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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关于2013年新录公

务员办理录用手续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 【公布日期】2013.07.15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13.07.1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关于2013年新录公务员办

理录用手续的通知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人录字〔2013〕80号文件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

局系统2013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已经审批通过。请各位拟录用人员(名单5月12日

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示),按照本通知要求,尽快办理报到相关手续。

一、寄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一)2013年7月16日下午17:00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统一

将《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提交我局的)以EMS寄

送给拟录用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凭《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及《高校毕业生就业

协议书》,到学校或相关部门办理派遣及个人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转移手续;

社会在职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凭《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到原单位办理人事调

动手续;待业人员,凭《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办理档案调转手续。

(二)需要自行领取《录用通知书》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请

凭有效证件于7月16日(8:00-12:00,15:00-17:00)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

税务局人事处1507室(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领取。

二、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一)报到时间

2013年7月29日当天8:00-18:00。请新录用公务员根据报到时间安排好有

关事项,按时报到。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到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1507室(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联

系电话:************。

(三)报到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三

方已签字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报到。《就业报到证》抬头必须是本人所报考的县

(市、区)国税局;派到其他单位的,请尽快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改派手续后方可报

到。

2、社会在职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

位无要求除外)、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关系介绍信》及其他调转手续

报到。

3、待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位无要求除外)、档案保

管单位调转手续证明等材料报到。

三、报到时,经审核如不符合录用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规定

取消录用资格。

四、新录用公务员档案,请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后一个月内转递到报考单位所

在的市国税局人事科。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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