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天命作文700字,本文共21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天命作文700字
天命作文700字
当你渴望得到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协力使你实现自己的愿望。
――题记
梦,是虚构的真实?夜夜出现的景象,是真,是假?豆蔻年华,多么美丽的词语。血脉的冲劲,无尽的好奇。少年,就该是去冒险。
又站在埃及的金字塔前,那个叫圣地亚哥的男孩经历重重困难,终于找到自己的梦――或者,这就是他的天命。故事始于他在无花果树下做的一个梦,于是他带着吉卜赛人和撒冷之王的祝福,寻找自己的天命。若果一切已注定,那么就注定他找到炼金术士,找到世界之魂和自己的故事。
很不幸,他一无所得。埃及男子的梦境,促使他回到那棵无花果树,并找到宝藏。
保罗用大篇的笔墨描写圣地亚哥的经历,却将故事交给这样的结局。反看这个伟大的疯子的一生,他曾经被三次送进精神病院,结果用秀丽的黑字锻造这个浪漫美丽的故事。或许,就是世俗的不解,成就了一个伟人。他在他的故事画了一个圆圈,这其中有磨砺,有友情,有理想,有战争,有希望。还有像天命这样有趣的东西。
圣地亚哥回到梦的起点,就像一切都没有发生,但是漂洋过海的旅程给了这个牧羊人勇气,信仰,更重要的是追逐天命的坚持和听取内心的.呼唤。
放下这本书,我学会了很多:不放弃的刚强。不遗余力的追逐。
我们的内心都藏着一个小小的愿望,在喧嚣市井中,我们忘记儿时的理想。现实,让梦有点可望不可即;孤单,让追逐的旅程乏味。于是我们心甘情愿将自己交给平庸。到最后,听不清内心的呼唤,听不见世界的低鸣。保罗告诉我们,我们只是宇宙渺小的一部分,失败绝没有想象中龌龊。我们困在玻璃瓶里,顾着张看四周通透晶莹的玻璃,却忘记的远处的风景。
该是时候,带一身素洁安静,追逐意料之中的天命,收获意料之外的宝藏。找到自己的一席安宁,让内心蓄满能量,然后用自己的语言,写下自己的故事。――就像《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这个男孩叫做圣地亚哥。”
篇2:天命读后感
「天命」读完,末尾苏武揭示真相的一幕,看后竟然有基地三部曲的感觉,之前的铺垫虽然比不上基地那么丰富,但是文字看似含蓄,天命即为民心所向,这个观点倒是十分贴合现实。感觉比起太空歌剧,架空世界的设定,以读者现实能接触到的历史为基础,更加让我有认同感,从天意里的伏羲,到天命中的引路人,每作中都有位超脱的第三者影响着历史,甚至创造着历史,这种有些阴谋论味道的设计,让科幻小说在文艺中增添了很多商业元素,不吸引人都难。
只一个晚上就读完了全书,而书中不少细节,可能被我遗漏了,我相信在今后重读的第二遍,第三遍时,会更加深刻的领会到作者设计这些伏笔的深意。
篇3:天命是什么美文
每一个人都在世界历史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而通常他本身并不自知。
「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宝藏正在等待着他。」心对他说:「作为人心的我们,很少会去说这些宝藏,因为现在的人很少想要去寻找他们的宝藏。」
有极少数的人会按照该走的路──而且通向天命的路去走。大部分的人都会认为这条路充满危险,因为他们这么认为,所以世界果真就变得充满危险了。
但是,只要你真心渴望一样东西,就应该放手去做,因为渴望是源自于天地之心;因为那就是你来到这世间的任务。
2。天命的失落
每个人,在他们年轻的时候,都知道自己的天命。然而,随着岁月流逝,一股神秘的力量将会说服人们,让他们,根本就不可能完成自己的'天命。
到头来,别人怎么想就会变得比自己的天命更重要。
只有一件事可以阻碍成真,那就是害怕。
人总是害怕去追求自己最重要的,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不配拥有,或是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完成。
真正阻碍你、让你留在绿洲的,是你的恐惧,你害怕一旦离开就不会再回来了。到那时候,预兆会告诉你,你的宝藏已经被永远埋起来了。
当他们只想追求他们天命所带来的宝藏,而不是想去完成天命时,渐渐地,人们不再接受简单的东西,转而开始写书、诠释,并且做研究。他们也开始觉得自己的方法比别人要好。
3。得失的抉择
在追求天命的时候,你也许会失去所有你已经赢得的东西。
人必须在他已经习惯的东西和他想要拥有的东西之间作抉择。
如果你所找到的是最根本重要的东西,那么这样东西是不会被浪费掉的,而且你永远都可以回来;如果你所发现的只是暂时的光芒,就像彗星一样,那么在你回来的时候,它就不会存在了。
篇4:《天命》读后感
在一个冬天,天上又下起了鹅毛大雪,有一只叫霜点的母鹰带着两只幼鹰,一家面临着没有食物的危险。
她刚在人类的村庄发现一群芦花鸡,可是还没有飞到地方,就听见“砰砰”的枪声,被打掉的两个尾羽。原来这是人类的诱饵,回巢穴的路上,就在巢穴的下方有一个蛇洞,蛇刚好从长时间的冬眠中醒过来,脂肪也消耗空了,头刚伸出来就发现天空中的鹰,它赶紧把头缩了回去,鹰一看见没有抓到,就开始演装死这个把戏,可是,老蛇非常狡猾,吐着蛇信子,信子就是不出来,它只好先回巢去。
回到巢穴后,它看见两个被饿得半死的孩子,它想出来一个妙计,先把一个小鹰送到洞口前,蛇必然会出来吃,这时就可以下手,可是,小鹰却凶多吉少呀!
面对两个孩子,一个是抱养的,一个是亲生的,抱养的强壮,自己的孩子却瘦弱。它最后还是选择了优胜劣汰――把自己的孩子做了诱饵。抱养的黑鹰终于长大了,自己会捕食了,母鹰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它的身上。
久违了,日曲卡山脉的雄鹰。
久违了,一代天骄。
我读了这个故事,深深的被这个母亲所感动,为了种群的壮大,它牺牲了自己的孩子,社会就是这样,适应这个社会而且能做出贡献的就会被留下来,做的贡献少或不适应这个社会的就像那只瘦弱的小鹰一样做牺牲品,我希望我将来也成为一只飞的更高的的。会己的孩子做了诱饵,雄鹰,为祖国的未来奉献自己的力量!
篇5:《天命》读后感
这是我第二遍看钱莉芳的《天命》。故事很复杂,第一遍只是觉得有趣,并没有弄清楚故事的来龙去脉。这一次,捋顺了。
故事讲述的背景是在汉武帝年间,主要人物有汉武帝、苏武、卫律、李陵、李夫人,虽然是汉朝的事情,但故事的核心却是围绕先秦时期的一些怪诞的神话和传说展开的,虽然不少是令今人感到荒诞不经的,但不得不说,无风不起浪,再离经叛道也一定有其事实基础。其中最为诡异的就是玄鸟族的身世之谜,玄鸟族对先秦时期的世界产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尤其是其使命使然的预知异能,拯救了人类,却也因血脉的混杂而私欲横起进而攫取了国家的统治权,并直接造就了商朝那异常稳固、出奇太平,而历史却一片空白的600多年的统治。
其实,我并不是一个有神论者,相反,我最爱自然科学,崇真务实。但是,不得不说,看第二遍,也让我非常着迷,看到凌晨都不觉得瞌睡,要不是眼睛发涩,恨不得通宵看完。我被这个离奇的很真实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住了。不得不说,钱莉芳真会讲故事,关于几个主角的故事我也从正规的历史课程中有所了解,苏武牧羊的歌我都会唱,但是总感觉这些人、那些事、那些历史不能打动我,虽然知道是真的,现在想想,很有可能,这些正史水分很大,或者是细节的缺失导致其干瘪所以不能打动我。简单来说,就是直觉上不相信。中学历史教师钱莉芳讲的这个故事,首先是建立在正史的基础上,每一处都和正史严丝合缝;其次,故事的离奇怪异是建立与诸子百家、上古典籍中的相关记载相契合的基础上的,很多先秦典籍中的段落都被拿来进行“逼真化”的佐证,让人很难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在正史和典籍的基础上,钱老师进行了细致缜密、瑰丽宏大、丰满逼真的想象,让人流连沉醉。有时甚至让我确信书中所言的就是上古时期,包括汉朝的那些故事都是真实发生过的。因为证据确凿,不容怀疑。
贯穿全文的核心人物是卫律的爱情故事和苏武寻找自我的故事,尤其以卫律和李夫人的爱情悲剧为核心事件推动了整个故事的发展。卫律这个人是本书刻画最成功的人物。为了爱情,坚忍苟且,把自己的愤怒与无望借助自己超群的智慧诉诸“天命者”,一心想把世界推倒重来。但是,等来的天命者却深知天命难违,并且用自己的智慧劝说了卫律认命。
看了这个故事,不得不对古代的占卜巫术产生了极大的敬意。书中对基于玄鸟族的预知异能对巫术、占卜这类行业的来龙去脉进行了想象。说来也是,如果未卜先知或者先卜再知的异能真的不曾存在,那么难道先古时代的祖先们都是榆木疙瘩那么好骗?!就算他们不懂自然科学,但是对占卜这种需要运气的巫术竟没有怀疑过吗?!竟然让其存在了那么多年,一直现在大街上还有那么多大仙、跳神。实在矛盾,让人疑心四起。说实话,我现在有点信鬼神了。
读完这个故事,也让我对北方的少数民族部落产生了深深的敬意,那里的人民更接近人的本性,与天、自然的关系更亲近。
这个故事中对汉朝内部的一些有名的政治事件、汉朝匈奴的战争、商朝历史、西周取代商朝的过程、西北游牧民族的历史、孔子修订《诗经》的来龙去脉、汉武帝的伟略与怪异、上古时期滔天洪水的来历等历史事件进行了戏剧化的解释,极大地丰富了这些事件的真实性,让人看了触目惊心,豁然顿悟,但由于所有故事串联紧致,自成系统,而且契合正史,所以能完美的自圆其说,让我不得不信以为真。尤其是多处暗设伏笔,前后呼应,一脉相承,经过一层层抽死剥茧后真相逐渐大白,险象环生。现在想来,钱老师是以其深厚的历史功底,把先秦和汉朝两个时期的大量史实和神话传说用天马行空般真实而又丰满的想象缜密的.串联成了一个关于爱情和希望的故事。
其中的人物心理刻画、语言描写、社会环境分析都能达到独特、深刻充满了历史的厚重感,让我很受用。
文中的天命,我猜测,指的是人类这个集体的愿景,即人心向背,整个社会、世界的大趋势。天命不可违,个人的意志微不足道,纵使侥幸逆天,但是积怨累世,必遭天谴。像文中说的堤坝拦水,乃逆水而为,待水势蓄积决坝,必将冲毁先前的一切阻碍。
篇6:《天命》读后感
小川一水的《时砂之王》(刊登于20xx年11月期科幻世界译文版・日本科幻专辑)与钱莉芳的《天命》是接踵而读的,虽属偶然,却也有意外的好。
历史虽不像未来般的琢磨不定、难以预测,却也在时间的冲刷销蚀下变得迷迷蒙蒙、真假难辨,即使是黑子白纸,也要打上个问号――以历史为轴的小说,魅力便在这对问号的解构之上!
历史小说的种类很多,因其对史料的解读不同而有了差别,钱莉芳以前的《天意》以及此次出版的《天命》都是以部分史料为基础,在原有历史的框架下进行扩展,算作故事背景,而在小川一水的《时砂之王》里,特定的历史成了舞台,在宏大的故事演绎完毕后,此史便不同于彼史了。
《天命》读的是熟悉的历史表面下的波诡云谲,而《时砂之王》读的则是数十万年时间、万重历史里雄浑和热血――以及两本书里都一定且必须有的吐槽与反思。
《天命》与《时砂之王》有着相同的科幻内核:平行宇宙学与时间旅行的结合――前沿物理里多重宇宙理论的建立与发展很好的解决了时间悖论这一逻辑难题,开拓了时间旅行小说的新道路。
在内容方面,不约而同地,之前的《天意》以及现在的《天命》、《时砂之王》都放在了大汉这一时间背景之下,故事的中心人物里:《天意》里是汉初韩信,《天命》里则是武帝时期的苏武、李陵与卫律,《时砂之王》则是汉末三国时期受魏封亲魏倭王的邪马台国女王卑弥呼以及时间旅者。(邪马台国被认为是日本国家的起源。因史料关系,书中多取材于《三国志》中《魏志・东夷传》倭人条,通称魏志倭人传。)
《天命》虽与《时砂之王》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因为采用的叙述方式不同,导致了两篇小说,在精彩程度上有了高低之分。《天命》从史料取材,然后抛开它们往常的解释,重新释义,组织以及勾连,创作出一个有趣的故事,但因为叙事方式的问题,情节发展生动不足,通篇看来,平铺直叙,不够蜿蜒曲折,许多地方用演绎推动远比用表述带过要来得更好。
《时砂之王》因为重于故事的讲述,又因采用双线叙事,牵涉到的历史事件繁多,在逻辑自洽上比《天命》稍显不足,但内容的深度与广度确是超过《天命》的。
天命微剧透
上古传说的真实面目?大禹治水的前因后果?商王朝的由来,为什么商朝好卜,而且传之于世的文字记载及其稀少?商纣王残暴的缘由,妲己的身世来历?武王伐纣,为什么百般造势以求表明周取代商的正义性。孔子为什么删《诗》三千为三百?为什么秦始皇要焚书坑儒?这一个个为什么拼就地是一个绵延数世的隐秘。
时砂之王微剧透
故事线一:因为一亿两千万年前的一个让人无力吐槽到极点的小原因,造成地球历史上从人类诞生之初到人类灭亡之末,十万年间,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有死无生的战斗。
25,太阳系ET反击战。21地球圈ET防御战。1943合纵国与轴心国的联合体ET歼灭战。公元前98579年的莱托里(1976年于此处发现两足动物足迹,可能为南方古猿留下的)原初守卫战。
故事线二:公元248年日本邪马台国的转折之战。
世间各国各族皆有《史令》一书传世,内容完全相同:时间将有大灾。迟早必至,汝等必戮力同心,共御大灾,祛妖除魔,自强不息,终有强援来助。彼时罗马大食诸国皆败,晋国齐王四十万人马在中国华北也独木难支,东非战线向维多利亚湖败退,而澳大利亚乌鲁鲁站也发现了敌情。
两线交合:史令之王由1943年,共历战斗406次,回溯至原初,与队伍汇合,建立最初的据点。虽然采取不干涉手段,但依旧加速和改变了人类的发展,原初历史的改变十分巨大。公元前一千年的时候,取代腓尼基控制了地中海全域的埃及新王国首次出现大规模ET,并于此时第一次与ET取得了沟通,了解了故事线1里的那个导致一切的小原因。
史令之王在248年的日本邪马台国被意外唤醒。史令之王于248年战死,历史出现转折,20xx年的溯时军,通过《三国志》《魏志・东夷传》中的记载及时赶到,第一次清除了ET。
篇7:《天命》读后感
在好友力荐下,我试探着读了沈石溪先生的小说,推开了一扇通向动物世界的神奇大门,见识了动物之间发生的奇特故事。今天我看了一部沈石溪获奖小说《天命》,感慨万分。
《天命》就讲的是一只雌鹰霜点在俗称“鬼门关”的倒春寒造成的饥饿危机下,在软弱的亲子与健壮的养子之间做出的艰难抉择。在第一次阅读《天命》时,我既诧异又感到迷惑不解:为什么霜点会选择让老天爷来做抉择?这个选择在我看来太简单了――母不嫌子丑,就算孩子再懦弱无能、再是个丑八怪,那也是个自家的种啊!这,这还用想吗?我有点儿愤愤不平,觉着霜点根本不配做一名神圣的母亲,它的心,比金刚石还硬,太残酷了。
但当我慢慢地深入去看,联系当时的背景,我终于明白了霜点的良苦用心:当时因为“一只硕大无朋的银鸟洒下了一片乳黄色的粉末”从此日曲卡山中再也没有真正的雄鹰,只有傻傻呆呆的、长着鹰羽的鸡。可是那霜点的养子黑顶却是一只万中无一的鹰王。并且,鹰族世世代代的规矩就是汰劣留良。如果是我们,恐怕也是会在理智与情感中徘回的。再说,若是从另一个角度看,霜点选择了亲子反而更对亲子有利。你想,亲子――红脚杆,它是一个非常无能的鹰,就算顺利长大成人,也是浑浑噩噩过过日子的那种,不会有太大的作为。再说,还不能保证它会不会像他的父亲一样,精神错乱,一头撞树。所以,早死早超生,与其多一只无用的会飞的鸡,还不如多一只叱咤风云的鹰王。
你感到惊奇吗?不错,这就是鹰的思维,一切只为活命。这是被弱肉强食、残酷的大自然逼出来的。环境,是鹰的对手
另外,你想知道那个对鹰如同砒霜的乳黄色粉末是什么吗?我在联系了全文,并上网查了之后,沉重的发现,原来那万恶的粉末就是农药!这种农药会使鹰的大脑萎缩,就像得了我们人类中的癫痫一样。哦,原来鹰真正的对手,是我们这些号称爱护动物的人类。
篇8:《天命》读后感
这是一个凄美的故事,尽管结局是你意想不到的好,只是,这中间,却是心酸的过往。记得我刚刚开始看古代言情的时候,似乎那时候的自己很是喜欢看宫斗,觉得女主角在宫斗里独当一面、坚强倔强,那么神采飞扬地掌握了整个故事的过程,很是享受,只是现在,却莫名地生出了许多的厌烦,硬是勉强自己去看,可是才看了那么几万字便再也看不下去了,之前,一直不知道为什么,我想,现在,我该是懂了。看了《天命娘子》,我是懂了,因为,不管女主再怎么地厉害,在这过程,总免不了被那么一些人利用,爱她的,她爱的,我想,这便是我接受不了的吧?其实,真的很讨厌,在爱情里面,掺杂了阴谋,渗透了利用,那样,早已逃离了爱情的初衷。
她是命苦的,不过是小家碧玉而已,可是,她的生辰八字,却注定了她的一生,不能安逸,不能平淡,想要泯灭在这时光里,恐怕是痴人说梦。
他们的开始,是她家破人亡起的开头,是她被人强婚起的开头。那时候,她被恶霸强婚,连唯一的亲人也成了这场悲剧的牺牲者,她只是一个娇弱的女子,她无法反抗,也无力反抗。她是被绑着拜的堂,任谁也看得出这其中的不情愿,这是,那万人空巷,看着她,除了叹息,也只剩下敢怒不敢言的怨气了。蒙得一位好心老人的搭救,只是从此她便搭上了‘害夫’的命。如此这般,本来与她有婚约张公子也退婚了,她原本也无意与她,只是,她也只是一个女子而已,怎受得了这般的羞辱,只是,这怨得了谁呢?这是她自己的命啊!
遇见叶夜心,是在她刚刚从那场婚姻里逃出来的晚上,又饿又冷,身上除了那一身喜服,什么也没有,也没有什么她会有的。他领着他到一件上等的酒家,扔了五百两过去:“掌柜,以后她就来你这儿吃饭了!”她像一个落水的人,好不容易有一个人对她好了,她肯定狠狠地捉住,她也不知道,自己初见他时的那种心跳叫做心动,只是,看着他在烟花之地流连,心里像是堵了一股气,出不来,就这样堵着,难受得眼睛都生疼。
她不过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女子,她不过是想相夫教子,平平淡淡地在这世间安安静静地度过一生,其实,她要的并不多,不过是一份相濡以沫的安定而已,这是,这上苍,偏偏就不遂她的愿。初见温海,他的一脸冷漠很是让她退避,丝毫不敢上前,不同于叶夜心的温柔,尽管两个人都拥有绝世的容颜,只是,这温海,给她的感觉,居然是这般的不寒而栗。她不笨,断然不会相信一个地理先生会有这般盛气凌人的气势,他不必说话,就这样站着,她就已经感觉到他身上所散发的尊贵,一种不容侵犯的气势。所以,在朱伯伯恳求他收自己为徒的时候,她便不敢报太大的念头,甚至,早就想好了接受被拒绝的准备,只是,他只是微微笑了笑,便是应允了。当他徒弟的第一夜,居然是守着一具尸体渡过的!那时,他问她:“你可害怕?”她倔强地抿着唇,既不摇头,也不点头。其实她内心还是渴望他留下来的吧,只是,他却特意离开,害得她之后病了三天。回去的时候,他拉过她,她胆怯地往后推了推,其实,她那时所想的不过是男女授受不亲而已。当她窘迫地抬起头,却看见他不以为然地笑了笑:“难道为师比那具尸体还要吓人?”说完,也不管她,直接揽上了她的腰,害她一路脸色飘红。
不是不奇怪,为什么每次她有危险的时候都那么“巧”地碰到叶夜心,每一次都被他搭救了。只是,那一路的泥泞,总算是让她明白,原来,无论温海,无论叶夜心,她于他们而言,不过是一枚棋子,一枚关键的棋子而已。她依稀记得温海揽着她腰时,在她耳边低低说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难道我就只是你的父?”她还记得叶夜心过来的那一剑,是温海挡的,他们在山洞里,温海忽然蹦出的一句话:“小碧,我不做你师父可好?”然后,一片温润咂上了她的朱唇。
只是,到头来,那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这里面,真假难辨,谁的是真情,谁的是真心,她早就被迷蒙了,怎么分也分不清。
可是,要她怎么忘记,每一自己置身于危险的时候,是叶夜心出手相救,尽管这里面带着阴谋,但是,他救了她,真是真真切切的事情;又要她如何忘记,当温海不愿为她退兵的时候,是叶夜心不惜与父王反目成仇救的她。最后,当是还他人情吧!求着温海放了她,只是,在她转身回去的时候,他却拉住了她,她气更多的是心痛,原来于他们而言,她只是一个工具而已!只是,他说什么,他说:“你只要不嫌弃一个盲人便好!”
在一起了吧?是的,是在一起了呀。只是,我在这本小说,看到最多的是心痛,而最心痛的,却是结局。那么肮脏的爱情,怎么可以有好的结局呢?小碧,你跟他走,不怕么?
太多的利用,太多的功利,太多的阴谋,便不是爱情了。
篇9:《天命》读后感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和乌鸦做邻居》,其中《天命》一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天命》主要讲了:一只雌鹰有两只雌鸟,一只是她亲生的,名叫红脚杆;另一只是她收养的。寒流还没有过去,她和两只小鹰都已经饿的快不行了,她在天空盘旋了一圈,只发现一条蛇。可是狡猾的蛇不肯上当,她逮不到这只狡猾的蛇,只好飞回窝里。窝里红脚杆已经站不起来了,脖子一伸一缩,处于一种中度昏迷状态。而被她收养的那只小鹰,勉勉强强还能站起来。现在要吃到食物,只有一种方法,用小鹰的命换来食物。二减二等于没有小鹰,二减一等于一只小鹰。全部没有还不如留一只,她很快算完了这道数学题,可是她不知道留哪只小鹰,按说她应该用她收养的那只小鹰弄来食物。可是比较一下这两只小鹰,自己亲生的毛还没有长齐,脚杆还是粉色的。而再看看自己收养的那只小鹰,毛色油亮,还这么小就已经快到她肩头了。她想起寒流前自己逮了一只金丝猴,故意偏心把它分成四份,自己吃一份,给红脚杆吃了两份,而现在红脚杆已经站不起来了,可自己收养的那只小鹰还能站得起来。她想,靠天吧。 于是她闭上眼睛,到窝里乱摸一番,摸到一个软软的东西,就飞到蛇洞上面,把小鹰抛了下去。她睁开了眼睛,不! 是红脚杆。她想换一换,已经来不及了。已经饿的眼睛都绿了的蛇,看到小鹰,奋不顾身的冲到外面,她赶紧冲下去,想一把抓住蛇,蛇知道自己上了当,想在临死前饱餐一顿,于是把红脚杆吃了。雌鹰万分悲痛,可是自己也无能为力,她叼着蛇,回到窝里。她每从蛇身上撕下一块肉,送到另一只小鹰嘴里,就会从小鹰身上撕下来几嘬羽毛。小鹰一声不吭,大口大口的吃着蛇肉。三个月后,一只健壮的雄鹰和一只面容有些憔悴的雌鹰,一起逮到了一只野兔。在吃野兔时,雌鹰叫了一声,声音里含着悲痛和欢喜的心情。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要有最好的抵抗力,才能生存下去。
篇10:《天命》读后感
哀牢山野生动物救助站专门救助各种受伤或失去生活能力的动物。其中救助最多的,当属猕猴了。一天,这个庞大的帝国里又送来了一只地位最低的“贱猴”卡卡。
之所以称之为“贱猴”,是因为卡卡在邦达猴群里的地位是最低下的,谁都有权利去欺负它。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猴王、二王、三王一到它面前,它就头也不敢抬……
就这样的一只弱小的猕猴却因为一个小小的过错被猴王打的死去活来,最后被抱到了救护站里治疗。
卡卡在负责猕猴饲养的高露洁的精心照顾下,成功的恢复了面貌,但精神世界还是处于一个月前被猴王打的恐惧心理。但卡卡越是这样,高露洁就越同情它,给它更特殊的待遇——第一个进食、受到高露洁的爱戴和保护……
或许是因为有高露洁给它撑腰的缘故,所以它变得残暴无比。以前是别人来欺负它,现在变成了它来欺凌弱小,成了名副其实的“猴王”。
但当卡卡再次回到邦达猴群里时,却不再是威风八面的“猴王”,又变成了那个“贱猴”。所以它就再次回到了救护站,希望能够再次回到猴馆里当猴王。
卡卡为了进去甚至狠心自残,“我”只好把它单独关在一个房间,像一个小型监狱。数日以后,卡卡终于明白自己再也不可能回到以前的猴馆,就去对地上的时候耀武扬威。
这里是标准的囚笼还是单人牢房,这里没有自由,但卡卡却喜欢这里,这里是它一个人的王国,它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虽然它的居民只是一群石头,但它乐意统治这些石头。那怕开着门,它也绝不会逃出笼子……
像卡卡这样的人。他们不敢和强者争锋,却极其热衷于欺凌弱小;在强者面前当孙子,在弱者面前做爷爷;逃避竞争,欺软怕硬。不敢和强者对抗,就去欺负弱小发泄情绪。这种平行不正的人,活着有什么意义呢?
篇11:天命诗歌
那一年,那一天
那个遥远的瞬间。
你悄悄地走进了我的心间,
编织了一个温暖如春的梦言,
让我的世界从此有了绚烂。
你温暖的笑,
灿烂了我凄清的心涧。
从此,把你的容颜深深烙印在心间。
诠释了人世间一段特别的`爱恋。
笔墨丹青藏不住的灼灼目光
留不住你曾经温柔的期盼
那道沧海桑田
天命之前,渐行渐远。
淡了,碎了
竟成了飘渺的云烟
随风飘荡在天地间
从此不见亦不念
夜的思念 抵不过时间流年
生离,总好过死别
篇12:天命散文
天命散文
儿时的伙伴方山从山里进城来,一脸的悲戚问我:天命是什么?
俗话说二十而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方知天命,六十花甲,人到七十古来稀,这是从前的话。如今耄耋者比比皆是,活一百岁不稀奇,但很少有人讲四十不惑什么是五十知天命的事儿。人到五十万事休已成定局是不是天命呢?我的伙伴方山似乎一来人世就倒霉,先是妈死后是爸亡,渐渐长大了,又没钱娶媳妇,等他娶上了媳妇他四十多岁了,媳妇还是一个傻子。后来生下一个儿子,智商与媳妇差不多。如今他老了,五十岁,他不知自己为什么这么倒霉。难道倒霉就是天命?
这只是个案,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命运还是公平的。上帝造人总要给人留下一点遗憾,不会什么好事都叫你占全;但也对有缺陷的'人保全。跛子的另一条腿有劲;瞎子耳朵的听力绝好;哑巴很聪明;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总是多数长寿。上面说的方山的情形是极个别的。 一生一世是个倒霉蛋的人总处在“卖猪,羊值钱;卖羊,猪值钱;猪羊一起卖,又是狗值钱。”倒霉并不是天命,“不惑”就是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方山,你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吗?
岁月悄悄地如风拂面从我们身边荡过,当眼角处留下只有在笑时才有的鱼尾纹时,我们已经三十多岁了;渐渐地,鱼尾纹爬上额头,轻柔地浅浅地划上一条条线儿,我们四五十岁了。我们有时认为自己还年轻,有许多事要做,有时又认为自己已经老了,有些力不从心,记忆力差了,该万事休,休却不罢。又若干年,脸上爬满了“蚯蚓”时那已经真是玩完了,但还喜欢别人说我们饱经风霜。
我认为饱经风霜又何尝不是经验与财富呢。就这样,人慢慢由老到死,最终有建树无建树,都是不是天命?盖棺定论功过是非曲直,是好人是坏人,那是由后人去评说好了。
篇13:天命诗歌
泪水总是涟涟
不知今夕是何年
不负苍生,人间何苦
天地之间 渐行渐远
伴着记忆走了一遭遭
生离,总好过死别
淡了,碎了
竟成了飘渺的云烟
随风飘荡在天地间
从此不见亦不念
篇14:天命作文600字
天命作文600字
有些东西,
一旦你放开手,
就再也触不到了,
爱了,伤了,痛了,
没人会在乎你,
你得到的,
只能是,
嘲笑和讽刺,
我说了,
天要黑了,
却没有相信,
看着在黑暗中迷失的`人们,
吾想笑,
觉得很可笑,
想笑却笑不出来,
……
我们虽没有擦肩而过,
却对彼此的了解比任何人都要深刻。
45度,如果是温度,那么这样的忧伤,应该是寒冷的。
时间有点不够挥霍,
在轮回的角色里,
你我都不过是蝼蚁,
一瞬就是一生,
没有机会反抗,
走失那路口,
没有残留一点痕迹,
末年的温柔,
旋律都在不经意间发生。
静得无声,
充满着诡异抑或恐惧,
不过,
这并不是童话,
没有黑暗中的一丝曙光,
有的,
仅仅是无边的黑暗,
没有焦点,
没有距离,
一切都有些恍惚,
天能容我,
我便能活!
……
在深渊边缘徘徊,
抑或,
在死亡之河徜徉,
黄泉之花在鲜血的浇灌下开得有些妖艳,
已踏上冥河之船,
什么都不重要了,
像往常一样,
再死一次又有何妨?
荒芜的无奈,
充斥在大地,
得到的一切,
都已放手,
魂,所斩之,
念,所化之。
色、声、香、味、触?
喜、怒、哀、惧、爱、恶、欲?
没有,若有
道前一叩三千年,回首凡尘……不做仙!
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
河南驻马店河南省西平县南街小学六年级:邵恩泽
篇15:天命作文500字
天命作文500字
我不信神,不信仙,不信邪,我信邪不胜正,因为我相信命。既然相信天命,就该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是,抛开正邪之论,我唯独信命。
并不是每一次的坚持都会收获惊喜的结局,并不是每一次的容忍都会换来感动,并不是每一次的`努力都会得到满意的成果,如果这些都是命,那么,我相信。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那么是否运气能解决困惑亦能制造麻烦,命运能给予你成就也能毁掉你所有。如果真的是这样,我接受。许多人都看不起坐等其成的人,却还要去耻笑努力无获的人,他们,什么都不信,就连对自己也没有信心。如果我的成败一味取决于天命,即便是我献身于努力也不会有人知道我努力的存在,没有成功不代表没有努力,但没有天时地利人合的努力就没有成功。都说越长大越孤单,我发现越长大越信命,
信命,不是退缩不是逃避更不是为自己找借口,是安慰是看淡也是心累,拼的太猛力会没,绷得太紧气会断,看的太窄心会累。放松绷紧的神经,放下沉重的石头,为自己大脑清理一下垃圾的思绪,相信一次命,相信邪不胜正,相信一次自己,要告诉自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是你的总会回来,不是你的怎么抢终究回不了,毕竟那不属于,毕竟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给自己一次相信命的机会,我信命,正如相信邪不胜正。
篇16: 各安天命
有这么一则寓言:“猪说假如让我再活一次,我要做一头牛,工作虽然累点,但名声好,让人爱怜;牛说假如让我再活一次,我要做一头猪,吃罢睡,睡罢吃,不出力,不流汗,活得赛神仙;鹰说假如让我再活一次,我要做一只鸡,渴了有水,饿了有米,有房住,还受人保护;鸡说假如让我再活一次,我要做一只鹰,能够翱翔天空,云游四海,任意捕兔杀鸡”。幸福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你不是我,怎知我走过的路?怎知我心中的苦与乐?因此,真的不必去羡慕别人。守住自己所拥有的,想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才会真正地快乐、幸福!___题记
青儿出生在山里一个贫困家里,从小就过惯了苦日子的她,发誓要透过自己的发奋改变命运。当然,她也一向是这么做的,从小成绩优异,一向上完高中,她都是班里的优等生。之后正因家里实在无力供她上大学,她便挫学出去打工了。
但是,青儿并没有认命,她以一种不怕吃苦,不怕吃亏,永远不向命运低头,不卑不亢的姿态傲立于这个城市。当然,幸运从来都是为勤奋的,上进的人准备的。俗话说:“是金子,走到哪里都会发光”这句话在青儿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她的勤奋和智慧很快就获得公司领导的肯定,一路破格提拔到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那么问题来了,正因人的位置站得越高,你承担的职责相对就大得多,青儿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因此她拼命发奋工作,花在工作上的时刻越来越多。留在家里的时刻越来越少。老公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心安理得的美其名曰发展自己事业,其实就是偷懒不工作,家庭的重担自然而然全部落到青儿身上,由于没有时刻照顾孩子。孩子不得不送回乡下农村给婆婆带。青儿把精力和时刻都投到工作上去了,回家也会看看书写写字。累了倒头就睡了,她没有时刻整理房间,没有精力多看一眼她的男生,时刻久了,老公的脾气越来越大了。在青儿面前,他找不到存在感,青儿呢,更不想多看他一眼。她觉得眼前这个男生就是一个废物,一个只会伸手向她要钱的废物。无药可救,她极度嫌弃这个男生。要不是看在孩子的面下,他恨不得一脚把他踢到云端,一辈子不好再让他出此刻她视野里,正因出此刻她视野里她都觉得是种耻辱。但是现实是她务必要忍耐,拿出她所有的忍耐力来忍耐。为了孩子,她务必忍耐。青儿一点也不快乐,她一点也感觉不到幸福,她每月要养孩子,养老公,养老公的父母。她心里不平衡,她开始怨恨,怨老天给她这么一个男生,让她承担这么多。她很怕回家,那个乱七八糟的房间里躺着一个让她看见就觉得恶心的男生,她一点
也不想靠近。
想着孩子,她更加难过,她心疼孩子在乡下受苦,她痛心孩子的成长过程她始终缺失。她想回家去陪孩子,但是回去怎样办,孩子的奶粉钱都是问题。她彷徨,难过,无助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里行走,她开使怀疑自己,她觉得自己很失败。每个人都看出了她的忧伤,又不知她为何忧伤。恍恍惚惚中,她走到了嫂子家门口。嫂子开门到水刚好看见她,叫她赶紧进屋。
她站在门口竟傻眼了,映入她眼帘的是床上粉红色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侄女正趴在桌上写作业,哥哥在旁边陪着。看见我,就叫:“姑姑,你来了,快进来坐。”厨房里嫂子在张罗着一桌子菜,都是哥哥和侄女爱吃的'菜,看见青儿来了,嫂子又加了青儿喜爱的菜。哥哥看出了青儿的忧伤,赶忙询问。青儿一向很要强,即使在家人面前。她也从不表现她的无助。大家都以为她过得很好。越是强的人内心越是脆弱,这个时候无人问津还好,有人关心眼泪就会不争气了。青儿从未如此放肆的哭过。哥哥只是在一旁看着,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也不知怎样安慰,急得在房间里不停的踱步。
青儿冷静之后,向哥哥诉说了她的困惑,她不明白,为什么嫂子没读过书,能够说是自己出去找个工作都困难。但是她的脸上却总是幸福的模样,是正因她嫁了哥哥这样的的好老公吗?哥哥你一向赚钱养家,从没有怨言。嫂子不能帮你分担,甚至教孩子做作业都不会。你不会嫌弃她吗?哥哥似乎被青儿的话吓到了,她没想到青儿会这么问?在哥哥眼里,青儿是个令她骄傲的妹妹,想想也是,像青儿这样的妹妹,是每个做哥哥的骄傲。因此哥哥觉得青儿就应是很幸福的,她能处理好一切。她的能干让大家都认为生活对她来说,就应是小菜一碟,在她那里能够忽略不计。何曾想,她把生活弄得一团糟。糟得她觉得自己很失败,她花了所有的发奋换回一个乱糟糟的生活。如今这一切,除了工作,其余都不是她想要的。
她以前无数次可怜过嫂子,不能独立生活,可如今,她可怜自己,看着眼前的嫂子,穿着朴实无华,脸上却泛着红光,青儿从不明白,那红光从何而来,回头看着这个温馨的,干净的,整齐的,有温度的家。青儿明白那红光的由来。
哥哥俯身安慰:“青儿,每个人的价值不一样,你和你嫂子不一样,你是干大事的人,因此你承受的就要比你嫂子多。你要学会忍受孤独,忍受无人明白的孤独。你嫂子她只是一个个性平凡的农村女子,因此我和孩子,就是她的全部。如果你和你嫂子换过来过,你也不会快乐,正因这不是你想要的生活。丫头,不好去怀疑自己,你的困境是暂时的,一切都会好起来。你那么发奋,是孩子一生的榜样,暂时的分离算不了什么,你要学会忍耐。老公的消沉和不明白,你要试着沟通和化解,改天我找他谈谈,我想,任何一个有血性的汉子都不就应输给老婆,至少也就应奋起直追。放心吧,你有哥哥呢,一切都会过去,记住,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发奋争取”哥哥摸摸青儿的头,笑着说:“傻丫头”
回家的路上,青儿想,每个人性格不一样,命运不一样,各安天命,或许才是最好的选取。
人的一生,既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好,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坏。每个人的背后都会有心酸,都会有无法言说的艰难。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泪要擦,都会有自己的路要走。只要记得,冷了给自己加件外衣;饿了给自己买个面包,痛了给自己一份坚强;失败了给自己一个目标,跌倒了在伤痛中爬起,给自己一个宽容的微笑继续往前走,做最真实的自己。
精选阅读(二):
篇17: 各安天命
时光如水,静静流淌,带动生命的轮盘轻轻转动,年复一年,花开花落,不经意间再回首,已经走了很长的一段路。
一路上,形形色色,大千世界中,发奋去体会,发奋想成为这个世界真正的一份子。
一日日,披着朝阳、踩着晚霞,默默地走着,我只是这千千万万行人中很平凡的一份子,和其他人一样,我在寻找属于自己的那条路。
路上,时而风平浪静、时而风雨交加,倒也有那份淡淡的乐趣。
没有什么是一帆风顺的,总会有些荆棘坎坷,这样的人生、是我所追求的。
应对困难、磨砺,我们做出各种各样的选取,也构成各种各样的人生,不一样的选取、铸造不一样的我们。
我退缩过,直面过,坚强过,脆弱过,但是以前的我一向都坚信着、深信着,只要发奋,只要足够发奋,就会成功,就能得到我所想要的。
之后呢,经过岁月的磨砺,我了解到一种玄妙的东西,他叫天命,是的、天命。
我曾不信天命,认为一切掌握在自己手中,认为是那些无能为力的人自欺欺人,为自己找借口、说是天命,天意使然,其实就是为自己的弱小不堪找一个华丽的理由,不至于灰溜溜的逃跑。
但是,之后我发现我错了,并不是发奋就会成功,有的时候,哪怕你拼尽一切、也还是无法改变什么,也许这就是天命吧。
但是,这又怎样样呢,就算真的有天命又怎样呢,就不去发奋吗,就不去追寻自己的梦想吗,不,不能够。
至少我不会这样,哪怕明知道最后的结局是失败,我依然会去发奋、去奋斗、去拼搏,我只是不想正因自己的问题而放下我所坚持的,当我奋斗到最后一刻,哪怕是输了,我心甘情愿,那是天命,这次我是真的无能为力,这不是自己的过错,就像一个190的人想当宇航员但是他哪怕再优秀也当不上,那是天命,不是自己所能掌握的。
但如果是不奋斗呢,还没开始就想着放下,说着这是天命,不,你错了,这不叫天命。那不是你不发奋的理由。
我们需要做的,是发奋,只要你付出的,真的尽力了,成败不是关键,那些不曾发奋的人们,请发奋吧,未来还很长,此刻多一份发奋,未来多一份期望,不好留下遗憾,待到数年后图做感叹。
不安天命,是无论如何都要去发奋,无论结局。
各安天命,是发奋后对结局的释然,无论成败。
不安天命,各安天命,愿汝可明,云淡风轻。
精选阅读(三):
篇18: 各安天命
尘世间,有些所爱总是无可奈何,可又情不自禁,更有些所为已经知道剩余,但还是要去做。
望天涯,月明知要缺,却还是要圆,临流水,花明知要谢,却还是要开,念伊人,心明知要痛,却还是信手执笔,用三分温柔写出你的喜怒哀乐,用七分情愿写尽你的苦辣酸甜,用十分感动写满你的春夏秋冬。
然千言万语,写不出的,是你在我梦中的迷离,而词穷意尽。
描不出的,是你在我心里的美丽,回眸处,素墨风干,满腹心语。
随着花谢花飞流转天涯,散落成风里的一首首诗。
初见时的似曾相识渐行渐远,终遥不可及,轻蘸律韵,为你写尽尘世间的爱恋。
为你写一阙从始到末,从聚到离的相忘与相知,爱恨情愁在笔尖下流淌,喜怒哀乐在素墨里风干,从此,相思在风月流年里就只剩墨香。
再回首,红尘往事,或淡如梦尘,或朝云暮雨,曾记得在花前还写着抱梅而酣,枕菊而眠,到了月下已是罗衫微坠,衣带渐宽。
曾记得在心上还盼着十指紧扣,相濡以沫,到了眉头却是素描相思,浅画闲愁。
余闲里,翻开为你写下的只言片语,瘦弱的纤纤墨字,是我的千千心结。
一帘心事,随落花凋谢,一段感情,随岁月变淡,忆往昔,一转身,一个回眸,你我便沾惹一身红尘,到如今,一句再见,一句珍重,你我便了却一生情缘。
缘尽于此,各安天命,有些感情,无关你我,有些流年,无关风月。
可我,依然愿意在青涩的季节,墨染你那带着梅香的心事。
依旧愿意在苦涩的日子,写下我那沾着醇香的情思,不管春夏秋冬,还是酸甜苦辣,我愿意……
篇19:天命寿宴答谢词
从公元5月27日的这天起,我已是半百老人。在5月20日(星期天)有分别二十年的远朋自梓州、绵州、成都府赶来为我庆贺五十虚岁生日。故有如下感言——
卑人属虎,列十二生肖之第三,具有肖虎的人的良好性格:外见宽容,内心刚强,具勇誉之性,为人慈悲、心地善良, 有舍己成仁之慨,好出风头,持侠义之心。独立性强,意志力和冒险性胜常人。外表自威、深具自信,一生起伏性大,不善协调,容易树敌。衣食无忧,淡泊明志,心宽体胖,无欲而刚。
已是知天命之岁,当顺从天命之安排。日斜西山暮,秋瑟雁影稀。一生少有鲲鹏之志,只能做到
独善其身。逝者如斯,业荒于拙,徒有小雅而无小康也。思往昔岁月,其生计命运艰悖,可谓往事
不堪回首,愧于黄昏独自愁。
四月清和雨乍晴,南山当户转分明;更无柳絮随风起,惟有葵花向日倾。
现有知天命之岁,已是红日向西行,古道西风吹,半世之老人也。陋居太白故里,却无诗仙遗风,但心底坦然。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际云卷云舒。谋其位之事,尽卑人之责。于人有益,于己心安。野鹤闲云,顺其自然。
所幸之事,家有一妻,善持家务;膝下有儿女,性聪而好学。惟斯人不才,本为布衣,木朽形秽,文无所质,长无显赫。幸赖知遇之人鼎力匡助,诚挚以待。信其忠而助其难,嘉其行而用其善。吾虽未能出人头地,
荣耀故里;但老马识途,安步当车,朴实生活,竭诚心志。五十年风雨兼程,实觉今是而昨非也.
今逢良辰吉日,亲朋好友毕至。烛光溢彩,可胜万家灯火;三杯祝福,堪比竹林七贤。春风生涪水,花开满江油。诚心笃意,日月可鉴。好友凌晨皆至,其情必真;吾于家外十里迎朋,其心至诚。
酒暖清雅苑,茶沁五肺腑,尽叙赏心悦目事;无意风雨,不论俗尘,足显情真意贵也。吾行迹四方,未辱亲友,惟籍痛饮美酒以达敬意感激之情。有道是: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万事皆目,酒饭为纲;酒足饭饱,纲举目张。此为巴蜀狂客魏明伦之名言,借用之以助友朋酒兴也。
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
感谢大家。感谢所有这50年来一直关心爱护支持理解我的所有亲戚朋友!
篇20:五十感悟天命
五十感悟天命 -资料
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孔子,他将他的一生概括为:吾十有五,而治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今人也常用这种人生坐标模式来检查和勉励自己。然而,每个人的经历不同,知识和阅历不同,性情和追求不同,便有不同的理解和感悟。孔子的这种人生坐标,喻似人的一生在不同阶段对人生的态度和目标有不同的理解、认识和追求。
五十是一百的一半,一百是五十的二倍,人们常把老人去世称之为百年归天,孔子用五十知天命的哲学思想把人的一生划为了二个不同的生命意识阶段,人在五十岁之前是在外力推逐和欲望引诱的作用下生存,生活的轨迹是不由自己的灵魂所支配,生存是因外力需要而存在,这是人的外在行为,
资料
而人到了五十岁以后,生命的价值和人生观将会发生一个质的改变,进入了更高厚的生命周期——天命。
知天命不是消极的生存态度,不是养尊处优,不是与世隔绝,更不是要自我封闭,而是对人生的一种更高厚次、更深境界的的人生感悟和自身理念的内练,人的行为与思想从张扬个性、锋芒毕露、功名利禄中超脱出来,转而更重视和追求对自己内力的修练,磨厉自己的心志,淡定一切外力作用,进入到一个更广扩的'自由空间,博爱、包容、平静、淡定成为自己心理和行为的追求,思想和理念漫漫从过去浮燥繁杂中简单而质朴起来,反朴归真至到进入一个率真的自我。一切的私心杂念都不复存在,一切的世俗观念都不能浸蚀自己的灵魂,自己将成为宇宙中的一粒永恒的生命体,这便就是天命,是人生的大道,这就是我对天命的感悟,对生命价值的最高追寻和修炼。
篇21:《天命新娘》读后感
《天命新娘》读后感1000字
这是一个凄美的故事,尽管结局是你意想不到的好,只是,这中间,却是心酸的过往。记得我刚刚开始看古代言情的时候,似乎那时候的自己很是喜欢看宫斗,觉得女主角在宫斗里独当一面、坚强倔强,那么神采飞扬地掌握了整个故事的过程,很是享受,只是现在,却莫名地生出了许多的厌烦,硬是勉强自己去看,可是才看了那么几万字便再也看不下去了,之前,一直不知道为什么,我想,现在,我该是懂了。看了《天命娘子》,我是懂了,因为,不管女主再怎么地厉害,在这过程,总免不了被那么一些人利用,爱她的,她爱的,我想,这便是我接受不了的吧?其实,真的很讨厌,在爱情里面,掺杂了阴谋,渗透了利用,那样,早已逃离了爱情的初衷。
她是命苦的,不过是小家碧玉而已,可是,她的生辰八字,却注定了她的一生,不能安逸,不能平淡,想要泯灭在这时光里,恐怕是痴人说梦。
他们的开始,是她家破人亡起的开头,是她被人强婚起的开头。那时候,她被恶霸强婚,连唯一的亲人也成了这场悲剧的牺牲者,她只是一个娇弱的女子,她无法反抗,也无力反抗。她是被绑着拜的堂,任谁也看得出这其中的不情愿,这是,那万人空巷,看着她,除了叹息,也只剩下敢怒不敢言的怨气了。蒙得一位好心老人的搭救,只是从此她便搭上了‘克夫’的命。如此这般,本来与她有婚约张公子也退婚了,她原本也无意与她,只是,她也只是一个女子而已,怎受得了这般的羞辱,只是,这怨得了谁呢?这是她自己的命啊!
遇见叶夜心,是在她刚刚从那场婚姻里逃出来的晚上,又饿又冷,身上除了那一身喜服,什么也没有,也没有什么她会有的。他领着他到一件上等的酒家,扔了五百两过去:“掌柜,以后她就来你这儿吃饭了!”她像一个落水的人,好不容易有一个人对她好了,她肯定狠狠地捉住,她也不知道,自己初见他时的那种心跳叫做心动,只是,看着他在烟花之地流连,心里像是堵了一股气,出不来,就这样堵着,难受得眼睛都生疼。
她不过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女子,她不过是想相夫教子,平平淡淡地在这世间安安静静地度过一生,其实,她要的并不多,不过是一份相濡以沫的安定而已,这是,这上苍,偏偏就不遂她的愿。初见温海,他的一脸冷漠很是让她退避,丝毫不敢上前,不同于叶夜心的温柔,尽管两个人都拥有绝世的容颜,只是,这温海,给她的感觉,居然是这般的不寒而栗。她不笨,断然不会相信一个地理先生会有这般盛气凌人的气势,他不必说话,就这样站着,她就已经感觉到他身上所散发的尊贵,一种不容侵犯的气势。所以,在朱伯伯恳求他收自己为徒的时候,她便不敢报太大的念头,甚至,早就想好了接受被拒绝的准备,只是,他只是微微笑了笑,便是应允了。当他徒弟的第一夜,居然是守着一具尸体渡过的!那时,他问她:“你可害怕?”她倔强地抿着唇,既不摇头,也不点头。其实她内心还是渴望他留下来的吧,只是,他却特意离开,害得她之后病了三天。回去的时候,他拉过她,她胆怯地往后推了推,其实,她那时所想的不过是男女授受不亲而已。当她窘迫地抬起头,却看见他不以为然地笑了笑:“难道为师比那具尸体还要吓人?”说完,也不管她,直接揽上了她的腰,害她一路脸色飘红。
不是不奇怪,为什么每次她有危险的时候都那么“巧”地碰到叶夜心,每一次都被他搭救了。只是,那一路的泥泞,总算是让她明白,原来,无论温海,无论叶夜心,她于他们而言,不过是一枚棋子,一枚关键的棋子而已。她依稀记得温海揽着她腰时,在她耳边低低说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难道我就只是你的父?”她还记得叶夜心过来的那一剑,是温海挡的,他们在山洞里,温海忽然蹦出的一句话:“小碧,我不做你师父可好?”然后,一片温润咂上了她的朱唇。
只是,到头来,那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这里面,真假难辨,谁的是真情,谁的是真心,她早就被迷蒙了,怎么分也分不清。
在一起了吧?是的,是在一起了呀。只是,我在这本小说,看到最多的是心痛,而最心痛的,却是结局。那么肮脏的爱情,怎么可以有好的结局呢?小碧,你跟他走,不怕么?
太多的利用,太多的功利,太多的阴谋,便不是爱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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