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国家执业药师考试各地报名时间,本文共10篇,欢迎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国家执业药师考试各地报名时间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通知,20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教材及大纲有部分变动,通知文件见/web_news/html/-3/200532392157.html
2005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为10月15、16日。
广西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2005年4月25日至5月19日(全天24小时), 现场审核5月16日至5月20日
报名地点:网上报名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黑龙江
报名时间:2005年4月28日至5月27日。
报名地点:各地到当地人事局报名,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由各单位人事(干部)处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哈市南岗区高新路10号,联系人:刘翠兰 史立瑛,电话:0451—82344319 82344329 82335550)报名。
重庆
报名时间:2005年4月28日—5月25日
报名地点:各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联系电话:89077188、89077166),更多报名点见/web_news/html/2005-4/2005425103046.html
内蒙古
报名时间:4月18日—5月12日
天津
报名时间:5月11-13日,4月25日起购买报名表、报名信息卡、报名手册,(5月1-7日休息)。
报名地点: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52号)
大连
报名时间:4月25日至5月19日
报名地点: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评部
吉林
报名时间:2005年5月9日至5月18日(省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在长省、中直单位报名工作由省职考办负责,统一到省人事厅办公大楼(建设广场原省戏校对过)南侧50米富锦路邮政支局(建设街2766号)大厅报名;各市州报名工作由当地职考部门负责,报名地点自行确定。驻其他市州省、中直单位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确定的地点报名。
广东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05年5月1日上午9时起至2005年5月19日下午17时止,报名确认时间为:省直报名点定于2005年5月16日至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37605712。
北京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2005年4月30日开始,现场报名2005年5月10日至5月14日
报名地点:网上报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市医药培训中心(丰台区宋家庄苇子坑148号,东铁营桥下红绿灯向南一千米左右),联系电话:87613211转2801、2802、2803、2804
篇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地报名时间
20全国药师资格考试各地报名时间汇总表
年全国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及时间河北省详细通知>>重庆市详细通知>>报名时间:2007年4月开始报名时间:2007年4月16日—5月11日点击查看各地市具体报名信息: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8元石家庄、唐山、张家口、承德、衡水--辽宁省详细通知>>上海市详细通知>>报名时间:网上报名:5月15日10:00-24日16:00点击查看各地市具体报名信息:现场确认:6月15日-6月18日(9:00-11:大连5月17日至29日(周六、周日不办公)00,13:30-16:00)山东省详细通知>>湖北省详细通知>>报名统一截止时间:2007年4月30日报名时间:4月23日~4月29日(双休日照常受理点击查看各地市具体报名信息:报名) 潍坊、烟台、东营、临沂、滨州、淄博、济南荆门、武汉(报名通知)、宜昌、襄樊、十堰青岛、日照孝感广东省详细通知>>陕西省详细通知>>全省网上报名时间:4月26日上午9时-6月1日下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4月23日至6月8日午17时止。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7年6月1日--点击查看各地市具体报名信息:点击查看各地市具体报名信息:韶关、汕头、顺德、东莞、佛山、揭阳、珠海
榆林茂名、湛江江西省详细通知>>甘肃省详细通知>>网上报名时间:4月20日9:00—4月25日17:00报名时间:2007年4月17日—23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4月24日—4月26日联系电话:(0931)2132815 2132816缴费截止时间:4月27日17:00--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详细通知>>天津市详细通知>>报名时间:4月13日开始报名时间:2007年5月18日至21日7月1日至15日上报报名信息------福建省详细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详细通知>>报名时间:2007年4月23日至27日集中报名网上报名时间:5月8日至6月1日(全天24小时)--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5月28日至厦门、漳州、泉州6月1日吉林省详细通知>>江苏省详细通知>>报名时间:2007年5月9日至25日(省中直报名点周报名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人事、药监部门商定六、周日不报名)------四川省详细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详细通知>>报名时间:4月25日至5月31日网上报名时间:4月23日上午9时起至5月15日下午5时截止。各地于6月10日前将报名软盘(含照片库)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报名确认时间:5月8日至5月15日(周六、周日不进行确认工作),确认地点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4楼)。安徽省详细通知>>黑龙江详细通知>>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5月31日,逾期不予补报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至5月7日(节假日可报名)--现场确认时间:5月9日至18日(节假日除外)----海南省详细通知>>浙江省详细通知>>报名时间:2007年5月8日~5月31日网络报名时间:2007年5月10日至5月16日考生于2007年10月7日~10月19日到省人力资源开
发局领取本人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间:2007年5月15日至17日--现场确认地点: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山西省详细通知>>北京市详细通知>> 网络报名时间:5月14日至6月1日网上报名时间:各单位报送《资格考试报名表》时间:
6月4日至6月8日。
非首次报考人员:5月17日至2007年6月8日首次报考人员:5月17日至5月29日各市于6月15日前上传报考信息。《准考证》于考前10天由考生网上自助打印,不再另发。资格审核时间:5月29日至6月2日到北京医药集团培训中心(地址:丰台区宋家庄苇子坑148号,东铁营桥下红绿灯向南一千米左右)贵州省详细通知>>湖南省详细通知>>网上报名:5月8日9:00至5月29日16:00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5月31日审核交费:5月8日至2007年5月30日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的报名日期为5月16-18日8:30—16:30
打印准考证:2007年10月8日至18日
报名地点:军凯宾馆前栋三楼(长沙市远大一路132号)此信息仅供参考,不断更新中……最后更新时间:07年5月15日制表:考试大药师网篇3:滨州市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
滨州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滨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二、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2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1日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2日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发[]34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
报考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携带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按照属地原则,县(区)的到县(区)人事局报名;市直有关单位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滨州市黄河六路520号滨州市人才市场三楼302室,联系电话:3367700)报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于4月21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报名材料,报送报名材料时间为5月30日、31日。
为确保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准确无误,请报考人员于7月11日—13日登陆滨州人才信息网站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如发现有误,请于上述规定时限内持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等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更正,逾期不再办理信息更正手续,责任自负。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年10月16日,不再另行通知。
四、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和要求,细癖跫娣犊嘉窆芾恚繁?际怨ぷ魉忱小?/p>
篇4:青岛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
青岛市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006]24号 )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2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1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2日
9:00 — 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 — 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发[1999]34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由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可到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各区、市人才交流中心(或考试机构)报名。其他人员可到 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香港中路12号丰合广场c区204房间,电话:85028837)或 市南区人才交流中心(泉州路21号,电话:86073920、86073921转804)办理报名手续。
(二)所有报名人员须填写《 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报名表》(见附件2)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均贴近期 一寸黑白免冠照片);老考生可凭考试准考证报名;新报考的人员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交由主管单位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各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将报考人员的所有报名资料报送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经青岛市人事局审查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篇5:莱芜市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
莱芜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4号
各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二、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2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1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2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各市接到通知后即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30日。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发[]34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当地药品监督部门共同负责。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各市务必于2006年8月15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附件2)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5号文件执行。
七、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由各市在市级党政机关驻地设置。
八、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各市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要提醒考生,个人填涂信息有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信息录入到微机后,要打出信息清单反馈给考生,以考生确认后的信息为准。同时,要实行信息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凡工作不到位,出现重大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市人事部门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篇6:长治执业药师报名时间
根据山西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山西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公告》得知,长治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14日至8月9日,具体内容如下:
时间安排及报名流程
本次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报考人员须按照工作单位隶属原则选择报名地市进行报名,考点设在长治市。
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examfront)(简称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报名平台,或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的链接登陆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简化报名流程,进一步倡导诚信报名、诚信参考,本次考试报名时不进行网上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按照公告的报考条件,承诺符合报考条件即可报考;报名资格审核待考试成绩发布后直接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审核。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按照上传照片、网上填报信息、网上信息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流程进行。
(一)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7月14日至8月9日
网上交费:7月14日至8月10日
准考证打印:10月9日至10月15日
票据发放:10月12日至10月16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3层302办事大厅领取(长治市体育西路317-1号,联系电话:0351-7338331)
成绩查询:12月18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资格审核:12月23日发布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现场审核:年12月28日至1月5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节假日不办公)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登录报名平台时,首次使用该平台的报考人员必须进行注册方可进行报名,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无需重新注册。
2、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注册成功后必须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照,已上传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须再次上传。上传照片必须使用报名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工具对照片进行图像、格式等技术处理,生成报名平台能够识别的照片文件方可上传,否则不能上传。
3、在我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选择省份时须选择“山西省”。
4、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交费成功的,表明已完成本次报名,届时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即可参加考试。
5、报考人员须谨慎填写报考信息,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交费成功后,任何信息不得修改,如有差错,责任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篇7:北京市执业药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
北京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考函[]11号
关于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112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1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 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6年年底。
篇8:广西2005执业药师考试报名4.25-5.20
广西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开始
各市人事局、职改办,区直各部门职改办(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97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79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 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 4: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的考试。 四个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兰色)、2b铅笔、橡皮。
二、报名条件
(一)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三、成绩管理
执业药师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执业药师资格,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5年5月20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4月25日至5月19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05年5月16日至5月20日,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南宁市新竹路20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3、各市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及地点,按全区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自定并公布。各市考试部门应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 报名手续
1、报考执业药师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老考生凭去年准考证原件可免),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两张(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及报考费用,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按桂价费字[2005]33号文,报考人员应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3元。报名费留给各市报名点,作为组织报名费用,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考试、阅卷及上缴国家试卷费用等。
(四)各市报名点于6月20日前将报考人员材料汇总报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
(五)9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否则,不能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场设置
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全区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六、考试用书
2005年执业药师考试用书及大纲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咨询中心负责征订、发放(联系人:梁建宜、联系电话:0771-5850822)。各市报名点在5月25日前将所需考试用书、大纲数报到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咨询中心,以便统一上报征订。
各市、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部署,抓紧时间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
篇9:江苏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通知
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主要精神
一、组织分工
我省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月21日、22日两天举行,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6]42号)文件执行。
四、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共设《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
(二)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与《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科为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的考试。
(三)考试采用滚动管理模式。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试题题型及作答方式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六、报名组织
(一)各市接此通知后即可开展报名工作。报名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人事、药监部门商定。中央各部委和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持下列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和2寸免冠照片1张。
(三)老考生只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以及上年度档案号的凭据(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并缴纳近期1寸和2寸免冠照片各1张即可办理报名手续。若上年度档案号凭据因遗失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者,负责现场报名的工作人员在核实其身份后,应积极帮其查对档案号。
(四)各报名点在报名时要对原件进行审核。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报名过程中,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七、教材征订
2006年全新版应试指南《药事管理与法规》与年版相比变化较大,涉及到法规的更新、增补、删除及药事管理部分内容的修改。除此之外,《考试大纲》中也相应附加了调整后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的内容。2006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其他考试科目的《应试指南》没有变动。
八、收费事宜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42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篇10:执业药师报名承诺书
考生报考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已阅读关于该项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报考和复核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报名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逾期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3.保证持真实、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考场秩序和考场规则; 如有违法、违纪、违规及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自愿服从处理,接受处理决定;
5.本人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相关内容【3】
资格资质:
获得执业资质的唯一途径是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通过认定取得从业药师资格:
1、取得药学(中药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的;或取得药学(中药学)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的。
2、具有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
3、取得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八年的。
在现行的考试体系下,获取执业药师资格并非易事。
根据新版GSP相关规定,医药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在从业一定年限(研究生1年,中专生7年)之后才能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通过率不高,2012年通过率只有17.68%。
主要职责:
1、执业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2、执业药师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的各项法规及政策。
执业药师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3、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及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理;
4、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主要权利:
1、执业药师有权依法开办或领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是申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合格证的必备文件;
2、在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必须对药品质量负责;
3、执业药师有权参与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各环节的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的制订及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理;
4、执业药师对企业和部门领导违反《药品管理法》等法规的决定,有权提出劝告或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5、执业药师有责任对处方提出质疑,有查证处方的法律及职业责任;
6、执业药师有指导患者用药的责任;
7、一个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并对其所分工的业务负责。
更多推荐
国家执业药师考试各地报名时间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