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会计人员: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财会〔2022〕9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鲁财会〔2022〕26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新版会计证书的通知》(鲁财会〔2022〕35号)和淄博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新版证书启用、换发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 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启用2022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再颁发,并对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进行现场照片、指静脉等信息采集更新,换发新版证书。为确保按时完成此项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周村区会计从业资格新版证书启用、换发和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新证、换证和信息采集范围、时间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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