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成都失业保险新政策解读,本文共5篇,希望对大家的学习与工作有所帮助。
篇1:成都失业保险新政策解读
成都失业保险做了新规定,创业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失业金,具体内容请浏览本文。
4日,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的规定,就申领对象、申领条件等规定相关问题下发通知。
通知明确了申领对象: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自主创业成功、失业保险参保关系在成都市的失业人员。
通知还明确了申领的两大条件:一是申领对象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成都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时有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二是申领对象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在成都市首次自主创业成功,即: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办理了《企业营业执照》,或以经营者身份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以投资人身份办理了《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意见还对发放标准做出了规定:申请人本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剩余月数的失业保险金总和。本人失业保险金剩余享受期限与法定退休年龄有重复月份的,不计入剩余月数;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代缴医保费、一次性丧葬费、抚恤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各项待遇;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当月的发放标准计发。申领对象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申领对象因连续两个月未按规定进行失业保险金申领、未参加培训而已经停发失业保险金的,不属于申领的范围。
本通知自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如有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申领要带上足够多的证件(一)符合条件的申领对象向失业保险核发地的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成都市成功创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保金申领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的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二)受理申请的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对申请人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情况及创业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将申请人申请的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划入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个人账户。
篇2:失业保险解读
1.谁可以领失业保险?
答:被动失业、缴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失业者。
申请失业保险的人,首先必须是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者,并且所在单位和参保人按照规定缴费至少满一年。
其次,失业并不是失业者的本意,其本人并不愿意中断就业,但是因为各种不可抗力,而被迫失业的人员。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可以了解到,以下情况属于不是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合同终止,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因用人单位违法或者违反劳动合同而导致的职工辞职。
这里需要强调一点,如果主动辞职,并且用人单位没有导致员工辞职的过错的话,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的。
最后,失业者要有求职要求,并且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了解失业者的基本情况,评判其是否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这些失业者必须要有求职要求,失业保险金只是给失业者的一种帮助,并不是长期支持其生活。
失业者必须上岗再就业。促进再就业是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
2.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带齐手续找劳动局。
由于农村户口的失业人士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金,而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士只能按月领取,所以两者的领取手续也相应的不同。
农村户口的失业人士凭单位开具的解雇证明,到当地劳动局的社保窗口领取失业金领取表格,并到单位盖好章,交回社保部门盖章后,即可到指定的银行一次性领取失业金。
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士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区街道劳动保障站办理失业证,办理后再到指定的地方,按月凭失业证领取失业金。如果该员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内有新单位就业情况,则失业金就停止发放。
比如,本来某员工有四个月失业金可以拿,但是在第二个月领取时,找到了工作并签约了,那么其剩下的两个月失业金便不能再领取,但是会累积到下次失业时可以再次领取。
3.失业保险金涵盖什么?
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农民合同制工人由于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在其解除合同失业后,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失业保险能领多久,可以领几次?
答:最短4个月最长24个月,未规定可领几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5.用人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怎么办?
答:告他!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一旦员工失业领不到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必须为此承担赔偿责任。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的2%,用人单位职工按照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若按月工资1000元计算,每年企业需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金240元,员工个人每年需要缴纳失业保险金120元。
如果不缴,一旦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企业必须赔偿员工。
按规定,工龄1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4个月,工龄每增加1年增加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并代缴医疗保险费。
看到这里,不要以为失业保险离你很远哦, 企业裁员, 就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领取期限按照你缴纳失业保险时间计算。
另外,即使你又去工作了, 如果你的新公司不给你交保险的话,或者在你没转正不给你交保险的这段期间,都是可以去领失业金。
篇3:成都失业保险指南
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相关办事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规范全市失业保险办事流程,方便参保单位与群众了解和办理失业保险相关业务,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失业保险〈办事指南〉及〈相关用表〉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0号)规定,现将《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事指南》、《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办事指南》、《申领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办事指南》、《申领失业保险生育补助金办事指南》、《失业保险待遇接收函》、《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移联系函》等6个办事指南(详见附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失业保险的参保、变更、注销、申报缴费等相关事项,按现有规定和程序办理。
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按照办事指南的相关要求,准确把握相关政策和经办程序。同时,要充分利用当地门户网站、制作宣传手册等形式及时对外公开公布失业保险有关办事指南,使广大参保单位和群众广泛知晓、方便办理失业保险相关业务。各区(市)县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就业局失业保险处(联系人:刘洋,电话:87706279)。
附件: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事指南
2.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办事指南
3.申领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办事指南
4.申领失业保险生育补助金办事指南
5.失业保险待遇接收函
6.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移联系函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月12日
篇4:成都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到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经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将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给单位,由单位将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发放给职工;
3、失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培训出办理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4、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办理部门: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28-87706585;028-87706579
办理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1楼就业大厅“失业保险”窗口
办理条件: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程序: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参保人员减少。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所需材料:1.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
2.职工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3.失业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篇5:东莞失业保险政策解读
新《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东莞根据新条例,对失业保险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但对于众多在职状态的市民和网友而言,新政依然陌生,存在不少疑问。7月10日,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1问:异地务工人员如何享受失业待遇?
市社保局:享户籍人员待遇,个人按0.5%缴费
7月9日,东莞市出台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异地务工人员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异地务工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那么,如何才能申领待遇呢?
东莞市社保基金中心副主任麦瑞玲称,从2014年7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失业保险参保人由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调整为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下限为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费率统一为个人缴费工资的0.5%。同时,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0.5%,调整为1.5%。
麦瑞玲介绍说,东莞300多万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当中,有80%都是非户籍人口。原来这些非户籍的参保人失业后只能领取一次性的失业保险金,但是新的政策后,他们也可以像户籍人口一样按月领取失业待遇。同时,由于此次新增了多项失业待遇,因此,无论是户籍还是非户籍的参保人,调整后,所享受的失业待遇都有所提高。
此外,麦瑞玲还强调,从7月1日起新增的办理失业保险申领手续的人员,每个月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说明就业情况,办理验证之后,次月发放失业保险金。
2问:失业保险最多可以领多久?
市社保局:连续参保14年后可领两年
失业保险具体如何领取也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市社保局失业保险科科长熊素冰详细介绍,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是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根据这一计算规则,市民连续14年缴交失业保险便可领到最高上限即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此外求职补贴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计发,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3问:主动辞职没有失业待遇?
市社保局:被辞职和合同期满才有失业金
东莞南城的王先生说,自己在单位很不顺心,效益也不好,想辞职。但根据东莞新的失业保险政策,主动辞职不能享受失业待遇。
熊素冰回应称,自愿主动离开原工作岗位而暂时失业,发生的责任在于职工本人,因此这种情况的失业人员不能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如果合同期满了、企业破产等客观原因造成失业,则属于非本人自愿失业,也就是与职工本人无关的原因造成的。这类失业现象的发生责任不在职工本人,因此这种情况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市社保局养老失业待遇核发科科长香杰炜还强调说,申请失业保险需要准备材料,首先要有权威机构证明是属于非本人意愿失业的,如劳动仲裁的证书、劳动合同总结书等。
4问:企业变相让员工“主动辞职”怎办?
市社保局:需走法律途径鉴定离职原因
很多企业在结束雇佣关系时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采取多种方式,让员工变相“主动辞工”。如何证明非个人意愿失业,以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
熊素冰表示,需要寻求法定的程序,寻求法律部门帮助,来鉴定离开单位真正的原因。
市社保局养老失业待遇核发科科长香杰炜提醒说,享受失业待遇,必须在失业前,用人单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失业单月可到劳动部门登记,当月到参保部门领取。需要提供失业保险申请表、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和社保卡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此外,在申请时,工作人员会当场受理,受理后,在当月按规定计算可申领月数后,下个月15号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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