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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东欧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及借鉴

东欧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及借鉴

东欧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及借鉴   摘要 东欧国家经过数年努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以独立于国家预算外的社会保障基金取代了原由国家统包的社会保障体制。社会保障基金由失业救济,医疗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构成,按市场机制运营。

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东欧国家十分重视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把加强社会保障作为保持社会安定的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面对政治和经济体制发生的重大变革,随之而来的物价飞涨、失业人数激增、国家财政状况恶化、社会贫困加剧使东欧国家已经困难重重的社会保障体制受到更猛烈的冲击,其缺陷和弊端更加暴露无疑:(1)社会保障覆盖面狭窄,不适应多种就业形式并存的新的就业局面。尤其是社会保险,主要限于国营单位的职工和部分集体企业的职工,从而限制了劳动力向多种就业方向的流动,限制了其他经济成分中的职工获得社会保障的权益以及他们应尽的相应义务,因而也难以做到全社会范围内有效地分担风险。(2)社会保障事业多头分散管理,效率低下,规模程度极低。(3)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程度低,面对迅速发展的城市化、老龄化形势难以发挥持久的作用。因此,要建立与市场经济和国力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制,就必须改革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其真正起到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生活的作用。

为此,东欧国家本着“人人有权享受,人人必须参与”的原则,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以医疗、失业救济、养老金制度为重点的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一)优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变承办单位及筹资渠道

东欧国家将社会保障的经营从国家预算中分离出来,改变过去由政府有关行政机构或企事业单位职能部门承办,按行政办法管理的方式,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基金,由统一的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按市场机制的原则进行管理。并改变过去社会保障基金完全依靠国家财政拨款的做法,将原有的由国家统包的社会福利体制改造成多种经济成分参加、多层次的社会福利体制,即由国家、地方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社会保障基金主要由失业救济、医疗保险和养老金三部分组成。这一新的社会福利体制的核心是建立一个社会福利保护网,使社会的困难阶层获得社会福利保障,保持并改善现有的生活条件,支持预防性的解决措施。

(二)失业救济制度的改革

在过去40年中,东欧各国大多实行全面就业政策,由于实际上不存在失业,因而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大多没有失业保险这一项。近年来,失业已成为东欧国家体制转轨中面临的一个重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在旧体制瓦解的同时,就业状况恶化,失业人数剧增,1993年东欧地区的失业率平均超过了12%,随着社会保障措施的实施,这一比例近年来虽有所下降,但仍在10%以上。保加利亚的失业率为13.0%,匈牙利为10.1%,波兰14.0%,斯洛文尼亚13.5%。来势凶犯的失业浪潮不仅给东欧各国政府的经济政策带来巨大压力,还危及到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东欧各国先后将失业保险列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帮助就业,东欧各国均设立了专门的委员会,如匈牙利的全国就业政策利益协调论坛(即全国劳动力市场委员会)和地方就业政策利益协调论坛(即州劳动事务委员会),以协调解决与就业有关的问题,平衡各地区间以及本地区内劳动力均衡分布。并设立了专门的失业救济基金,如互助基金、就业基金和团结基金,为失业者提供各种物质帮助和职业培训。同时通过立法为失业者提供法律保护。匈牙利《就业法》规定,凡原有工作的人失业后均可享受失业救济,刚毕业又找不到工作者可享受初业者救济。并对解雇做出严格规定,凡属于非纪律性的解雇,雇主应向被解雇者支付最终补偿,补偿条件和幅度因工作时间的长短而定。这样既可使被解雇者的权益得到保护,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失业救济的负担。

(三)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

东欧各国先后将原由国家全额拨付医疗经费的办法,改为由投保为及其所在单位和国家三方共同承担。国家负责扩建保健设施、培养医务人员、实施全国性的保健计划,以及为卫生保健主管部门的日常活动提供资金。当由于客观因素导致医疗保险金额不足时,国家可为保证医疗保险事业的正常进行提供必要的补助。有权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必须加入医疗保险。投保人从工资中,或从开始经营活动之日起按规定定期缴纳医疗保险金。在职职工,包括职业军人、警察、消防人员等的医疗保险金,由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平均分担。领取退休金者的医疗保险金视实际收入而定,有的由社会保险公司全包,有的则由本人和社会保险公司均摊。失业者的医疗保险金由劳动局支付,在失业保障制度实施后,则由失业保障基金负担。领取固定社会救济者的医疗保险金由社会福利部门负责。农民个体经营者和私人业主的医疗保险金按规定定期由本人缴纳。社会保险金的缴纳比例是:波兰——雇主和雇员缴纳工资总额的49%;捷克——雇员缴纳工资收入的13.25%,雇主缴纳工资总额的35%;斯洛伐克——雇员缴纳工资收入的11%,雇主支付工资总额的35%;罗马尼亚——雇员缴纳工资收入的3%,雇主支付工资总额的26%;匈牙利——雇员支付工资收入的11.5%,雇主支付工资总额的48.5%。

(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东欧国家因经济体制转轨而出现的经济衰退、通货膨胀,使退休者领取的养老金严重贬值,他们的养老金往往连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也难以满足。在东欧社会化问题日益严重,老龄人口占社会总人口的1/3,且比重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显得更为重要。在捷克,国家发放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为固定部分,所有退休者数额相同,用来保证基本生活水平,它取决于国家的具体经济情况、社会费用标准。二为浮动部分,取决于退休者的工龄、工资情况。这种制度不仅可根据经济的发展状况灵活地加以调节,还可缩小养老金之间的差别,满足退休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同时还积极鼓励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以作为国家养老金的补充。捷克国会于1994年2月通过了新的养老保险法。新法的特点是个人自愿参加,国家予以赞助,养老保险由养老基金组织承办。凡18岁以上在捷克境内常住的捷克籍公民皆有有权参加这项保险,保险的金额自愿决定,但最低限额为100克郎,国家根据投保的.金额给予补助,一般为40—120克郎。即投保100克郎,国家补助40克郎,如果超过100克郎则再按一定的比例给予补助。例如投保额在100—199克郎之间,国家的补贴为40克郎再加上超过100克郎部分的32%。500克郎以上的补助金额为120克郎。除此之外,参加者在投保后的头两年,还可额外再得到25%的补助。

通货膨胀是造成养老金贬值的最重要因素, 为了确保退休者的利益不受通货膨胀的损害,东欧国家先后根据通货膨胀率对退休金实行补贴。捷克的新养老保险法使价格补贴制度化。该法规定,消费价格每增长5%——7%,就对退休金进行一次调整,调整的幅度参照实际工资的增长情况。波兰以混合方式对退休金进行保值,一部分按通货膨胀保值,一部分按工资涨幅保值,即国家养老金根据涨价幅度进行调整,而从投保中得到的退休金则根据平均工资的增长而提高。

几十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从无到有,经过不断完善、改造,在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原有的社会保障体制已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表现出与东欧国家相类似的缺陷和弊端:

1、覆盖面小,实施范围窄;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目前,我国的各项社会保险主要是在城镇国有和集体企业中实行,区县以下小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方职工的社会保险很不健全,私营企业、个体劳动者和广大农村劳动者基本上还没有建立社会保险。这种状况不能对所有劳动者的生活提供保障,也制约了劳动力在各领域间的流动,以及社会保险分散风险功能的发挥。

2、社会保障管理分散,缺乏完整的立法和统一的管理办法,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的管理格局是:劳动部门负责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生育、医疗、死亡的政策制定和基金管理;人事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部分社会保险政策的制定;卫生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民政部门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和城乡社会救济、优抚工作;各级工会负责一部分职工保险福利的事务性管理和服务工作。

3、保险基金来源不统一,使用不规范。社会保险经费的主要来源有:(1)国家财政拨款,实报实销,主要对机关事业单位。(2)企业短期福利待遇,如短期病假、产假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列支,医疗费由企业福利基金支出;长期福利待遇,如退休、退职人员待遇支出,从企业营业外收入中列支。虽然社会保险基金规定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没有统一的社会保障基金,且规定不明确、标准不一致,使所提款项差异大、资金使用分散、效率低下,不能真正起到社会保障的作用。

要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其适应市场的需求,必须做到:

1、规范社会保障体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首先应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合并,由国家设立统一的社会保障部门,并在全国各地设立相应的机构,形成一个社会保障网络,统一管理有关事务。其主要职能是进行宏观管理,如拟定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监督实施、规划指导社会保障事业及其改革。其目的在于加强综合规划管理,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使社会保障事业协调配套,改善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局面;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2、建立独立的社会保障基金,对社会保障资金的运作进行统一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失业救济和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基金由专门的委员会负责管理。基金管理委员会还应对基金的保值、增值负责。基金委员会可利用筹集的资金进行投资经营,但应在国家严格的监督下进行,以确保投保人的利益不受损害。所得收益必须纳入基金,除一部分可留作储备金外,其余部分应全部用于投保人。为防止基金管理委员会利用筹资进行非法活动,国家还应对基金委员会的活动进行定期检查。

3、使社会保障制度普及化、社会化、法律化。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成分复杂多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应覆盖面广,标准统一,可适用于各类企业、各类工资制度和各种用工形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为保证社会保障措施的顺利实施和使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深化,应尽快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制定出完善的《养老保险法》、《医疗保险法》、《劳动法》等法律,对立法条件暂不具备的应通过完善有关政策予以弥补。

作者:不详 

篇2:东欧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及借鉴

东欧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及借鉴

摘要 东欧国家经过数年努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以独立于国家预算外的社会保障基金取代了原由国家统包的社会保障体制。社会保障基金由失业救济,医疗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构成,按市场机制运营。

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东欧国家十分重视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把加强社会保障作为保持社会安定的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面对政治和经济体制发生的重大变革,随之而来的物价飞涨、失业人数激增、国家财政状况恶化、社会贫困加剧使东欧国家已经困难重重的社会保障体制受到更猛烈的冲击,其缺陷和弊端更加暴露无疑:(1)社会保障覆盖面狭窄,不适应多种就业形式并存的新的就业局面。尤其是社会保险,主要限于国营单位的职工和部分集体企业的职工,从而限制了劳动力向多种就业方向的流动,限制了其他经济成分中的职工获得社会保障的权益以及他们应尽的'相应义务,因而也难以做到全社会范围内有效地分担风险。(2)社会保障事业多头分散管理,效率低下,规模程度极低。(3)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程度低,面对迅速发展的城市化、老龄化形势难以发挥持久的作用。因此,要建立与市场经济和国力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制,就必须改革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其真正起到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生活的作用。

为此,东欧国家本着“人人有权享受,人人必须参与”的原则,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以医疗、失业救济、养老金制度为重点的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一)优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变承办单位及筹资渠道

东欧国家将社会保障的经营从国家预算中分离出来,改变过去由政府有关行政机构或企事业单位职能部门承办,按行政办法管理的方式,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基金,由统一的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按市场机制的原则进行管理。并改变过去社会保障基金完全依靠国家财政拨款的做法,将原有的由国家统包的社会福利体制改造成多种经济成分参加、多层次的社会福利体制,即由国家、地方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社会保障基金主要由失业救济、医疗保险和养老金三部分组成。这一新的社会福利体制的核心是建立一个社会福利保护网,使社会的困难阶层获得社会福利保障,保持并改善现有的生活条件,支持预防性的解决措施。

(二)失业救济制度的改革

在过去40年中,东欧各国大多实行全面就业政策,由于实际上不存在失业,因而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大多没有失业保险这一项。近年来,失业已成为东欧国家体制转轨中面临的一个重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在旧体制瓦解的同时,就业状况恶化,失业人数剧增,1993年东欧地区的失业率平均超过了12%,随着社会保障措施的实施,这一比例近年来虽有所下降,但仍在10%以上。19保加利亚的失业率为13.0%,匈牙利为10.1%,波兰14.0%,斯洛文尼亚13.5%。来势凶犯的失业浪潮不仅给东欧各国政府的经济政策带来巨大压力,还危及到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东欧各国先后将失业保险列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帮助就业,东欧各国均设立了专门的委员会,如匈牙利的全国就业政策利益协调论坛(即全国劳动力市场委员会)和地方就业政策利益协调论坛(即州劳动事务委员会),以协调解决与就业有关的问题,平衡各地区间以及本地区内劳动力均衡分布。并设立了专门的失业救济基金,如互助基金、就业基金和团结基金,为失业者提供各种物质帮助和职业培训。同时通过立法为失业者提供法律保护。匈牙利《就业法》规定,凡原有工作的人失业后均可享受失业救济,刚毕业又找不到工作者可享受初业者救济。并对解雇做出严格规定,凡属于非纪律性的解雇,雇主应向被解雇者支付最终补偿,补偿条件和幅度因工作时间的长短而定。这样既可使被解雇者的权益得到保护,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失业救济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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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浅谈医疗体制改革

一个行业,只有在市场竞争的环境里才能发展和壮大。在市场环境下,消费者支付了资金就能得到相应的服务,服务者得到越高的资金就能付出更高质量的服务。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医院行业也是如此,医院治疗水平越高,需要技术及设备资金就越大,患者支付费用也越高。然而,当患者支付能力下降时,这种稳定的循环将会裂解,第一步表现的是有病看不起,再一步是通过政府打破医疗市场现状,进行体制改革。现阶段,医疗行业完全脱离市场经济就会走向衰亡!许多学者认为,社会主义体制下的医疗是福利,应当全部由政府承担;政府认为,政府愿意承担,但没有能力。此起彼伏,百姓呼喊要医疗体制改革,政府也应和要医疗体制改革,现在到了必改的时期,关键是怎么改。现行体制下的医疗行业的确有许多弊端,它已严重制约医疗工作的发展,虽然有些是整个社会体制问题,但还是能从医疗工作自身的缺陷进行改革,通过改革可以使医疗工作步入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确的轨道中来。

1医疗体制改革必须政府支持、法律保证、人民拥护

要对现行医疗体制进行改革,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必须统一思想,必须逐渐出台一些关于医疗体制改革的一些条例,适当提供医疗体制改革所需要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在医疗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这些人必设阻力,甚至搞一些违法行为,对这样的人该撤职的撤职、该开除的开除,对于违法者要依法制裁。医疗体制改革有可能打破传统习惯和观念,有许多改动的地方不能立即适应广大医患的要求,因此,大家要有耐心,逐渐完善体制改革、逐渐学会在新的制度下从事医疗行业的工作和就医。媒体宣传要引导全民充分理解和支持医疗体制改革,真正使政府、医院及市民意识到医疗体制改革是全国的医疗体制改革、是全民的医疗体制改革。

2成立医疗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群策群力,协调进行

医疗体制改革必须要先成立医疗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医疗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必须由主管副市长和卫生局局长亲自担任,由主管副市长亲自担任组长,常务副组长由卫生局长担任。同时由各县、区政府选拔人员加入医疗体制改革小组,形成全市统一步调,市属、区属、乡属及私人医院均一起参加医疗体制改革,也可从医疗系统外选拔人才加入进来,与相关行业和部门同步进行,否则,医疗体制改革不彻底、互相扯皮、互相牵制。医疗体制改革不能搞一刀切,特别是城乡,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制订不同的方案,要先试行,后普及。

3医疗体制改革首先要制定医院收支两条线的细则

医疗体制改革小组设有各医院专有账号,各医院的收入进入各自的专有账户,并附有明细,医疗体制改革财务组详细审核收费是否合理,医疗保险公司更应该严格审核;医院在支出费用时,也要先报费用明细,医疗体制改革财务组要严格审核所支出费用的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及不合理的支出,要坚决查处,杜绝医务人员的收入与医疗收费挂钩现象。通过对医院资金的监管,就能清晰地知道医院资金的所有流动情况,对医疗改革起到关键的指导作用。

4资源共享

全市医疗行业的医疗技术及设备资源要网络化,共同享用。凡现存的医疗行业,必须安装网络电脑,各院需有电脑输入员,将患者的信息先输入电脑,信息条码以患者的身份证号码为准,记有患者症状、化验检测项目、诊断结果、用药数量及处理方式等。智能网络化,在医治过程中如有偏差,均可得到电脑提示。对于多余的检测项目、多余的用药及过高的医药费,患者有权提出退赔,对违规者,医疗监察部门视情节有权处罚。全市医疗资源可以共享,便于动态观察,提高服务质量。对大型医疗设备和非常见昂贵的检验项目,全市集中成立检验中心,需要这些项目检查的患者到中心来,一方面可降低单价,另一方面便于收回设备投资成本,同时也降低各院的费用支出。网络经费全部先由政府出,后核销在医疗设备账目里。

5统一采购,按需领取

全市医疗设备及耗材要由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各院根据需求领取。以省或市为范围成立一个医疗采购中心,今后所有生产厂家必须先到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将自己产品目录及价格上报,采购中心专门有价格分析师,他们必须搞清每个产品的价格组成,清除不合理的组成部分,制定出所购产品的起拍价,从高向低起拍,从中选择物美价廉的产品来,国外有许多产品均采用这种方式拍卖,这种采购方式的引进,将会对医疗采购市场产生重大的震动,厂家会根据市场的这一需求进行改变经营理念,过高投入到流通领域的费用将会明显降低。医院成本降低了,患者也会受益。

6加强宣传,推行技术人才流动

技术人才要全市流动,患者到任何一家医院治病均能享受到高质量的服务。患者想花钱少,又想到大医院看病,大医院的人才费用和设备费用相对高,这是一对矛盾,这个矛盾是市场体制下的必然产物,要完全解决这个矛盾是不可能的

。要改还得从人事体制上改,全市医疗行业就是一个大医院,所有技术人员均可在这个大医院流动,有的是一年一流动,有的是半年一流动,有的是一月一流动,也有的是按需流动。医生已不是哪一个医院的医生,而是全市这个大医院的医生,患者也用不着到哪个大医院看病才是最好的,当然要达到这个目的不是一朝一日就能实现的,需要医、患及社会的理念逐渐转变。

7社区医疗是方便患者看病的重中之重

社区医疗应该是最方便广大患者就医的场所,但为什么患者舍近求远、舍廉求贵呢。在患者眼里,社区医疗水平低下,怕耽误了自己的治病时机。摒弃这一观念,除前边已讲到技术资源网络化、人才资源统一流动外,还要加大社会宣传。有条件的家庭可与社区医院联网,实行非急诊患者首先到社区医院电脑录记病情信息,初步诊疗,降低小病大医率;社区患者也可根据著名教授流动会诊的日程,预约就医。总之,发展社区医疗是医疗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它的社会性和福利性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8药品采购要品种归类、优胜劣汰、分批拍卖

药厂营销是纯粹的市场经济,药价高不能单纯责怪药厂,它是一个市场经济链。比如医院100元进药,医院加价15,患者115元买,这对医院没有违规。医药公司卖给医院100元药的价格组成是这样的:医药招标费用18元(主管药的副院长、申报药的病房主任、药房主任),医生开药得回扣27元(含药单统计每单1元),医药代表得劳务费13元,医药公司加价13元,药厂纳税14元(营业税加支付现金所交的所得税),药厂占15元(含技术成本、原料成本、包装成本、销售成本,厂家利润应该是7元)。通过价格组成可看出许多项目明显不合理,甚至违法。一般说来,医院进该药的合理价格组成是:药厂占12元(成本加税为8元,纯利为4元),流通环节的医药公司应加价7元,共计19元;医院按国家规定加价15后,患者买药的价格是21.85元,比原来的115元降低81。虽然,药费降下来了,但医院收入也极大地降低了,因医院收入70来自于药源,从市场角度讲,这个降低是合理的,是价格回归,政府也无需为此而提供资金补助,但有时药价合理了,医院经费就紧张了,医院的发展又成了问题。这时市场需要医院加价增高,这样就打破国家制订的医院加价不超过15的加价率。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假如医院加价的绝对值不变,加价15元,患者买药的价格为34元,比原来的115元低81元,也就是比原来的药价降低70,而降这70的药价,完全在不影响医院利润和药厂利润的前提下通过改革而降低,这样医院保证了利润,市民看病医药费用也降低70,两全其美。通过以上分析,药品降价,是医疗费降低的.关键,这也是医疗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药品采购必须实行拍卖,首先将药品归类,同类药竞拍,从高向低竞价,选择物美价廉、简易包装的药。让药厂知道,今后必须适应这种采购药的市场形式,重新制定营销方案,将精力投入到药效和廉价上。医院加价应按照改革前的比例计算出绝对加价值,作为改革后医药加价参考依据。

9限价与定价医疗要逐渐推广

目前全国已有几个城市实行限价与定价医疗,他们已取得相当丰富的经验,应当尽快推广,各市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而试行。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规范,积累更多的经验。

篇4:浅谈医疗体制改革

医疗体制改革的方向不仅只是为了降低医疗价格,更重要的是研究出适合中国特色的医疗体制。医疗行业运营,有市场经济的属性,又有社会福利的属性,对于固定资产、大型设备、网络设备经费和特困患者的医疗费由政府承担,其他全部由市场决定,政府制定严格的行业管理条例,长期监督管理,不但要合理降低一些收费,同时也应调高过低的医生诊疗费和技术操作费。

11改革方案要集群众的智慧

医疗体制改革关系到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因此,要多争取医务人员和市民的意见,让他们写出医疗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妙计,医疗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集大家的智慧,制定出最佳的医疗体制改革方案。

12结论

对于地级市,医疗体制改革必须有政府支持,建立医疗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实行医院财务收支两条线;实行药品归类制度;医药、医疗设备及医疗耗材要由市级采购中心统一采购,由高向低拍卖;医药加价应以改革前加价的绝对值为参考标准,逐渐过渡到国家规定加价率的15;市级要建立昂贵医疗检验项目中心,全市各医疗行业技术及设备资源要网络化,共同享用;逐渐实行限价及定价医疗;要大力发展社区医院,实行非急诊患者社区医院首诊制度;全市医疗技术人员实行全行业流动;通过医疗改革实践,要找出一条适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医疗卫生工作健康发展的道路。

篇5:盐业体制改革

11月19日消息,中盐协会内部人士透露,第七版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目前已获得中编办、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药总局、法制办等相关部委通过。新方案分六部分内容,包含废止食盐专营、健全食盐储备体系等内容。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内容包括六部分:一是盐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二是取消食盐专营、许可经营制度后实行最严格的食品监管制度;三是健全食盐储备体系,确保食盐安全供应;四是加快盐业体制调整提升产业竞争力;五是健全法律法规,实施依法治盐;六是强化领导落实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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