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一般会计分录,本文共10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一般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反冲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

如果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不含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贷: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其他的债权证券和权益证券。企业购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目的是获取利息、股利或市价增值。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也不会像对交易性金融资产那样积极管理。如果企业打算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卖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那么就应该将这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归为短期投资;如果企业不打算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卖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那么就应该将它们归为长期投资。

可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在进行做账的时候直接计入到可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科目中就可以了,其中成本计入成本,贷方登记银行存款即可。当然可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还会根据价值的改变做各种相对应的会计分录。以上就是有关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咨询。

篇2:什么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什么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答案其实是一个排除法后的结果,也即它其实是除了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贷款与应收款项之外的金融资产。具体的界定则是依赖于其事后的会计处理。是会计处理决定了此类资产名称。而之所以出现这一结果,表面原因是各国的会计准则委员会给持有金融资产的企业多一项会计选择。深层次的原因应该是金融公司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会计准则制定权上的博弈而形成的特定金融资产。因为多出的这一项金融资产显然是有利于持有大量金融资产的金融公司更好调控其报表。让我们具体来分析一下。

从性质上来说,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难以分开的。因为这两类资产在资本市场中可能是指同一项资产标的,其区别主要在于公司的持有意图和可能的持有时间。虽然我们可以从持有时间的角度来区分两者,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准备随时交易,因此,其持有的时间较短;但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含义也就是意味着其可以随时供出售。时间角度的划分其实也是没有多少意义的。持有意图呢?因为这是体现为企业的意愿,就更是难以捉摸。因为,这种意图显然是很容易改变的。

所以,这两类资产如何划分,也只能从会计处理的事后角度去划分了。怎么解?其实就在于其市价变动损益计入的会计科目的考虑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市价变动要计入当期损益,也即要在利润表当中去加以反映,最终就会影响到公司的净利润以及每股收益,这样看,如果投资者只看利润表来判断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显然交易性金融资产会影响到他们的判断。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呢?因为其市价变动损益是不计入利润表的,而是计入资产负债表的资本公积项目当中,这样就只影响资产负债表,就不会对公司在报表角度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但是其实其账面价格的变化,最终与交易性金融资产一样,也是会影响到公司实质上的盈利。通过这一金融资产的分类,往往会让投资者感到困惑,也会对公司的报表产生一定的误读。从会计这种处理的方式可以看出,会计还真是极具艺术性,其魔幻般的操纵数据的能力在金融资产方面真可谓体现得淋漓尽致。

所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存在,更像是让持有大量金融资产的公司,特别是银行,有一个调节利润的手段。好在,现实当中,我们会计准则在进行重分类的处理上,有相对比较严苛的规定。金融会计准则中规定:一旦我们把可供出售金额资产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就不可以再转回了。也即此门只朝一边开放的。这样做,当然可以更好地规避企业利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调动来进行盈余管理。当然更进一步地处理方式是,干脆取消这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概念,因为从本质上来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没有多大差异。

金融资产的存在,还改变了众多会计的处理,以上的分类算是一种情况。比如金融资产的存在及其会计处理从实质上已经改变了资产的定义,早期的资产定义显然包含着“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这一限定词,但是,我们确认金融资产的价格变化,一方面是确认了金融资产的增加,另一方面则是要么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变化,要么导致资本公积的变化,其实是一种价格的变化,这种变化我们称为情况,其实就已经突破了必须是有过去的交易和事项的限定,因为本质上这并不存在交易,也不是事项,而只是你所持资产的价格发生变化而已。在信息费用极低的局限变化下,资产的定义被突破就是显而易见的了。

篇3: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确认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尝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9、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篇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相关介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vailable-for-sale securities,AFS securities)是指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其他的债权证券和权益证券。企业购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目的是获取利息、股利或市价增值。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也不会像对交易性金融资产那样积极管理。如果企业打算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卖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那么就应该将这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归为短期投资;如果企业不打算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卖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那么就应该将它们归为长期投资。

篇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相关介绍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也可设置150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区别

(1)持有意图不同。

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意图明确,持有时间短,是为了短期之内进行交易,赚取交易差价的;相比之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期限就没有交易性金融资产那么明确。

(2)初始取得时的交易费用的处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通过“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则是计入了资产的初始确认成本。

当然,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资产形式不同,计入的账户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的,交易费用可直接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的,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计量,所以交易费用应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均构成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3)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的过程中均以公允价值来计量,所以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一致,则要反映公允价值的变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要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幅度较小或暂时性变化时,企业应当认为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在正常范围的变动,应将其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金融资产资产减值的处理不同。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篇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相关介绍

(1)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投资的,应按其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成本”账户,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账户,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企业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应按债券的面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成本”账户,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账户,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账户。

(2)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债券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账户,按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利息调整”账户。

可供出售债券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收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账户,按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账户。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借记“应收股利”账户,贷记“投资收益”账户。收到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账户。

(3)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账户,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资产负债表日,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持续下跌或严重下降时,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也应当子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按累计损失和本期损失之和,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账户,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按本期应提取的减值准备,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账户。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上升的,且客观上与原确认减值损失有关的,应按确认的减值损失,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账户,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账户。但是,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应当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账户,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应当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6)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户,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按其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

(7)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利息调整、应计利息)”账户,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账户,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账户

篇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详解来了

2、公允价值的变动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

例3:接上例,12月31日,该债券的市场价格为1050.

借:其他综合收益 34.2 1050-(1020-4.2)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4.2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

出售(终止确认)时,售价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例4:A公司在1月1日以1000万元的价格买入了B公司10%的股份,A公司对B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取得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0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

月1日A公司有以3000万元的价格取得了B公司20%的股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4000万元,A公司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年10月1日A公司的原投资B公司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计入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80万元。

A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4200万(1200+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万

投资收益 120万

篇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记详解来了

—利息调整(或借方)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

—应计利息

差额:投资收益

同时: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

贷或借:投资收益

劲老师笔记

债券投资处置时的账务处理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只需替换总账科目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如果是股权投资

借:其他货币资金等

篇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记详解来了

——公允价值变动 (或借方)

差额:投资收益

同时: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

贷或借:投资收益

篇10: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某些思考

三、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某些思考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条件不清晰

新准则中规定,对于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既可能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可能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投资决策等因素。这一规定不仅没法有效指导实务,反而为管理层提供了选择的空间。试想有多少会计人员会真正了解企业的持有意图这个悬而又悬的东西,即使部分了解了,当管理当局出于调节利润,否认其原持有目的而改变金融资产的划分类别,我们又有什么话可说。这都是因为持有意图本身就是主观抽象的概念。

2.后续计量时关于公允价值变动部分的处理

准则规定,在持有期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

首先,资本公积是企业的资本储备,主要用来转增资本,并且准则明确规定其金额应该为实有数,而且用于转增资本的只能是资本公积中的资本(股本)溢价部分,其他像公允价值变动这些收益的可实现程度有很强的不确定性的内容是不允许转增资本的。也就是说如果计入权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这种规定主要是出于谨慎性原则,强调未实现损益是不能转增资本的。虽然如此,现实实务中,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还是不尽人意。因为这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核算的内容过于繁杂,包含了许多可实现的不可实现的损益,形成了越来越多的泡沫,资本公积的来源很不明确。

其次,在该金融资产未出售前,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作为未实现的损益,不会影响当期利润,而是作为一个“蓄水池”将盈亏储存起来,等到企业需要时再将其处置从而释放盈亏,但却影响净资产的组成,进而影响许多财物指标。

可见,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是否十分合理仍然有待商榷。又或者,可以计入资本公积,但应通过一定途径让信息使用者明了资本公积中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

3.终止确认时的利润操纵

出售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要求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转入利润表。暂且不说先计入所有者权益,不走损益,出售时又转入损益这个过程是否多此一举,这个过程本身就已经为管理当局提供了操纵利润的空间。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必然有亏损的也有盈利的。当管理者想要增加利润时,就会转移盈利的金融资产,这样利润就会由于公允价值变动额从所有者权益转入到利润表而增加;当管理当局想要减少利润时,就会转移亏损的金融资产,这样利润就会由于公允价值变动额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贷方转入“投资收益”的借方而减少。可见,管理者对当期利润的操纵,是通过对金融资产有选择性的处置完成的。

4.新旧准则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不同处理

旧准则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分情况处理:是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是收益的则不作处理。新准则则对公允价值变动无论是损失还是收益都计入所有者权益。旧准则对收益的不处理遵循了谨慎性和稳健性原则,认为未实现的收益不应反映在报表中,但是事实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投资的相关情况,完全不作记录明显违背了真实性原则。当金融资产价格上涨时,新准则下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明显会高于旧准则下的所有者权益,进而两种准则中的与所有者权益相关的财务数据也会产生差异,对外提供的信息也就不同。而且当处置该金融资产时,会出现其对应的投资收益在新准则下会高于旧准则下的情况。

参考文献

[1]程聪聪,程帅.浅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相关问题[J].商业会计,2010,(13).

[2]黄爱萍.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几点思考[J].商业经济,2009,(2).

[3]奚云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核算的不足及改进[J].财会研究,2010,(7).

[4]王赟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问题探析[J].财会研究,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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