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7日发(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关于2013年新录公
务员办理录用手续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 【公布日期】2013.07.15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13.07.1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关于2013年新录公务员办
理录用手续的通知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人录字〔2013〕80号文件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
局系统2013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已经审批通过。请各位拟录用人员(名单5月12日
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示),按照本通知要求,尽快办理报到相关手续。
一、寄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一)2013年7月16日下午17:00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统一
将《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提交我局的)以EMS寄
送给拟录用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凭《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及《高校毕业生就业
协议书》,到学校或相关部门办理派遣及个人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转移手续;
社会在职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凭《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到原单位办理人事调
动手续;待业人员,凭《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办理档案调转手续。
(二)需要自行领取《录用通知书》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请
凭有效证件于7月16日(8:00-12:00,15:00-17:00)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
税务局人事处1507室(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领取。
二、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一)报到时间
2013年7月29日当天8:00-18:00。请新录用公务员根据报到时间安排好有
关事项,按时报到。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到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1507室(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联
系电话:************。
(三)报到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三
方已签字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报到。《就业报到证》抬头必须是本人所报考的县
(市、区)国税局;派到其他单位的,请尽快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改派手续后方可报
到。
2、社会在职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
位无要求除外)、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关系介绍信》及其他调转手续
报到。
3、待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位无要求除外)、档案保
管单位调转手续证明等材料报到。
三、报到时,经审核如不符合录用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规定
取消录用资格。
四、新录用公务员档案,请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后一个月内转递到报考单位所
在的市国税局人事科。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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