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模式探讨论文,本文共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模式探讨论文

摘要: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最大优点是可以加快会计准则的出台,提高会计准则制定的效率,但是这种较为简化的程序又给我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带来了一定的缺陷。通过多年的工作经验,结合大量

关键词: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分类;程序

1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定义与分类

(1)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定义。会计准则制定模式,是指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运行机制、制定程序和方法及与准则制订相关的所有内容。世界各国由于政治、经济、法律以及文化背景的不同,所采取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亦有所不同。但是,各国的制定模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经验积累、教训总结以及国际间的相互借鉴,各国的制定模式也在不断改进,从而促进了会计准则质量的提高。

(2)典型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分类。根据对会计准则制定公平与效率的不同追求,可以将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分为三种:

①公平导向型模式,或称民间组织制定会计准则模式。这个负责制定会计准则的民间组织就成为各个利益集团讨价还价的平台,大家可以在此畅所欲言,表达各自心声。由民间组织制定会计准则可以保持会计准则制定的公平性。

②效率导向型模式,或称政府组织制定会计准则模式。政府拥有权力优势,可以省去冗长的讨价还价过程,加快会计准则制定的速度,提高会计准则制定的效率。

③公平效率兼顾模式。这种模式指的是民间组织负责制定会计准则,政府机构有监督、管理的权力。这种折中方案虽兼顾公平与效率,但也可能两者都顾不上。这三种模式并无孰优孰劣之分,应该结合各国的具体情况以及经济文化背景来进行取舍。

篇2: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模式探讨论文

(1)会计职业界的人员素质不高,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性较差。从职业判断能力方面看,我国由于历史原因,部分会计人员学历较低,其职业判断能力较弱,很难适应从会计制度向原则基础准则的转变。从职业道德水平看,我国资本市场上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非常严重,诸多造假恶性案件的出现也说明了我国会计职业界的职业道德水平亟待提高。

(2)会计的法制环境程度不高。与美国的法律制度下诉讼成风、会计职业界所面临的诉讼风险极大的现实相比,我国会计职业界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过低,职业道德水平原本就有待提高的会计职业界更有可能在进行职业判断时肆无忌惮地进行操纵,从而更易降低会计信息的'质量。近几年国家先后在北京、上海建立了国家会计学院,以此来提高全国会计人员素质。9月财政部还印发了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这一系列有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的计划,以及对会计资格考试进行的重大调整,无疑对提高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由于缺乏职业判断力,我国会计人员目前仍需要以规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作为行为规范,以此来指导他们的会计行为。

(3)独立审计游历于以规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要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发表意见,其主要依据会计准则作出判断,因此会计准则为审计人员提供了最基本的技术支持。但是,由于我国的独立审计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实务中受到执业环境、时间、成本、审计人员能力等各方面的制约,其中注册会计师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不高是影响我国审计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3建议与对策

(1)完善准则制定程序。会计准则的制定只能有一个基本一致的步骤,不可能有绝对统一的程序,各国(地区)确定会计准则制定程序的共同原则是:

①会计准则制定程序应该规范化。也就是说,应在会计准则制定组织机构的章程或议事原则中明确规定制定程序。

②会计准则制定程序应与制定机构、制定人员配合协调。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是将制定程序与制定机构、制定人员配合协调的典范。

③会计准则制定程序中必须有严格的表决、批准程序。具体做法取决于制定体制。国际会计准则的批准出台必须经过两次投票表决程序,这一点也为各国(地区)会计准则的制定树立了榜样。在我国,会计准则是行政法规,在主管部长签发前也经过了会计准则起草人员的充分讨论。

我国应该完善准则制定程序:

①适当增加会计准则制定过程的公开性。

②会计准则立项及确定准则是否发布应由专业人员来决定,而不是行政领导。

(2)明确准则制定机构的性质。阎德玉(会计研究)认为: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是民间、官方、还是半官方并不是问题的本质,重要的是能否沟通政府与民间的关系,能否协调各方利益,能否吸收相当数量具有较高素质和代表性的专家,能否制定与遵循科学的制定程序。就我国而言,目前既然财政部已经掌握了准则的制定权,前面也分析了其合理性,那么其他还要做的就是要协调处理好财政部与证监会的关系,因为前者掌握着准则的制定权,后者肩负着监督证券市场有效运行的重大责任,而会计准则与证券市场的运行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3)增强准则制定机构的独立性。

①提高准则制定人员的代表性。

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似乎缺少各类颇富实际经验的各方面技术咨询专家。我们知道,在英美等主要发达国家的准则制定机构中,参与准则制定的人员来自于会计职业界、企业界、证券交易所、专业研究机构、政府、投资人等各个方面,因而准则的制定有着强大的专家队伍为后盾,这对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是相当重要的。

②准则制定机构应拥有独立的资金调配能力。

准则制定机构应拥有独立的预算,在其所控制的资金范围内拥有独立的资金调配能力。这可保证准则制定机构能独立地制定关于准则研究和制定的计划,从而提高准则研究和制定工作的独立性。

③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

由准则的非相关利益人(如学术机构的专家)组成监督机构对准则制定过程和准则制定效率进行监督,并对准则的可能影响进行评估,从而对在准则制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利己现象做出最大的抑制。

(4)我国全面有效执行会计准则的市场经济环境亟待完善。由于当前我国还缺乏有效的全面执行具体会计准则的市场基础,即市场各方参与者缺乏良好的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加之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和外部监管机制的不尽完善,这种政府主导、规则基础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还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存在。这种模式是建立在不太规范的市场经济环境之上的,而市场经济要进行下去则必须规范化,因此,我国的当务之急是完善全面执行会计准则的市场经济环境,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独立审计、经理人市场、市场结构以及法律诉讼机制等等。这一环境的完善必然要求会计准则制定模式产生根本性变革。

(5)创新未来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模式。我国未来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可以考虑成立一个专门独立的专家委员会,由其独立制定会计准则,在制定过程中不受其它利益集团的影响,其资金运作可以采用与各方利益相关者隔离的“基金模式”,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资助者对专家委员会的影响。同时成立人员构成具有多层次性和广泛性的咨询委员会,主要负责向专家委员会提供有关会计准则立项和工作进程的建议以及表述自身所代表利益集团的意见等。

参考文献

[1]@梁爽。对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评价和反思[J]。财务与会计,,(6)。

[2]@王东青,罗新星。税务与经济,,(2)。

[3]@李蕾。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现实选择[J]。财会月刊.2003,(7):07―08。

篇3:我国关联方会计准则的论文

我国关联方会计准则的论文

在会计规范的发展初期,会计与税法几乎不存在差异,会计基本是是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规范。详细内容请看下文我国关联方会计准则。

随着经济发展,会计与税法的不同作用越来越明显,也使得会计与税法的分离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本文以关联方及其交易为例,分析关联方定义、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方面,现行会计准则与税法的规定存在的较大差异,这对会计与税务的实务工作者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明确提出了关联方认定的基本标准,即: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在很多情况下,两方或多方是否构成关联方,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提出了三条标准,即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当一方拥有有另一方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在关联方的内容上,会计准则涉及的关联方有:该企业的母公司;该企业的子公司;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该企业的合营企业;该企业的联营企业;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法并没有专门定义关联方,仅以举例的形式来说明关联企业,即:关联企业,是指与企业有以下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直接或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拥有或者控制;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可以看出,与会计准则使用的关联方概念不同,税法使用的是关联企业概念,没有将个人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涵盖在内,范围偏窄,不利于税收监管。

与会计准则更强调实质重于形式不同,税法在界定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主要以持股比例进行确定,且持股比例的标准与会计准则的数量标准略有差异。税法规定的关联方,是指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直接或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拥有或者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者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担保;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理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特许权力才能正常进行;企业生产经营购进原材料、零配件等由另一企业控制或供应;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由另一企业控制;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的关联关系,包括家属、亲属关系等。从关联方的内容上看,会计准则与税法有以下方面的差异:税法所指的股份是否包括非表决权股份没有明确说明;对于控制股份没有达到25%但实际上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是否应视为关联企业,税法没有解释;会计准则规定当一方拥有另一方20%或以上的表决权资本时一般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可认定为关联方,而税法认为应该拥有25%或以上,才视为关联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把借贷资金比例当作认定关联方的标准,而税法有此规定;会计准则和税法均未考虑潜在关联方。

篇4: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论文

摘要:随着经济、资本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的不断深入;跨国公司的不断强大,高质量、全球化会计准则的建立已经刻不容缓,逐渐得到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的重视。可以说,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已是形势所迫、大势所趋。文章以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为主题,在概述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现状的基础上,对其成长、发展、进一步完善所现存的障碍和阻力进行分析,以此找出促进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主要方法。

关键词:会计准则 国际趋同 现状 阻力

篇5: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论文

财政部于2月15日发布了新会计准则,新准则的发布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还有相关的应用指南构成。此次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在经济决策阶段提供了有用的会计信息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相关借鉴。

新会计准则带来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重大变革:

①“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更名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更加突出其相关性、可比性和重要性原则;

②注重公允价值;

③存货管理办法变革;

④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变革;

⑤债务重组方法变革;

⑥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变革;

⑦合并报表基本理论变革;

⑧金融工具准则变革。以上所述的这些新的变革,正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相趋同的产物。

篇6: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论文

2.1市场经济基础不够雄厚

雄厚的市场经济发展基础是《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和施行主要力量,它符合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实际状况,但对于我国来说,并不拥有《国际会计准则》推行的良好市场经济基础,这是与发达西方国家相比,《国际会计准则》难以发展的最主要原因。例如,如果照搬《国际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就会使得《国际会计准则》的某些规定在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下毫无用处,因为在我国经济环境历史中可能刚刚出现甚至还未出现西方国家常见的相关经济事项。以我国会计准则为参照点,在会计准则中的某些特殊会计事项,可能在《国际会计准则》中丝毫位见,因为它同样也不适应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现状。所以不能针对我国会计准则不能只单纯追求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加上我国跨国公司少、资本市场薄弱、国际贸易发展不成熟,使得我国会计制度变迁的“主要行动集团”力量比较弱小,因此,由于我国经济基础不够牢固,对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走向趋同产生了较大的阻力。

2.2法律环境条件不够完善

会计准则与法律法规是紧密相联的,由于我国法律法规与西方国家相比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也就成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难以走向趋同因素之一。例如,在会计准则规范重点内容方面。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现状,使得《国际会计准则》以资产负债表为主,该表侧重于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但我国且以利润表为主,因为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上市、增资配股、退市均以利润作为判定指标,从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资产负债表信息的质量,可见我国还未提供一个完善的会计准则走向国际趋同的法律环境。

2.3社会意识觉醒不够程度

社会意识是促成我国会计准则走向国际趋同的重要力量,然而我国对会计准则的认识在社会意识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严重的阻碍了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我国的会计准则的颁布具有强制性。在性质上是让人们被动的去接受。而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完全是一种主动的性质,人们主动的去接受会计准则。因为在其公允表达原则中规定企业可以背离会计准则及其解释的相关规定,并可采用其他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以实现公允列报目的。其次,会计概念框架体系不完整。会计概念框架可以有效的指导会计准则的制定,而我国并没有一个完整的概念框架体系,特别是在财务会计方面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概念,使得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缺乏一个规范的理论指导。再者,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虽说这是我国会计体系的一个特色,但随着实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之后,我国会计准则似乎成为制定《企业会计制度》的指导纲领,这使得我国会计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差。用发展的眼光来看,不利于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趋同。

篇7: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论文

从以上分析可知,有较多的因素阻碍着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发展,针对以上阻力,我国会计准则在国际趋同化发展道路上应该结合实际取长补短,首先要完善自身会计准则的制定、实施、推行与发展。其次要吸取《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优点,并不断进行交流、借鉴。

3.1选择性的借鉴国际会计准则优点

在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完善和实施过程中,应随时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对比分析,并结合我国会计准则实际现状,吸收和借鉴IASB中符合国情的思想,逐渐改进不足、有避的方法,有计划的实现IASB的趋同,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发展。

3.2完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结构

虽说,我国新会计准则尽量引人了国际通用的概念框架内容,但是由于定位、计量属性的规定等方面的制约,仍难以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会计概念框架。因此,我国应尽快建立起一套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结构,以使我国会计准则与实务操作更加规范,从而增强准则的指导性与前瞻性,避免会计准则的随意变更和保证会计改革的正确方向。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应以财务会计目标为起点,以会计假设为基础,以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财务会计要素及其确认和计量为核心,它可以由财政部来制定并作为会计法规的组成部分。当然,这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不是一墩而就的,因而我们要加快步伐,先建立会计准则配套体系,待到合适时机再建立起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结构。

3.3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AIBS)改组后,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其最重要的任职资格条件是专业技能和职业背景,而不再是地区代表性,这就对我国尽快培养出自己的国际会计专业人员提出了挑战。然而,我国目前还缺乏这样的专业人员,从而在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中处于不利地位。无论是在人才培训方面,还是会计工作方面都要努力培养专业性、综合性的高素质会计教育工作都和实际工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会计人才的培养。

①培养专业性的师资力量,无论是高校还是培训机构都应该拥有具有实际经验和理论知识相结合的综合性教育人才,并能和国际会计教育接轨,以培养专业性的会计人才。

②加强高校会计人才培养。高校是会计人才的主要来源,在教育教材、课程、方法上都应该慎重考虑,并加强国际会计准则的学习,为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发展提供主体力量。

③重视继续教育和培训机构建立。现阶段继续教育及培训方面的机构很多,但需要提高及教育质量,并注入国际人准则教育内容。

④要努力提高国内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提高其独立、客观、公正执业的自觉性,使其尽快向国际水平靠拢。

3.4构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环境

目前,环境因素是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发展主要障碍。

篇8:我国会计准则执行机制论文

我国会计准则执行机制论文

1会计准则制定环节

作为会计准则执行过程中的有力保障,会计准则在制定过程中的科学性、合理性直接影响会计准则的执行。首先,会计准则应当基于国家现实的经济情况,符合经济发展规律而制定。其次,会计准则的具体性也会影响会计准则执行的效果。会计准则的具体性能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减小会计准则对象操纵会计利润的空间。准则在制定过程中所选择的范围越大,准则选择权越有可能被滥用、导致偏离执行准则实质精神的几率越高(高利芳,)。另外,会计准则一经制定后的稳定性会影响会计准则的威慑力从而影响执行效果。

2会计报告编制环节

会计报告的编制环节是会计准则执行的首要环节,会计准则执行的程度直接取决于会计报告的编制。具体来说,公司的管理层态度、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业绩等会影响会计准则执行。首先管理层对会计准则的接受程度就会影响会计报告的编制。若管理层对会计准则认可并支持,便会推动会计准则的执行。若管理层对会计准则是抵触的,那往往会对会计准则执行产生消极影响。另外管理层作为经济人,同时受利益与伦理的约束。当违规成本远大于收益时,管理层自然执行准则。但当违规成本小于违规收益时,管理层可能会倾向于编制虚假财务报告,以误导投资者来获得收益。同时若管理层在很大程度上受伦理观念支配自身行为,便会仍选择遵守准则而不会冒险违规。股权高度集中时,当股东的控制权愈大,在产生侵占少数股东权益的动机时,便能操控会计信息及会计政策从而影响会计报告编制。对于部分由于国家股股东缺位而造成的制造虚假会计事项的'公司,而所有者监管方面又监督不足,导致真正具备会计决策权资质的的管理部门及公司,会出于自身利益操纵会计政策的导向,对会计报告编制产生不利影响。另外董事会的独立性、是否设置审计委员会等董事会的特征会影响董事会的监督效率,进而影响公司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职能的发挥都对会计准则执行具有监督促进的作用。公司业绩也会对会计准则执行产生影响。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就退市,因此由于业绩持续不佳而面临退市风险的公司往往无暇顾及会计准则的执行效率,而将大部分精力都用于短时间内提升业绩上面。业绩好的公司对业绩的关注度相对较低,其执行准则的意愿度会更高,准则的执行情况可能会更好(高利芳、曲晓辉,)。

3会计报告的审计环节

注册会计师往往整合考虑会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出具审计报告,而审计报告的结果会影响投资者的信心,从而能影响公司的会计行为。会计报告审计对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即对会计准则的有效执行有着直接的积极作用。而内部控制审计则有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了解程度,扩大内部控制测试范围以及程度有利于增强查错防弊能力,从而可以提高审计质量。

4会计报告的监管环节

我国会计报告的监管部门包括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等。与会计报告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或公司治理不同,监管部门的监管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以明确的法律条文确定了违反会计准则所带来的法律后果。通过监督检查和处罚措施增加公司不遵从会计准则的违规成本,从而约束企业的会计行为。

篇9:会计准则制定模式 理论综述及研究新思路的论文

会计准则制定模式 理论综述及研究新思路的论文

【摘要】 文章就会计准则制定模式进行梳理,总结了会计准则制定基础、会计准则制定主体和会计准则制定程序的研究成果,对现有研究的关键问题进行了阐述,提出了利用演化经济学理论研究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新思路。

【关键词】 财务会计准则; 制定基础; 制定主体; 制定程序

一、引言

财务会计作为一个独立概念的出现是在20世纪30年代(更确切地说是“公认会计原则”出现之后),迄今财务会计的发展已经七十余年。值得注意的是,综观当代财务会计的发展,发现财务会计一经产生,就与财务会计及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与管制如影随形(葛家澍、杜兴强,)。会计准则作为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是财务会计研究领域的重要内容,财务会计的发展过程同时也是对制定高质量会计准则的追求过程。从20世纪30年代起,国外就已经开始研究会计准则制定问题,我国自1951年起,开始推行高度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原则、会计准则等术语,在我国教科书中消失了近30年,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会计界重新开始讨论会计原则(葛家澍、刘峰,2003)。刘峰较早地通过完整的理论框架对会计准则的制定进行了系统全面的研究。对于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按多种标准来界定,诸如会计准则的制定权归属、制定机构的选择、制定内容的详简、制定人员的来源构成、制定过程的公开独立性等。但一般而言,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研究涉及会计准则制定基础、制定主体和制定程序三方面内容。

二、会计准则制定基础(导向)

会计准则制定的基础也被称作会计准则制定导向,涉及了在会计准则范围内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所以该问题一直是会计理论界、实务界等各方关注的焦点。在国外,倾向性的观点是原则基础的会计准则优于规则基础的会计准则。mason、gibbins(1991)认为,原则基础的会计准则从总体上优于规则基础,更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如果会计准则是规则导向的,那些期望在会计准则上获取自我利益的组织,就有了可以进行“对策”的目标与方式(lys、vincent,1995)。12月的“aaa/fasb研讨会”上,美国会计职业界的代表john smith首次提出了“以概念为基础的准则”(concept—based—standards)的说法,并且认为概念基础的准则优于规则基础的准则(rule—based—standards)。engle()阐述了管理者利用会计准则形式规避经济交易实质的行为,他的研究发现,管理者通过虚构交易将本应确认负债的项目确认为权益,因此产生了43亿美元的成本。

安然事件后,国外对会计准则的原则基础和规则基础的研究可谓数不胜数。值得一提的是:nelson等()通过问卷调查研究得出结论,从业者包括公司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更偏爱具体的会计标准。dye(2002)的研究进一步证实了nelson的观点,认为规则基础的会计准则因增加了管理者操控会计报告结果的机会而使其有效性降低。nelson(2003)通过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审计师的问卷调查得出结论,会计准则越具体,管理层越可能通过交易进行利润操纵。webster和thomton()以加拿大资本市场为例,发现原则基础的会计准则及其所赋予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空间有助于提高财务报告盈利质量。

我国会计学者对会计准则制定基础的讨论主要是在安然事件之后。葛家澍(2002)对会计准则制定基础作了一个概括性描述,他认为制定一项高质量会计准则,其指导思想是按美国制定公认会计原则(gaap)所遵循的详细的“规则基础”,还是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所遵循的简明的“原则基础”,是一个有争议而必须通过反复实践才能回答的问题。

关于“原则基础和规则基础哪个更优”的讨论研究文献有很多。例如,平禄、刘峰、雷科罗(2003)从自利经济人假定出发,推断出:每个自利的经济人在执行会计准则的过程中总是设法最大限度实现自己的利益,如果准则是规则导向的,这表明那些期望在运用会计准则中牟取私利的人就有了可借鉴的方式;如果采纳原则导向不给定具体的政策界限,当存在利益冲突时,最终只能诉求道德操守,这显然有违经济学自利经济人的基本前提,其长期有效性程度也值得关注。由于以原则为基础制定会计准则尚未在美国付诸实施,预测该方法的有效性程度为时尚早,可吸取原则和规则的优点,以目标为导向制定我国会计准则(路德明、邱昱芳,2003;裘宗舜、李栗,2004;林钟高、韩立军,;张美霞,2005),他们认为,目标导向的准则需要财务报告编制者、注册会计师、审计委员会等实施适当的职业判断,孕育职业判断氛围;需要变更与财务报告和审计有关的法律框架体系;需要解决准则制定的工作程序方法等会计准则体系中的问题,sec提出的“目标导向”为最优的'制定模式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但是同时吸取原则和规则的优点,以目标为核心制定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准则这种思路是可取的。从会计监管的视角,洪剑峭、娄贺统(2004)提出,会计准则的制定基础与会计监管的有效程度相关,准则基础的变迁应该与具体的会计监管环境相适应。在会计监管相对较弱的环境中,选择规则基础的会计准则。基于政治学视角,张力、陈许高()分析了美国2002会计改革法案的政治机会主义倾向,并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导向的内生性、会计准则的形成机理及财务舞弊行为的责任认定等角度探讨了我国当前会计准则制定导向的选择,认为规则导向的会计准则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都有存在的合理性。

三、会计准则制定主体

会计准则的制定主体是指会计准则的制定者,结构合理的制定者有利于制定出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国外的研究倾向于支持由会计职业界来制定会计准则。carey(1969)认为,美国早期对铁路和公用事业会计的政府管制并未导致更可靠的财务报表,而未受管制企业的会计实务却有较大程度的改进,因此,其反对将上市公司会计规则的制定权赋予联邦贸易委员会这个政府管制机构。以georgemay为首的,与纽约证券交易所合作的专门委员会(aspecial committee on co—operation with stock exchanges)1932年向股票上市委员会提交了一封信,该信建议纽约证券交易所应要求上市公司遵循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当由包括公司管理人员、律师、会计师等的专家委员会经过研究后确定(zeff,1972)。nolan(1972)认为,众多的规则必须由像fasb这样的机构来制定。most(1986)提出,会计准则应该由一个研究型组织制定,一个合适的研究型组织应该包括学术界的优秀人才,并得到职业界和产业界的资助。当然,这一研究型组织制定出的会计准则应该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支持或否决。

我国关于会计准则制定主体的大部分研究结果并不支持完全由政府及相关机构制定会计准则。按照“无知之幕”的要求:准则制定者应该是毫无自身利益要求的无利益关系人(薛云奎,1999)。陈冬华、陈信元(2003)以世纪星源案例,研究了利益相关者在我国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作用,发现会计准则的制定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而且是关乎利益协调的政治问题,利益相关者应参与会计准则制定。基于博弈分析,林钟高、韩立军(2005),高筠燕、卢锐(2005)指出,政府在准则制定权的博弈中处于强势地位,会计准则制定权合约配置应以政府为主导、民间机构为辅助的结合方式。綦好东、杨志强(2003),吴联生(2004)的实证调查数据结果显示被调查者大都赞成利益相关者参与会计准则的制定,社会各方广泛参与会计准则的制定,是在更大程度上提高会计准则公正性的基础。王建新(;2005),张嘉兴、张俊民(),宋英慧、高铭(2007),李宁(2007),李桂荣(2007),林钟高、徐虹(2007)分别从会计准则制定权的博弈视角、游说视角、创造性会计视角、熵理论视角对会计准则制定主体进行了研究,其研究结果也表明利益相关者应该更广泛地参与会计准则制定。

但是梁爽(2005)运用产权经济学等理论,分析了有效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应具备权威性、效益性和公正性的特征,得出了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财政部会计司)是一种有效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结论。刘浩,孙铮(2005)从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所有权理论出发,对会计准则制定权的归属提出经济解释,为了遏制经理的“特定控制权收益”,政府拥有了会计准则的制定权,而经理仅拥有了在会计准则框架内作出会计判断的权利。

四、会计准则制定程序

会计准则制定程序指会计准则的应循程序,会计准则在制定过程中如果能够遵守一套完整、充分、严密、稳定的程序,准则制定的独立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就能够得到保证。我国学者对会计准则制定程序进行讨论,目的是保证会计信息的利益相关者能够有效地参与到会计准则的制定中,以制定出高质量的会计准则。

在借鉴fasb和iasb的会计准则应循程序的基础上,7月10日,财政部颁发了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从此,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分为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和发布阶段。但是,有学者还建议对此进一步完善。遵守公开的应循程序,对拟立项的准则公开发布讨论意见稿或举行听证会,并将有关的问题、原则和方法、相关理论等全部加以公开,在制定过程中最大限度地让各利益集团参与并发表意见(裘宗舜、韩洪灵,2003)。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有着保密性的特点(陈萍,2006),我国会计准则起草拟订的整个过程对普通公众而言都是保密的,缺乏多次征求意见的环节,对于准则制定过程中背景材料和讨论情况也很少向外界披露,这使有动力参与准则制定的利益相关者被拒之门外。因此,准则制定机构应当适当公开准则制定程序,方便大众加入制定讨论。基于演化经济学理论,林钟高、徐虹(2007)提出,建立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系统,让会计准则制定能够更多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这些文献研究结果表明向利益相关者公开会计准则制定程序的程度仍然不足。

五、结论及研究思路

高质量的财务报告是财务会计的目标,而高质量的财务报告要求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因此,会计准则制定是财务会计研究永恒的主题。虽然国内外对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已经作了大量的研究并形成诸多研究成果,但至今没有一个国家或国际组织的会计准则能够提供完美的财务会计报告,这就说明对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研究还要继续。

经济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涌现势必要求会计准则随之演化,会计准则的制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然而新古典经济学以原子论和机械力学为隐喻的静态均衡分析方法并不能真实地表现会计准则制定基础、主体、程序等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也不能反映外界环境变化对会计准则制定的影响。因此,使用传统制度经济学方法很难对会计准则制定进行动态分析。演化经济学理论是针对动态过程的演化分析方法,以此为基础对会计准则制定模式进行研究将是一种新的研究思路。

【参考文献】

[1] 葛家澍,刘峰。从会计准则的性质看会计准则的制订[j]。会计研究,1996(2)。

[2] 路德明,邱星芳。会计准则制定:以原则为基础还是以规则为基础[j]。财经论丛,2003(1)。

[3] 洪剑峭,娄贺统。会计准则导向和会计监管的一个经济博弈分析[j]。会计研究,2004(1)。

[4] 陈冬华,陈信元。中国会计准则制订中的利益协调:来自世纪星源的案例证据[j]。会计研究,2003(6)。

[5] 陈萍。会计准则制定的制度博弈思考[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6(3)。

篇10:浅析欧盟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模式论文

浅析欧盟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模式论文

摘要:随着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发展,欧盟采取了积极的态度推进其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进程,对于其他国家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国际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双层认可机制

随着会计准则国际化进程的推进,世界各国均根据本国情况采取了各自的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IB)趋同的战略和措施。欧盟是积极推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一个国际性组织,它对IFRS的评价和认可机制不仅影响了欧盟成员国对IFRS的采用,而且也直接影响了其他一些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对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所采取的战略和措施。

一、欧盟简介

欧洲联盟(简称欧盟或EU),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是由欧洲共同体(又称欧洲共同市场)发展而来的,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荷卢比三国经济联盟、欧洲共同体、欧盟。欧盟其实是一个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1991年12月,欧洲共同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盟正式诞生。至2007年1月,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两国加入欧盟,欧盟经历了6次扩大,成为一个涵盖27个国家总人口超过4.8亿的当今世界上经济实力最强、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国家联合体。

二、欧盟推进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历程

向经济、政治一体化迈进的欧盟,客观上要求会计准则的协调。因此,自20世纪六十年代起欧盟就顺应市场国际化潮流,致力于会计协调工作,并在不同时期对会计协调战略做出了富有现实意义的调整。如:制定和颁布欧盟会计指令、创建欧盟会计咨询论坛(AAF)等。但由于欧盟会计指令不完善,阻碍了欧洲内部资本市场的发展,不适应资本市场全球化要求,建立AAF的努力也没有达到预期。特别是欧盟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在欧盟之外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必须编制两套报表(一套以欧盟会计指令为基础,满足本国和欧盟的需要;另一套则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需要进行编制),不仅导致成本较高,而且两套报告信息也给社会公众带来困惑。因此,这些公司极力游说政府修改法律,允许他们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编制合并报表。显然,这是欧盟不愿看到的,这将意味着它失去对会计准则的发言权。因此,欧盟必须尽快建立统一的、并被大多数证券交易机构认可的会计准则,而此时再在欧盟内部进行会计协调,不仅面临较大的阻力,且成本巨大。

而与此同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00年5月,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O)对IASC已完成的40项核心准则中的30项通过了评审,并将其推荐给各个成员的证券监管机构。而且IASC和改组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影响日趋增强,国际会计准则(IAS)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及其解释得到了许多国家的支持和认同,在国际资本市场上,IAS成为了国际公认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标准。在此背景下,欧盟认识到应该加强与IASC合作,采纳国际会计准则。这不但可以维护各国及其投资者的利益,更有利于欧盟在会计准则的制定方面争夺主导权。欧盟委员会于2000年6月发布了题为“欧盟财务报告战略:未来走向”的建议文件,认为应强制性要求在欧盟上市的所有公司最迟于2005年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合并报表。2002年3月,欧洲议会批准了该建议。2002年7月19日,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召开大会,讨论通过了“关于运用国际会计准则的第1606/2002号决议”,为IAS/IFRS在欧盟的实施彻底扫除了法律障碍。至此,欧盟正式决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采纳国际会计准则。

三、欧盟采取的核心措施

在接受国际会计准则决议出台以后,欧盟陆续更新了各项会计指令,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推进从侧重内部协调向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转变。

(一)欧盟全力推进双层认可机制。欧盟对IAS/IFRS并不是完全无条件的接收,而是实行了非常严格的双层认可机制。成立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小组(EFRAG)以事前介入的方式与IASB广泛接触,积极参与国际准则的制定及其他活动,确保IASB在制定准则时充分了解和关注欧盟所提出的重大会计问题,维护欧盟的利益,同时协调欧盟内部有关使用IAS的利益团体的意见。从欧盟的角度看,它必须确保自己的意见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中得到充分考虑。因此,双层认可机制完全是欧盟的理性选择:一方面无需另起炉灶建立自己的准则委员会,避免了由此产生的过高成本:另一方面也从技术和政治层面统一了各成员国的立场,加上技术专家组的积极参与,保证了欧盟实施IAS的公正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同时也增强了欧盟对会计国际趋同的影响力。

(二)建立专业机构,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具体包括以下工作:通过欧洲证券监管委员会,对会计标准的执行提出建议;通过欧洲会计师联合会对会计准则的执行层面进行监督和指导;通过欧洲银行业监管机构委员会,从金融业角度促进趋同和行业监管。

(三)积极寻求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与交流。2002年初,欧盟以GAAP规则为导向的缺陷不能较好保护投资者利益为理由,催促美国SEC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替代GAAP,并且要求SEC至少应当允许在美国上市的`欧洲公司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通过积极协商,美国和欧盟的证券监管部门2002年底宣布,双方计划在2005年前消除在会计标准方面的分歧。2005年12月,双方签署联合声明。涉及许多与IFRS和IASB相关的而且迫切需要讨论的问题,包括促进会计准则趋同、国际准则制定机构治理和责任等。

欧盟与中国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是中欧经济合作的组成部分,双方实现会计准则等效有着共同的制度基础。2005年11月,《中国财政部与欧盟内部市场和服务总司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及双边合作联合声明》的签署,有助于推动欧盟将中国会计准则作为欧盟上市公司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效准则的进展。2006年5月,查理麦克里维会见了中国财政部王军,双方同意加强会计工作层面的沟通与磋商,探讨建立经常性合作机制的可能性,进一步推进中欧会计领域合作。

2011年中国财政部对欧盟所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其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截至2010年12月31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已发布并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被欧盟认可,并且在欧盟成员国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实施良好。中国财政部已发布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欧盟成员国上市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所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效。

四、小结

欧盟从最初颁布会计指令到决定采纳国际会计准则以及为最终执行国际准则所采取的一系列趋同措施,增强了欧盟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与可比性,降低了公司的财务成本,更好地解决了资本市场信息交流的根本向题。如前所述,欧盟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过程是逐步进行的,并非一蹴而就,更重要的是,在这一进程中,欧盟利用双层认可机制,采取积极的态度主动参与到国际会计准则的修订工作中,降低了准则趋同的成本,这对于其他国家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主要参考文献:

[1]方拥军.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欧盟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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