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有三种类别,考试科目也有所不同。分别是:

第一种是法律硕士(非法学)参加每年一月份全国135所高校联考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的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历者);(和当年的全国研究生考试同时进行,一般每个省要到指定的考点)

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100分)、外语(100分)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150分)和综合课(150分)实行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

第二种是法律硕士(法学)参加每年一月份全国135所高校联考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历者);

考试科目也为四门:具体内容与法律硕士(非法学)相同;考试大纲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

第三种是参加每年全国135所高校联考的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即"五部委法硕"),招生对象为具有法律或非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的法律实践部门在职人员;

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题,外语、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实行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为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考试大纲》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

扩展资料

2000年开始试行全国联考。2003年法硕招生入学考试中的初试科目由5门改为4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综合课(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和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学、刑法学)。其中,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综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等业务考试科目为全国联考科目。

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和要求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组织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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