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医保卡需要下列手续:向社保经办机构或者银行提出注销的申请然后提交本人的医保卡、身份证等材料再由上述机构审查最后登记注销,收回并销毁该医保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障卡,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

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

第十六条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医保卡如何注销

医保卡的注销:先找到自己的单位负责社保卡的工作人员,找到具体的开户银行,单位人给你开具证明,你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单位证明

到开户银行柜台,询问,找到相应的办事人员。注销原卡,开具新卡,15个工作日内,原卡的钱也会自动转入到新卡里了

医保卡如何注销

注销医保卡、社会保障卡需要提供材料:本人或代理人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需注销的社会保障卡,人力社保相关终止业务办结证明。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当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依法终止时,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消等依法终止的情况时,须办理社保注销手续。

社保账户注销申请资格:

缴费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的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缴费人,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解散的

缴费人按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缴费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按注销税务登记的业务要求附送相关资料。

对已核准注销登记的缴费人,地方税务机关在大集中系统录入资料,录入时应先录入应注销社保缴费登记信息、后录入注销税务登记信息。上述事项办完后,地方税务机关给缴费人下达《注销社保缴费登记通知书》、《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综上,注销社保卡要带上证明资料到指定的地点去办理就好了,不过一般不建议注销,如果注销的话你之前交的费用也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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