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本文共18篇,欢迎大家分享。
篇1: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工程概况:
××水库位于××××××××的城乡结合部,地理位置为东经××××××′,北纬××××*′。××××水库距××*河约1km,水库所在河流为××河的支流××河,属××*海流域,控制流域面积××*km2。, ××河东西横贯××*市区,是××××河的一级支流,全长×××× km。该水库是一座以 防洪为主兼有灌溉的小(*)型水库,工程始建于××××年,××××年竣工。水库下游保护对象有:*个村庄、××××口人、××万亩农田。
主要建筑物由大坝、坝下泄洪涵洞组成。
大坝为粘土心墙坝,坝顶全长××××m,最大坝高××××m(现淤积地面为基准),坝顶高程××××*m(平均高度),防浪墙顶高程××××*m,坝顶宽度××*1m(平均宽度),上游坝坡为*:××××(平均坡度),采用干砌石护坡;下游坝坡为*:××××(平均坡度),采用草皮护坡。
泄洪涵洞位于坝下,为矩形涵洞,断面尺寸为××*m(宽×高)。采用拍门式钢制工作闸门,进口已淤积不能起到泄洪作用。
大坝现场安全检查大坝现场安全检查发现:
1、大坝存在*处渗水点。大坝建于××年代,填筑时就地取材,施工质量差,致使大坝存在渗水点;大坝上游干砌石护坡受风浪冲刷,破损严重。下游草皮护坡全部损坏,水土流失严重;大坝防浪墙为浆砌石结构,现已全部损坏。
2、坝下泄洪涵洞现已淤积,闸门已经堵塞,不能起到泄洪和灌溉的作用。
3、水库无管理房。
大坝安全分析评价工程质量评价现状上游坝坡为1:××*,下游坝坡为1:××*。坝体心墙为粘土,干容重为*.*g/cm3,渗透系数××*×××-6cm/s。坝壳料为粉土质砂,干容重为*.××g/cm3,渗透系数为*.*×10-3 cm/s,填筑质量基本合格。
坝顶宽度为3.××1m,不满足规范要求,上游为干砌石护 坡已损坏。坝基与坝肩存在 渗漏问题,未做处理。
坝下泄洪涵洞进口已经淤积,不能泄洪。
综上所述,工程质量不合格。
运行管理评价
友谊水库从建库以来一直由××*管理,后由××××水务局管理,运行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必要的通讯、报警器材及交通车辆等。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的规定,大坝运行管理综合评价为“差”。
防洪标准复核
根据现状库容曲线,经调洪计算,大坝防洪能力仅为*年一遇洪水,不满足防洪要求。
水库大坝现状的抗洪安全性级别评为*级。
结构安全评价坝顶宽度为*.××m,不满足规范要求,上游为干砌石护坡已损坏。坝基与坝肩存在渗漏问题,未做处理。
坝下泄洪涵洞进口已经淤积,不能泄洪。
本次鉴定复核结果;坝体在各种工况下得到的'稳定系数均大于规范允许值,上、下游坝坡损坏严重。因此,大坝结构稳定安全性定为*级。
渗流安全评价
本次渗流复核,坝体坝坡渗流水力坡降最大分别达到0.3、0.4,大于坝体壤土层水力允许坡降0.15-0.25,坝基与坝肩存在渗漏。
因此,大坝渗流稳定安全性定为*级,为不安全。
抗震安全复核水库工程所处区域抗震设防烈度为В按照规范sl203-97需进行抗震复核。通过遇地震工况下抗滑稳定分析,坝坡抗震稳定性满足抗震规范要求,考虑大坝实际情况,抗震能力为*级。
金属结构安全评价
金属结构设备主要为坝下涵洞拍门式钢制工作闸门。
本次鉴定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闸门已严重损坏,无启闭设备
根据sl258-2000《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有关条文,金属结构安全性定为*级。
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库大坝高程不满足规范要求,水库抗洪能力不足;
2、坝基与坝肩存在渗漏的可能;
3、水库的防洪标准严重偏低;
4、渗透坡降大于允许坡降;
5、坝基渗透系数大,未进行防渗处理;
6、坝下涵洞的闸门已严重损坏,无启闭设备;
7、大坝没有观测设施。
大坝安全类别评定:三类坝
对运行管理或除险加固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议对工程基础做防渗处理。适当加高培厚坝体,增设护坡、排水体等防护设施,保证水库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发挥兴利效益。
(2)修复坝下涵洞,增设闸门及启闭设施。
(3)增设必要的
管理设施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
水库除险加固前,大坝管理单位要制定保坝应急措施,确保水库及下游河道安全度汛。
安全鉴定结论:
1、经复核水库现状防洪能力差,防洪标准低,未达到现行规定的防洪标准,校核水位已经超过现有坝顶高程。水库防洪标准安全性复 核为c级。
2、大坝在某些工况下抗滑稳定系数不满足规范要求,坝顶超高不满足抗洪安全要求。综合评价友谊水库大坝结构安全性c级。
3、该水库在原设计施工 中坝基、坝坡没有采取任何防渗措施,施工质量差等原因,坝体及坝基存在渗流问题,通过坝体及坝基渗流量、渗流比降的计算不满足规范要求。综合评价水库大坝渗流稳定安全性为c级。
4、坝下泄洪涵洞闸门已淤死,没有启闭设备。评 定金属结构的安全性为c级。
5、水库大坝抗震安全复核,依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规定,友谊水库大坝需要复核抗震安全,经过计算,大坝抗震安全性为a级。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水库安全性级别综合评价为c级,大坝安全属三类坝。
专家组组长(签名):
鉴定组织单位意见:
根据《大坝安全鉴定导则》sl258-2000,××××水库大坝安全符合*类坝的条件,××××水库为严重病险库。
负责人(签名):单位(印章):年月日
鉴定审定部门意见:
同意安全鉴定结论。
负责人(签名): 单位(印章):年月日
篇2: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第十二条大坝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应组织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单位,或委托大坝安全管理单位、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对大坝安全进行分析评价,提出报告。分析评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1.大坝洪水标准复核,包括水文和洪水调度计算的复核;
2.大坝抗震复核,包括地震烈度和大坝抗震的复核;
3.大坝质量分析评价,包括施工期和大坝现状质量分析;
4.大坝结构稳定和渗流稳定分析,包括变形稳定分析;
5.大坝运行情况分析,包括工程老化分析;
6.大坝安全综合分析,提出大坝安全论证总报告。
第十三条大坝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应组织现场安全检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由安全鉴定主管部门主持,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参加,大坝的运行管理单位密切配合,检查后,应编写出现场安全检查报告。现场安全检查内容按有关规范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大坝安全鉴定过程中,发现尚需对工程补作探查或试验,以进一步了解情况作出判断时,鉴定主管部门应根据议定的探查试验项目及其要求和时限,组织力量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受委托单位应按要求提交探查、试验成果报告。
篇3: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第十五条在对大坝安全进行分析评价和组织现场安全检查的基础上。专家组应认真审查,充分讨论。对大坝的安全作出综合评价,并评定大坝安全类别,提出安全鉴定报告书。安全鉴定报告书格式见附件。
第十六条大坝安全分类标准:
一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部颁规范规定、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坝。
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大坝工程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坝。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影响大坝安全,不能正常运行的坝。
第十七条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结束后,鉴定主管部门即应进行总结,并将总结和安全鉴定报告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全部鉴定资料成果均应存档,长期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大坝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应根据安全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运行意见和有关措施,对三类大坝,应即立项,安排计划,进行除险加固,限期脱险。在未除险加固前,大坝管理单位应制定保坝应急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所需费用,由大坝管理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列经费解决。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完善大坝安全鉴定制度,保证大坝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在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坝高小于15米、库容1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小型水库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发电和过船建筑物。
第三条大坝安全鉴定实行分级负责:大型水库大坝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70米以上的中小型水库大坝由盛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中型水库大坝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米以上小型水库大坝由地(市)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小型水库大坝,由县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水利部直辖的水库大坝,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组织鉴定。
第四条大坝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对大坝按期进行安全鉴定。大坝建成投入运行后,应在初次蓄水后的2~5年内组织首次安全鉴定。运行期间的大坝,原则上每隔6~组织一次安全鉴定。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无正当理由不按期鉴定的,属违章运行,导致大坝事故的,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鉴定的组织和程序
第五条大坝的安全鉴定应逐个分别进行,鉴定工作由组织鉴定的主管部门负责主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
第六条大型水库的安全鉴定专家组一般由9~11名专家组成,其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人数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二。中型水库的专家组人数一般由7~9名专家组成,其中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3名。小型水库专家组一般由5~7名专家组成,其中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2名。专家组应包括下列各方面的人员:
1.大坝主管部门的`技术负责人;
2.大坝运行管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有关运行管理单位的专家;
3.有关设计和施工部门的专家;
4.有关科研单位或高等院校的专家;
5.有关大坝安全管理单位的专家。
专家组中应含有水文、地质、水工、机电、金属结构等各方面的专家。
大坝安全鉴定专家的资格应经上级大坝安全主管部门认可,认可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条大中型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应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小型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程序可适当简化。
1.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主管部门下达安全鉴定任务,编制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计划;
2.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资料准备工作,对大坝安全进行分析评价,编写分项分析评价报告和大坝安全论证总报告;
篇4:大坝安全鉴定报告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水库位于××××××××的城乡结合部,地理位置为东经××××××′,北纬××××*′。××××水库距××*河约1km,水库所在河流为××河的支流××河,属××*海流域,控制流域面积××*km2。, ××河东西横贯××*市区,是××××河的一级支流,全长×××× km。该水库是一座以 防洪为主兼有灌溉的小(*)型水库,工程始建于××××年,××××年竣工。水库下游保护对象有:*个村庄、××××口人、××万亩农田。
主要建筑物由大坝、坝下泄洪涵洞组成。
大坝为粘土心墙坝,坝顶全长××××m,最大坝高××××m(现淤积地面为基准),坝顶高程××××*m(平均高度),防浪墙顶高程××××*m,坝顶宽度××*1m(平均宽度),上游坝坡为*:××××(平均坡度),采用干砌石护坡;下游坝坡为*:××××(平均坡度),采用草皮护坡。
泄洪涵洞位于坝下,为矩形涵洞,断面尺寸为××*m(宽×高)。采用拍门式钢制工作闸门,进口已淤积不能起到泄洪作用。
大坝现场安全检查大坝现场安全检查发现:
1、大坝存在*处渗水点。大坝建于××年代,填筑时就地取材,施工质量差,致使大坝存在渗水点;大坝上游干砌石护坡受风浪冲刷,破损严重。下游草皮护坡全部损坏,水土流失严重;大坝防浪墙为浆砌石结构,现已全部损坏。
2、坝下泄洪涵洞现已淤积,闸门已经堵塞,不能起到泄洪和灌溉的`作用。
3、水库无管理房。
大坝安全分析评价工程质量评价现状上游坝坡为1:××*,下游坝坡为1:××*。坝体心墙为粘土,干容重为*.*g/cm3,渗透系数××*×××-6cm/s。坝壳料为粉土质砂,干容重为*.××g/cm3,渗透系数为*.*×10-3 cm/s,填筑质量基本合格。
坝顶宽度为3.××1m,不满足规范要求,上游为干砌石护 坡已损坏。坝基与坝肩存在 。 渗漏问题,未做处理。
坝下泄洪涵洞进口已经淤积,不能泄洪。
综上所述,工程质量不合格。
运行管理评价
友谊水库从建库以来一直由××*管理,后由××××水务局管理,运行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必要的通讯、报警器材及交通车辆等。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的规定,大坝运行管理综合评价为“差”。
防洪标准复核
根据现状库容曲线,经调洪计算,大坝防洪能力仅为*年一遇洪水,不满足防洪要求。
水库大坝现状的抗洪安全性级别评为*级。
篇5: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由水利部修订分布,8月1日起施行。水库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事关重大,危险性高,在日常运行管理上必须保证其安全。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其它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按本条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流域机构审定其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水利部审定部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第四条 大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第六条 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一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但达不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第二章 基本程序及组织
第七条 大坝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一)鉴定组织单位负责委托满足第十一条规定的大坝安全评价单位(以下称鉴定承担单位)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二)由鉴定审定部门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大坝安全鉴定会,组织专家审查大坝安全评价报告,通过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三)鉴定审定部门审定并印发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第八条 鉴定组织单位的职责:
(一)按本办法的要求,定期组织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二)制定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委托鉴定承担单位进行大坝安全评价工作;
(四)组织现场安全检查;
(五)向鉴定承担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六)筹措大坝安全鉴定经费;
(七)其他相关职责。
第九条 鉴定承担单位的职责:
(一)参加现场安全检查,并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二)收集有关资料,并根据需要开展地质勘探、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试验等工作;
(三)按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四)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五)起草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六)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条 鉴定审定部门的职责:
(一)成立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
(二)组织召开大坝安全鉴定会;
(三)审查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四)审定并印发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五)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一条 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或者水利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
其他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上述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也可以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
鉴定承担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业绩表现差,成果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的鉴定承担单位应当取消其承担大坝安全评价的资格。
第十二条 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应由大坝主管部门的代表、水库法人单位的代表和从事水利水电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由9名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得少于6名;其他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由7名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得少于3名;其他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得少于2名;
(二)大坝主管部门所在行政区域以外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
(三)大坝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等单位的在职人员以及从事过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的人员总数不得超过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
(四)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应根据需要由水文、地质、水工、机电、金属结构和管理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五)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履行职责。
第三章 工作内容
第十三条 现场安全检查包括查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与运行资料,对大坝外观状况、结构安全情况、运行管理条件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工作的重点和建议,编制大坝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第十四条 大坝安全评价包括工程质量评价、大坝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大坝结构安、稳定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和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等。
大坝安全评价过程中,应根据需要补充地质勘探与土工试验,补充混凝土与金属结构检测,对重要工程隐患进行探测等。
第十五条 鉴定审定部门应当将审定的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及时印发鉴定组织单位。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库及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报送相关流域机构和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备案,并于每年二月底前将上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结果汇总后报送相关流域机构和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六条 鉴定组织单位应当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调度管理措施,加强大坝安全管理。
对鉴定为三类坝、二类坝的水库,鉴定组织单位应当对可能出现的溃坝方式和对下游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采取除险加固、降等或报废等措施予以处理。在处理措施未落实或未完成之前,应制定保坝应急措施,并限制运用。
第十七条 经安全鉴定,大坝安全类别改变的,必须自接到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大坝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变更注册登记。
第十八条 鉴定组织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所需费用,由鉴定组织单位负责筹措,也可在基本建设前期费、工程岁修等费用中列支。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要求进行大坝安全鉴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监管不力,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8月1日起施行。1995年3月20日发布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同时废止。
篇6: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大坝安全鉴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其它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按本条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流域机构审定其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水利部审定部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第四条 大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鉴定材料《大坝安全鉴定》。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第六条 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一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但达不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第二章 基本程序及组织
第七条 大坝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一)鉴定组织单位负责委托满足第十一条规定的大坝安全评价单位(以下称鉴定承担单位)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二)由鉴定审定部门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大坝安全鉴定会,组织专家审查大坝安全评价报告,通过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三)鉴定审定部门审定并印发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第八条 鉴定组织单位的职责:
(一)按本办法的要求,定期组织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二)制定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委托鉴定承担单位进行大坝安全评价工作;
(四)组织现场安全检查;
(五)向鉴定承担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六)筹措大坝安全鉴定经费;
(七)其他相关职责。
第九条 鉴定承担单位的职责:
(一)参加现场安全检查,并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二)收集有关资料,并根据需要开展地质勘探、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试验等工作;
(三)按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四)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五)起草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六)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条 鉴定审定部门的职责:
(一)成立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
(二)组织召开大坝安全鉴定会;
篇7:党风廉政鉴定报告书
敬爱的党组织:
作风,是一个人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而细节是细小的环节或情节,二者乍一看似乎没有什么关系,实则不然。古人云:合抱之木,生于毫未;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也就是说,任何时情都是细节的积累。细节是构成事物的基本要素,不可或缺,更不可忽视。作风非但不例外,而且表现尤为突出。
作风问题在很多情况下,表现在生活小节、工作细节、思想枝节、行为未节上,既上不了纲,也上不小线。也正因为作风的这一特点,在很多时候,人们会自觉不自觉地忽视它,认为都是些小事,无关痛庠,无妨大碍,更有一些人甚至对它不屑一顾。于是,有些人对上班迟到早退不在乎,对外出请假不在乎,甚至有些人对上班不做事,以及党员干部的生活情趣,都认为是小事。
其实,这是因为一些人没有科学辩证地看待细节同整体、同大事、同战略决策、同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只看到细节细小的一面,却看不到种种大事都依细节而存在,更没有注意到任何事无一不是建立在细节之上,对“细节决定成败”的道理理解得不够。任何整体都是由具体的部分构成的,任何战略决策都是种种情况分折研究的结果,同理,一些严重的****行为也不外乎开始于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
党员干部作风上的细节,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对他的个人印象。对一位党员干部来说,群众不一定看你报告作得如何有高度,看你的宏观规划有多么长远,而往往会从党员干部的言行中的点点滴滴来判断是非,衡量优劣,并作为拥护或都反对你的理由。所以,细节连着人民群众,马虎不得。
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得不承认,有个别党员干部往往不太注重细节。有的人抒接受几条烟,几瓶酒看成是小事。君不见那些贪官们的堕落轨迹,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从接受一条烟、几瓶酒开始,到收受小部分现钞,直到聚敛十万元、百万元、千万元赃款,越陷越深、越滑越远,都是因为“细节”不保而最终铸成大错的。由此看来,要求党员干部“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抓的就是“细节”,但取得的却是长远效果。试想一个平常就不注重生活小节、工作细节的党员干部,怎能指望他带领导人民群众干出奔小康这样的大事呢?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对工作缺乏认真态度,对事情敷衍了事的人,对人民群众的疾苦定会是无动于衷。这种人无法把工作当作一种情趣,而只是当作一种不得不接受的差事,因而在工作中也不可能投入热情,其工作效果也可想而知。他们只能永远做别人分配给他们,而不是他们又不得不做的工作,甚至即便是做了也不能把事情做好。用心想事,用心干事,对于这些人来讲,只是空谈。
老子说过:“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而肯在细节上下功夫的人,是求实、务实的表现;善于抓强节的人往往沉着冷静,处变不惊,见微知著,举重若轻,只顾大局,谋大事的表现;追求细节的人往往精益求精,不求过得去,只求过得硬,不求小胜,志在大胜、全胜,往往在别人易忽咯的细节处下功夫,追求事情的完美和结果的实实在在。
既然作风体现于细节,党员干部就要时刻注意自已的细节。言谈举止,都不要忘记自已是一个党员干部,一举一动都要用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已,从小事折起,从细微处做起。
抓作风建设就要抓细节。党的严谨作风体现在每个党员干部身上,体现在每个党员干部从事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中,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要“抓大不放小”‘“抓大”就是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放小”要让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能按照xx大力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要求,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认真反思,认真对照检查,认真整改。要从细小的问题入手,建立健全抓作风建设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以用党员干部工作细则等在内的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行为。通过强加制度建设,把党员干部注重小节的要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党员干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看过2017党风廉政鉴定报告书的人还看了:
1.党风廉政评估报告3篇
2.党风廉政电视教育片观后感5篇
3.20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工作总结
4.2017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3篇
5.2017年党风廉政承诺书3篇
6.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心得体会3篇
篇8:dna鉴定报告书
dna鉴定报告书样本
dna鉴定报告书样本××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司法鉴定文书类别的标题:一般2号或者小1号宋体,加黑,居中排列)
司法鉴定许可证号:000000000
(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号:3号仿宋体,居中排列)
声明
(2号宋体,加黑,居中排列)
1. 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司法鉴定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遵守和采用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
3. 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非法干预。
4. 使用本鉴定文书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严肃性。
(声明内容:3号仿宋体)
地 址:× ×市× ×路× ×号(邮政编码: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司法鉴定机构的地址及联系电话:4号仿宋体)
标题(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小2号黑体,居中排列)
编号××司法鉴定中心[200×]×检字第×号
(编号:包括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文书性质缩略语及序号;年份、序号采用阿拉伯 数字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方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5号宋体,居右排列。编号处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钢印)
一、基本情况(3号黑体)
委 托 人:××××(二级标题:4号黑体,段首空2字)
(文内4号仿宋体,两端对齐,段首空2字,行间距一般为1.5倍。日期、数字等均采用阿拉伯数
字标识。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1.”等顺序排列。下同)
委托鉴定事项:
受理日期:
鉴定材料:
鉴定日期:
鉴定地点:
在场人员:
被鉴定人:
二、检案摘要
三、检验过程
四、检验结果
一般采用文字或者图表形式。例如:
××××××
×××××××××
×××××××××××××××××××
×××××××××××××××××××
(表格一般采用三线表,居中排列,图表说明和表内文字居中排列,5号宋体)
五、落款
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
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专用章)
二○○×年×月×日
(文书制作日期:用简体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居右排列。日期处加盖司法鉴定
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
说明:1.本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作为骑缝章。
2.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中需要添加附件的,须在检验结果后列出详细目录。
3.对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中需要解释的内容,可以在正文的落款后另加附注予以说明。(附注为4号仿宋体)。
篇9:工作实习鉴定报告书
秋风徐徐,眨眼也是十月份,自从去年离开学校到**公司实习到现在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在这个期间,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让我收获颇多。下面就是我的实习鉴定。一年的实习过程,我不只为公司创造了效益,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特别是想我这样刚离开学校的实践能力差,更需要通过多做事情来积累经验。而实习工作并不象正式员工那样有明确的工作范围,如果工作态度不够积极就可能没有事情做,所以平时我主动争取多做事,这样多积累多提高。
在工作中我能够完成布置的工作,在没有工作任务时能主动要求布置工作,做到主动学习,在工作中,我不允许自己丝毫的马虎,严谨认真我时刻牢记。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
在信息时代,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我积极响应单位号召,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理论、技能知识和社会知识,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用精良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广博的社会知识拓展视野。
二、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实习期很快过去了,是开端也是结束。展现在自己面前的是一片任自己驰骋的沃土,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继续学习,深入实践,不断提升自我,努力创造业绩,继续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感谢单位领导和部门领导以及师傅们对我的支持和帮助。
三、努力实践,进行角色转化。
“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展现人的意志。
实习使我学习的理论知识能够和动手能力很好的结合融化,是我大学历程非常宝贵的经验,我会好好总结,帮助我更好的完成学业,为走出社会做更好的基础。
工作实习鉴定报告书相关文章:
1.工作实习鉴定报告
2.毕业实习鉴定报告
3.毕业生实习鉴定报告
4.单位实习报告鉴定评语
5.专业实习报告自我鉴定
6.顶岗实习报告鉴定
7.销售实习鉴定报告个人总结
8.专业实习报告评语
9.大学生实习自我鉴定报告
10.公司个人工作鉴定报告
篇10:《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坝高15米以上或者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大坝包括永久性档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建筑物等。
坝高15米以下、10米以上或者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10万立方米以上,对重要城镇、交通干线、重要军事设施、工矿区安全有潜在危险的大坝,其安全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
各级水利、能源、建设、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是其所管辖的大坝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大坝的安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 大坝的建设和管理应当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坝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 大坝建设
第七条 兴建大坝必须符合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大坝主管部门制定的大坝安全技术标准。
第八条 兴建大坝必须进行工程设计。大坝的工程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大坝的工程设计应当包括工程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的设计。
第九条 大坝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大坝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图纸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派驻代表,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必须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 兴建大坝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国家规定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树立标志。
已建大坝尚未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大坝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
第十一条 大坝开工后,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建大坝管理单位,由其按照工程基本建设验收规程参与质量检查以及大坝分部、分项验收和蓄水验收工作。
大坝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第三章 大坝管理
第十二条 大坝及其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大坝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三条 禁止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
第十四条 非大坝管理人员不得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大坝管理人员操作时应当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扰大坝的正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禁止在大坝的集水区域内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库淤积的活动。禁止在库区内围垦和进行采石、取土等危及山体的活动。
第十六条 大坝坝顶确需兼做公路的,须经科学论证和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
第十七条 禁止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须经大观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待一定距离,不得影响大坝安全、工程管理和抢险工作。
第十八条 大坝主管部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业务水平的`大坝安全管理人员。
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 大坝管理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进行安全监测和检查;对监测资料应当及时整理分析,随时掌握大坝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时,大坝管理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大坝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
第二十条 大坝管理单位必须做好大坝的养护修理工作,保证大坝和闸门启闭设备完好。
第二十一条 大坝的运行,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发挥综合效益。大坝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计划和大坝主管部门的指令进行水库的调度运用。
在汛期,综合利用的水库,其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以发电为主的水库,其汛限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及其供水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水库的调度运用。
第二十二条 大坝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大坝定期安全检查、鉴定制度。
汛前、汛后,以及暴风、暴雨、特大洪水或者强烈地震发生后,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其所管辖的大坝的安全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 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大坝应当按期注册登记,建立技术档案。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大坝管理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防汛抢险物料的准备和气象水情预报,并保证水情传递、报警以及大坝管理单位与大坝主管部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之间联系通畅。
第二十五条 大坝出现险情征兆时,大坝管理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大坝主管部门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并采取抢救措施;有垮坝危险时,应当采取一切措施向预计的垮坝淹没地区发出警报,做好转移工作。
第四章 险坝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尚未达到设计洪水标准、抗震设防标准或者有严重质量缺陷的险坝,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类,采取除险加固等措施,或者废弃重建。
在险坝加固前,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制定保坝应急措施;经论证必须改变原设计运行方式的,应当报请大坝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七条 大坝主管部门应当对其所管辖的需要加固的险坝制定加固计划,限期消除危险;有关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安排所需资金和物料。
险坝加固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作出加固设计,经审批后组织实施。险坝加固竣工后,由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第二十八条 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险坝可能出现的垮坝方式、淹没范围作出预估,并制定应急方案,报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大坝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毁坏大坝或者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的;
(二)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取土、挖沙、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活动的;
(三)擅自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破坏大坝正常运行的;
(四)在库区内围垦的;
(五)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或者堆放杂物、晾晒粮草的;
(穴)擅自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
第三十条 盗窃或者抢夺大坝工程设施、器材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由于勘测设计失误、施工质量低劣、调度运用不当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大坝事故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11:大坝安全监测论文
1影响大坝安全的因素
影响大坝安全的因素很多,据国际大坝会议“关于水坝和水库恶化”小组委员会记录的1100座大坝失事实例,从1950年至1975年大坝失事的概率和成因分析中得出大坝失事的频率和成因分别为:30%是由于设计洪水位偏低和泄洪设备失灵引起洪水漫顶而失事;27%是由于地质条件复杂,基础失稳和意外结构事故;20%是由于地下渗漏引起扬压力过高、渗流量增大、渗透坡降过大引起;11%是由于大坝老化、建筑材料变质(开裂、侵蚀和风化)以及施工质量等原因;12%是不同的特有原因所致。
通过上面的数值可以作如下分析:大坝失事的原因很多、涉及范围也很广,但大致可以分成3类。第一类是由设计、施工和自然因素引起,它没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而是一旦大坝建成就已确定了的,如设计洪水位偏低、混凝土标号过低、未考虑地震荷载等;第二类是在运行、管理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如冲刷、浸蚀、混凝土的老化、金属结构的锈蚀等;第三类是上述两种混合情况,即设计、施工中的不完善在运行中得不到改正,或者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运行管理的不力使设计、施工中的隐患发展为破坏。就目前而言,大坝安全监测主要是针对后两种情况。下面将从设计、施工、运行维护3个阶段来讨论,着重强调目前大坝安全监测容易忽视的一些方面。
1.1设计阶段
众所周知,在设计阶段,坝址的确定决定了地形、地质、地震发生频率及水文条件等;枢纽的总体布置、坝型及结构、材料选择和分区、水文资料的收集及洪水演算、地质勘探等都将影响大坝的安全。1980年6月19日,乌江渡水库泄洪水雾引起开关站出线相间短路跳闸、引出线烧断、工地停电,类似情况1980年6月23日在黄龙滩、1986年9月3日在白山等也曾发生。以上事故的发生引起工地停电和泄洪闸门不能开启的严重后果,均是由于整体布置不合理,对泄洪水雾飘移危害认识不够所致。喀什一级大坝位于高地震烈度区,粘土斜墙坝的抗震性能差,而设计又将防渗膜放在斜墙下游侧,形成潜在的最薄弱滑裂面,因而在1985年大地震时,迎水面滑落库中,其原因是坝体结构设计不合理。综上所述,大坝的许多安全隐患是由设计阶段留下的,特别是水文计算及地质勘探和处理两个方面,如纪村坝基红层问题,前期勘探工作不够是重要原因之一[2]。
1.2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能否贯彻设计意图、确保施工质量,特别是有效解决施工中发现的新问题是确保大坝安全的关键因素之一,如混凝土坝的温控措施、土石坝的碾压及防渗排水结构的施工、有关泄洪建筑物的机电安装等都将直接影响大坝的安全。喀什一级大坝在1982年施工中,其坝体及防渗墙都未进行碾压,致使密实度降低,在强震时容易液化和沉陷,这也是1985年地震时引起大坝整体破坏原因之一。
1.3运行管理
运行管理涉及水库调度、大坝及附属机电设施检查、监测手段及资料分析方法、大坝安全状况评价等,其中每一环节都事关大坝的安全。。佛子岭大坝1969年发生的漫顶事故,其重要原因就是因为盲目追求灌溉效益,汛期不适当地抬高运行水位所致;陈村大坝出现的105m高程水平裂缝与大坝长期遭遇高温低水位运行工况有关[3];佛子岭、磨子潭和沟后水库等在泄洪闸门开启的关键时刻都出现了电源中断这一严重问题,说明了备用电源及汛前检查有关泄洪设备(施)的重要性,更不用说对大坝进行全面的巡视检查、仪器监测和及时的'资料分析了。这里还要强调的一点就是联合调度问题,在梯级水库调度中这一点显得特别重要,如石漫滩水库溃坝与上游的元门水库溃坝是密不可分的。
篇12:大坝安全监测论文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影响大坝安全的因素很多(坝址选择、枢纽布置、坝体结构、材料特性、水库调度等)、时间跨度大(从设计施工到运行管理);大坝安全监测的目的是为了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观念的变化,实现大坝安全监测的手段和目的都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笔者认为可从如下几方面进行理解。
3.1监测范围和内容
规范[4][5]规定“大坝安全监测范围,包括坝体、坝基、坝肩,以及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和其它与大坝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和设备”。众所周知,瓦依昂(Vajont)拱坝就是由于库区发生大滑坡引起了溃坝;1961年3月6日,我国柘溪水电厂首次蓄水时,在大坝上游右岸1.55km处也曾发生大滑坡;佐齐尔拱坝1978年12月份发现拱冠向上游移动的原因就是因为离坝1.5km的地方在比坝低320m处开挖了一条排放地下水的隧洞所致。可见,关系大坝安全的因素存在的范围大,包括的内容多,如泄洪设备及电源的可靠性、梯级水库的运行及大坝安全状况、下游冲刷及上游淤积、周边范围内大的施工特别是地下施工爆破等。
大坝安全监测的范围应根据坝址、枢纽布置、坝高、库容、投资及失事后果等进行确定,根据具体情况由坝体、坝基推广到库区及梯级水库大坝,大坝安全监测的时间应从设计时开始直至运行管理,大坝安全监测的内容不仅是坝体结构及地质状况,还应包括辅助机电设备及泄洪消能建筑物等。
3.2大坝安全监测的针对性
大坝安全监测是针对具体大坝的具体时期作出的,一定要有鲜明的针对性。
(1)时间上的针对性。
由于大坝施工期、初次蓄水期和大坝老化期是大坝安全容易出现问题的时期,因此在前一个阶段监测的重点应是设计参数的复核和施工质量的检验,而后者则应是针对材料老化[7]和设计复核进行。
大坝的破坏机理研究至今还是一个薄弱环节,关键是原型破坏试验作不了,因此,加强对溃坝的分析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要求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能得到关键数据;
(2)空间结构上的针对性。
针对具体的坝址、坝型和结构有针对性地加强监测,如针对面板堆石坝面板与趾板之间的防渗、碾压混凝土坝的层间结构、高强震地区均质土坝的液化、薄拱坝坝肩的稳定、破碎地基及深覆盖层上筑坝的基础处理及防渗、多泥沙河流的泥沙淤积、库岸高边坡的稳定等。由于总体布置不合理,泄洪水雾有可能引起跳闸等问题,应注意对雾化的监测和汛期对备用电源的检查等。再者,大坝监测应和大坝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互相补充,特别是在设计中运用新结构、新方法、新材料,施工时发现新的地质构造和地质条件。运行遇到不利工况时,大坝安全监测理应成为检验设计、施工及运行效果的必要手段,从而为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以确保大坝安全创造条件。
3.3监测手段和方法
大坝安全监测包括巡视检查和仪器监测[4],笔者认为巡视检查和仪器监测是分不开的。前者也要尽可能的利用当今的先进仪器和技术对大坝特别是隐患进行检查,以便作到早发现早处理,如土石坝的洞穴、暗缝、软弱夹层等很难通过简单的人工检查发现,因此,必须借用高密度电阻率法、中间梯度法、瞬态面波法等进行检查[6],从而完成对其定位及严重程度的判定。人工巡查和仪器监测分不开的另一条原因是由于大坝的特殊性和目前仪器监测的水平所决定的。大坝边界条件和工作环境较为复杂,同时,由于材料的非线性(特别是土石坝),从而使监测的难度增大;另一方面,目前仪器监测还只能作到“点(小范围)监测”,如测缝计只能发现通过测点的裂(接)缝开度的变化,而不能发现测点以外裂(接)缝开度的变化;变形(渗流)测点监测到的是坝体(基)综合反应,因而难以进行具体情况的原因分析。正是由于上述原因,监测手段和方法必须多样化,即将各种监测手段和方法[4][5]结合起来,将定性和定量监测结合起来,如将传统的变形、渗流、应力应变及温度监测同面波法、彩色电视、超声波、CT、水质分析等结合起来。随着科技水平的发展,一种真正的“分布式测量系统”――光纤测量系统即将面世,水科院、国电公司成都院等单位已对此作了大量的研究,也曾在三峡作过试验。该系统将光纤既作为传感部件,又作为信号传输部件埋设于坝体中,使每一根光纤成为大坝的神经,感受大坝性态的变化并具体定位,从而使监测走向立体和全方位。
目前,自动化系统还存在费用高、可靠性难以保证、监测项目不全、安装调试困难、实时化程度低等问题,笔者认为一种费用低、安装调试简单、易维护、可以进行大范围监测、实时性高的系统才是发展方向。同时,监测方法、监测量的变化(如由标量到矢量、由数值分析到图象分析)必将导致分析方法的变化。
3.4大坝安全监测的网络化、智能化、效益化
在过去的许多年中,人们总是将观测资料交由专职单位去分析,这样做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不利于及时有效地掌握大坝性态和进行最优的运行调度。同时,一般单位的资料分析总是在建立数学模型(特别是统计模型)的基础上,缺乏与具体大坝的联系及与设计标准(稳定、强度)的比较,也不利于监测技术的提高。近期,一些单位在专家系统、人工智能及决策支持系统开发中,直接将监测资料(如库水位、温度、应力、扬压力等)与设计标准(稳定、强度)对照起来用于坝体强度及稳定校核是一种很好的思路。但是,目前的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水平多数还停留在部分监测项目数据的自动采集上,难以满足实际需要。事实上单凭监控指标来判别大坝安全是不完善的,因为目前的监控指标主要依靠经验和理论计算确定。前者人为因素大,后者由于计算理论、数学模型和边界条件的假定,误差也较大,实际应用也值得商榷。如对于土石坝,当上游库水位骤降时测压管水位不会超过监控指标,但此时上游坝体有可能失稳。我国自1987年开始的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鉴定),是对大坝结构性态和安全状况的全面检查和评价,已得到广大科技人员认可,实践证明是有效的。它就是根据设计复核、坝基隐患、坝体稳定、泄洪消能、库区淤积及近坝库岸滑坡等方面对大坝安全进行评价。因此,大坝安全评估软件应与大坝安全定检内容相适应,应用专家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将大坝安全定检的成功经验和监测资料分析的有效方法结合起来,在此基础上实现与大坝监测数据采集系统、闸门监控系统、水库自动调度系统、水雨情测报系统的有机结合,将大坝安全作为约束条件,效益的最大化作为目标函数才能适应用户和时代的需要。
最近,国家防总在建立全国防汛决策支持系统中将大坝安全监测(工情监测)作为整个系统的一个部分,从而突出水库运行以效益为中心,大坝安全是约束条件的观点。另一方面,在大坝失事或事故中,洪水漫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试想:如果大坝某些性态异常或闸门起闭机损坏,而又不知近期洪水情况,如何在洪水到来时确保大坝安全?同时,运行也会影响大坝安全,如陈村大坝105m高程裂缝的出现及发展与不正确的运行方式有关;碧口大坝1995年也因泥沙淤积在较短的时间内将排沙洞口淤堵,威胁了电站安全。故为充分发挥水库效益,确保大坝安全,必须尽可能将流域水情、梯级水库调度情况及洪水预报、大坝安全监测和本水库运行调度结合起来。
另一方面,目前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软件均有巡测和选测功能,为适应“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要求,设置自动进行巡测、在线诊断、自动报警是对系统的必然要求。由于许多测值超差均由于自动化系统本身引起,故笔者建议在数据采集软件中应增如下功能:即当某测值或其变化速率超过正常范围时,系统应立即对该测点进行多次重复测量或自动加密测次,以方便系统维护和资料分析。
随着信息化的推广,大坝安全监测应主动适应时代要求,走向网络化、智能化,采用网络数据库、INTERNET/INTRANET技术,建立全国的大坝安全监测信息网是时代的要求。
4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大坝安全监测实际上是一种管理,包括信息采集、处理、结论的得出、措施的制定、信息的反馈,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工程效益。综合起来可以得出如下几点:
(1)大坝安全监测范围空间上应包括梯级水库;时间上应从设计开始。大坝安全监测内容应包括与大坝安全有关的泄洪及机电设备;
(2)大坝安全监测应与气象、水情、洪水预报及水库调度结合起来,使之成为水库运行调度决策支持系统的一部分,真正为工程效益的最大化服务;
(3)大坝安全监测应将大坝安全评估与设计标准、设计参数(如安全系数,可靠度指标)等指标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大坝安全定检的成功经验和方法,从而易于理解、掌握和应用;
(4)大坝安全监测应充分利用科技进步,走向即时化、智能化、网络化。
总之,大坝安全监测就是利用一切手段,确保大坝以较少的投入来保证长期、稳定、安全的运行,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赵志仁.大坝安全监测的原理与应用[M]碧旖颍禾旖蚩蒲Ъ际醭霭嫔纾1992豹
[2]邢林声.纪村混凝土坝基红层的恶化及其原因分析[J].水利学报,,(9).
[3]邢林声,方榴声.陈村拱坝下游坝面105m高程附近水平裂缝的性态分析[J].水力发电学报,1988,(4).
[4]SDJ33689,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
[5]SL6094.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
[6]谢向文.黄河下游堤防隐患探测技术研究[J].水利技术监督,,(4):20-24.
[7]王黎.荆江分洪区南闸混凝土建筑物质量检测分析[J].水利技术监督,2000,(4):24-27.
篇13: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
X X X X 鉴定评估机构评报字(200)第 X X 号
一、绪言
X X(鉴定评估机构)接受 X X X X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 X X X X(车辆)进行了解评估。本机构鉴定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鉴定评估车辆进行了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并对其在 X X X X 年 X X 月 X X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车辆评估情况及鉴定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与车辆所有方简介
委托方 X X X X ,委托方联系人 X X X X ,联系电话:X X X X X。
根据机动车行驶证所示,委托车辆车主 X X X。
三、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本项目评估目的
□交易 □转籍 □拍卖 □置换 □抵押 □担保 □咨询 □司法裁决
四、评估对象
评估车辆的厂牌型号( );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登记日期( );年审检验合格至 年 月;公路规费交至 年 月;购置附加税(费)证( );车辆船使用税()。
五、鉴定评估基准日
鉴定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六、评估原则
严格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
七、评估依据
1、行为依据
篇14: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
2、法律、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
(2)《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等部门令第33号);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通知》(国资办发[1992]36号);
4)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32号);
(5)国家经贸委等部门《汽车报废报废标准》(国资办发[]456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1202号)、《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国经贸资源[]234号)等;
(6)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3、产权依据
委托鉴定评估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4、评定及取价依据
技术标准资料:
技术参数资料:
技术鉴定资料:
其 他 资 料:
八、评估方法
□重置成本法 □现行市价法 □收益现值法 □其他
计算过程如下:
九、评估过程
按照接受委托、验证、现场勘察、评定估算、提交报告的程序进行。
十、评估结论
车辆评估价格 元,金额大写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十二、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一)本项评估结论有效期为90天,自评估基准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当评估目的在有效期内实现时,本评估结果作为作价参考依据。超过90天,需重新评估。另外在评估有效期内若被评估车辆的市场价格或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车辆的价格变化,对车辆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也需重新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鉴定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其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项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本报告书不当而产生的任何后果与签署报告的鉴定估价师无关;未经委托方许可,本鉴定评估机构承诺不将报告书的内容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附件:
一、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委托书
二、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作业表
三、车辆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费)证复印件
四、鉴定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鉴定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旧机动车照片(要求外观清新,车辆牌照能够辨认)
注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 复核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篇15:教师个人鉴定总结报告书
教师个人鉴定总结报告书
由一开始的空白无物,四年中,它被描上许多色彩。但是 “时光荏苒,光阴似箭,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学会了许多,也懂得了许多。毕业之即,对自已三年来的学习和生活作一个总结和自我鉴定。
在学习方面:刻苦钻研,勤奋好学,态度端正,目标明确,掌握了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拿到了《助理电子商务师证》,《计算机一级b证》,《英语中级证》,自学photoshop、flash、dreamweaver等软件。
学习期间,针对自己的专业,在网上开店,搞网络营销,不仅巩固了自己的专业知识,也增加了不少的社会阅历,我的兴趣广泛,爱好体育、绘画,写作等,积极参加各类班级活动。毕业只是求学的一小步,社会才是一所真正的大学。我还要继续努力。
在生活方面:在四年的校园生活中,自从我发现自己有缺点和问题后,我常常警戒自己,步入社会后也不能一心两用,这样让我成为一个乐观,自信积极向上,稳重,负责,善于交际的`人,现在懂得擦干眼泪,收拾伤痕,站起继续勇往直前,前面的荆棘,不算什么,路上的障碍,我每攀登越过一次,便往云端靠近了一步,个人鉴定《个人鉴定总结》。
我觉得自己的幸福来自社会,所以自己也要报答社会。生活在一个集体中,就要有广阔的胸襟和博大的胸怀。本着“迎难而上”的精神,我将凭自己的能力克服各种困难,更好地胜任将来的工作。
在思想上: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各项教学科研活动,不仅增加了自己的阅历,道德素质的修养也得到提升,在学校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设施、乐于关心和帮助他人,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在生活实践的过程中,我曾在工厂打工,曾当过服务生,曾自主创业,曾当过销售员..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交际能力,注重团队协作精神,在这些实践中,我开阔视野,了解社会,深入生活,无限回味。更何况参加暑期实践活动的过程、阅历本身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我相信,经过暑期实践的磨练,我们将变得更加成熟、更加自信。有一句话时有志者,立长志;无志者,常立志,“我懂得努力源于坚持,奋斗就会成功,所以要不断的努力,不断的前进,不断的创新…
大学四年,塑造了一个乐观、充满自信的我,但同时也要认识到,眼下社会发展的迅速,对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社会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先要学会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
我相信机遇定会留给有准备的人,正如是“千里马”定会有伯乐发现一样,我也深信自己能胜任新时代的岗位要求。
篇16:浙江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库容十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坝高十五米以上的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建筑物等。
国家有关部门直管的大坝,由其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第三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
各级水利、电力、建设等有关部门,是其所管辖大坝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大坝主管部门\\\)。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大坝主管部门对大坝的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大坝建设和管理应当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坝安全的义务。
第五条 在大坝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大坝建设
第六条 大坝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大坝安全技术标准。
第七条 总库容一千万立方米以上的大坝和抽水蓄能大坝的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应按《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工程场址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抗震设计。
第八条 大坝工程建设,应当按国家和省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管理,并实行招投标和建设监理制度。
第九条 大坝工程的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水利水电设计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一\\\)总库容一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坝工程,由甲级设计单位承担;
\\\(二\\\)总库容一千万立方米至一亿立方米的大坝工程,由乙级以上设计单位承担;
\\\(三\\\)总库容一百万立方米至一千万立方米的大坝工程,由丙级以上设计单位承担;
\\\(四\\\)总库容一百万立方米以下的大坝工程,由丁级以上设计单位承担。
大坝工程的设计包括工程监测、水文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以及管理用房、环境绿化等设施的设计。设计文件中还应当包括大坝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第十条 大坝工程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建筑施工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一\\\)总库容一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坝工程,由一级施工单位承担;
\\\(二\\\)总库容一千万立方米至一亿立方米的大坝工程,由二级以上施工单位承担;
\\\(三\\\)总库容一百万立方米至一千万立方米的大坝工程,由三级以上施工单位承担;
\\\(四\\\)总库容一百万立方米以下的大坝工程,由四级以上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 大坝工程建设,应由大坝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大坝工程竣工时,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大坝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没有质量评定报告的大坝工程,不得验收。
大坝的建设\\\(监理\\\)单位,应对大坝工程的资金筹措和使用、施工、工程质量等实行全过程的管理。
第十二条 大坝工程竣工后,大坝主管部门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电力、建设等有关部门建设的大坝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第十三条 大坝工程建设时,建设单位应依法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划定大坝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有困难的,可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先确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预留地。
大坝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的土地,未依法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第三章 大坝管理
第十四条 总库容一百万立方米以上的大坝,大坝主管部门必须建立大坝工程管理单位,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总库容十万立方米至一百万立方米的大坝工程,没有条件建立管理单位的,大坝主管部门必须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大坝工程管理单位或大坝工程专职管理人员应参加大坝工程建设的管理;大坝工程竣工后,负责大坝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总库容五千万立方米以上的大坝所在地,有条件的应当设置公安派出所或者民警值勤室。
第十六条 禁止在大坝坝体修建码头、渠道,放牧、堆放杂物、晾晒粮草。禁止在库区内围垦、填库。
禁止在大坝管理范围\\\(含预留地,下同\\\)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取土、造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
在大坝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确需修建码头、鱼塘的,须报经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大坝的安全、管理和抢险工作。
第十七条 大坝坝顶确需兼做公路的,须报经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公路主管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加固措施并承担日常维护费用。
第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毁坏大坝及其观察、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设施。
非大坝管理人员不得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
从事大坝泄洪、输水闸门的操作,坝体变形、渗流的观测、水文测报等工作,应当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九条 大坝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安全监测、巡回检查、维修养护、控制运用、安全保卫、技术资料归档、事故处理报告、土石坝白蚁防治等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 大坝管理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进行安全监测和检查。已投入运行的大坝,未设置安全监测设施的,或安全监测设施损坏失效的,应予以补设或修复。管理单位发现大坝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大坝主管部门,并采取防范和保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 大坝管理单位必须做好大坝运行、监测资料的整编工作;总库容一百万立方米以上的大坝,应按规定进行年度汇编、登记归档,并上报主管部门。
大坝的水文观测资料,应按规定每年进行整编,并上报省水文机构。
第二十二条 大坝的安全鉴定,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度。总库容一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坝,由省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总库容一千万立方米至一亿立方米的大坝,由市\\\(地\\\)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其他大坝,由县\\\(市、区\\\)主管部门组织鉴定。
大坝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大坝的安全鉴定。大坝初次蓄水运行三至五年,应组织首次安全鉴定;以后每六至十年组织一次安全鉴定。大坝运行中遭遇特大暴雨洪水、强烈地震或者工程发生重大事故、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时,应及时组织安全鉴定。
电力、建设等部门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报告,按规定抄送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新安江、富春江电站大坝的安全鉴定报告,应抄送省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各级大坝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所管辖大坝进行注册登记;电力、建设等部门所管辖大坝的注册登记表,按规定抄送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新安江、富春江电站大坝注册登记表,应抄送省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 各级大坝主管部门应对其所管辖的大坝管理单位的防汛抢险物料储备、气象水文预报、水情传递、报警等防汛准备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汛前检查,检查报告应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
第二十五条 大坝出现险情征兆时,大坝管理单位应立即向大坝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应急工作,并及时向预计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发出警报。
第二十六条 大坝的安全状况分为危险坝、病坝及正常坝三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危险坝:
\\\(一\\\)实际防御洪水标准未达到正常运用洪水标准的;
\\\(二\\\)未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
\\\(三\\\)存在严重隐患,危及大坝安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病坝:
\\\(一\\\)实际防御洪水标准未达到非常运用洪水标准的;
\\\(二\\\)存在隐患,尚不影响大坝整体安全的。
除第二款、第三款所列情形以外的大坝为正常坝。
第二十七条 危险坝、病坝的审定和通报,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度。总库容一千万立方米以上的危险坝、病坝,由省主管部门审定并通报;总库容一百万立方米至一千万立方米的危险坝、病坝,由市\\\(地\\\)主管部门审定并通报;其他危险坝、病坝,由县\\\(市、区\\\)主管部门审定并通报。
各级、各部门审定通报的危险坝、病坝,都应当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 危险坝、病坝的处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大坝主管部门应限期对危险坝、病坝进行除险加固,也可改变原设计运行方式或废弃重建。
改变危险坝、病坝原设计运行方式或制定保坝安全应急措施的方案,须按规定报经大坝主管部门批准;电力、建设等部门的批准方案,应抄送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 危险坝、病坝除险加固工程的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危险坝、病坝处理工程,应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办理。
有关人民政府及大坝主管部门,应当优先安排危险坝、病坝除险加固工程所需的资金。
第三十一条 危险坝、病坝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后,应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分级原则组织验收。电力、建设等部门所管辖的危险坝、病坝除险加固工程的竣工验收,应有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指挥机构,应将危险坝、病坝列为防汛抢险重点,并责成大坝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组织实施保坝安全应急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大坝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对非经营性的违法行为,可给予警告、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属经营性的违法行为,可给予警告、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大坝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 行政处罚的实施和罚款的收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七条 大坝主管部门、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尾矿坝的安全管理,由县级以上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条 库容十万立方米以下或者坝高十五米以下的山塘水库,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篇17:浙江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
大坝及其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加可大坝的安全保卫工作。
禁止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
非大坝管理人员不得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大坝管理人员操作时应当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扰大坝的正常管理工作。
禁止在大坝的集水区域内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库淤积的活动。禁止在库区内围垦和进行采石、取土等危及山体的活动。
大坝坝顶确需兼做公路的,须经科学论证和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
禁止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须经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大坝安全、工程管理和抢险工作。
大坝主管部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业务水平的大坝安全管理人员。
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大坝管理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进行安全监测和检查;对监测资料应当及时整理分析,随时掌握大坝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时,大坝管理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大坝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
大坝管理单位必须做好大坝的养护修理工作,保证大坝和闸门启闭设备完好。
大坝的运行,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发挥综合效益。大坝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计划和大坝主管部门的指令进行水库的调度运用。
在汛期,综合利用的水库,其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以发电为主的水库,其汛限水位以上的防汛库容及其洪水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水库的调度运用。
大坝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大坝定期安全检查、鉴定制度。
汛前、汛后,以及暴风、暴雨、特大洪水或者强烈地震发生后,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其所管辖的大坝的安全进行检查。
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大坝应当按期注册登记,建立技术档案。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大坝管理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防汛抢险物料的准备和气象水情预报,并保证水情传递、报警以及大坝管理单位与大坝主管部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之间联系通畅。
大坝出现险情征兆时,大坝管理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大坝主管部门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并采取抢救措施;有垮坝危险时,应当采取一切措施向预计的垮坝淹没地区发出警报,做好转移工作。
篇18:学校安全自查报告书
学校安全自查报告书
学校安全自查报告书**区教育局:
根据**区《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安全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安全工作自查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安全工作是我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关系到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从建校之日起,我校领导就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由金校长亲自担任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的.安全工作,确定了工作职责,配备了兼职安全员,实行安全责任和信息反馈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全校安全工作大检查,查隐患,抓整改。检查的重点是消防设备设施、食堂卫生、楼梯窗户栏杆等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地方。
二、设施制度完善。
为了防火,我校购置了各种消防设备,并建设了加压泵、蓄水池等消防设施。为了防止食物中毒,由校医负责督察食堂卫生,配备了食堂消毒设备(如消毒柜、紫外线照射灯、灭蚊器等)。食堂严把食品采购验收关,注重操作卫生,确保餐具消毒,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建校至今还没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
为了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先后制定《安全工作管理条例》、《防火十则》、《火警处理程序》、《消防器材使用办法》等近10项规章制度。
三、 措施得力。
在目前的预防非典工作中,由于我校措施得力,高度重视,动手早,本学期开学初,就成立了以金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预防工作长抓不懈。教室、功能室全天候通风换气,每天用紫外线灯、二氧化氯药液两次消毒,每天一次晨检,每周两次凉茶,为教师两次派发预防药品。同时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尽量减少校园大型集会,禁止学生参加校外集体活动,同时加强师生健康教育,利用墙报和广播广泛宣传传染病的危害和预防办法,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卫生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高度关注此类病情的关注和防治。目前为止,我校还没有发现一例病情和可疑现象。还专门向家长发过两次通知,请家长重视,配合学校工作,并对学校放心。
学校组建了4人组成的保安队伍,均为退伍军人。每天24小时日夜值班巡查,及时制止事故苗头,排除隐患。
我校还对校车接送配备专人,定期培训,加强服务安全意识。
学校饮用水由我校自购双渗透制水机制水,已经过福田区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制水人员人品可靠,专人送到校内各饮水点。
四、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学校安全是长期的。一点也不容马虎。学校通过板报、广播等全方位进行安全宣传,全员树立安全意识,学校还请来了安居防火公司的专业防火员来校普及防火知识。由于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得到切实保障。
**大学附中**分校
2006年4月29日
更多推荐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