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课程和显性课程同属于课程的下位概念,从逻辑学上说,它们在内涵上应该是不相容的,在外延上两者之和应当等于课程概念的外延。从这一原则出发,我们不难发现,如果以学生获得的经验是学术性的或非学术性的来限定隐性课程和显性课程,其外延是相容的。
显性课程:显要特征之一就是计划性。可以说计划性是区分正规课程与非正规课程的主要标志。
具体内容:列入教学计划的学科,也就是各门学科的知识体系,是文化传播的主体。学科课程分门别类地把不同领域的人类文化知识系统地组织起来,在学校教育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课程结构的主体,是培养人才的主要依据。
隐性课程是学校政策及课程计划中未明确规定的、非正式和无意识的学校学习经验。与“显性课程”相对。与其相联的教育实践有:能力分组、师生关系、课堂规范与过程、隐含的教材内容、学生性别差异、班级奖励结构等;其效果体现在政治社会化、价值观与文化道德的习得、权力观念的形成、阶级差异的加深等方面。美国学者高尔顿最早注意影响教学内容的非正式系统,他在《中学社会系统》中认为,中学生的个体行为是与其在学校中的地位和作用相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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