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读后感作文,本文共21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我的读后感作文

寒假里我看过许多的书,有魔法小仙女,夏洛的网,伊索寓言和三毛流浪记……可我最喜欢看伊索寓言里面的故事:老鼠开会。

所有的猫都会抓老鼠当美餐,这样来老鼠家族的数量原来越少,所以它们聚在一起开会,决定想出最好的方法,不让猫来骚扰。会议开始了,大家畅所欲言,各有各的主张,纷纷出了许多好主意,但都不实在,被否决了。最后,一只老鼠灵机一动相处了一个好办法,它对大家说:“在猫的脖子上挂一个铃铛,这样猫来了,我们就可以马上逃跑。”大家对它的建议报以热烈的掌声,并一致

通过。“有一个小小的问题。”旁边一只老鼠说。“什么问题?”大家问。“谁去把铃铛挂在猫的脖子上?”那只老鼠问。大家听了沉默不语,从此他们还是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可以告诉我们,虽然想出了方法,但还是要勇敢尝试。

篇2:我的读后感作文

从前有一对兄妹,他的妈妈从小到大都对他们很严格,凡事要求他们做到最完美。直到他请到一位菲佣,名叫丽莎。虽然她不像妈妈这么声色俱厉,但是也做到父母亲这个角色应该做的事。这个菲佣在这个家整整待了三年,让这个地方充满欢笑与快乐,也让这两兄妹的坏习惯改善很多喔!

看完这本书,我对故事中的主角——丽莎阿姨最有感触。虽然这个菲佣很尽责,但是她已经把爸爸妈妈所要做的事都做完了,像是洗衣服、煮饭、帮忙家长签名,甚至连班亲会都是她去参加。这让我想到:虽然爸妈因为在外地工作,而没有跟我一起生活,但是我至少还有爷爷奶奶爱的陪伴。

所以如果我是书中的这两兄妹,我会觉得很难过,因为没有爸妈的疼爱。 这本故事让我学到:虽然,不是每个人都能跟爸妈同住,像我就是隔代教养的孩子,但是总有家人在身边照顾,反观这两兄妹却没有,他们只有一个菲佣而已,所以我要惜福,不要“人在福中不知福”喔!

篇3:我的读后感作文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是法国著名文学家莫泊桑的作品。小说中的菲利普夫妇,为了自己的利益竟把亲弟弟于勒赶走,打发他到遥远的美洲去,后来有听说于勒发了大财,态度来个180度的大转弯,把他当成全家唯一的“希望”,可是在一个偶然的场合发现穷困潦倒的于勒是,就像躲避瘟疫似的躲开了。小说把菲利普夫妇自私、冷酷、贪婪的丑恶的灵魂暴露无遗。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一切都是为了私欲、金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不过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读了这篇小说我得益不浅,过去我也和一些人一样,盲目地崇拜西方社会,以为外国什么都比中国强,这篇文章就是一面镜子,使我认识到外国并非都比国内好,虽然他们经济发达,科技水平高,但精神上的空虚、人情的冷漠,却让人害怕相比之下,我的周围充满了温暖,人与人之间互相关心、爱护。“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社会主义的优良风气。

篇4:我的读后感作文

这真是本感人的书,我读了几次,就哭了几次。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来到桃花寨经历的各种事情,以及讲述她在桃花寨所学到的东西。

另外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事情就是“告别桃花寨”这一集了啦!为什么要说喜欢这部分呢?那是因为这一章很多很多地方都非常细密的手笔和花费大字量的描写这些桃花寨的美景,来衬托出作者对桃花寨的喜爱和不舍,让我们学到了宝贵的写作知识。

同时,其他事情也让我牵肠挂肚。读到阿桃妈又生个女儿时,我不免替那棵桃树感到担心,又读到后面的部分时我替那棵桃树松了口气……

这就是我的读后感。

篇5:我的读后感作文

在这个愉快的新年里,我阅读了曹文轩的《我的儿子皮卡之尖叫》这样一本书,它的内容十分精彩。

皮卡有一个哥哥叫皮达,他十分英俊。当妈妈怀上皮卡时,却说不要皮卡了 ,但后来亲人们把爸爸妈妈骂了一顿,一致同意要孩子。皮卡出生没几天,就被爸爸送到了爷爷奶奶和四个姑姑手里,让他在那里和他们一起生活、长大。皮卡在姑姑们和爷爷奶奶的呵护下一天天长大。皮卡3岁时,把水彩的笔套拿下来套在自己的手指上,晚上睡觉也要套上。有一次,爷爷奶奶和姑姑们为了找皮卡的笔套,半夜起来找。

《我的儿子皮卡》以幽默诙谐的笔调,讲述了小男孩皮卡的成长故事。他的出生充满传奇色彩,从降生的那一刻,他就开始为这个世界创造着无数的故事。他用一个男孩子的清纯目光看着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使他感到迷惑甚至迷惘。他一时不能明白这个世界,但初涉人世的皮卡还是在一片懵懂中一天一天地成长起来了……

篇6:我的读后感作文

当我翻开《我的老师》的第一页时,看到的是“我妈妈是老师的故事”。那里有这么一段话,“每天每当我和小妹睁开眼睛时,妈妈早已走了,晚上我们睡下妈妈才回来,她已经精疲力尽了,但还在批改作业。”

老师是一颗蜡烛,把光和热送到我们心里;老师是熊熊的火焰,把我们的心点燃。啊!老师,每当您站在讲台前,您是那么温柔,那么亲切。

我的老师姓武,她圆圆的脸上戴着一副眼睛,讲起语文来像讲故事,讲起数学来是那么明白。

老师您是一个园丁,我们是一棵棵小树,您是多么勤劳,每天给我们浇水。

每个星期那么长,就有星期日能休息一天,可您却忙碌着批改作业。您曾经说过,送给老师最好的礼物是成绩,我们一定要把答满分的'卷纸拿给您看。

天的深情,地的厚爱,全刻在我们的心灵里,我们感谢您——老师!

篇7:我的读后感作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尽情翱翔的天空;书,是我们长知识的世界。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叫做《你是我的妹》,这是一本亲情小说。

《你是我的妹》讲述了作者伴随着母亲下放湘西的两年中的心灵成长历程,描述了两个家庭中几位半大女孩在苗家山寨中发生的故事。其中,第15章《英勇无畏的阿秀婆》这篇故事最让我感动。这章故事主要讲了:一位叫阿秀婆的怪异的老妇人,她的女儿与丈夫死在土匪手上。一天,作者到后山找人,在途中遇到了野猪,这正巧让阿秀婆看到了,也许她不作者当作了她逝世多年的女儿,毕竟这个场景与当年场景太像了。最后阿秀婆救了作者,而她自己却和野猪同归于尽了。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不禁热泪盈眶了。

读了《你是我的妹》这本书后,我懂得了许多东西,也明白了许多东西。在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情”。在你跌倒时,扶你起来的,这就是亲情;在你失落时,鼓励你的,这就是友情;在你……

篇8:我的读后感作文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主要讲了:从前,有两对老鼠,同时发现了一大块奶酪,这两对老鼠每天都去吃奶酪,而不同就是。第一对老鼠每天去吃,早上吃饱,晚上吃饱就去睡觉了;第二对老鼠也每天去吃,而早上吃完,它们下午就又去寻找奶酪了。直到有一天,奶酪吃完了,第一对老鼠反而问:“谁动了我的奶酪?”答案却是他自己动的奶酪。

读了《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我懂得了:在这个大千世界中,无论人、事、物,都在不断地变化,社会也在不断地前进,不断地变化。如果一个人不能及时适应这种变化,就会摆这个不断变化的时代所淘汰。要知道地球始终不断的转动。卡奈基在“人性的弱点”中说,不要为打碎的玻璃杯而伤心,我们也不要为记忆中的“奶酪”而向往。我们要在变化中适应变化,享受变化,去寻找自己的“奶酪”。

篇9:我的读后感作文

每天,胡小闹都像小王子一样被爸妈伺候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让妈妈帮他做题,让爸爸担当他的专职司机,过着平静的生活。突然有一天,这种平静被打破了:班里来了一位新班主任——高歌。他博学多才,阳光乐观,赢得了同学们的喜爱。经高歌老师提议,胡小闹、闫石、小樱桃三位同学展开了一场激烈的独立大赛,获胜者可以和高歌老师一起到电视塔最多层的旋转餐厅一起吃饭。

比赛过程中,三位选手还一起去了农村,体验农村孩子的艰苦。他们认识了李达和许多好朋友,看到了也亲身体验了他们的艰苦。他们帮家长干了许多事,并组织了一次针对农村孩子的捐书活动,活动很成功。

你们想知道最后谁赢了吗?答案是三个人都获胜了!每个人在这次比赛中不仅提高了成绩,而且增强了独立意识和自律能力。所以,每个人都应当胜利!

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父母不是理所当然地要为我们做事。我们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还要尽量帮助父母和他人多做好事。

篇10:我的读后感作文

我的读后感作文

在这寒冷的冬天里,我一人静静的坐在火炉旁。取暖,闲着没事做,便从书架上拿起一本书,书名叫《成长的翅膀》。我打开书一看,原来是一本小学生礼仪读本。于是,我翻到第二页,认真地读了起来。・ 首先,我看的第一篇文章叫《国国上学》,觉得好奇,读了两遍。当我读到:很快,国国就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虽然公路上车来车往,信号灯也是红色,但他一点也不在乎,埋头就往前冲・・・・・・这让我想到了,如果,国国突然冲过去,后面又来了一辆车,国国就会被撞了。这样太危险了,心想,我要教育小朋友可不能像国国那样闯红灯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哦!还好再过过准备闯红灯的一瞬间,一位叔叔拉住了国国,只见,一辆轿车飞驰而过。叔叔对国国说:“小朋友,过马路怎么不看红绿灯呢?多危险啊”・・・・・・・你们看,如果不是那位叔叔,国国可能已经被撞死了。・ 看完了《国国上学》,我又接着往下看。看呀看,我看见了一篇有关乘车的文章叫《小薇让座》,分享给大家》,说:星期天,小薇和妈妈一起乘公交车,由于是星期天,人很多,车厢越来越挤。有一站上车的人特多,其中有一位老婆婆,售票员阿姨看见后,说:“老婆婆当心!”又说:“请问谁可以让这位老婆婆坐一下!”售票员阿姨连叫了几次都没人回答。这时,小薇想起老师说过要懂得礼貌让座。于是,小薇连忙起身让座给老婆婆。・ 大家看,这是一个多么可爱善良的小薇啊!把自己的座位让给了老婆婆,当时我深受感动,也暗暗下决心,在日常生活中我一定要学习小薇这样善良。与此同时,我也要告诉大家一个小儿歌:・・・・・・      小汽车,嘀嘀嘀,今天我做小司机,・・・・・・      小朋友,快上车,上车下车不要挤。・・・・・・      老爷爷,您别急,我把座位让给您,・・・・・・      开车了,快坐好,今天我做小司机。・ 这首儿歌是不是很生动呢!快记下来,做个像小薇那样可爱善良有爱心的人吧!・ 我读着读着,便看到四个大字,叫文明如厕。于是,我便想:难道上个厕所也有规则么?于是,我便带着我的好奇心,往下读了。当我读到:男孩认为,自己用过的.厕所如果冲不干净,就对不起下一个用厕所的人,也有失自己的尊严。・ 当我读到这时,我心想:平时,我在公厕上厕所,从来都不冲。都是拎好裤子就走,从来都不冲。现在我知道,这也是一种规则和礼貌。我下一次,一定改。  读完这一面,我又往下翻了一页。有一篇小文章,叫做客时用卫生间要和主人打招呼。其中一条礼仪让我出乎意料。叫:如果不是特殊情况,最好不要在朋友卫生间大便!这一条文明礼仪太厉害了。・ 于是,我又往下读。这次是课堂纪律,有一首儿歌会叫你遵守:・・・・・・      上课铃,叮铃响,我们快步进课堂。・・・・・・      课本文具摆整齐,静等老师把课上。・・・・・・      用心听,细心想,身子坐正看前方。・・・・・・      上课发言先举手,遵守纪律不要忘。・ 读完了儿歌,我又细心地往下看了,我学到了不少礼仪和儿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如果,大家想看的话,就去找找吧!・・・・・・・・ 指导老师:周久富 

篇11:《我爱祖国》读后感作文

《我爱我的祖国》这本书主要写的是祖国取得辉煌成就。我就来说一说这祖国的成就吧!

我们家乡原来没有分田地,因为有些村民出工不出力吃饭很卖力,也不爱惜粮食。后来因为小岗村的分田到户得到了政府的认可,我们家乡就从没有任何人挨饿了。而且家乡经济收入也好了许多。

改革开放后,我们家住上了宽敞的平房,手机都有三四部了,冰箱、空调、电视机、电动车、手表等都有了,而改革开放前,假如有人骑着一辆凤凰牌自行车,则会引来路人羡慕的眼光,可以说自从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真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自从改革开放后,我们家电视机有许多频道了,原来只有一两个频道,现在一下子增多了,这可把电视迷给乐坏了!我的`家乡在湖北,在改革开放前许许多多的人小时候连饭都吃不饱,衣服也穿不暖,那时几乎没有任何人家是富裕的。而改革开放后,饭都吃得饱,衣服也穿得暖,不怕受饿受冷了。改革开放真好啊!在我的家乡湖北,因为没有人管,所以小偷很多,我们经常丢失东西,后来政府派来一些警察来管理小偷,后来经过警察叔叔长时间地抓捕小偷,小偷逐渐就没了。

现在我来到了人间天堂——杭州,它是我的第二故乡。这里有很多失业者,他们都说找工作难,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更难,所以还有很多人为此而烦恼,而现在政府帮助失业者了,政府在某个地点招聘人才,假如你的学问知识度在适合你的工作上签好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等,后面来按时上班,这就把失业难题给解决掉了。原来我家住的房子非常破旧,墙上到处都是画字,房子里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东西,外面也很乱,到处是一些废旧物品垃圾准备去卖的,那时房子根本不像房子,后来,我们搬家了,说是要给我们造一些好的房子给我们住,过了一个月后,我们住进了宽敞的房间,洗涤室、卫生间、厨房都应有尽有,而且,领导还检查卫生,卫生好的坏的,都记在评比栏上还打分呢!最高分的房间就有一面“文明寝室”的红旗。

伟大的祖国真好呀!

篇12:《我爱祖国》读后感作文

《我爱祖国》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我爱祖国》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祖国是那么繁荣昌盛,那么美丽富饶。 祖国有许多名胜古迹。在北京有一条巨龙横卧在八达岭上,那就是长城。是世界七大奇迹之一,是我国古代一项伟大的建筑工程;还有故宫,是全世界规模最大,保存最完好的古代皇宫建筑群,也是代表中国古代建筑最高水平的杰作。

我们的祖国有许多旅游景点。如武当山,黄山,泰山,华山,桂林的山水,西湖的美景,都有着浓厚的民族文化和美丽传说。

我们的祖国是不平凡的。继冰灾和5·12特大地震后,又成功的举办了体育圣会———-第29届奥运会。申奥的成功,永远离不开祖国的强大。 今天的中国,让外国刮目相看。那个古老的东方文明之国————中国,揭开了她神秘的面纱,又一次向世人显示了她无比的魅力! 中国,您是最棒的!现在我要好好学习,长大后把您建设的更加美好。

篇13:《我爱科学》读后感作文

《我爱科学》读后感作文

我今天读了一本书,名叫《我爱科学》,我想大家都知道《我爱科学》是一本科学书。里面分4大部分,分别是1.一起寻找植物 2.种类繁多的植物 3美丽的花朵们4我们的'生话需要植物其中我最喜欢的是2.种类繁多的植物中的九死还魂草,我刚看这页就以为这草有毒。我只记住一个名字,其他都没看就上网查了起来。网上是这样说的卷柏,属卷柏科 蕨类植物,又叫做九死还魂草。根能自行从土壤分离,卷缩似拳状,随风移动,遇水而荣,根重新再钻到土壤里寻找水份。因其耐旱力极强,在长期干旱后只要根系在水中浸泡后就又可舒展,故而得名。网上还说九死还魂草还有一个传说“在昆仑山上,有一个金光闪闪的天池,那是王母娘娘洗澡的地方。在天池岸上,生长着一种仙草,这种仙草能起死回生。有一年民间大旱,瘟疫流行,成千上万的百姓死亡。住在天池中的龙女,看到人间遭受灾难,十分同情,把天池岸上的仙草偷偷带到人间为人民治病,普救众生,成千上万死去的百姓竟然起死回生,龙王知道此事,大发雷霆,一怒之下、把龙女打下人间。龙女到人间后,心甘情愿变成还魂草,普救众生。还魂草生命力强,晾干后放入水中又生长,故名还魂草。”啊!九死还魂草尽然没毒。以后还真得多读点书。

篇14:《我喜欢》读后感

读罢这篇散文,身心放松,无比愉悦,好像自己方才做了一个很长的梦,走过田野小溪,看遍山景与大海,同万物来了一次深入交流,收获了许多感想和感动。作者说的“我喜欢……”,仿佛也是我的喜欢。这一切,没有嘈杂的琐碎,宁静淡远,远离世间纷纷扰扰,只剩下纯粹的美好。而那美好又不是单调乏味的,无形中似有一张大网,使之变得丰富而充满烟火气息。

这篇散文并没有特别明显的逻辑,但我在读文时却能跟着张老师的叙述而游走,跟随她去感受一切让自己喜欢的东西。写景时虽然用到一些较为拗口的词语,但不影响理解,多读几遍后,更能体会一种特别的意境。

有几段更是读着读着就快要流泪。如“我喜欢看秋风里满山的芒。在山坡上,在水边,美得那样凄凉。”不知为何,心仿佛被挤压了一下。又如“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虽然走过我家门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听出他的足音,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名字。”这一日常举动的描写,把与先生之间的温情体现得淋漓尽致,以小见大,仿佛真的听到了那“咚咚”的脚步声,以及未打开门就已经出现的呼唤。平凡而珍贵,就在于此。

篇15:《我喜欢》读后感

物转星移,多少人来了又去,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幸运地是,我们依旧是我们。

我喜欢我的初三,说得再透彻点,更多的还是喜欢那些人和事、喜欢曾与我并肩同行的她们。即使初三也很累,但有了她们的陪伴,一切都宛若浮云。

我喜欢天刚亮的清晨。我们不约而同地起床刷牙洗漱,然后一同前往“老地方”共进早餐。早晨精神没这么激昂活跃,即便大家都言语不多,但也丝毫没有令人尴尬的情况。伴随着那听腻了的歌声,匆匆地来到教室,我们肆意爽快、积极向上、恣意自由,对未来充满无限的热爱与期待。

我也喜欢那燥热的夏日午后。我们有着一颗敢冒着险偷偷不回宿舍的大胆的心,敢溜去操场“修身养性”一小段时间,抛开学习的烦恼,丢掉烦躁的心情。尽管那段时间它很短暂,但那是我少之又少与大自然接近的时候。那个闲暇的下午,我们难得为自己“放了一次假”,停下脚步去观望生活。地上那七零八落的树叶,有嫩绿的,也有枯黄的;那鲜红的散发着塑胶味的跑道上还是氤氲着被太阳烘烤出来的热气,像煮沸了的开水,滚烫烫的;远处是高树,是房屋,是蓝天并白云,那颜色相间的看台上烙着校运会的影子;其间还路过了一位年迈却身体健壮的老人。我们无所顾忌地靠在几道杆旁,试图在身边寻找乐趣:拾起地上的落叶写上自己想写的东西,值得一提——写的那可是我们认为犹为重要的人或事物——至今我还保存着,即使它已因岁月的摧残变得十分清脆。当时我们没有手机,只能通过笔,通过内心去记住,去感知这美好的一切,很庆幸,那时的感觉到现在还恍如昨日。

同样,我还喜欢吹着小风的傍晚。天气好时还会有令人拍案叫绝的天空呢!虽然我们过的是几乎每天都一样的日子,但其中也不乏趣味。过完忙碌的大半天,我们也都很是疲惫。洗好澡洗好衣服,又要相与步于“中庭”了。要有钱的话我们就去小店买上一点吃的,边走边享用。上了回楼,我们在课室外的走廊上,靠在墙边,微风飘来,轻轻拂过发丝,惬意十足,比起只有风扇的闷热课室,外面简直就是仙境。我们都各自与同学在那儿有说有笑,实在是难以忘怀!

俗话说得好:“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虽我们现在都在不同的校园,但我们仍旧永葆初心,在互相看不见的地方熠熠生辉,也在随波逐流中一如既往地坚守着一份对友谊的执着。更值得讲的是:我们即将迈入的未来,是同一片未来。

篇16:《我喜欢》读后感

冰冻似的冬天悄然而来,不经意间觉得天冷了......无聊之极,倚着窗,缓缓的看着作文书,汪国真的《我喜欢》深深的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雅致的语言,内心的喜欢,出发。他喜欢出发,是不停的追求,是追求完美,追求进步。大山的巍峨,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以及森林的的神秘都是不可能都见过的,可是正因为有了追求的想法才有充实的自我,才没有了遗憾,感受到人生的美好。这是因为出发,才有追求,才有完美。

喜欢出发是一种不停的追求。 “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一路风雨跋涉便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文中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是啊,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但一路的风雨跋涉,使自己更加的充实。这一的班期考,成绩出乎意料的差,连前100都没达到,是啊,离自己的目标差远了。原本整天垂头丧气的我,因为这句话,眼前一亮,我并不是完全失败了,因为我在其中学到了认真,仔细,努力。要出发,要不停追求,冲向自己真正的目标。 打破生活的平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青春的景致。

我们要向大山出发,虽然那里有坎坷;我们要向海出发,不管多大的浪涛;我们要向大漠出发,即使风沙很大;我们要向森林出发,哪怕凶猛的野兽。正因为有了出发,才有了完满。“人能走多远?这句话不是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句话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这句话使我明白了出发应该具有的素质,那就是志向和意志,只有如此,一生才会变得丰富而充实,才能不虚此生。

对啊,那我就应该努力拥有志向和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在期末的时候达到自己的目标,才对得起失败的期中,从这次失败出发,喜欢出发。拥有志向,磨练自己的意志,追求完满。 我从汪国真的喜欢出发,感受的了一种探险,一丝美,触摸到一颗年青的心,体会到了一种豪情,终于明白比路更远的只能是人的脚和那颗追求完满的心灵。读罢,我已不觉得冷,因为我有一颗火热,喜欢出发的心......

篇17:《我喜欢》读后感

张晓风说自己喜欢晨雾中的冬日,风里的芦花,梦里的自在,还有朝气蓬勃的学生。她享受在自己的平淡里。她笔下朦朦的日光,我想见,“雾树芦花连江白”的美景,我想去。在她一字一句的描绘中,我忘了喧哗,仿佛自己已置身在山谷里的稻浪中,仿佛见到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好似在一灯茕茕之下读词曲散文,又像见到寒冬巷子里,那位太太亲切的笑脸。

当张晓风说∶“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时,心弦忽被拨动,我亦喜欢宁静淡远,亦想找没有喧哗的光。

在茫茫人海里,在繁华的都市里,行色匆匆的路人与我擦肩而过,嬉笑打闹的孩童在我身旁跑过,我听见路上车马声,我听见铺天盖地的广告声。灯火璀璨,多少盏写字楼的灯还亮着,多少人为了留在这样的都市拼得头破血流。深夜地铁里的白领,我看到他们的倦容,听到他们的叹息。

离去罢,回归平淡,这是张晓风想要的,这是我想要的。喧哗热闹里,有几人在唤你的名字,有几人在聆听你的喜悦悲伤。没有人唤你,没有人听你,在这份喧哗热闹里我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我找不到自己的影子,它们都没在人群中,失了踪迹,迷了方向。

所以我喜欢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初秋的黄昏,坐在阳台上,天色刚好,恰能见到书中的字,书放于双膝间,指尖触着瓷石。秋风拂过,随手翻动着书页。其实,书里的内容是不大要紧的,有时我就望着橘黄的天空看出了神,连书本悄然合上了也不可察觉。当天色全然暗下时,我就将书本放于一旁,靠在墙边,只自己一人静坐,隐于角落。告别那些朋友的邀请,我与黄昏相约,有时它染上浅蓝和粉色的彩墨绘一幅淡雅的日暮图。我喜欢这样的黄昏,在不宁静的喧哗待得久了,我就到黄昏去,沉浸在黄昏中,躁动的心,在这里平静下来。

我想,我找到了那抹没有喧哗的光。

《我喜欢》让我领略到了张晓风文章的魅力,她不须用那华丽的词藻去堆砌一篇美得不切实际的文章,只是寥寥几笔,读者便能感受到那些景色的静美。她善用色彩给文章点缀。她写:“满山的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她写:“每次当窗而坐,总衬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软。”张晓风的文章又像是有一股魔力,总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所以我想到了那闹心的喧哗,又想起了静谧的黄昏。

篇18:《我喜欢》读后感

张晓风眼里装载人世间万千种美好,爱着生命中细碎的愉悦,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如她一般,将生活的惬意碎片通通保留喜欢。我喜欢寒风凛冽的冬日里洋洋洒洒的阳光,喜欢举起手臂张开五指,让光线在手掌心柔化。冬阳是不爱喧哗的,暖暖的打在身上,用橙色的干燥的温暖将人包裹。阳光穿梭在冷空气中,像是冷冬提笔写的一首温热的诗。

我喜欢春天羞涩的风拂过发丝带来毛茸茸的痒意,喜欢春天的气息混入我的鼻息。嫩芽抽枝,好像把新绿的颜色融化进了空气,冰雪消融,天空向湖泊偷了蓝色,万物在春日里重生,世界从僵硬中苏醒,一切慵懒地呼吸着,软风不紧不慢地推人们走进明媚的浅光之中。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坐在黄昏里待着夹杂热意的风从袖中吹过,喜欢看着云一寸一寸朝着天空的边际挪动,喜欢湾边的柳叶摇曳在波光粼粼的背景中。夏天就好像是被打翻的暖色系水彩盘,灿烂的亮光会笔直地穿过枝桠交错的树,穿透叶叶深浅不一的绿,在地面上留下斑驳的浊色剪影。

我喜欢观望秋风窸窸窣窣追逐落叶,喜欢难违的酣畅淋漓的秋雨,喜欢甜丝丝的糖炒栗子的香气,听见鞋子踏过落叶沙沙作响的脆生生的妙乐会感到欣喜,偶然抬头瞟见雁群掠过天空会目不转睛让目光尾随,心也托在那雁上飞了远方。

张晓风喜欢看满山芦苇凄然地白,我同样喜欢着花,无论是瓶里摆的泥里栽的,娇美的素雅的,我心中都会卷起微波。花于我而言是可有可无的存在,我也总担心着自己是否能保持对它的珍惜与喜欢穿梭它的一生直至凋谢。不能对我的花负责,不如不拥有。

山是岁月与自然这两位工匠合作雕刻的巨塑。山每每现我以一种无名的威严,总命我联想起现实里所要面对的山巅困渊。我喜欢的是山赋予我的使命感与脚踏实地的感觉,好像翻越过后任何困境都不在话下。

我亦喜欢着海洋这类蓝色水域的神秘,喜欢波涛时而汹涌澎湃,泛滥的潮浪挣脱了枷锁一般自由地啸着;时而柔和纯良,温驯得像家中团子般的小狗,一拍一拍抚在肤上,让你的心柔软得一塌糊涂,呼吸不自觉地被海浪牵着去。

我喜欢戴着耳机将世界隔绝,一个人坐在车窗边,陷入安静的柔软之中,全世界在我的眼里都慢下来,纷纷扰扰车水马龙都与我再无关。我同样喜欢在社交中穿梭,交谈几乎不会带给我压力,甚至乎是自然地去迎合各样的社交环境。我害怕孤独也享受着孤独,矛盾的喜欢常常将我占据。纵时光已逝,我仍是一个喜欢去游乐场溜达的人。我喜欢看小孩子带着稚气的笑容从我眼前风风火火跑过,双眸清澈透亮,干净的甜笑里总是忧愁很少。我喜欢暗自感叹: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类摄取快乐的能力似乎在弱化。

我喜欢写信,小学时便常与我异省的外公通信,落笔时思绪总是远远地飘忽不定,常常在信纸上胡言乱语忘了自己写信的初衷。人总说见字如面,旧时那一打打的信件和熟悉的字句常在我的脑海中滚烫,叫记忆的长河泛起涟漪。

我喜欢时光沉淀下的美好时光,喜欢岁月大浪淘沙剩余的风情,喜欢这由万物编织而成的生活。

篇19:《我喜欢》读后感

梦里,一声似有似无的低喃,一抹一晃即逝的倩影,一隅淡然若素的居所。这大概就是张晓风的向往,亦是我心之所向。

初读时,目光淡淡略过开头:“我喜欢活着。”简单明了,在我心里泛起淡淡的波纹,像若有若无的风,吹过心湖后,波纹漾开,心里不再平静。

张晓风的梦里,有她笔下朦胧的晨光。她在宁静中一字一句的写下,“雾树芦花连江白”,平仄而又拗口,却让我向往。她在春风中一撇一捺地记下,草莓的精致,树梢的嫩芽,平凡而又生机盎然,也让我向往。他在舒适间一点一横地纪念,小山谷的稻浪,绚丽的云霞,可爱而又安宁,亦让我向往。我身处她的文字中,安然若素,仿佛我置身于满山芦苇的秋风里,仿佛我已见到春风里草莓的微微颤抖,仿佛我也嗅到了夏日黄昏后的稻香,仿佛……

“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张晓风如是说。每每读此,心里总会产生一阵悸动,在心花繁多的心湖里,掠夺般涌过。我想,我心之所向,是她文字中的淡之若素吧。

在偌大的繁华红尘里,茫茫人海中穿行着,耳边响起的,是稚子打闹的嬉笑声;震耳欲聋的,是路上的车马之声;旁边经过的,是行色匆匆的陌生人。我看见城市的刺眼灯火;我听见,铺天盖地的广告声;我嗅着,行人身上的汗水味和廉价的香水味。我目光所及的,无论白领,无论学生,无论打工仔,他们无一不带着倦容,在城市里漫无目的地行走,脸色苍白。

回归最初,回归自然,回归朴素,这是张晓风所喜爱的,这也是我所向往的。表面的灯火璀璨,表面的光鲜亮丽,表面的繁华热闹,可有几人在乎过你?人人都是千千万万的尘埃中的之一,短短接头,又匆匆而去,没有人能够真正聆听你的初心,有人在呼唤着你。在喧哗中,我们都将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我们都将迷失。所以,寻找宁静淡然,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淡之若素。

当你在春天来临时带上一份惬意,在山涧里寻找新生的。而在你为找到一个又一个新生命而快乐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夏日的黄昏里,独坐在阳台的摇椅上,嗅着干燥的带着青草味的夏风,欣赏着洗净了的天空与柔和的晚星而愉悦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秋风里,看着满山芦苇凄然地白着,在临风之时,吟一口诗,为这意境美好而欢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冬阳把晨雾驱散时,晒着暖暖的阳光而欣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的眼里蓄满了清澈,当你的嘴角开始上扬,当你的灵魂感受快乐,你已找到了,你心之所向的——淡之若素。

篇20: 《我不》读后感

初次听到“大冰”这个名字是在大学时期,那会儿,班上不少人都为之疯狂。好奇之下,读了他的第一本书《乖,摸摸头》。后来,我想,喜欢他是有理由的,他的作品犹如他充满丰富阅历的人生一样有“味道”。

读他的书总觉得像是在听一个年长的大哥哥讲故事,有生活的味道,有凡世俗人的'味道。

《我不》是他20xx年的新作,依旧是故事加故事,他和他们的故事,他们和他们的故事。舍友说,初读时,感觉大冰变了味道,有些不像以前的那个大冰了,可当看到最后,最初的那种“打动你,让你哭”的感觉就又回来了。

书里记录了八个故事,八位主人公,就像记忆深处的那句话一样:“幸福的人大都相同,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我不》里面的故事,亦是如此。

《我不》里面的八个主人公,都是值得让我们心疼的人。12岁开始做门巴的“白玛”,94年的他,背负理想的容巴,善良努力。乐观开朗的“小蓝”,像蓝天白云般清新,都说爱笑的姑娘运气不会太差,可小蓝却成了被漏掉的那一个。“老兵”,书里的英雄,货真价实的英雄。成都姑娘“莉莉”的华丽变身有些让人措手不及,却也是理所当然,大难不死的姑娘,她应该幸福。东北兄弟“大洋”,浪迹天涯的时候,带上了父母,最后母亲的癌细胞奇迹般地消失了。新疆的丫头子“乔一”依然是个让人心疼的女孩,还好,与画相伴,她不会孤独。老文青“老潘”在诠释真正的关注究竟应是怎样的日常,这和我们向往的那些以梦为马不太一样,可这才是真真切切的生活。“大梦”是折翼的天使,幸好,他找到了幸福。

正如书中的“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在那个远方,我们无从得知所谓悲苦,而他们都是上帝失宠的天使,不屈于命运,不甘于现状,折翼的他们唯有背负善良才能在人间行走。越深读,越明白《我不》是一种善意坦然,也是一种善意的随缘,更是我们人与人的一种自省,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可以叫《我不》。我不,我不,我不,我就是不……这句话,让我感触颇深,作为个体的我们,都有种喜欢自由不受别人拘束的姿态。我想,文中的他们是用要告别的生命向世人说,没有什么不可以,只有我们不够坚持和认真来过。

《我不》告诉我们有梦勇敢追,倔强而不失张扬。愿你有梦为马,随处可栖。就像大冰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而那些人大都曾隐忍过你尚未经历的挫折。”

不怕命运不公,不怕前途渺茫,你走的每一步,都在向幸福靠近。所以,我们,别怕,用善良做盾牌,抵御前方所有不知名的挫折。

篇21: 《我不》读后感

其实断断续续看完这个本书也有一个多次星期了,但很多在书本里用普通文字描述的那些人那些事却能够让我这个记性不太好的人印象深刻的很。

这本书的书名叫做-我不,其实从每一个故事中,都能看到故事中的主人公都在跟命运抗争着我不,不向命运低头,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谱写属于自己的乐曲。他们告诉我们,怎么能认命呢,不抵抗一下怎么知道自己可不可以呢。

冰叔身边的朋友每一个人都很平凡,就像人群中的你我他,但是我知道总是跟我的平凡是不一样的。那些人在平凡中却又有着非凡的力量,有着不同于平凡的我的深情、坚韧、不放弃、和无私大爱。

大部分的人总是羡慕偶像剧般华丽的爱情,男女主角无时无刻不是在浪漫中,散发着粉红色的泡泡。后来才发现,平凡的相遇之后,平淡如流水般的柴米油盐,小小的出租屋里有你和你爱的人,关键时刻不管多少困难都能一起承担,不离不弃的感情,才让人向往。

每个女孩总以为会有爱神会为你择一位闪光的爱人,但是就之前说的,谁年轻的时候没有遇上几个渣渣没有经历过一些风雨呢。当你遇上那位你的爱人之前,你可能经历过无数大雨,遇见过无数你以为对的人,在这之后你才会成长,你才能站到你那位真的爱人身边,牵着他(她)手说,我也跟你一样优秀。所以姑娘不要羡慕别人,不要羡慕成都姑娘莉莉,你要知道谁也不是笑着笑着就走到了人生的高处,获得了无数赞美的,他们在不为人知的时候,也曾有着崩溃到失去信心的时候,只是因为你只看见了别人在彩虹桥上的时候,所以别以为他人的人生中就只充满了彩色,在这件事情上他们与你相比也没有什么格外不同,不同的是他们的坚持与不放弃。所以姑娘们,如果想要别人羡慕你,嫉妒你,那么我们就一起加油吧,对抗我们一切不好的因素,总有一天你会成为别人心中的xx姑娘。

在大学的时候其实我也是很想去支教,我想很多的大学生在那个阶段都有这种想法。看完这本书之后,我很庆幸自己没有去。其实我当时的目的很明确,想让自己的人生增加一点意义,想让自己的大学生涯没那么的浪费时间。却没有深入想到,支教这个词的主角是那些孩子。我连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都没有,想的更多的是自己。所以现在是既庆幸而又羞愧。小容巴他的内心一定是纯净的,他回去支教回馈他的族人,反哺他的家乡。他的淳朴让他走出了大山,也让他更坚定的想让更多大山的孩子们看到外面的世界。我想着以后自己能做很多事情的时候,问问自己做这件事情最真实的想法是什么,对这件事情是不是有一颗平的心,这颗心下是不是也没有任何其他的隐晦的目的。

全本书对我而言,最深刻印象的是我的东北兄弟这篇故事,其实他不是一个故事,他是一个真实发生的事情,而且真真实实做到了的事情。浪子年轻时候的放荡不羁,真真切切,却也能因为母亲的一句话回头是岸。虽然这个浪子并不是我们贬义词中的那个意思。回头的浪子带着母上大人从医院逃离,对抗着老天爷。最后的最后是一个很好的结局,浪子带着爸爸妈妈从中国北边走到南边,也将母上大人从死神的张开的嘴中拉了回来。浪子在带着爸妈纵横穿越整个中国的时候,毅然决然卖掉了小店,我想那个时候他应该是明白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不要一味的自己往前走,要看看自己身旁的父母是否能跟上你的步伐,在一定的时候需要一起牵着他们走,不要让他们只能看见你向前的背影啊。

小慈悲和老兵,其实这就是小爱中的无私奉献吧,没有什么大的目标,没有想要改变多少人的命运,只有实实在在的在做着一些小事,他们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情,没有需要靠着这些事情得到什么,也没有去考虑这些会让他们失去什么,他们跟随着自己的心,他们是一些平凡而又伟大的英雄。其实很多时候用这样的文字来描述他们并不生动,写这些读后感的人其实根本不理解他们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全部是在意淫,不过我想他们一定是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人。

生而为人,上天总是不想让你成为完人的。所以如果你有这样那样的不同于他人,我想一定是因为上天不希望你过于完美,总要给你在这个世界上的一些烦恼和困苦。不他们因身体的不一样而放弃自己,虽然一定经历了常人体会不到的可能生不如死的病痛,但是他们依旧是他们,没有改变根本的自己,还能够坚强向上我知道一定很不容易,但是他们做到了,我希望他们能够要一直幸福,幸福到让人红眼。

冰叔文中的这些人就是所谓的入世即俗人,但总有一些俗人,俗的跟你我不太一样。这些故事就是都来源于真实,平淡到让人觉得充满希望。

也希望所有的我们,能够在二十多岁的时候,既可以朝九晚五,又可以浪迹天涯。在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的年纪能够浪迹天涯的同时,带上你的爸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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