券市场。(3)证券营业机构方面。证券营业机构应以中介业务为主,自营业务为辅。而我国目前相当一部分证券机构未能从维护广大券商和投资者利益出发,以维护公平竞争和减少风险为己任,却往往为了自身利益盲目追求交易量,以致放松市场管理和怂容违法。同时,机构本身也常利用消息进行“内线”交易,操纵市场,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第三,从社会“游资”角度看。改革以来,中央银行在客观上执行了较为宽松的宏观经济政策,再加上体制改革的不完善,从而造成了大量“游资”的出现。据估计,由各个方面渗漏
出来的游资大约有3000多亿元人民币。它们在改革的薄弱环节―证券市场上寻找出路,其目的是获取短期收益,而且不怕风险,这样,就给市场造成了极大的投机性和破坏性。第四,从市场角度看。首先,我国还未建立一个完整、统一、规范的证券市场体系,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以及期货市场、证券回购市场、基金市场等各市场相互分割、独立,资金不能自由流动。因此,形不成平均收益率,而是根据独立市场内部供求决定各自的不同收益率。这种风险收益的不同就决定了在一些高风险市场如股票市场、期货市场上一定会产生过度投机。其次,一些高级的、衍生的金融工具市场的过早地运行,也人为地制造了投机的氛围。例如,期货市场的主要功能是价格发现和规避风险。可在我国,部分商品粮的购销和价格仍然受到行政制约,在这种现货市场还未得到充分发展的情况下,开放期货市场根本谈不上趋避风险,只能为那些拥有巨额资金和获得内部消息的人垄断市场,进行过度投机大开方便之门。再如基金业,国外基金业的功能主要是扩大融资渠道和稳定证券市场,这也是我们发展基金业的初衷。但是,在我国证券市场不完善、不规范、高投机和高风险的情况下,发展的基金,不仅不能稳定市场,而且还为市场投机起推波助澜的作用。第五,从政府来看。我国政府对证券市场的许多政策具有多门性、多变性、突然性和滞后性,致使我国证券市场经常弥散着政策性风险。据统计,上海股市因政策性因素引发的股指大幅变动,占所有异常因素引发变动的34%。
限制市场过度投机的对策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上的过度投机不是简单的市场行为,它涉及到了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改革的现状等多方面的问题。因此,完善市场,抑制过度投机也应从多方面入手。
(1)在宏观经济方面。一定要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保持适度的货币供应量以使市场稳定。同时,要积极发展多种间接调控工具,尤其要进行利率改革。因为一个自由的多元化的利率体系,是一个统一完整市场体系的基础。
(2)在微观主体方面。加快国企改革,尽快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建立利益和风险约束机制,使证券价格与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紧密联系起来;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严格实行银行业和证券业两业分离,控制信贷资金的渗漏;严格约束证券营业机构行为,禁止内部“知情者”参与证券交易,把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放在首位,给投资者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另外,也要以多种形式对公众进行证券知识和风险意识教育,逐步锻炼其投资能力,强化其投资意识。
(3)在市场方面,着力于市场的基本组织制度、基本支持系统、基本法律规章的完善,从而把投机活动约束在一定范围内,建立健康的市场活动基础。对于期货等衍生的证券市场,既然已经开设,就不应消极取缔。因为那样会使广大投资者积极发展市场经济的投资热情受挫,而且会使相关的商品和市场投机性更大。所以应下大力气创造能够保证它们正常运转的基础性条件,积极引导它们正常发展。
(4)在管理方面。政府应着力把握好政策的稳定性和适度性,政策出台前应认真调查研究、估计其出台后对市场的影响。对市场应有计划、有节奏地扩容,扩大市场规模,以进一步深化改革。证券市场的根本大法――《证券法》一定要全面、规范、约束力强,不要图快,颁布后应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对证券市场起主导作用。
作者单位 山西财经学院
篇4:我国证券市场投机行为研究
宋永明
1990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告成立,它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开始运营。经过6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已具雏形。它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扩大融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和实现国家对经济的间接调控等多方面的功能,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正象世界上其它新兴证券市场一样,我国证券市场也存在着法制不健全、行为不规范、政策不稳定等缺陷,从而导致市场不稳定和投机盛行。正确认识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中的投机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完善市场体制,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证券市场中投资与投机行为分析
研究投机离不开投资,正确澄清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全面分析市场投机行为的基础。成熟的证券市场中最主要的经济行为是投资。投资的目的有二:一是获得股息或红利;二是从证券较长期的价值增值中获得资本利得。而投机则是希望在短期内通过价格的涨跌而获利的行为。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来研究投资和投机的不同:第一,从动机看。投资的主要动机是获取利息,而投机的主要动机是从价差中获利。尽管从实际操作中不好判断哪次是投资,哪次是投机,但从理论上讲,获利动机不同是二者的根本区别。第二,从风险看。根据道氏股票价格理论,影响股票价格的有政治、经济、市场、心理甚至政府首脑的身体健康状况等几乎无穷多的因素,因而市场价格在短期内几近随机变化,从中判定价格走势成败的概率几乎相等。所以,旨在获得价差的投机要承担相当的风险。比较而言,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紧密联系的证券价值,从长期来看,一般来说是趋升的和较为稳定的。因此,旨在获取价值差的投资者常可获得较为稳定的收益,但同时由于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客观情况,又使投资者也要承担相对较小的风险(见图)。从下图价值和价格变化的走势示意图中可看出投机和投资的风险差异。
投机行为在市场中有以下几种功能:(1)增强市场流动性。因为投机者敢于承担较大风险,所以,在市场大跌或大涨从而导致市场供求失衡时,他们敢于逆市场趋势而行,大胆买进或卖出,于是维持了市场的正常运转。(2)价格发现功能。投机行为不同于赌博,投机者通常具有较为丰富的金融证券知识和实践经验,他们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已有的知识,理智地分析客观的有利和不利因素,从而能够较为精确地预测市场近期走势。他们的理性行为常常引导市场走向,这样就可以加快市场参与者对价格反映的灵敏度。另一方面,投机者利用市场信息进行价格发现,又使未来市场价格能够迅速反映市场信息,使价格更能有效反映市场供求变化,这样就能使资源配置效率由此而增强。(3)回避风险和获取较高利润。市场价格的飘忽不定,给投资者带来一定风险,而投机者可以利用买空卖空、套利交易和掉期交易等行为来趋避风险和获取收益。
在证券市场中,投机者作为众多市场交易者的一部分,并不能对市场价格进行控制。投机实际上起了服务投资、配合投资这样一种不可替代的作用。投资和投机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是投机发挥积极作用的基础。单纯的投机行为是有害的,因而在证券市场上必须把投机圈定在一定范围之内,否则就会产生过度投机。由于市场价格取决于市场供求,大量投机行为不仅会使市场价格变化莫测、波动频繁,而且还会引起社会财富的'不合理转移,从而导致社会分配不公。同时,如果投机者争相购入大量证券导致价格过高地脱离其内在价值,使社会名义财富远大于其实际财富,就会引发泡沫经济。
篇5: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的财务指标特征研究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的财务指标特征研究
我国股票投资者目前面临的一个与投资决策分析有关的问题就是相当多的上市公司利润指标被人为操纵,利润指标内含的企业获利能力不具有长期稳定的特性,用这种不具有稳定性的利润指标预测未来,其结果的正确性将难以保证。每个企业采用的利润操纵手段可能不完全相同,但如果这些操纵手段能够在财务指标上反映出来,那么只要我们能够发现财务指标异常的规律,就可以快速地判断企业是否有操纵利润的嫌疑,从而提高分析的效率。在本文中,笔者试图对可能存在利润操纵行为的企业进行总体财务指标特征分析,发现其中存在的规律,从而揭示这些企业可能采取的调整净收益的手段,引导投资者在财务分析时关注容易体现利润操纵行为的财务指标,迅速有效地甄别上市公司真正的获利能力。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1996、1997和1998年之间,净资产收益率在10%区域集中的上市公司均达到上市公司总数的20%,甚至更多。这些上市公司具有相当大的操纵净收益的嫌疑,因此笔者选取这类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包括资产负债表数据和利润表数据分别进行财务指标特征的分析。
一、研究的方法和反映操纵手段的财务指标的选择
笔者借鉴国外对失败企业和收购及被收购企业的财务指标特征的研究方法,针对有操纵利润嫌疑的企业,设计出财务指标特征分析的步骤如下:第一,根据理论常识分析净资产收益率受到人为操纵的企业其可能的操纵手段,然后选择与操纵手段相对应可能受到影响的财务指标。第二,按照特定的标准选取作为对比研究所需要的标准企业。第三,计算出可能存在利润操纵的企业以及作为对比的标准公司各个财务指标的平均值。第四,将两类企业同一个财务指标的平均值进行对照,观察是否存在显著的差异。第五,为了排除因个别极值无法删除,或统计样本内部的数据比较分散对统计结果的干扰,笔者同时采用“十分法”对各样本的全部数据进行排序,直接观察各样本数据在最大值和最小值之间的分布状况,比较两组数据在分布上的差异。“十分法”的原理是,将样本的数据按照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列,然后找出样本中每十个百分点的数量位置所对应的财务指标,10%位置的财务指标数值表示有10%的企业该财务指标值低于该数值,而90%的企业该财务指标高于该数值,以此类推。每相邻的两个十分点位置上的财务指标表示有10%的企业该财务指标数值分布在这两个数值之间。最后,对得出的统计结果进行解释。
根据近年来一些研究人员的研究发现和对企业可能采取的操纵净收益指标的手段的分析,企业可能采取以下提高净资产收益率的手段,并且这些手段可能导致相应的.一些财务指标出现异常:
1、通过非营业活动提高净利润。包括诸如出售资产、出售投资、改变投资的核算方法等提高营业外收入或投资收益等活动。为避免所得税率差异对分析的影响,笔者选用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重、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和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三个财务指标。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越高,说明企业靠经营正常业务取得利润的比例越高,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的净收益的质量较好;由于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较易受到人为的操纵,因此这两部分的比例越大,企业净收益指标被认为操纵的可能性越大。如果上市公司普遍存在利用非正常经营业务调整利润的现象,则从总体上看,这些企业的营业外收入或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可能会较一般公司高一些,而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相对低一些。
2、通过虚假销售、提前确认销售或有意扩大赊销范围调整利润总额。这些销售无法取得现金,因此当企业出现这些现象时,应收账款的占用就会增加,表现在财务指标上,一方面体现为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增加,另一方面还可能体现为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减小。如果这种方法成为企业普遍采用的调整利润的方法,从总体上看,这类企业的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就会高于一般企业,而应收账款周转率则会低于一般企业。
3、对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推迟确认。当企业采用推迟确认费用或损失时,企业挂账的费用就会上升,导致资本化的费用比例升高,例如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以及类似的其他长期资产。如果人为操纵净收益的企业普遍存在利用推迟确认费用或损失的做法,与这些资本化费用有关的财务指标就有可能出现异常,如待摊费用占流动资产的比重、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等可能会给我们一些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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