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离歌高二1000字优秀作文,本文共23篇,欢迎阅读借鉴。
篇1:离歌高二1000字优秀作文
离歌高二1000字优秀作文
夜吟方亿少年时,君剪泪烛花绣迟。
犹念纷飞蛱蝶日,常图翠幕鸯鸟啼。
伯劳东去玉减色,鸾凤南移珠失迷。
一声歌罢华宴散,几卷诉言换人离。
六月离殇,这苍白的尾声到底会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渲染这场离别。是雨霖霖?是纷飞叶?还是飘零雪?…
而上天,这出戏的导演又会安排给我什么样的戏份?是在霖霖烟雨中,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咽?是在满地黄花上相拥而泣,黯然离去?还是在风雪凄凄下挥手道别,留下一步一步远去的伤心?
真的会有那样美丽的分别吗?其实这一切都不过只是我的想象而已终究是无法实现的。
才发现,如果真到了那一天,我什么都做不了。我只能也仅能静静地离开,轻轻地画下那极浅极浅的一笔。
夏天的'风,透着点点的苍凉,又带着一丝丝的伤感,因为这是一个离别的季节。
在这个离别的季节,莫名的伤感涌上心头,离别,是凄美的微笑,是含泪的拥抱,是莫名的悲伤。这个季节,整个六月都笼罩在那种离别的感觉当中。六月是花开的季节,下雨的季节,别离的季节。那种失去后才知道珍惜,拥有时不知宝贵的感觉加重,好想再来一次,可是已经有点累了。其实,伤痛的感觉到现在都没调整过来。
勇敢一点,悲伤会过去的,希望在出口处等着我们。六月的雨季,洗涤过伤痛,澄清了悲伤,那过往的云烟,那已逝的流年,那消失不见的人群,那曾经的记忆,那动人的欢笑,那滴水的叶子都被雨无情的打落,化为潮湿的空气一点一点慢慢飘散……
十年有多长,十年九夏,十年会有九个夏天吗?没想过,只记得,那些夏天被雨打落的叶子被风吹散,他们将离别。然后,各自奔天涯。
消失的青春,在迷失的荒原中,留下爱与痛,回忆与悲伤。
雨还是泪,离别时的伤感,化为泪水一点一点地流下,落入心间形成刻骨铭心的记忆。
别离,爱还是恨,说不清的思恋,在无尽的,空洞的时光里停滞不前。
六月离别的季节,那些美好的瞬间,终究会被我们遗忘。
篇2:离歌高二优秀作文750字
离歌高二优秀作文750字
家附近住了一个傻子,五十多岁的年纪,最近拆迁了住在破旧的板房里。
傻子她是我们这片儿孩子们童年的阴影,她总是拿着棍子装作要打的样子去吓唬广场上嬉戏的孩子,看到他们尖叫着四散开来她便哈哈大笑。大人们撇撇嘴:真是个傻子。
小时候很讨厌她,因为她总乱了我们玩乐的兴致。后来上了寄宿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很少回家,也很少再见到她,只是偶尔回家时见到她,才想:哦,她还在啊。小时候不懂事,总是笑她脏兮兮的发辫,奇怪的着装,后来慢慢长大懂事了,才想要了解她。她神志不清,她有亲人吗?有没有人照顾她的生活?她的亲人去哪儿了?冬天她有没有厚衣服来御寒?我倒是希望她可以在迷蒙不清的混沌中开心的过完她这一生,没有世间俗物干扰,她能比大多数人活得轻松。
前几天晚上随爸爸妈妈一起出去吃饭,车转过那排板房时,亮起的前大灯照亮了路边她的脸,她坐在路边的石头上,手边是她的“拐杖”大概是随意捡的'棍子吧。她直勾勾地盯着这辆打破她身边的黑暗的车,我担心她会不会被其他莽莽撞撞开过来的车撞倒。不过这么多年来她倒是一点没变,和我的记忆中的她一模一样。
又见到她时,她正捡着路边的塑料瓶,可能她就是靠这个维生吧。我想帮助她。想帮她清理清理脸上的污渍,洗去头发上的油污,给她换套干净舒适的衣物,让她吃顿饱饭。可是所谓的忙碌让我一拖再拖,我也担心她会不会不愿意接受我的帮助,一直拖到今天听到她的消息。
妈妈下午回家时说她被烧死了,在板房里,大概是今天的大雨打坏了板房里老旧的电路引起的火灾。她,死了?可我,还未曾克服我心中的忧虑给她援助。我想让她活着,我想让她活着。听人说,火灾刚起时,人们叫她,她不愿出来,是宁愿葬身火海吗?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她有一个儿子,前两年刚搬进新居,打算让建板房的村大队赔偿他八十万。
八十万,这可是他妈妈的卖命钱!为什么她要独自生活?为什么她的儿子不将她接到身边赡养她?我倒是不知道,这钱他能拿得心安理得。
古时候的离歌,是写给离别的亲人手足,因为他们可能在以后的一生中难以相见,在现在这样的时代里,千里传音,人们对于分别已无大感。这,便是我写给她的离歌,以表达我这个陌生人,对她深深的悼念,以及无限自责。
篇3:离歌高二600字优秀作文
离歌高二600字优秀作文
窗外,雨在悄悄地织着一幅如烟似雾的薄纱,将天地都笼了进去。一丝清风掠过,几缕雨线偏离了原来的轨道,飘过纱窗,洒在我的发际。清清凉凉,仿佛还带着一点若有若无的苦涩。
朦胧的视野里,恍惚间出现了个天真的女孩子的身影,时而静静的沿着湿润的小路行走,时而发出清脆的笑声……是你吗?我想睁大眼睛看个明白,但瞬间,那个身影就消失了,只有蒙蒙烟雨仍在。纷乱的风翻卷起我的思绪,我又忆起了那些无法忘却的往事……
那是一个周日的下午,空气中也飘着这样的雨丝,绿野碧树都成了淡墨水彩画。就在校外那条寂静的小路上,独步雨中的'我遇到了同样在雨中独步的你。那时,你晶莹的眸子里写着一抹无从说起的忧伤,手里握着一束刚刚采下的野花,花瓣上闪动着几颗星星般的雨珠。
记得当时,我们互相凝视了片刻,接着你的视线落在我那件浅紫色衬衣上。你微笑着,轻轻说:“你知道吗我正在默念戴望舒的《雨巷》,谁知就真飘来了‘一位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好巧!”我也禁不住笑了:“是吗?可惜我不是‘结着愁怨’而是‘结着惊喜’。”“惊喜?”“是啊,好不容易两个喜欢淋雨的傻瓜碰到了一起,不‘惊喜’难道‘惊悲’吗?”我俩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起来。尽管我们不曾相识,却一见如故了。
那时的你,总是喜爱幻想,那样充满自信。“将来,我一定要做个雨季诗人。”你睁大双眼,憧憬着美好的未来,“真的,我不但要写得出‘留得残荷听雨声’的情趣,我还要写出‘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的悲壮,我更要写出‘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的豪迈,我要把这清新莹洁的雨中世界写进我的诗行,让更多的人来欣赏它,感受它。我相信,缪斯会朝我微笑的。”你眼里闪耀的那簇希望之火,我只觉得我也要燃烧起来了。
可是,小学毕业以后,你跟着父母到外地读书,不知为何我们一直都没有通过信。这几年来你只回来过两次,每次见到你,我都有许多话想说,可是一时之间竟不知说些什么,对你的牵挂和回忆常挂心头,却总是相对无言,就这样的聚散两匆匆,后来我竟听别人告诉我,你说我好冷漠啊!可我心里的感觉完全不是这样啊!
那天,也是细雨蒙蒙,但不是在校外漫步,我坐在车上,看着窗外的风景,你还坐在我身边。只是这次的“旅行”还有我的目送。到了机场,你走过安检口,回头看我一眼,转身跑进了候机室,我用眼光追随着那抹小小的身影,直至消失在过道尽头。
随后广播响起,你的班次要起飞了,我赶紧跑到窗前,我呆呆的看着飞机滑行起飞,心中默默祝福。
篇4:离歌高二作文1200字
离歌高二作文1200字
“曾经风雪,相顾无话,逐水流去到天涯,愿别离的歌唱一次就罢。青丝成雪,弹指一刹,烟柳叠画,白露烹茶,相逢已是客,不知入谁家。”离歌如此,引人思量。
夜半,当所有喧嚣都渐渐消失,当周围的一切都陷入沉寂,来自记忆深处,挥之不去的各种情绪便涌上心头,又想起了那一个个离去的背影,那一个个令人刻骨铭心的画面与场景。于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便戴上耳机,凑巧一曲《离歌》在耳畔响起,“前尘往事,就放下别牵挂,且与新尘烹一碗清茶。”原来,“初闻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是这种感觉啊。
又是那个场景,,寒冬,爸爸病重住院,躺在病床上的他眼睛紧闭,好像是睡着了,可是他那愈发苍白的脸色却暴露了他此时情况不容乐观。看着,看着,想起了曾经和爸爸一起玩耍的场景:“爸爸,你跑的慢死了,连我都追不上”接着便扭头做了个鬼脸。“小兔崽子,看我追上你不收拾你”爸爸在后面大口喘气地叫道。一追一逃,草地上,一片欢声笑语。但是,“爸爸似乎以后都不会再跟我玩耍了。。。”,一念闪过,我竟忍不住大声哭了起来,吓的姑姑赶紧把我拽出了医院,生怕惊了医生们。之后,妈妈把我交付给了姑姑,此后三个月,我都没能到医院再看他一眼,每天都是在胆战心惊中度过,每次问出“爸爸还好吗?”后等待回答的这几秒,对于我而言是最可怕的,最难熬的,这种滋味。
场景一变,依然是冬天,青石小路,我与她并肩走,一时无话,耳边只有雪花纷纷落下相互摩擦的声响。突然,她加快了脚步,走在了前面,依然无语,一前一后,就这样,又走过了几条小巷,她开口了:“我们不能做朋友了,就这样吧。”说完便径直向前走去,前所未有的`冷漠。我停了下来,虽然早就知道是这个结果,但亲耳听到还是心头一震,一时没缓过神来,突然又想起了曾经我们之间的欢笑,一起打闹,一起吃饭,一起坐在草坪上说着自己的心里话。呵呵,她走得那样潇洒,她留在雪地上的脚印,却像烙印一样狠狠地烙在了我的心上。那种滋味。
曲终,景已散。没了那种伤感,取而代之的却是一种喜悦,一种明悟的喜悦,一种开脱的喜悦,一种成长的喜悦。不管怎样,我最终还是见到了生龙活虎的爸爸,我紧握他的手,心中对亲情又有了不一样的理解;不管怎样,我之后再也没见过她,心中却也有了一丝明悟,获得了一种对待感情的洒脱;不管怎样。
每个人都有一段或几段令人悲伤却又难以忘却的经历,这是人生的常态,也是必然,每一天中的每分每秒,在世界各地的各个角落,都在上演着,各式各样的离别。在我看来,离歌不仅仅是一首歌,更是一段经历,一种成长,这种经历往往是痛苦的,这种成长也难免是艰难的。这是一种心境的变化,别人帮不了你,只能自己慢慢熬过去,只有痛,才能让人思考得更深刻;只有痛,才能让人迅速成长。因此,感谢每一次离别,感谢每一次的痛,让一次又一次的痛,塑造出一个给为强大的自己!
“故土与我无怨尤,望他日再临旧地重游,我思在我心头,恩怨情仇,至此方休,山高水远,任水东去流。”
写此文,献给那些曾经爱过,哭过,失去过,却依然在努力成长的,你们。
篇5:离歌高中作文1000字
离歌高中作文1000字
离歌,到底是为离别而唱出的歌,还是离别是所唱的歌?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人的一生,总会面临各种各样的离别:下一秒对上一秒的自己告别,与最好的朋友分别或者与最亲的人永远分别……离别,为过往画上句号,也是一个新的开端。
意外总是猝不及防,本以为她还能再骂我二三十年,却没料到再也听不到她的声音。
小时候,总觉得你太偏心,对哥哥那么好,却忽视了你对我所做的一切。我觉得你对我太严厉,便想尽办法违抗你,让你不顺心。但当看到你的身躯被白布覆盖,我再也说不出一句话,往日你领着我去邻居家串门,你在厨房里忙碌着做菜,你守着生病的我不经意间睡去的场景一一浮现。你告诫我不要太贪吃,可我管不住自己,你再管管我好不好。离开了你两年多,慢慢地接受了你不在这个事实。我是你令你骄傲的孙女,现在的我,只有努力活得更精彩,才能对得起你曾经的付出呀!
越长大,越怀念,怀念那些逝去的流年。
我庆幸自己小时候在乡野长大,春夏采花,秋冬玩耍。还记得,多少个春天的晴朗日子和发小趴在河边捉蝌蚪.,多少个夏日炎炎,烤得人窒息的日子和哥哥在树林间穿梭,搜寻褐色树干上的“爬蚱皮”,多少个秋高气爽的日子划着船,吹着风在河里洗脚,又是多少个下雪天踩着雪看着落下的每一朵晶莹的`花朵……小时候不管不顾,玩得自在,现在长大了,也很少回去养我的老家。也许,那儿的花开得同多年前一样艳,只是有心赏花的人早已换了一批又一批。这次离别是心甘情愿,毕竟,告别家乡的我,是为了走向一个更广阔的舞台。
小姑娘,乖,摸摸头。
好像是从三年级开始,你的成绩突飞猛进,经常拿第一。也许总是听别人说清华是国内最好的大学,受小小虚荣心驱使,你说:“我就要上清华。”其实,你没去过清华,也不知道清华究竟有多好,你只是冲着“最好”二字去的罢了。初中的你。心气很高,无数次幻想过高考自己考了省状元之后如何如何(虽然现在也常常这样想)。满载兴奋与自信,你上了高中,以为路还是会一样顺,却没料到被泼了一盆又一盆冷水。你还是想上清华,却渐渐失去了以前“我很牛”的那种自信,你开始觉得梦想遥不可及,可是啊,傻姑娘,你放慢脚步,梦想只会离你越来越远。高三了,别灰心,加油啊!
没错,这个姑娘就是我。不管以前我走过什么光辉历程,碰到过什么坎,那都是“曾经”。作别“心高气傲”的自己,也作别“满心沮丧”的自己,我要做更好的自己,我要靠自己的双手,打拼出自己想要的一片天地。
我们渐渐成长,也要渐渐学会离别。与事,与物,与人分别,你都会不舍,但请鼓起勇气,莫作戚戚之态,唱着歌与“曾经”告别,大步踏向未来!
篇6:离歌的作文1000字
离歌的作文1000字
永别了,我所深爱的法兰西。
--题记
终于可以离开这个让人厌恶的世界了。他感到解脱,却又带着些许的不甘。
城头的血迹,身旁的断械,只能远远看见大海上模糊的微光,断断续续地传来几声呜咽,这宣告的不仅是法兰西的灭亡,更是一个民族被狠狠地践踏在地的尊严。法兰西完了,他想。他竟然隐隐带着几分快意。
他躺在冰凉的战场上,蜷缩成一团。他活不了了,他的肚子被人捅了一刀,胸口也不幸中了一枪,汩汩流出的血,撕裂身体的疼痛,阻断了他与这个世界那几分若有若无的联系。眼前猛地一黑,本就瘦弱的身体微微颤抖着,他想起了街口的面包店。新鲜出炉的长面包,带着香香甜甜的气息,刺激着他的饥饿已久的肚子,他睁大了眼睛,想要看一看这人间美味--家里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吃上的长面包--还是那种放了几天的。他摸遍身上所有的口袋,或许称不上是口袋--那只是几个脏兮兮带着油污的破布补丁,他只掏出了5生丁。他轻轻地叹了口气,这是今天家里仅剩的钱了,可家里还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在等着他。最后看了一眼那条长面包,他还是选择快步地离开了这里,讨了半天的'价钱,换走了一小块又冷又硬的干面包。偶尔他回去教堂做礼拜,他总是穿着他最体面的衣服--尽管上面布满了补丁。他在主的面前跪下,一遍又一遍地祷告着,吟唱着。他花了两年半的时间来攒钱,买下了《圣经》。他用干净的白棉布把书包好,珍重地收起来。他想成为虔诚的信徒,他想要主的庇护。他想吃饱穿暖,他想一家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太多太多了……礼拜完他脸上总是泪痕斑驳,他用袖子遮住自己的脸,在人们或嘲讽或诧异的目光中离开。可是高贵的主不曾听到这个渺小生灵的卑微祈祷,主不曾看见他的痛苦,感受他的煎熬。主放弃了他,把他狠狠地推进了地狱。伤痕累累的地狱,只有黑暗,没有光。他家的生活一天天过得更糟。他不再信仰他的主,他不再站在月光下一遍一遍轻声吟唱。他开始痛恨他的国家,他不再珍视地翻开那本《圣经》。迫于生计,他当了兵,走上了战场。
他现在身子已是快要感觉不到痛感,他的呼吸越来越微弱。他要死了。死,其实对他来说是种解脱,他吃力地挑起嘴角,想要笑一笑,但他的心底却是一片苦涩。他也不过是个凡人,他也想肆意而活啊。
远处大海上的光影摇曳,满目血红灼眼疼痛,船头好像有人唱着离歌,哀婉而动人。法兰西亡了,这是离开的人最后的告别。
意识模糊间,他仿佛看到他的主,轻轻地在天国给他招手。原来,他还是对这片土地有着眷恋的。他生前没有给自己的国家做过什么,那么死后也尽上自己的一份力吧。他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将身侧的炸药引爆。听到刚才还嚣张狂妄收拾战利品的德军惊恐的尖叫,他满足地闭上了眼睛。
永别了,我的法兰西。
永别了,我所深爱的法兰西。
篇7:毕业离歌高二优秀作文
毕业离歌高二优秀作文
记得当年小学结束了,是的它结束了,在这六年里,我们曾哭过、笑过、爱过、恨过,风里来雨里去,光阴似箭,就这么过去了。时光终究是留不住的,走也是迟早的事情,那么我们是该说“终于”是该说“终究”呢?是我们终于破茧成蝶般的成长,还是我们终究躲不过,避不开分离;是终于离开了原来我们曾经一度抱怨过得地方,还是同窗数年的我们,终究是难以相见?
人生的许多事情来得突如其来,成长就是突如其来,离别同样来的如此之快,从开始到结束的速度令人目不暇接,在的时候,没有太过在意,曾经想过永恒。到了分别,想要挽留,却早已没了踪迹。
挥手时,说过多遍的“再见”一词,在我们真正面对离别的时候,声音怎么也出不来。笑着望着对方,没有言语,笑也是如此苦涩。
时间不曾等我,待我想要抓住过去的时间,却发现已经太晚,太晚了。昔日书声琅琅,充满欢笑的教室,是否已经略显空寂;有了我们的课桌椅,在教室中是否已经变得孤单;没有老师的讲台,是否已经等待多时;讲台上的粉笔,也已经很久没有再扬起,漫天细小的'灰尘,是不是正期盼着我们拿起它,向干净太久的黑板,留下一道道记忆的痕迹?
恍惚间,我仿佛又听见了,很整齐的高声朗读;我又听见了那像风一样传遍校园,肆无忌惮的欢声笑语,笑得开怀,笑得无忧;我又看见了空寂的教室里,我们在里面疯,闹;再次看见,老师站在讲台上,意气焕发的上课,眼里是一份永远不会改变的希望和无法磨灭的对生活的热情;粉笔的灰尘,再次扬起那漫天细小的灰尘;黑板上又有了涂抹记忆的痕迹……
笑容从未改变,我们也从来没有因为什么而改变,一切的一切还都是原点。
阳关透过窗,照射到脸上,刺得眼睛生疼,眼前的幻象如一个个五彩斑斓的泡泡,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越飞越高,飘忽不定,却,蓦地“啪”的一声爆了,幻象也随之消失。
“说错了对不起。做错了没关系,我们还有后悔的权利”“再见”心里冲着小学生活大喊——再也不见。毕业考便是我们对小学生活的最后一睹。
篇8:离歌的高三作文1000字
离歌的高三作文1000字
“太阳升起来了,黑暗留在后面。但是太阳不是我们的,我们要睡了。”1935年的《日出》,作者曹禺道出了这样一句话。我们在墨水一般浓稠的黑暗中沉陷,寂寥无人,幽暗深邃,恍惚间,隐约幽幽笛声飘荡,婉转,迂回,霎时天地挪移,离歌四起……
缠绵离歌缓流兮,人生别离几余载。漫漫人生,似乎总少不了了离别,我们在这大千世界里前行,赶路,走啊走,走啊走,当我们冲刺驰行时,好不容易邂逅的人就落在了后面,知道我们该说再见了;后来,我们在直行的红灯前驻足,望着天空中傲然屹立的高架桥,飞奔的流金铄石,明白要说再见了;我们从家门出发,才发现你向左,我向右,开始就反着方向走,缓缓回头,身后不过高屋建瓴筑成的空荡街道,遇见过,再离别,只能说上帝太幽默……一秒秒走着,一次次别离,才发现人生如同坐火车,风景再美也会后退,流逝的时间和邂逅的人终会渐行渐远,前行的始终是自己。可是,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别离?当我们悟出生活的道理,理解万物生长运行的规律,离歌也就在我们身后悄然响起了,我们该和过去的自己说再见了,我们该成长了。就像小的时候很怕黑暗,觉得漆黑的夜晚有一种恐惧的漩涡,自己的灵魂,自己所有的勇敢,快乐,就像一股烟,一点点被吸到漩涡的深处,那个漩涡好深,好大,好黑,深的感觉绝望的路再也没有了尽头,大的就像自己渺小得连一粒尘埃都不如,黑的把自己最后的勇气也迷失了,时光流逝,渐渐学会听风声雨声,赏明月当头,懂得黑暗不是纯粹的,往后还会有太阳升起,而这,是一定的。黎明来临,我在初晨的望台上,为过往的自己,唱离歌,光明洒向大地。
热血离歌奋起兮,赤红强盛尸骨别。一身星屑,走在历史的长河中,宏伟壮丽的紫禁城,红砖碧瓦,暗红的砖石堆砌深邃长廊静谧幽暗,朦朦胧胧墨青色的烟雨记忆,神秘中又是金碧辉煌。在这样的古老神秘中起源,奋斗,前行,休憩,沉睡,直到DD轰隆隆硝烟四起,洋枪铁炮轰开了国门,在战火中惊醒,接着,挫折打击接踵,割地,赔款,压迫,瓜分,屈辱……神龙盘踞之地,成千上亿生长的炎黄子孙,世世代代相传,铭记,决不能重蹈覆辙的历史,战火连篇,奴役耻辱,整整牵连了一百多年……无边的恐惧和黑暗,夹带着绝望和覆灭的火,烧成细密坚韧的丝,密密地织着,一根一根,一寸一寸,织成一张大网,笼罩在神州大地,仿佛要吞噬着一切,过往一切的'对错,文明。在决绝中,凄冷的风轻轻拨动了密织的网,这莞尔一拨,竟似结弦十代,弦响莺莺,离歌悄至,是这样的离歌,响彻大江南北;是这样的离歌,满载着中华民族在黑暗中不屈的精神,浴血奋战;唱一首离歌,该说再见了。对,再见!和弱小说再见,和落后说再见,和欺辱说再见,我们向前看,我们,站起来了!经济在腾飞,科技在飞跃,地位在飙升;上合组织,一带一路,科教兴国……说不尽的宏伟蓝图,壮丽图景!化繁为简,浓缩于在世界任何舞台,都无比自豪的一句DD我是中国人!在万里长城上结弦吟唱,离歌壮烈,五星红旗迎风飘扬。
绮丽离歌翻飞兮,五湖四海此相连。广袤之地球,山川相缪,沟壑丛生,猎杀,掠夺,血腥;隔阂,无知,阻断。人们四海分居,无知于对方,防御又争抢。终于在一次次接触中,一点点磨合后,对曾经的原始,合唱离歌。告别旧往,我们天涯若比邻;告别旧往,我们合作共赢,携手共行;告别旧往,我们文化多元,兴趣相投;告别旧往,我们技术互补,科技互通;告别旧往,我们一路载歌载舞,欢声笑语……当世界共唱离歌,地球村建成待启。
当离歌响起,不论是个人、国家、世界都将迎来离别,不是所有别离都需要眼泪,不是所有离别都远离笑脸,黑暗终将过去,不要惧怕曾经的太阳不属于我们。向过往脆弱的自己说再见;向过往弱小的经历说再见;向过往无知的隔阂说再见……唱离歌,唱成长;吟离歌,吟强大;赏离歌,赏希望……
对过往唱的离歌,在黑暗中余音袅袅,不是阴森的鬼影,不是无光的恐惧,因为马上太阳升起来了,黑暗留在后面,我们在光明中醒来,知道人间没有不拂晓的夜晚。
把离歌唱给过往一切的渺小,祝你我从此好好的生活。
篇9:离歌高二作文850字
离歌高二作文850字
记得第一次见你,是在一张薄薄的相片上!第一次对你的感觉,你好美!
当你和我约定了相见的日子,我的心就好像一头活泼的小鹿,不停地乱撞,那种感觉真好!
正式的见面,我就发现,我爱上了你,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当我投入你的怀抱时,你没有拒绝,只是温柔的呵护着我,感觉好温暖。
来到异地寻你,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还好,至少还有你。
喜欢有你的日子。喜欢每天吃着你弄的饭菜,看着你温柔的等待评判的'样子,感觉这是世间最美的午餐。喜欢每天在你的陪伴下拼命的读书,感觉读书也是那么的快乐。喜欢每当自己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时,一身就能看到你鼓励,温柔的眼神。喜欢你一切的一切!
曾经看到一本书上说,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天使,陪着她的主人微笑,陪着她的主人哭泣,我想,你就是我的天使吧!
人就是一个奇怪的动物。危难之时,想着幸福的感觉;幸福之时,又害怕危难来临。当我与你沉浸在爱河里时,我又想到了分手。我第一次,那么害怕一件没有任何边际的事发生,一想到我们将来分手时的场景,我就害怕。真的,不想失去你!
上帝,就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总是那么喜欢捉弄人。你期待的事,他就顽皮的不让你实现;你害怕的事,他就故意要让它实现。最难受的是,无论他怎样决定,你都无力反抗!我最害怕的事,终究还是来了!
灾难永远都是那样毫无征兆,丝毫不给你准备的时间。当我与你沉浸在属于我们的小小的幸福时,突然而至的灾难毫不留情的将我们的小小幸福击得粉碎。因为我必须要走了。
我本就是个漂泊的孩子,现在的我必须离开这座城市,离开你了!真的很舍不得!
当我走的那天,你梨花带雨般的眼泪让我的心一阵阵的刺痛,我强忍住离别的泪水,对你大吼,哭什么,我们早该结束了,我玩够了,我从来就没喜欢过你,别像哭丧似的哭,让我见着心烦!你停止了啜泣,吃惊的看着我,眼里盛满了委屈与疑惑。我不忍再看,一身,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
从不愿伤害你的我,最后还是不得不骗你。这样也好,让你死了心,也让我走得安心!
至少有一件事没有骗你,我确实从没喜欢过你,只因我一开始就爱上了你!
再见,我初中的第一所学校。再见,我的母校。
篇10:离歌高二作文900字
离歌高二作文900字
芷出生在南方的一个美丽的小村庄里,那里四季如春,盛开着美丽的花。这里的人淳朴憨实,芷像这里河边的花一样,美丽动人,天真烂漫,温婉贤淑。沅是和芷同年生的男孩,和这里大多数的人一样,为人憨厚老实,朴实无华,同他人不同的,他还有着江水的厚重,安静和沉默寡言。同芷同年出生的还有澧,与沅不同,澧生来就活泼好动,与当地的其他人在一起时,总是能显露出他那蓬勃的活力。
沅,澧,芷三人从小便在一起,每天都在这个小村庄里度过,澧由于自己的性格,从小便是整个村子里的孩子王,如果你要找澧,就去那个孩子堆里,在最里面带领所有人的一定是他。沅由于沉默寡言的性格常常自己一个人去自己喜欢的地方——村边的小河边帮父亲种地。芷经常去河边帮母亲洗衣服,所以会经常在河边遇见沅,所以慢慢地,沅和芷开始相识。每天,沅来这里帮着父亲种地,芷来这里帮母亲洗衣物,像是约好的一样,只要不会有突发的情况,两人都会在这里相遇。慢慢的,沅那像江水一样厚重的心,也被这个美丽动人的姑娘掀起一阵阵的'波澜。澧住在去往河边的小路边上,所以不可避免的见过芷,芷的美丽让这位少年那懵懂的内心被震动。在第一次见过芷之后,澧便常常在家中等待芷的再次出现。那焦急的心情就像干涸了许久的土地一样,渴望雨水的到来。不就,雨水来了,芷再次从那条小路上经过,这时,澧从自己的家里跑出来,拦住芷,说,他想要跟芷做朋友。而天真烂漫的芷并没有被这个显得有些冒冒失失的男孩吓到,反而很开心地答应了。之后,澧和芷便经常遇见,每到芷要去河边,经过澧的家时,澧便会向芷打招呼,芷也会跟澧礼貌地回应,而这些回应,而每次的回应都会在澧的心中留下一阵莫名的味道,这味道几让人感到快乐,又让人感到苦涩。
慢慢地,三人都长大了,三人中,澧走出了这个小村庄,走到了大城市里,由于他的性格,使他结交了不少朋友,而这些朋友也帮助他在城市里生存,并一步步地变成一个拥有大量财富和成就的人。而沅和芷仍然在那个小村庄里过着朴实无华的日子。不久,沅,芷和澧都到了要谈婚论嫁的时候了,按照村子里的传统,所有的人必须和村中的人相互结成伴侣,于是澧回到村子里,众人都知道,这不是因为传统,而是澧对于在自己心中的芷的念念不忘。而芷并不知道这一切,在她那纯真的内心中,澧只是年少时的朋友,并没有任何其他的想法。但是对于沅,可能是那一次次河畔边的相遇,使芷与沅之间产生了不同于朋友间的感情的东西。从外面回来的澧带回来了许多对于村子里的人见都没见过的稀奇的事物,所以,村子里的所有人都认为芷会选择这个从村外回来的年轻有为的人,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芷选择了沅,那个老实敦厚,朴实无华的人。事后,澧再次离开了这里,离开前,澧去见芷,问,为什么芷选择了沅,而不是自己,而芷则微微一笑,没有回答。
篇11:离歌高二作文450字
离歌高二作文450字
小雨淅淅沥沥,滴落大地,没想过这是我最后一次来到这里,这里的苦累,这里的叹息,滴滴如雨,落我心里。
别了,我的青涩少年时,别了,我的年少轻狂时,别了,我的泪流满面时,别了,我唯一的青春岁月。走在路上,迎着风,任这雨滴落我蓑衣。一幕幕青春,随我移步,现我心里。军训时的兴奋与澎湃,考砸时的绝望与悲恸,打球时的潇洒与开心......涌上心头时,一股浓浓的不舍与留恋。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可一到散时几人能不羁而去。
雨声变得急促,似乎在催促着我们离去。而此时,大大咧咧的“狐朋狗友”们都在装傻充楞,笑的很随意,好像这都是那么稀松平常,可我能感觉到兄弟们语气中的哽咽与眼角的微红。插科打诨说着几句混蛋话,强颜欢笑时,心里却更是伤心。女生们的哭泣与拥抱,更是无忌。以后我们还是一家人,说着这样的安慰,但心里都明白什么是以后,遥不可及的'难聚。
好聚好散,这也许是最好的结局。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未来的我们,如果还能相遇,不管刀山还是火海,至少别忘了,我们永远支持你。风风雨雨都走了,人生这点小问题,轻轻松松我帮你。
离人自有离人愁,离人之泪心里流。风好大,雨好大,风里雨里,我们陪你。黑板上的人生至理我记心里,白板上的兄弟留言我刻骨里。雨水打湿了我们走了三年的奔餐路,打湿了我们激情三载的篮球场。英伦风格的校园此刻很美,可一想到即将物是人非,我是欲语泪先流。
风声,雨声交织在一起,而我们的哭声也联成一片,这是我们的离歌,祝福分离的离人。悠悠三年,我们以自然为声,不说再见!
篇12:流年缱绻,一曲离歌作文1000字
流年缱绻,一曲离歌作文1000字
我们都知道逝去的不仅仅是我们一去不回的青春,还有阳光灿烂的笑脸。
我们都知道已逝流年是永远都不会回来的,却一再的放纵自己活在回忆里。
――题记
【相思吹奏,一曲离歌】
微风吹奏的一曲离歌,涟漪了心池的碧波,荡漾着淡淡相思。
细雨缠绵的阳光,带不走离愁,注定只能在泪眼朦胧中绽放成一地悲歌。
命运的大手拨弄着流年的琴弦,遗落在历史的河流里,却弹揍不出完整的曲调。
曾经的低眉轻语霎那了落日的芳华,却温暖不了残月的凄寒。
曾经的浅然笑靥握住了左手的流年,却触摸不到右手的牵绊。
曾经的十指紧扣放晴了心头的细雨,却照耀不了阴暗的蓝天。
将苦涩的红尘于细风中碾碎,散落成一地离殇,奏出一曲挽歌。
你如一缕幽魂于那一株茶树下,站立成一世流年,成为我心底最美的忧伤。
【流年缱倦,地老天荒】
夕阳的残骸散落在流年里,缱绻成一曲地老天荒的悲歌。
将感情的花朵摘下,放在红尘中碾碎入口,冲淡回眸中所有的苦涩。
低吟浅唱着你给的寂寞,在那一季似水流年里浅笑嫣然成最美的花朵。
散落一地的事带走流年里的香,遗落在尘世的风中。
多少缠绵的心事追随梦中的细柳,坐落成心底的一笺锦书。
清冷的月光诉说着无尽的愁丝,寂寞了谁的心房?
斑驳的流年细数着落寞的相思,凄美了谁的彷徨?
岁月的花朵芬芳着前世的梦魇,惊醒了谁的流浪?
摊开历史的年轮,惊艳了一地的忧伤。
总想问你:若是当初的懦弱少一点,是否我们也能谱写一曲不朽的地老天荒。
【一地思念为谁等,君可知?】
梦里的花好月圆守候过往的心事,散落点点残骸,再拼不齐心中的暖。
曾经的山盟海誓,经过岁月的浇灌长成了参天大树,却开不出我要的娇艳。
将昔日的香熬成最浓的墨,借时间的笔定格成最美的'画面,能否换的你片刻驻足?
落日晚照,细数流年的伤于寂寞的夜里执拗成一段晨光。
如果初遇见时你不是风华绝代的身姿,是不是想念会少一点?
如果离开你时不是那么义无反顾,是不是就能少了很多遗憾?
如果忆起你时不再是苦涩难挡,是不是落寂的繁华可温暖冰凉的指尖?
细雨浅唱,拨弄红尘的思念,可曾嗅到了落日的芳香?
将尘世的香酿成绝世的酒,能否浇灌你冰冷的思念?
将流年的歌舞出繁华的美,能否温暖你凄凉的心田?
轻嗅繁华的香,轻品离别的苦,轻尝回忆的涩,轻看寂静的思念,将梦里花落隽永成一段天籁。
细数流年斑驳的倒影,唏嘘腮边的微凉。
夕阳的余晖开出了娇艳的花朵,在这温暖的季节,我又想你了!
山西太原迎泽区迎泽街小学六年级:杨博文
篇13:离歌高一写事作文1000字
离歌高一写事作文1000字
夏暑酷,冬严寒,春也不死吾心,心所向,将所成。一首离歌,唱给自己,唱给那些路途中迷茫的人。
盛夏的蝉在欢呼中退出了舞台,燥热在一场场秋雨过后变得若有若无,微风吹过他的脸颊,带着些丝丝凉意,他独自站在操场上,细细的雨打湿他额前的碎发,紧握着的手渐渐放松了,他觉得眼睛开始有些酸涩,依稀中看到几个拿书奔跑的少年,他浅浅地笑了,然后越笑越大,在雨中,笑着哭着。
刚刚看到了成绩单,只是仅仅瞥了一眼,他还是看到了。依旧是那不尽人意的数字,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闷头跑了出去。他漫无目的地跑着,为什么为什么,他一边又一遍的询问着自己,明明已经很努力了,明明已经很累了,但还是毫无回报。那个在课堂上侃侃而言地说出答案的自己不见了,那个对待考试信手拈来的自己不见了,他想起的只是困得不行依旧不舍得放下笔的自己,那个明明怕苦怕累还咬牙坚持的自己。他看过黎明天边慢慢泛起的鱼肚白,他见过夜晚昏黄灯光下的校园小道,他每天忙忙碌碌,一刻也不愿停歇,但,始终都没有一点点充实感。
他不停地奔跑着,直到撞上了人才清醒过来,是他的老师,这位老太太五十多岁了,睿智优雅用在她身上仍是恰到好处,“怎么了,什么事这么急。”老太太扶了扶有些歪了的眼镜,不紧不慢地询问着,他赶忙道歉,俯身去捡被撞掉的笔记本,扫过一些翻开的笔记本,本子上是密密麻麻娟秀的字体,无论是公式还是步骤,都写得井井有条,有条不紊。“老师,我这次的成绩・・・”他有些犹豫,但还是低下头小声张口了,“孩子,要想想自己是不是真的努力了,要是努力了,就一定会有结果的',如果你觉得过去辉煌,那只能说明自己现在还做得不够好。要记住,学习不是一种手段,而是一种生活方式。”老太太拍了拍他的肩膀,走了。
他愣在了原地,是不是太浮躁了,还是只是用自己所谓的努力去感动自己,他问自己,忙忙碌碌一天,最后才发现自己是碌碌无为,那些自己认为的努力,在别人面前仿佛不值得一提,把成绩看得太重,却忽视了学习是为了不断提升自我而不是为了完成作业。他沉默了,静静地站在原地,良久才慢慢地离开了。
雨还是在下,他依旧在雨中不急不慢地走着,校园中不停回放着《追梦赤子心》的旋律,一场秋雨,他好像懂了很多,没有什么是一蹴而就的,人越长越大,遇到的事情也会也来越复杂,你越计较,就越纠缠不清,过得云淡风轻,让每一天都活成自己想要的日子。
最美的日子,也不过既是冷冷清清也是风风火火。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以豪放为谱,不羁为调,奏一曲荡气回肠的离歌,送给过去稚嫩的自己。
篇14:离歌高一优秀作文1500字
离歌高一优秀作文1500字
盯着离去人的背影,深深地看了一眼,就这样吧。
从小喜欢独处,性格不太好,不喜欢有朋友却也确实从来没有一个人愿意和我玩,大多人连表面关系也不愿意做,童年,有不少鲜花与荣誉,却鲜有掌声。
直到上初中。
“你好,我叫A,可以坐你旁边吗?”
“嗯。”我轻应一声,拿走旁边桌上的包。抬眼看,是个长马尾,稍有点黑的姑娘,第一反应就是,她眼睛真的很亮,全班的灯都照她眼里了吧。我觉得有点好笑。
慢慢地,同桌之间有了交流,虽然仅限于借东西,但总算有了。她真爱笑,全班哪热闹她就往哪凑,天天叽叽喳喳个没完。
“你看这个包,还有文具盒,都是我爸从上海带来的哦。”
“嗯。”
“我听我爸说,上海可大可漂亮了,我想考一个上海的大学,这样我就可以在上海呆四年了。”
“嗯”
……
每次就算我表现很冷淡,她也丝毫不尴尬,一有空就拉着我说个没完,我心里有一些松动,总算有人不嫌我无趣了,呼……
再到后来,不知怎的,我好像没那么反感陪她去厕所、上下学、一起上体育课这些寻常伙伴做的事情,总对自己说,陪一下她也无妨嘛,反正闲着。
一次体育课,同学聚堆玩真心话大冒险,她便也拉着我跑过去,我坐下,有些不自然,毕竟从来没玩过这种群体游戏。转盘转到她了。
“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真心话吧。”她说罢拽着我的袖口,一副英勇就义的表情,顺便鼓起鼻孔。我扑哧一声笑了,她还挺有喜剧天赋。
“你最好的朋友是谁?”提问开始。
她毫不犹豫,拉着我的手举起:“她呀,这都看不出来。”又做出鄙视的表情。
我有点慌乱,甩下她的手跑走了,对于拥有一个朋友,我确实没做好准备,小时候和爸妈同事的孩子试着做朋友,我确实在努力,但是不到一周,玩游戏的时候她就一把推开我:“你会不会玩呀,你就是个怪物,没人会愿意和你玩,你烦死了。”
我承认,当时听到这句话时,没有委屈难过痛哭流涕,而是偷东西被人发现时慌乱的抱头鼠窜,我有点慌乱,怕别人都知道我不会正常地玩,于是干脆再也不交朋友。
我又绕了回来,看见她在哭,旁边的人不停地安慰她,我不想多待,拽起她就走,到没人的地方,她的眼还是很亮,我又笑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
她一言不发,头低向一边,眼睛看着地面。
我深吸口气,坐在楼前台阶上,也拽她坐下,她仍不看我。
“其实,和你在一起还是挺愉快的,我刚刚只是没做好准备,你别难过。”
我愿意做你最好的朋友。
我结结巴巴说完,看见她笑了。
自然而然,我们从那以后形影不离,我不知道那段时间我给她带来多少伤害,但我知道,她带给我的.满满都是感动,也习惯了总在右手边的她,我也想去上海上大学了啊。
其实,并没有什么冲突和误解,原以为会破坏感情的一样也没发生,没有别人,没有吵架,有的只是我对她持续的伤害,和她对我持续的温暖。
“你到底闹够没有?我今天很累,没办法陪你逛街。”这不知是我第几次向她发脾气了,确实没能控制好自己,说完后我就后悔了,去拉她,她却挣开,跑走了。
我没再管,确实太累。
回家睡了一会儿,电话响了,是B,关系和她不错。
“你都做了什么?她哭成这个样子,你想和她玩就和她好好玩,不想的话就离她远一点,她和你一起玩受了那么多委屈,你真是够了!”B怒气的声音来得快去得也快,说完她便急急挂了,我听着手机里持续的嘟嘟声,怔住了。
我想和她玩吗?想。
我能和她像别人一样好好玩吗?好像不能。
我除了伤害,带给她的也只有偶尔遥不可及的希望和劈头盖脸的失望,她想要的,我好像真的给不了啊。给不了,怎么办呢?
我理智而痛苦地作出决定,那就放手吧,趁还不算太晚。
第二天去了学校,她借橡皮,我没吭声,她上厕所让我陪,我却在一旁和别人笨拙而假装热烈地聊天,还有半个多月初中结束,我已经打算好到外地上学,坚持过这一段,她就能忘了我吧,但愿吧。
时间就在她追我逃之间过去,毕业了,我陪她照了相就走了。
一个暑假,她打了96个电话,发了49条短信,QQ上发了586条消息,戳了我861次。这些数我一条一条数过来,却从来没有回过。开学了,学校是封闭式的,我也恢复了以前的生活,那没有她的生活,习惯是早习惯了,只是偶尔还会想念。
寒假在郑州呆了一整个假期没回去,想看看她离开我后是否还好,但一想到她过得好与不好我都不会高兴,就断了念头。自此没在上过QQ,害怕看到上面她的消息满天飞我忍不住会回复,也怕她头像不再跳动,哪怕是一句简单的问候。
熬过一年,过得不算太差,只是还会挂念,校园里见到相似的身影总会不自觉靠近又闪躲,听到广播中相似的名字会飞快抬头再缓缓落下去,看着别人和同伴在一起,总会下意识地看向右手边,再飞快转回来。
暑假到了,没有理由再不回去,看到同学群里在发起聚会,她的名字赫然在列,便鬼使神差地报了名。
聚会上,我去得很早,她和B一块来的,虽然知道他们是邻居,但心里还是很不痛快。她看到我,眼里又是一抹亮色,向我奔来,我转了身,背向她,嘴角却不自觉上扬,她眼睛亮的真好玩。
“你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怎么不回消息?”
我敷衍过去:“没有。”然后坐在离她较远的座位,她撇撇嘴,就开始和B说话了,我听,还是那么叽叽喳喳,还是那么没有头脑地瞎高兴,只是对面的人变了吧,不是那个不善言辞而无趣的我,是个能真正给她陪伴和温暖的另一个人了吧。
我本心不在焉,聚会自然结束很快,吃完饭后打算找个地方玩,我应了,一看表,快九点了,是她回家的时候了。果不其然,她和B一起和大家告辞,临走之前给我了个信封,我攥在手里,看着她和B一起离去,我把信揣在兜里,暗中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心软再收了她的东西。
盯着离去人的背影,最后深深看了一眼,就这样吧。
到了KTV,她们喊着:“嘿,你要唱啥呀?我帮你点。”
我深吸一口气,“离歌吧。”还好在鲜艳的灯光下,没人能注意到我发红的眼圈。
篇15:离歌的高二作文800字
离歌的高二作文800字
面对着岁月摆下的筵席,我们互相微笑着劝对方饮酒,仿佛所有的不舍与告别,都化作甘泉入胃。因为我们都已明白,此去再也没有比手中这一杯更美的酒了。
离歌,唱响爱情之歌。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西汉时期,司马相如以一曲《凤求凰》赢得佳人卓文君的芳心,两人一见钟情。文君不顾家里的阻挠,抛下千金之躯与相如私奔。然而这并不是一个一帆风顺的爱情故事:后来司马相如在事业上略显锋芒之后,便意欲纳茂陵女子为妾,而此时卓文君却失望至极,饱受相思之苦。卓文君写下《白头吟》表示与之诀别。此刻卓文君一定在感叹:“早如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为何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的爱情如此不易?卓文君哀怒的《白头吟》,使司马相如大为不忍,想到当年的患难相随,终于回心转意。
当然,离别可能为另一种形式的相见。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爱情故事家喻户晓,他们因现实无法在一起,他们本已离别,长逝于人间,可天公作美,梁祝化为蝴蝶,在人间蹁跹飞舞。
离歌,唱响友谊之歌。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这句千古流传的诗句是高适赠予琴师董庭兰的。此时的高适很不得志,到处流浪。与知己重逢,虽然两人即将各奔一方,在北风劲吹,大雪纷飞的离别分手之际,高适却以开朗的.胸襟,豪迈的语调把临别赠言说得慷慨激昂,鼓舞人心。既表达了彼此之间的深厚情谊,对友人的品格和才能进行了高度赞美,也对友人的前途表示衷心的祝福。
离歌,唱响回归之歌。
香港自秦朝起就已成为当时的中原领土,直至19世纪中叶清朝战败后,被割让及租借予英国成为殖民地。祖**亲千盼万盼,盼望离别的孩子回归自己的怀抱。在中国实力日益增强之际,7月1日,在全世界无数目光的注视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香港会展中心大会场内冉冉升起。全体中国人共同欢呼这一伟大时刻的到来——香港回归祖国的怀抱。有时离别并不意味着永别,因为历史总会给予我们最好的答案。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离别虽是悲伤的,却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相见。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没有哪一个人能不接受离别的洗礼。既然是必然,就要勇敢面对。唱响离别之歌,体验离别之愁,让我们期待下次相见,望我们相识如初。
篇16:离歌的高二作文950字
离歌的高二作文950字
时光匆匆流去,把我们推向了离别。和你并肩前行的日子如同一颗颗耀眼的星,在记忆的银河里熠熠生辉。闭上眼,我们一起经历的点点滴滴便如星点般翩然落至眼前,心里不由得涌上一股暖流。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与你的相遇,让我的世界变得色彩缤纷。
那时是初三,我们的脸上还带着一份孩童的稚嫩,为了中考努力着。在忙碌的日子中,我们都在压力下紧张得有些喘不过气,却也互相激励着,共同前进。
那是初中的最后一次运动会,虽然是达标性质的,但也在枯燥的学习生活里多了一分色彩。长跑是我最擅长的项目,站在起跑线前的我正摩拳擦掌,准备在这最后一次运动会上大显身手。同组里有几个很强的对手,我虽自信,却也不敢轻敌。发令枪响了,我猛地冲了出去,稳稳地把握在第二的位置。路过你的时候,我不禁微微扭头,正对上你那充满鼓励的目光,一股力量涌了上来,我一个加速,有些逞能地超过了前面的同学。我并没有领跑过,拼死撑着,虽然拿到了第一,但刚冲过终点的我眼前一花,失去了平衡,一头栽倒在跑道边,剧烈地喘息着。耳边隐隐约约传来你焦急的呼唤,我勉强地睁眼,只见你蹲在我身边,着急却不知所措。等我休息得差不多了,你小心翼翼地扶我起来,温柔地给我戴上眼镜,陪我往班里走。我的腿发软,走了一小段路就要休息。你也不着急,坐在我身边等着我。夕阳撒下一抹光,照亮了你的侧脸,深深印在我的心里。有你陪伴的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转眼间,体育考试就要来了,我们开始了紧张的'训练。你跑步总不能拿满分,我们就一起练习。每天一起床,就去操场上开始晨跑。学校倒也费心,播放着几个体育老师自己录的歌给我们加油鼓劲。我们并排跑在哈佛红的跑道上,都不说话,却有着一种说不出的默契。我们听着对方的呼吸,偶尔扭头,相视一笑,然后继续向前。春天,早晨的空气还有些凉,朝阳却已漏了头,照亮了操场,我们就在此,踏上征程。随着歌曲的进行,到了最后一圈,老师在台上下达了冲刺的口令。操场上本来整整齐齐的队伍一下就散了,我也迈开了步子,大步向前,从你身旁掠过。或许,这也预示了我们最终的离别吧……
初三就这样忙忙碌碌地过去了,初中生活就这么结束了。我们一起哭过笑过的苦中带甜的日子就这么溜走了。到底,我们没能到一所高中。为了各自的理想和追求,我们走上了各自的道路。或许我们生命的交叉,就只是初中的那段时光;或许,所有的结局也都早已写好;或许,成长就是这么一个不断别离的过程。总想着,要是能不长大就好了啊。但耳边响起的离歌告诉我,人生是本泛黄的书,一个个至死难忘的人和一件件刻骨铭心的事就是泛黄扉页上记录的悲欢离合。让我们含着泪,一读再读。
篇17:离歌750字优秀作文
离歌750字优秀作文
离别,大概是世界最痛苦的事情吧。最痛的,不是离别,而是离别后的回忆。
很多东西,不是我要,就能得到;很多东西,不是我留,就能留住。学生时代的我们,沿途的风景,遇见过的人,只能边走边忘,我们匆匆的告别,走向各自的远方,没有语言更没有眼泪,只有永恒的思念和祝福,这便是最不舍得的别离。
从稚幼到成熟,遇见过多多少少的离别,说出的那句“再见”,是对未来重逢的期待。大诗人李白何尝不是这样,李白得知前辈孟浩然要去广陵,便托人带信,约孟浩然在江夏相会,他们在黄鹤楼重逢后,各诉思念之情。几天后,孟浩然乘船东下,李白亲自送到江边。他伫立江岸,望着那孤帆渐渐远去,惆怅之情油然而生,便挥就了《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朋友间的离别就是如此。
爱人之间的离别更是愁之又愁。女词人李清照与爱人赵明诚,他们的爱情是游走在聚散离合之间,在那个动荡的年代,美好的时光总是不能长久,长期的离别之苦使得李清照的后半生一直生活在对丈夫的'思念中,便有了“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这样伤感的诗句。
高中生的我们,即将面对的是各奔东西,我们之间是同窗多年的不舍。聚也不是开始,散也不是结束,同窗数载凝的无数美好瞬间,将永远铭刻在我们的记忆之中,请相信,离别不是结束而是美丽思念的开始。将这伤纯真的感情,幻化成一种力量,它又很现实,能使浅薄的感情削弱,能使深挚的感情更加深厚,因此我敬佩它,我小心翼翼地守护着它。
“别了,我爱的祖国,我全心全意爱着的祖国!”这来自爱国的热血青年郑振铎的《别了,我的祖国》。有些离别是常有责任的,在他们背后有着自己的亲人更有着自己热爱的祖国,也许心中有愧,但永不后悔。在生活中,警察、消防员、军人等等,他们冒着生命危险为祖国做贡献,他们的离去,是最大的离别,在他的背后承载者数不清的眼泪与痛苦。世界上最大的离别,莫过于死亡。
“离歌”,为什么离别是唱的歌曲。那是可能两人离别后,再也不会有相聚的时候。唐代诗人骆宾王的“离歌凄妙用,别操绕繁弦”,写出了离歌无言只是太悲。从古至今,离别无处不在,也许它永久都不会消灭......
最痛苦的不是离别,而是离别后的回忆。
篇18:成长高二优秀作文1000字
当春天来临的时候,我种下一颗种子,祈祷出现一树繁花。
我发芽了
在大地母亲的怀里,听到了阳光的召唤,外面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呢,我问自己。我听到了,那儿微风带着云在天上玩耍,春雨吻润了所有的小草,蝶儿也舞着花朵。我多想看看外面的世界!
我冲出了母亲的怀抱,探出头来,看见了一个明媚的世界!我仰视身边的一切,他们都是那么高大,又那么亲切。他们热情地拥抱了我。我发誓也要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有一天也像他们那样俯视大地。
成长
我欣赏着这个鲜艳的世界,如考了第一的学生。我做着梦,梦见我成了一棵大树,开无数的花,结无数的果子,还有小鸟在唱歌。可恶,天上的太阳,像火一样烤着我,烤得我白白的皮肤如黑炭,我要熔化了。我差点后悔从母亲怀里钻出来。一会儿那太阳又消失了,如又回到了母亲的怀里。黑暗是寒冷的,恶魔又撒了一层的冰霜。天哪,世界怎么是这样的。但我还做着一棵大树的梦。
我被重重地踩了一下,浑身是伤,流了一地的血。我如果能像身的大树那样,就不会被踩了。我擦了擦血泪,迎着阳光,又努力地生长着。我有一个长成大树的梦想。
我一天天地长大了,我高过了身边的草儿,我高过了身边的灌木,我有身边的大树那么高了!我有一个长成大树的梦想。
我经历了风,经历了雨,经历了雪;我经历了春,经历了夏,经历了秋,经历了冬。我有一个长成大树的梦想。
我接受了清风的抚摸,水的亲吻,日光的温暖。我有一个长成大树的梦想。
我感谢那个守在我身边的园丁,是他让我顺利的成长的。我有一个长成大树的梦想。
开花
梦实现了,我长成了一棵高大的树。我明白了,只有苦难才成就伟大,只有坚持才成就事业。我要用我的一切回报成就我的社会,我要像身边的树一样开花结果。
我把精力全用在枝头上,我要把花开在枝头上。要开一种红红的、大大的、散发着迷人的芳香的花,鸟儿会为我歌唱,风儿会为我舞蹈,河水会为我梳妆,小草也会为我微笑。
可是那些开花的树笑我,说我枝儿单薄,叶子瘦小,冬天没有生气,春天新枝伸得柔弱,夏天也没有绿叶招摇,秋天又如老头一个。我是一棵大树,是一棵大树就要开花!
我开花了,开一种的瘦瘦的、粉色的花,我开了一树,我没有牡丹的富贵,也没有桂花的芳香。可是这是花,我的花,一树的花,是我的收成!
蝴蝶飞来了,蜜蜂飞来了,我体会到了成功的喜悦。
又一颗粒种子
我的花蔫了,丑陋得像一个瘪三。我痛苦地对着大地哭了起来,没有人来安慰我,更没有人来擦去我脸上泪水。这就是我追求的结果吗?这种丑陋的样子!
“多好啊,一树的果子。”是谁在说话?是对着我说的吗?是对着我说的,是夸我结了一树的果子。天哪,我又有果子,怪不得这几天老觉得沉甸甸的,我没有沉浸于花之中,我又有了新的收获。
在一个满天霞光的下午,我又回到了母亲的怀里。我回过头来,看到了满树的花,看到了一树的果子。(
篇19:成长高二优秀作文1000字
成长,就是懂得了许多。
——题记
合上了这本书,脑海里清晰地浮现出了油麻地里的情景:桑桑的鸽子,秃鹤的光头,纸月的书包,秦大奶奶的艾地,细马的羊群,杜小康的自行车,将一轮的笛子……
《草房子》这本书讲述了校长的孩子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中间,桑桑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看完一个故事,我的心里就有着一次强烈的震撼。其中,最打动我的就是秦大奶奶的艾地了。
秦大奶奶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她的房子就在学校的一个角落里,被人们看作一个污点,特别是桑桑的爸爸桑乔,几次强硬秦大奶奶搬家,可这样也没有办法。油麻地的人们便告诉自己的孩子不要理她,可桑桑却不一样,只有他陪秦大奶奶。可一件事却改变了人们对秦大奶奶的看法。一个孩子乔乔掉进了河里,秦大奶奶竟不顾自己将乔乔救了出来,自己却躺在床上半个多月。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用拐杖赶走校园里的鸡鸭,教室的窗户没关好,她就帮忙关。孩子们都渐渐亲近了她。没想到,她就为了把学校里一个淹没在水里的南瓜拾上岸,就不幸掉入水中,永远的离开了油麻地。是什么让她发生了变化,因为油麻地人们的淳朴!
草房子里的每一个人物都是饱满现鲜活的。杜小康从最有钱的人家的孩子变成了没钱上学的孩子,但他却没有放弃,衣服还是那么白,还在校园门前摆摊挣钱。还有纸月的多才多艺。油麻地的人都是活在我们身边的人,小孩之间的嫉妒羡慕,大人们之间的淳朴,都是我们身边活生生的例子。
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是一个做事大方莽撞,不顾后果的孩子。他顽皮淘气,就像每个孩子的小时候一样闹出不少坏事。他看鸽子没家,就把家里用的的碗柜柜子改装成鸽子住的地方。他因为偷看白雀的信而把信扔了,毁了白雀和蒋一轮。还把家里的蚊帐改成渔网,挨了不少的打。最后,桑桑有病了,很快就要离开人世,但他也成长成了一个乖孩子,带妹妹实现以前的承诺带她去城里玩,累倒在城墙上,被爸爸接回家,就在大家因为桑桑的病都绝望的时候,爸爸却找到了一个方法,让温老师按照方法熬药,虽然药很苦,但桑桑却乖乖喝温老师熬的药,最后没有办法治的病却好了,不仅是药的作用,还有桑桑渴望生命的那种劲头在鼓励着他,所以才有生的希望。
油麻地的故事,就是成长的故事。里面的人物都在成长,细马小小年纪就会砍枝卖钱,杜小康也会摆小摊,甚至连校长桑乔也在成长。看了这本书,我也感觉我又懂得了许多,知道真正的友谊不是平时嘻嘻哈哈的在一起玩,也要从朋友身上学到什么,这就是成长。
朦朦胧胧中,我也在成长。
篇20:成长高二优秀作文1000字
历史之于人类文明,就如同水之于鱼。人类文明的脚印没有随着时间而消逝,而是被历史原封不动的记录下来。了解历史,能够见证文明,可以给人以启迪。中国灿烂的文明史就像一个人的成长史,耐人寻味。
博物馆中被打磨的棱角分明的石头,历史书上人类化石的照片,让人仿佛透过它们看见了远古时期的生活:在河边的草地上,一群人用磨得发亮的骨针缝制兽皮的衣服;胜利的欢呼传来,有人扛回了一些猎物,点起篝火,用石片割好肉放在火上烤……那时的人们很愚笨,没有完整的社会体系,过着刀耕火种的生活;但那时的人们很单纯无私,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那段历史如同一个天真无邪的孩童,人之初,性本善,人人以诚相待,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没有阴谋和欺骗。
历史的车轮向前滚动着,似乎已成长为一名少年。黄帝发明了车船,神农遍尝了百草,嫘祖学会了蚕桑。少年般的争强好胜让启打败伯益,建立夏朝;令不满强权的商汤、姬发奋起反抗;但少年般的叛逆又催生了像夏桀、商纣、周幽王这样的暴君。从此人们心里有了阴谋,勾心斗角相互陷害。回顾这段历史,我们是应该为文明曙光的诞生而庆幸,还是为从此人心两不知而悲哀呢?
可历史容不得过分的思考。百家争鸣,商鞅变法,秦皇统一,文景之治,凿空西域,一串串流光溢彩的故事,让世界看到了东方民族的崛起。但就像青年人的冲动和浮躁,七雄争霸,楚汉战争,三足鼎立,八王之乱以及十六国南北朝近三百年的战乱接踵而至。这一切又含着多浓的血腥,罩着多厚的阴谋!就像现实社会中的一些年轻人,急功近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人生观、价值观都发生了动摇!
斗转星移,时过境迁。当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到来时,人们拥有了前所未有的智谋,于是便诞生了令我们自豪、令世人瞩目的盛世唐朝。但好景不长,安史之乱彻底打破了残留在表象上的繁荣。“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不只是小吏与老妇的对话,更是当时官民关系的体现。随后而来的是文化繁荣的宋朝,但由于过分轻武,积贫积弱,数次被少数民族侵略,最终亡于兵力强大的蒙古铁骑。朱元璋起义建立明朝后,皇权开始高度集中;同时科举制的变革也使后来在朝为官的人才越来越少。清朝的闭关锁国又引来了列强的侵略,使中国丧失了许多领土。清帝退位后,中国便进入了混乱的军阀割据时代。之后的八年抗日战争,更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满目创伤的历史才终于迎来了新纪元。今天,历史就像一位成熟稳重、心态平和的中年人,做人做事都讲以和为贵,韬光养晦却不失中流砥柱的风采。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我们的历史将变得更将丰富。
历史的脚步不会停息,一如成长中的你我,深一脚,浅一脚,执着地向前走去。见证历史,理解历史;让我们在历史中感悟,在历史中成长。
篇21:成长高二优秀作文1000字
生命对于我们,应该只是一条平静的河流,带着琐碎的爱与眷恋,缓缓流过,仅此而已。并不是没有风浪、没有汹涌波涛的河流就没有意义。看这条河流是否有价值,在于它是否向着一个方向,缓缓地但不停歇地前进,并沉淀出一颗颗璀璨的珍珠……
记得那时,我刚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学校里担任了一官半职,突如其来的各种活动让我倍感受用,每天过的飘飘然的,好像总是遨游在云端,忘记了脚下的路。结果学习成绩一路下滑。难道哪里出了问题吗?我疑惑。
由于学习成绩不好,周末自然要去补习。那天下午黄昏时分,大雨毫不留情地砸向地面,怒吼的狂风肆意撕扯着天地,远处一道苍白冰冷的闪电咆哮着撕裂了天幕,好像要将万物毁灭。我哆哆嗦嗦的站在补习班门口,祈祷着爷爷快来接我。
过了好一会儿,才看到爷爷举着一把被狂风向上掀起的小伞,颤颤巍巍的低着头走过来。我急忙跑过去抱住爷爷,向他诉说着我的恐惧。爷爷听了,笑着摸了摸我的头,拉着我的手向家走去。爷爷一路提醒我走慢点,看着路,可是我受不了这样恶劣天气的折磨,一路几乎小跑的拉着爷爷向前走。突然又是一道闪电,惨白的光让我战栗不已。我突然想到了恐怖电影中的情节,从脚底泛起阵阵寒意,一脚踩空,就着湿滑的地面重重的摔在地上,而被我拉着的爷爷也跟着我倒了下来。我吓坏了,好像有人紧紧扼住了我的脖子,让我不能呼吸。很难想像一个老人这样重的跌倒会有什么后果。小心翼翼地扶爷爷起来,爷爷还没站稳,就又把伞撑到了我的头顶,我不争气的哭了出来。爷爷一边帮我擦眼泪,一边低声说:“人有时低下头来看路,路会更好走。”说罢,又拉着我,低着头,慢慢的向前走去。我虽然没弄明白什么意思,却也学着爷爷的样子,低头看着路,一步一步向家的方向走去……
过了三四载春秋,树叶黄了又绿,绿了又黄,我也变成大姑娘了。回头想想当时我那种飘飘然的心理,再想想爷爷的话,心中也就了然。低下头,看着脚下的路,大步迈向心中的远方。这条路的目的地很明确,而我要做的,就是看着脚下的路,看着走过的以及将要走的路,心无杂念,向远方靠近,并且不断沉淀自己,实现人生的价值。
现在的我回望自己走过的路,看着那泥泞中深深浅浅的脚印,我是欣慰的,因为我看到那脚印从原先的杂乱无章到后来的向前蜿蜒。这何尝不是一种成长?从陶醉于赞美到沉淀自己,心无旁骛,这何尝不是一种成长?从漫无目的到脚踏实地的前行,我也在慢慢长大。
现在,我人生的河流中少了风浪,慢慢积攒了向前的力量以及河底沉淀下的珍珠。我轻轻地捧起其中的一颗,从它所泛起的洁白而不刺眼的光芒中,看到了愈发成熟的我,看到了我成长的过程以及我走过的路……
感谢这一路的成长,感谢这场华丽的蜕变。
篇22:成长高二优秀作文1000字
写作,就像生活,当一篇文章或一本书中充满了传奇色彩,那么它就会显得出类拔萃,与众不同,光彩耀眼。可如果它平凡如其,就会像俗世中的尘埃,只能立足于人世间的一角。纯真不在,温馨不在,美感不在,崇高不在,就难以写出惊世骇俗的作。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是作者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容入真情实感,全身心创作的一本赋有教育性的书。我记得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发人深省: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是啊,人生就像一朵艳丽的花朵,经历了发芽,生长,开花,当一切的辉煌过去之后,在它落叶的一刹那,它享受到了自己一生的回顾,它能为自己枯萎前的灿烂夺目而笑,为自己枯萎后的肥沃大地而舞。在我看来,世界万物皆应如此。
你喜欢风吗?风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非常熟悉的一种自然现象。我觉得人活着就应该像风一样:忽而粗犷豪放,忽而轻柔婉约,忽而神秘莫测,忽亲近相知。因为风的天性就是放纵,像婴儿,毫无顾忌的哭,毫无顾忌的笑,毫无顾忌的显示天性,它能不顾一切地去寻找,去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那么,即使它将要顷刻消失,它也能无愧于天地,因为活得精彩,活得自由,活得有价值,它活出了自己的本色!
有人说:“人生无常,风云难测。”人生就好比天气,变化多端,让人始料未及。当晴空万里时,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清静,安详。不一会儿,雷电交加,狂风骤雨来势汹汹。花儿为此夭折,树木为此倾倒,房屋为此坍塌……但是,当下一次暴风雨来临时,一切都完好无损,因为在经历了无数磨难之后,所有的东西都得到了教训,所有的东西都有了经验,它们因此学会了顽强拼搏,学会了生存,学会了保护自己。人不也和这些东西一样,在第一次遇到困难的时候,往往都会被困难打倒,也许第二次第三次都战胜不了它,可当它再来第四次的时候,再没有人会说自己会输给它。巴尔扎克有句名言:“困难,对于一个强者是一笔财富,对于弱者是一个万丈深渊。”是啊,人的一生,有起有落,有成功的,当然也肯定有失败的。成功与失败只不过隔着一条河,河的这边是失败,但只要你相信自己,永不气馁,把屡败屡战的精神发扬起来,那样,成功的彼岸就离我们不远了。
人生如梦,在梦境中,有人学会了坚强,取得了成功;有人胸无大志,贪生怕死,由于自己的懦弱,永远只能和失败做伴。其实老天是公平的,对每个人都一样,只要自己去争取,即使前面是刀山火海,也勇往直前。这就是成功最大的秘诀。
篇23:高二1000字优秀议论文作文
家,这是一个多么温暖的字眼啊!万物都有自己的家。在鲜花眼里,春天是它的家;在树木的眼里,大地是它的家;在蚯蚓的眼里,泥土是它的家…在我的眼里,爱是我美丽而又温暖的家。
我为有这样一个幸福的家而感到开心和快乐,因为我就是这个家的成员之一。爸爸和妈妈也是这个家的成员。爸爸,这位成员脾气不是很好,但大多数时候都是幽默,大度的。爸爸有一个优点:勤劳。妈妈不收拾屋子,他必须收拾,多勤劳啊!而且他有一个超能力,那就是他可以收拾一次房间,就把房间里原有的东西给你施“隐身法”,使你左找右找找不着。介绍一下妈妈吧,得了,睡觉呢!什么时候了呀!这是妈妈的缺点之一。不说妈妈拉。我这位家庭成员在家里是一位名副其实的“破坏大王”,而且能“呼风唤雨”。在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小房间里。一个小时不到就把房间弄的“面目全非”,墙上也有我背英语单词的“杰作”。但最近我有些收敛了,一个小房间能维持到两天收拾一次了,不累爸爸了。
下面,是我这个家里我最喜欢的地方—我的小天地。最显眼的是我那张漂漂亮亮,干干净净的小床。上面放着叠好的被子,还有一只很大的“熊”呢!睡在上面,有个极大的优点:冬暖夏凉。只是夏天时蚊子多一点,没关系。而且,我最喜欢它的一点就是:特别安静,是做梦的好地方。床的旁边立着一个白色大书柜,它是我的最爱!里面装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简直就是一座巨大的知识宝库呀!有的时候挑到一本我喜欢的书,我就站在书柜前一动不动,掉进了书里的世界。书柜旁边是一个电风扇,我夏天时用的。还有很多物品,它们都是我非常喜欢的!
家里每天都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氛。每次回家,一进家门,我就被这种气氛和一种家特有的气味吸引住了。我久久的站在门边,呼吸着家里的空气,心中莫名其妙地升起一股幸福感。幸福如潮水般把我轻轻托起。“我为什么会这样幸福呢?”我问自己?“因为爱”。心中的一个声音回答我。这是爱的气氛与味道。是我心中无法忘记的感受。我走到饭桌旁,吃着妈妈特意给我做的香甜的饭菜。爸爸每问我一个问题,我还没回答呢,妈妈就抢答啦,正好是我要说的话,真不愧是我的妈妈…最后,我会带来一个笑话做结尾,家中充满了欢乐!
我的家很温暖,处处都有那位叫做“爱”的老人走过的痕迹。爱、爸爸、妈妈与我共同组成了这个家。我爱这个温暖又和谐的家,我更爱给予了我美丽生命的亲人—爸爸与妈妈。我一辈子都会感谢并去爱他们!他们不但给予了我生命,还给予了我温暖和爱!
更多推荐
离歌高二1000字优秀作文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